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臨出發的時候,大寶是躲在空間裏的,盧明跟傅年隻是送大寶出了自家大門,大寶對著兩人揮揮手,表示不用送了,傅年眼裏滿是擔憂,但還是尊重大寶的意願,沒有將人送到宋家大門口。
等送走了大寶,家裏一下子就變得安靜了起來,盧明跟傅年一時間竟然有些不適應了。
“都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屋子之前那麽熱鬧,一下子安靜了還有些不習慣了。”
“我們這是老了,人一老啊,就喜歡看小孩子,吵鬧些也無妨,瞧著就開心。”
盧明莞爾:“也是,咱倆加起來都快九十歲了吧,確實是老了,家裏有這麽一個孩子在,也是挺熱鬧的不是嗎。”
傅年看著盧明,抿了抿唇,然後才道:“要不,咱們也去領養個孩子吧?”
“領養?咱們不是有錚兒了嗎?”
傅年握著他的手輕輕搖了搖:“那不一樣,而且,隻有錚兒一個,未免太寂寞了,小孩子嘛,總是要有玩伴的呀。”
盧明心想,還要啥玩伴啊,光宋家那一群小崽子就夠給錚兒玩的了,當然這話他可不敢說,怕挨揍。
這邊宋春臨一個人輕裝上路,一遇到無人區就掏出山地摩托風馳電掣,摩托車過不去的才會把車收起來,再把大寶給叫出來,兩個人一路上也不算無聊。
有了摩托車助陣,宋春臨一天就走了之前大家三天才能走到的路程,晚上甚至還有空閑在周圍打點野味吃。
大寶坐在露營椅子上,眼巴巴等著宋春臨烤的野雞,那隻野雞很瘦小,還不夠兩人塞牙縫的,宋春臨又掏出了空間裏的其他食物才夠兩個人吃。
大寶雖然並不需要進食,但吃這種食物也算是過一遍嘴癮了,宋春臨在這方麵還是很縱容他的。
“好了。”宋春臨用夾子撕下一個雞腿,放在一次性碗裏遞給大寶,大寶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接過了雞腿先是小心翼翼舔了一下,有點燙,吹涼以後便開始大口大口啃著雞腿。
“唔,這個野雞的滋味居然還挺不錯的嘛,就是太瘦了,沒多少肉。”宋春臨啃完了兩個雞翅膀,有點意猶未盡,好在他準備的東西足夠多,除了野雞肉,還有五花肉,羊肉串,牛排,甚至還有飯後水果跟飲料,生活不要太愜意了。
吃飽喝足,宋春臨本來想把大寶送回空間裏休息的,但是大寶死活不願意,非要跟自己擠一個帳篷,宋春臨拗不過他,隻能答應了。
晚上兩人躺在帳篷裏,說是要睡覺,其實兩人都不需要睡眠,都是象征性的眯了一下眼睛。
當宋春臨覺得自己已經消食消得差不多了的時候,才從帳篷裏爬出來,收拾好東西,放出精神力探查了一番,確認周圍的人離自己距離很遙遠,這才放心的把山地摩托車給掏出來繼續趕路。
“呼,還是摩托車快啊,比坐馬車舒服多了。”宋春臨忍不住感慨,想當初他在馬車上吐了一路啊,花了好長時間去適應馬車的顛簸,自己一個人出門就是方便,而且又快速,第二天他就差不多到達原本他們的第一個補給城鎮了,宋春臨自然是不需要補給的,他在最近的一個村子停了下來,收好了摩托車,開始帶著大寶走路前進。
一路上大寶對周圍的事物都表現出了明顯的好奇,以前他在空間裏也能感知到外麵的世界,但感知跟真正的用雙眼去看並不一樣,後者感受更真實一些。
宋春臨帶著大寶進了城,因為宋春臨是私事,沒有用他軍營裏的令牌,但對方也沒多問,隻是覺得這麽一個半大孩子,帶著另一個孩子出門的組合屬實不多見,不免多看了幾眼,確認對方路引戶籍無誤以後,才把人放了進去。
“這年頭怪事真多啊,這麽小的孩子跟著一個半大少年,這家的大人倒是真的放心啊。”
宋春臨帶著大寶直奔這裏的客棧,完全不理會後麵守門士兵的議論,他用精神力鎖定了一家看起來幹淨衛生的,跟掌櫃的訂了一個房間,要了熱水,把自己跟大寶都梳洗幹淨以後,換了另一身衣服就出門去了。
這個城鎮距離京城不算遠,快馬加鞭四五天便可到達,所以街上的賣的東西跟京城那邊也大差不差,基本該有的都能買到,宋春臨帶著大寶逛了一個白天,大寶看到啥都覺得新奇,之前也有帶他出去逛街,但第一次就遇到了人販子,從那以後大寶便再也沒有上過街了,這一次正好把上次沒逛完的份給一起逛了。
這座城似乎正在過什麽節日,宋春臨不太清楚,但看著大街小巷都擺著的小攤,上麵的吃食大同小異,宋春臨也帶著大寶過去買了一份,似乎是糯米製成的糕點,很甜,並且粘牙。
“好吃是好吃,這個東西吃起來好費牙啊。”大寶也忍不住吐槽了幾句。
兩人一直逛到了傍晚,街上的行人逐漸變少了些,兩人才拿著大包小包回了客棧。
又是無眠的一個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宋春臨跟大寶就爬了起來,兩人退了房間,出了門在路邊隨便吃了點早飯,就慢慢悠悠晃到了城門口。
出了城沒多久,宋春臨見四下無人,趕忙讓大寶躲進空間裏,他則是掏出山地車跨上一頓狂踩。
山地車不如山地摩托速度快,但勝在聲音小,在一些小路上騎行起來還算方便,這裏周圍都是村落,宋春臨可不想自己一腳油門把其他人給招來了。
瘋狂踩了大概一個小時,精神力顯示周圍一公裏以內都沒有活人了,宋春臨才停下來,收起山地車,又灌了幾口水,這才再次換乘山地摩托,開始翻山越嶺。
因為隻有一個人,他的行進速度非常之快,第三天他就走完了全程的一半,看著還剩下的一半,宋春臨覺得要是順利的話,兩天之內就搞定那也不是不可能。
等送走了大寶,家裏一下子就變得安靜了起來,盧明跟傅年一時間竟然有些不適應了。
“都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屋子之前那麽熱鬧,一下子安靜了還有些不習慣了。”
“我們這是老了,人一老啊,就喜歡看小孩子,吵鬧些也無妨,瞧著就開心。”
盧明莞爾:“也是,咱倆加起來都快九十歲了吧,確實是老了,家裏有這麽一個孩子在,也是挺熱鬧的不是嗎。”
傅年看著盧明,抿了抿唇,然後才道:“要不,咱們也去領養個孩子吧?”
“領養?咱們不是有錚兒了嗎?”
傅年握著他的手輕輕搖了搖:“那不一樣,而且,隻有錚兒一個,未免太寂寞了,小孩子嘛,總是要有玩伴的呀。”
盧明心想,還要啥玩伴啊,光宋家那一群小崽子就夠給錚兒玩的了,當然這話他可不敢說,怕挨揍。
這邊宋春臨一個人輕裝上路,一遇到無人區就掏出山地摩托風馳電掣,摩托車過不去的才會把車收起來,再把大寶給叫出來,兩個人一路上也不算無聊。
有了摩托車助陣,宋春臨一天就走了之前大家三天才能走到的路程,晚上甚至還有空閑在周圍打點野味吃。
大寶坐在露營椅子上,眼巴巴等著宋春臨烤的野雞,那隻野雞很瘦小,還不夠兩人塞牙縫的,宋春臨又掏出了空間裏的其他食物才夠兩個人吃。
大寶雖然並不需要進食,但吃這種食物也算是過一遍嘴癮了,宋春臨在這方麵還是很縱容他的。
“好了。”宋春臨用夾子撕下一個雞腿,放在一次性碗裏遞給大寶,大寶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接過了雞腿先是小心翼翼舔了一下,有點燙,吹涼以後便開始大口大口啃著雞腿。
“唔,這個野雞的滋味居然還挺不錯的嘛,就是太瘦了,沒多少肉。”宋春臨啃完了兩個雞翅膀,有點意猶未盡,好在他準備的東西足夠多,除了野雞肉,還有五花肉,羊肉串,牛排,甚至還有飯後水果跟飲料,生活不要太愜意了。
吃飽喝足,宋春臨本來想把大寶送回空間裏休息的,但是大寶死活不願意,非要跟自己擠一個帳篷,宋春臨拗不過他,隻能答應了。
晚上兩人躺在帳篷裏,說是要睡覺,其實兩人都不需要睡眠,都是象征性的眯了一下眼睛。
當宋春臨覺得自己已經消食消得差不多了的時候,才從帳篷裏爬出來,收拾好東西,放出精神力探查了一番,確認周圍的人離自己距離很遙遠,這才放心的把山地摩托車給掏出來繼續趕路。
“呼,還是摩托車快啊,比坐馬車舒服多了。”宋春臨忍不住感慨,想當初他在馬車上吐了一路啊,花了好長時間去適應馬車的顛簸,自己一個人出門就是方便,而且又快速,第二天他就差不多到達原本他們的第一個補給城鎮了,宋春臨自然是不需要補給的,他在最近的一個村子停了下來,收好了摩托車,開始帶著大寶走路前進。
一路上大寶對周圍的事物都表現出了明顯的好奇,以前他在空間裏也能感知到外麵的世界,但感知跟真正的用雙眼去看並不一樣,後者感受更真實一些。
宋春臨帶著大寶進了城,因為宋春臨是私事,沒有用他軍營裏的令牌,但對方也沒多問,隻是覺得這麽一個半大孩子,帶著另一個孩子出門的組合屬實不多見,不免多看了幾眼,確認對方路引戶籍無誤以後,才把人放了進去。
“這年頭怪事真多啊,這麽小的孩子跟著一個半大少年,這家的大人倒是真的放心啊。”
宋春臨帶著大寶直奔這裏的客棧,完全不理會後麵守門士兵的議論,他用精神力鎖定了一家看起來幹淨衛生的,跟掌櫃的訂了一個房間,要了熱水,把自己跟大寶都梳洗幹淨以後,換了另一身衣服就出門去了。
這個城鎮距離京城不算遠,快馬加鞭四五天便可到達,所以街上的賣的東西跟京城那邊也大差不差,基本該有的都能買到,宋春臨帶著大寶逛了一個白天,大寶看到啥都覺得新奇,之前也有帶他出去逛街,但第一次就遇到了人販子,從那以後大寶便再也沒有上過街了,這一次正好把上次沒逛完的份給一起逛了。
這座城似乎正在過什麽節日,宋春臨不太清楚,但看著大街小巷都擺著的小攤,上麵的吃食大同小異,宋春臨也帶著大寶過去買了一份,似乎是糯米製成的糕點,很甜,並且粘牙。
“好吃是好吃,這個東西吃起來好費牙啊。”大寶也忍不住吐槽了幾句。
兩人一直逛到了傍晚,街上的行人逐漸變少了些,兩人才拿著大包小包回了客棧。
又是無眠的一個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宋春臨跟大寶就爬了起來,兩人退了房間,出了門在路邊隨便吃了點早飯,就慢慢悠悠晃到了城門口。
出了城沒多久,宋春臨見四下無人,趕忙讓大寶躲進空間裏,他則是掏出山地車跨上一頓狂踩。
山地車不如山地摩托速度快,但勝在聲音小,在一些小路上騎行起來還算方便,這裏周圍都是村落,宋春臨可不想自己一腳油門把其他人給招來了。
瘋狂踩了大概一個小時,精神力顯示周圍一公裏以內都沒有活人了,宋春臨才停下來,收起山地車,又灌了幾口水,這才再次換乘山地摩托,開始翻山越嶺。
因為隻有一個人,他的行進速度非常之快,第三天他就走完了全程的一半,看著還剩下的一半,宋春臨覺得要是順利的話,兩天之內就搞定那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