“是該說你笨還是聰明呢?”羅逸嘆口氣,“你,是不是在裝傻?”
看,果然變臉了。
“裝傻?我不是裝傻,我是真傻。”板橋先生有雲,難得糊塗。傻人才能長壽。
羅逸不說話了,隻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視我,讓我渾身不自在起來。我連忙坐回自己的位子,開始打文件。隻是背後總覺得有股視線,灼熱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在寢室發呆。
我們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後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職員可能就很難趕回去了,我倒是完全無所謂,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裏去了電話,爸媽現在失業中,時間是最多的。他們叮囑我要多買點東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學或朋友邀我去她家過年,就答應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並不是那種很難相處的人,尤其是對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沒有特別好的朋友,所有人隻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時嘻嘻哈哈,談天玩鬧,卻從來不訴說心事。在熱鬧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覺到自己隻是一個旁觀者,我不想融入誰的世界,誰也不會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會去的。我寧可在寢室玩電腦看電視過通宵,享受著一個人的快樂和寂寞——寂寞其實是一種享受,當你學會品嚐它的時候。
所以,我寧可一個人寂寞,並著遠在異地的爸媽。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沒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時間,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語“再見”)說完就衝出門。
“小雨!”羅逸在喊我,我隻好折回門口:“什麽事?”
“今晚你在哪裏過年?”
“寢室。”我聳聳肩,攤開雙手。
“到我家好嗎?”他淡淡的說,好像隻是要請我吃飯。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樣的別墅。
王子與cindere初識在王子的城堡中,經由一舞鍾情。王子拿著cindere留下的玻璃鞋找到了她,突破種種障礙,娶她為妻。
那麽這次,我是要坐在他的寶馬上,穿著玻璃鞋,被鴿子護送到他的王宮,嫁給他嗎?
心中酸酸的,又有種流淚的衝動:“不好!”然後,奪門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緊了牙。
他是什麽意思?把我帶回他家嗎?在這種該闔家團圓的日子裏,讓我插在別人的團圓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鬧?
沒那麽簡單吧?他是什麽家庭出身,他的父母會允許他帶回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還要一起過除夕?而我又要以什麽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這樣也太唐突了,更何況我和他什麽關係都沒有。
他為什麽要這麽做?一切簡直莫名其妙極了,而我的心慌亂的不得了。我不想進入他的世界,一點都不想。他是他,我是我,他是他的王子,我卻隻是被誤當成灰姑娘的路人甲。
“小雨!”後麵傳來他的聲音,我頭也不回的繼續走著。
不能回頭,回了頭,我就不會再是這個我。
“小雨!”路況很好,他開著車,一會兒就超過了我。他下車,緊跑幾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個人過年很寂寞,到我家來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個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腳步,和他麵對麵:“我不要!”
“小雨,我想讓你見見我的家人,也讓他們見見你。”很少看到他這麽著急的樣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訴我什麽。
“我為什麽要見你家人?我隻是貴公司的一個小職員,您家人見我幹什麽?”又不是帶女朋友回家見父母,什麽嘛!
“我……”他少見的焦灼之後是少見的遲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繼續往前走。
“我喜歡你!”身後的聲音緩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and?i?promise?you?never,will?you?hurt?anymore?.i?give?you?my?word,i?give?you?my?heart.this?is?a?battle?weve?won.and?with?this?vow,forever?has?now?begun?
——我一直深愛著你,在獲得生命之前就已開始;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再傷心。我向你承諾,我會給你我的真心。我們是這場戰爭的勝者。在立下誓言之際,永恆自此開始。
我不知道所謂的永遠在哪裏,但當我聽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隨中的“我喜歡你”的時候,我幾乎就這樣傻掉,直到永遠……
在傻掉的時候,他拉著我上了車。。當我回過神來,我已經在他家門口了。
我來過這裏,當初的舞會就是在這裏開的。隻是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再來他家,還是作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著我的手下了車,一直走到他家客廳。客廳裏人員簡單,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親,也就是洛方的創始人,是一個很擅長交際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說笑中減少了不少。他母親則是一個溫柔和藹的人,長得很美,對我也非常客氣。他哥哥羅安……
他哥哥羅安是一個非常帥的帥哥,即使在沒有審美觀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電視上的明星也沒有幾個會比他帥了吧!這種男人簡直就是用來謀殺視神經的。但是他一張俊臉繃的死緊,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著我。奇怪,我什麽時候得罪過他嗎?他為什麽要用這種態度啊?
“小雨,去我房間裏看看吧!”我對著羅安發呆時,羅逸眼中閃過一絲不安,站起身來對我說。
“男生的房間是最危險的地方,我才不去。”這是一項調查的結果,證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壘都是在男友的房間打出的。
“你有那麽大魅力嗎?”羅安冷冷的說。
“她有。”羅逸正視他老哥說,“但是我會克製。”
喂喂喂,主角在這裏,你們在說什麽啊?
“韓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兒子忽然變成了狼,你可以喊出來。我們這棟房子的隔音設施還沒好到那種程度。”他老爸發話。
就算聽得到我喊,你們會幫我還是幫你們的兒子?這句話根本就等於沒說嘛!
不過想一想也沒什麽好反對的,他們家我都進來了,要是真有危險,也不在那一兩層門。
和他兩人,總好過在這裏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嗚嗚嗚……)。
而且他的人格,其實還算可信。
他的房間很大,當然大過我們住了六個人的寢室,也大過了我真正意義上的家。家裏十幾坪的使用麵積曾讓我認為“很大”,現在卻隻能說是麻雀窩——又是麻雀,嗬嗬。
吸引我視線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麵牆的書,和另一麵牆的cd。書想必沒有圖書館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裏。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搖滾、鄉村……我幾乎眼花繚亂了。拿了一張notinghill(《諾丁山》,譯做《新娘百分百》或《摘星奇緣》)的原聲碟塞到一旁的cd機裏,我開始巡視他的書。
看,果然變臉了。
“裝傻?我不是裝傻,我是真傻。”板橋先生有雲,難得糊塗。傻人才能長壽。
羅逸不說話了,隻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視我,讓我渾身不自在起來。我連忙坐回自己的位子,開始打文件。隻是背後總覺得有股視線,灼熱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在寢室發呆。
我們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後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職員可能就很難趕回去了,我倒是完全無所謂,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裏去了電話,爸媽現在失業中,時間是最多的。他們叮囑我要多買點東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學或朋友邀我去她家過年,就答應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並不是那種很難相處的人,尤其是對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沒有特別好的朋友,所有人隻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時嘻嘻哈哈,談天玩鬧,卻從來不訴說心事。在熱鬧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覺到自己隻是一個旁觀者,我不想融入誰的世界,誰也不會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會去的。我寧可在寢室玩電腦看電視過通宵,享受著一個人的快樂和寂寞——寂寞其實是一種享受,當你學會品嚐它的時候。
所以,我寧可一個人寂寞,並著遠在異地的爸媽。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沒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時間,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語“再見”)說完就衝出門。
“小雨!”羅逸在喊我,我隻好折回門口:“什麽事?”
“今晚你在哪裏過年?”
“寢室。”我聳聳肩,攤開雙手。
“到我家好嗎?”他淡淡的說,好像隻是要請我吃飯。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樣的別墅。
王子與cindere初識在王子的城堡中,經由一舞鍾情。王子拿著cindere留下的玻璃鞋找到了她,突破種種障礙,娶她為妻。
那麽這次,我是要坐在他的寶馬上,穿著玻璃鞋,被鴿子護送到他的王宮,嫁給他嗎?
心中酸酸的,又有種流淚的衝動:“不好!”然後,奪門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緊了牙。
他是什麽意思?把我帶回他家嗎?在這種該闔家團圓的日子裏,讓我插在別人的團圓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鬧?
沒那麽簡單吧?他是什麽家庭出身,他的父母會允許他帶回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還要一起過除夕?而我又要以什麽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這樣也太唐突了,更何況我和他什麽關係都沒有。
他為什麽要這麽做?一切簡直莫名其妙極了,而我的心慌亂的不得了。我不想進入他的世界,一點都不想。他是他,我是我,他是他的王子,我卻隻是被誤當成灰姑娘的路人甲。
“小雨!”後麵傳來他的聲音,我頭也不回的繼續走著。
不能回頭,回了頭,我就不會再是這個我。
“小雨!”路況很好,他開著車,一會兒就超過了我。他下車,緊跑幾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個人過年很寂寞,到我家來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個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腳步,和他麵對麵:“我不要!”
“小雨,我想讓你見見我的家人,也讓他們見見你。”很少看到他這麽著急的樣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訴我什麽。
“我為什麽要見你家人?我隻是貴公司的一個小職員,您家人見我幹什麽?”又不是帶女朋友回家見父母,什麽嘛!
“我……”他少見的焦灼之後是少見的遲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繼續往前走。
“我喜歡你!”身後的聲音緩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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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深愛著你,在獲得生命之前就已開始;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再傷心。我向你承諾,我會給你我的真心。我們是這場戰爭的勝者。在立下誓言之際,永恆自此開始。
我不知道所謂的永遠在哪裏,但當我聽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隨中的“我喜歡你”的時候,我幾乎就這樣傻掉,直到永遠……
在傻掉的時候,他拉著我上了車。。當我回過神來,我已經在他家門口了。
我來過這裏,當初的舞會就是在這裏開的。隻是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再來他家,還是作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著我的手下了車,一直走到他家客廳。客廳裏人員簡單,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親,也就是洛方的創始人,是一個很擅長交際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說笑中減少了不少。他母親則是一個溫柔和藹的人,長得很美,對我也非常客氣。他哥哥羅安……
他哥哥羅安是一個非常帥的帥哥,即使在沒有審美觀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電視上的明星也沒有幾個會比他帥了吧!這種男人簡直就是用來謀殺視神經的。但是他一張俊臉繃的死緊,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著我。奇怪,我什麽時候得罪過他嗎?他為什麽要用這種態度啊?
“小雨,去我房間裏看看吧!”我對著羅安發呆時,羅逸眼中閃過一絲不安,站起身來對我說。
“男生的房間是最危險的地方,我才不去。”這是一項調查的結果,證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壘都是在男友的房間打出的。
“你有那麽大魅力嗎?”羅安冷冷的說。
“她有。”羅逸正視他老哥說,“但是我會克製。”
喂喂喂,主角在這裏,你們在說什麽啊?
“韓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兒子忽然變成了狼,你可以喊出來。我們這棟房子的隔音設施還沒好到那種程度。”他老爸發話。
就算聽得到我喊,你們會幫我還是幫你們的兒子?這句話根本就等於沒說嘛!
不過想一想也沒什麽好反對的,他們家我都進來了,要是真有危險,也不在那一兩層門。
和他兩人,總好過在這裏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嗚嗚嗚……)。
而且他的人格,其實還算可信。
他的房間很大,當然大過我們住了六個人的寢室,也大過了我真正意義上的家。家裏十幾坪的使用麵積曾讓我認為“很大”,現在卻隻能說是麻雀窩——又是麻雀,嗬嗬。
吸引我視線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麵牆的書,和另一麵牆的cd。書想必沒有圖書館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裏。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搖滾、鄉村……我幾乎眼花繚亂了。拿了一張notinghill(《諾丁山》,譯做《新娘百分百》或《摘星奇緣》)的原聲碟塞到一旁的cd機裏,我開始巡視他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