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等類似英雄救美的場景本該唯美無比的,但我這一身衣服實在破壞氣氛,尤其是……


    “啊!”我連忙抱緊他,在他耳邊小聲說,“喂喂,我們製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勢適合抱那種長裙曳地的美女,我們的製服裙顯然不合要求。雖然我沒什麽姿色,但還不想走光。


    他的反應是將我換了個姿勢抱著,確保沒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讓你放下我耶!你聽不懂嗎?


    顯然是的,我隻有任由他抱著,在眾目睽睽下出了大廳。我把頭埋在他懷裏,掩耳盜鈴的想著大家看不到我的臉我就不會太丟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來應該常常有運動;胸膛很結實,適合讓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貼近,幾乎能聽到他的心跳聲,我愈發的緊張起來。腦子暈成漿糊,失去了判斷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帶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帶了鞋子,在儲物間。”不習慣高跟鞋的人自然要準備鞋子隨時更換,我一向考慮周全。


    找人開了儲物間的門,管家似乎很放心這位白馬,讓他和我單獨呆在儲物間——真是!東西丟了可不是我的責任哦!我匆忙從一堆雜物中找到我的包包,從裏麵抽出我的布鞋,把腳上的高跟鞋氣呼呼的丟在地上。


    白馬就這樣看著我穿鞋,讓我覺得沒麵子到了極點。


    哼,看什麽看,還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裏小聲的罵。沒事找你身邊那些鶯鶯燕燕就好啦嘛,貪什麽新鮮啊?看我這種穿著製服的服務生很好玩是嗎?


    這種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貴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膩了,正好看到角落裏麵的青澀服務生,一時新奇去逗小女生。這年頭的白馬王子已經習慣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龍先生教誨,深諳“女人說不是就是是說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爾遇到對他們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縱為惹他們注意的,即使他們不知道真正的拒絕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誰注意,更沒有心情研究語言學中否定和肯定的區別,即使我修過linguistics(語言學)。我穿好鞋,拿起我的東西轉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話終止在我回頭的瞬間。


    “哦,對了,垃圾忘了帶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門口了(說來這儲物間也真小,勞工果然是不受重視的),想起這一點,連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隻完好的,另一隻壞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嗎?”他問,手裏拿著我的另一隻鞋子。臉上的表情在我看來就是嘲笑,嘲笑我這個穿著製服和劣質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終於控製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說:“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隻鞋到處通緝我嗎?”


    格林童話中,半夜十二點鍾聲響起後,灰姑娘為怕變回原型而逃跑,卻記得留下一隻鞋子好讓王子有跡可尋。而王子不認人隻認鞋,隻能以這隻鞋為誘餌引出另一隻鞋——嗯,錯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確定我的腳尺寸正常,應該不會發生全世界都沒有人穿得上的這種慘劇——況且我穿著它也有些別扭呢……說不定別人穿來會比我更合適。


    “是啊,否則我又怎麽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說。


    我的假笑漸漸擴大,把那隻完好的高跟鞋連著塑膠袋一起扔到他麵前。


    “王子,現在cindere把你暗戀的鞋子送給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謝謝我吧!”


    王子愛上的當然不會是辛蒂蕾拉,而是那隻漂亮的玻璃鞋。既是這樣的話,我幹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這雙鞋我註定是不會要了,就送給他好了,順便祝他們幸福美滿。


    他瀟灑的笑容漸漸凝結,一直維持風度的臉上現出了一種極其怪異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開。


    別以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會上與王子共舞,然後一起fallin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禮服和玻璃鞋才行,我隻是宴會上的製服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鏡度數有待加深。


    二·麻雀變鳳凰的經典場合:公司


    更新時間:2013-04-25 00:10:03字數:7639


    知道老闆會怎樣的大發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馬會和老闆說是他請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職守,也知道同事間的蜚語流言會傳成怎樣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懷著很輕鬆的心情去餐廳的,因為我已經決定不幹了——反正期末考快開始了,等考試結束,我就要接著為我的工作而奮鬥了。將來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個重要我還是分得清的,更何況這種剝削人不償命的餐廳和喜怒無常的老闆我早就受夠了。


    “小雨,老闆找你,你小心點。”吳梅擔憂地告訴我,我回給她一個大大的笑。隻是有些對不起她,她是我在這裏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隻有她了吧。


    穿過議論紛紛的同事們投射來的的視線,我在這裏隱身了幾個月,現在終於成了名人,也算是給他們一個臨去秋波吧。


    因為有了離去的決心,老闆的劈頭大罵也就無所謂起來,盡管他罵得還比較難聽,什麽飛上枝頭做鳳凰、異想天開、不知深淺之類的詞,沒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大概是因為性別不符。對這種暴君我也沒話可說,隻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時候提出辭職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軟化下來,還試著勸我改變主意。這傢夥我太了解了,他罵我是為了立威,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其實並沒有要開除我的意思。但是這樣軟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對他很有用一樣。


    哎,管他有什麽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這種工讀生簽約本來也就是隨時性的,約滿就可走可留,我其實已經多幹了幾天,想要走隨時可以走人啦。我去領了最後的工資,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吳梅果然捨不得我,幾乎快來個十八相送了。還是我終於受不了,承諾會給她打電話她才千叮嚀萬囑咐的回去。


    從小到大我家都夠窮,但我爸媽有一個匪夷所思的愛好就是搬家——也是換工作所致。所以盡管轉學費用很貴,我還是轉來轉去的。有時沒有辦法轉學,就隻有離開父母住。因此我對離別有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冷感,不管什麽人,分開就是分開,再少有聯繫。吳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這麽執著的要求吧!不過她也是知道我寢室電話的,為什麽一定要我打給她呢?


    事實證明,我果然很快把這一段打工歷史拋到腦後,開始考試周的痛苦掙紮。幸好大四要過的沒幾科,又都很輕鬆,英語專業又不比理科那種臨陣抱佛腳的東西(當然理科生裏倒是也有平時就好學的),考試反而輕閑。我就趁著這個時間到各大公司晃蕩。


    其實也不是沒有公司要我,隻是我不太喜歡。我最想進的洛方集團還沒開始招人,不愧是數一數二的大公司,動作都這麽緩慢,就像是算準了會有人才留著等他們招聘一樣——事實上也真有,例如不是人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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