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來為何沒有固定的男友,五年來為何無法正視別人的感情,五年來為何總是故意忽略和國內朋友的聯繫。
他一直以為鍾浩之不過是生命裏一個被他厭棄了的過客,就連想一想他們之間的故事都覺得麻煩。但五年過去了,有些感情,卻在時間中成了記憶裏唯一留存過的東西,甚至於刻骨銘心。
煙霧繚繞間,他努力回憶和鍾浩之的點點滴滴,每一個畫麵,每一個動作,每一次對話,還有每一次***。
兩人的第一次見麵是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派對上。準確的說,他們都不太記得那個朋友是誰了。本來玩的圈子裏人就多而且雜,通常熱鬧為主,隔了一夜,誰還記得誰呢?
鍾浩之和蕭霄可謂是一見鍾情,就跟小說裏寫的那樣,一眼裏便是天雷地火山崩地裂,恨不得立馬海枯石爛似的。
其實那是蕭霄第一次跟人一夜情。事後蕭霄的姐姐蕭語說“死小子,別給老爸老媽知道,不然抽不死你。”
那一夜以後,倆人一度失去聯繫。
直到有一次蕭霄跟人在酒吧打架,正巧跟另一幫朋友也在酒吧的鍾浩之就這麽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酒吧人聲處。
從來不愛管閑事的鍾浩之那天衝到了前頭,擋在蕭霄麵前,他不是英雄救美來的,當然蕭霄也不需要他救。他隻是很猛地牽起蕭霄的手直接奔出了酒吧。
在深夜兩排梧桐樹遮蓋著的無人馬路上,鍾浩之吻著蕭霄,說:“我怎麽就這麽想你呢?”
蕭霄平生第一次紅了臉,他回抱著鍾浩之,說:“我也想你來著。”
“蕭霄。”
“哎?”
“跟我一起吧。”
“一起幹嗎?”
“吃一起睡一起住一起,你說幹嗎?”
“嗬嗬。”
“笑什麽,回答啊。”
“好。”
後來蕭霄不顧父母反對,堅決舉起獨立生活的旗幟,以與人合租為幌子,打包好行李搬出了他家的小別墅,和鍾浩之一起在他大學附近找了間小房子,住在了一起。
為此,遠在國外的父母斷了蕭霄的經濟來源以示對兒子任性的懲戒。
可是過慣了揮金如土的生活的蕭霄並沒有因此困擾,相反的,他一度覺得幸福地快要淹死掉了。
同居初期,尚在熱戀中的倆人對彼此都是特別包容和遷就。
鍾浩之不愛香水味,蕭霄就控製著少噴。
蕭霄不愛吃火鍋,可當鍾浩之帶他走進火鍋店的時候,他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鍾浩之喜歡呆在家裏,蕭霄就減少與朋友聚會,盡量陪在家中。
甚至於,每次倆人一起出去,從一個酒吧出來再到另一個酒吧前,蕭霄總要先問過鍾浩之的意見。
那陣子,他常愛說的一句話便是:“我老公不喜歡我玩得太晚。”
一群朋友幾時見過這樣溫順的蕭霄?各各都好奇地睜大眼睛,看著他們會是怎樣的結局。更甚有的曾喜歡過鍾浩之或者追過蕭霄未果的,都咒他們早日分手。
知道這些的鍾浩之堅定地在朋友麵前說:“他就是要跟定我一輩子,我也一樣。”
一輩子呢,那時許得輕巧。卻被當了真,以為可以作得了數。
蕭霄看著手指間燃燒到盡頭的香菸,幹澀地笑著。
栗色的頭髮呢,真是個很帥的男人,配鍾浩之,一點兒也不過分。
可是,能有他蕭霄好看麽?他不信。
回憶 (下)
第二天,照常彩排結束,蕭霄在酒店門口看到了傻等在大堂的沈曉秋。
“你怎麽來了?幹嗎不先給我打個電話?”
“正巧路過,就想來見見你。”沈曉秋的手掛著蕭霄的胳膊,“走,我們吃飯去。”
“我後天有秀,要節食。”
“那我多吃你少吃。”
“沒你這麽折磨人的。”蕭霄樂了,勾住沈曉秋的小細腰調戲道:“呦,這小腰,比我還軟呢。”
“呸,大廳廣眾,你還要形象麽?”
“圈裏都知道我是同性戀,怕啥。”
沈曉秋笑噴,回嘴說:“人人都以為你是下麵那個,今天一看,以為你是上麵那個了。”
“哎,事情可大條了。誰讓你就這麽矮呢?”
“你以為人人都跟你們一樣,一八零朝上呢!”
“問題是,你連一七五都不到。”
“一七二”沈曉秋嘆了口氣:“我也想有一八零啊。”
“沒事,一七二才好,你家高淩抱著你高度正好。”
沈曉秋的表情有一秒僵硬,隨後故做輕鬆問道:“蕭蕭,你不氣我和高淩又在一起了?”
“氣,氣得要死要活!”蕭霄拍了拍沈曉秋的肩頭,“可是你喜歡他,我還能怎麽辦呢?反正,你別讓我再看到他就行,我怕一衝動又揍人。”
“嗬,你這脾氣!”
“說真的,秋秋,要是高淩欺負你,一定要跟我說,我幫你揍他。”
“好,記得別打臉。”
“咦?”
“他還要留著臉跟人結婚呢。”
沈曉秋的落寞幾乎在一瞬間閃逝,他依舊笑著,帶一點點燦爛帶一點點溫暖,還有看不見的苦澀。
蕭霄壓下心裏的怒氣,“秋秋,我們去吃日本料理,176元一個人,自助的。”
“你不是不能多吃麽?”
“少爺我現在就想吃了!去他媽的秀,要是衣服撐破了更好,鍾浩之那麵癱也該換換表情了!哈哈哈。”
風捲殘雲,三壺兩盞淡酒,微薰。
熱辣辣的酒精在腸胃裏滾動,跟燒灼了般,從裏透到外,將人浸得意外地開朗奔放。
蕭霄拉著沈曉秋回到酒店,倆人齊齊橫倒在軟撲撲的大床上,一斜一歪,瞪著天花板開始胡言亂語。
沈曉秋說:“高淩他媽就是一個混蛋!”
蕭霄說:“對,混蛋,鍾浩之是混蛋!”
沈曉秋打了個嗝,使勁搖起頭:“錯了錯了,我說的是高淩!”
“沒錯,是鍾浩之!”蕭霄咧開嘴傻笑。
前言不搭後語,七分醉裏三分清醒,也不知道是在說給別人聽還是說給自己聽的。
“可是啊,蕭蕭,我跟你說,我就是喜歡他。從他第一次跟我說話那會,我就喜歡他。”沈曉秋側過身子,將臉埋進床單裏,“那會他老追在你屁股後麵,我就想著怎麽有這麽傻的人呢?明知道別人不喜歡他還老調侃他,可他就是不撒手地猛追到底。後來,你跟鍾浩之成了一對兒,他跑過來坐我身邊問我‘沈曉秋,你說我哪點比不上那個窮學生?’,那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他喝醉了,整個人掛在我身上,呼出的氣都是熱乎乎的,直吹到我脖子裏。他說‘沈曉秋,你比蕭霄溫柔多了。’我本來想推開他的,不知怎麽卻抱住了他。抱住了,就再也不想放手。我知道這是條死巷,可不曉得走到底會是什麽。但是,我現在能做的也隻有筆直地走下去,是生是死,看造化了。”
沈曉秋一口氣將話說完,然後悶著臉再是不動一下。蕭霄突地伸出手拍了拍沈曉秋的腦袋,說:“秋秋,你比我強!”
沈曉秋扭了下身子,將頭抬起來問:“說實話,你當年到底為什麽跟鍾浩之分手?我以為你跟他是認真的。”
“誰說我不是認真的了,可是……”難得輪到蕭霄嘆氣:“我跟他性格還真是完全不適合。”
蕭霄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打出生入的就是美國籍,從小錦衣玉食,上上下下得人寵著護著,就連他高中上了一年後說要退學,家裏都聽之任之,反正又不是沒錢養他?再大點送去國外念書就行了。
反觀鍾浩之,小鎮裏出來的孩子,打小粗糙慣了,性格裏是天生的淡漠。好在學習用功頭腦又聰明,考進繁華都市裏的大學,一個人就這麽背井離鄉沖了過來,混在一群他不太瞧得起的小屁孩中。
偏偏風馬牛不相及的倆人看對了眼,你來我往,一邊掩飾自己的缺點一邊努力配合對方的生活習慣,一天兩天得還好,日子久了感情疲了,嘴上也就便得不饒人了。
不記得是第幾次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鍾浩之氣地甩門走人,回學校宿舍跟同學擠上一宿。留下蕭霄一個人幹瞪著眼對著十幾個平方米的小屋,從淩晨等到天亮。為了生計,斷了父母支援的蕭霄一早還得趕去效區拍雜誌的平麵照,等他忙了一天,看到鍾浩之正雙手抱臂坐在床上,麵色仍舊沒有緩和。
“我懶得跟你吵,我累。”蕭霄倒頭就睡。
他一直以為鍾浩之不過是生命裏一個被他厭棄了的過客,就連想一想他們之間的故事都覺得麻煩。但五年過去了,有些感情,卻在時間中成了記憶裏唯一留存過的東西,甚至於刻骨銘心。
煙霧繚繞間,他努力回憶和鍾浩之的點點滴滴,每一個畫麵,每一個動作,每一次對話,還有每一次***。
兩人的第一次見麵是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派對上。準確的說,他們都不太記得那個朋友是誰了。本來玩的圈子裏人就多而且雜,通常熱鬧為主,隔了一夜,誰還記得誰呢?
鍾浩之和蕭霄可謂是一見鍾情,就跟小說裏寫的那樣,一眼裏便是天雷地火山崩地裂,恨不得立馬海枯石爛似的。
其實那是蕭霄第一次跟人一夜情。事後蕭霄的姐姐蕭語說“死小子,別給老爸老媽知道,不然抽不死你。”
那一夜以後,倆人一度失去聯繫。
直到有一次蕭霄跟人在酒吧打架,正巧跟另一幫朋友也在酒吧的鍾浩之就這麽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酒吧人聲處。
從來不愛管閑事的鍾浩之那天衝到了前頭,擋在蕭霄麵前,他不是英雄救美來的,當然蕭霄也不需要他救。他隻是很猛地牽起蕭霄的手直接奔出了酒吧。
在深夜兩排梧桐樹遮蓋著的無人馬路上,鍾浩之吻著蕭霄,說:“我怎麽就這麽想你呢?”
蕭霄平生第一次紅了臉,他回抱著鍾浩之,說:“我也想你來著。”
“蕭霄。”
“哎?”
“跟我一起吧。”
“一起幹嗎?”
“吃一起睡一起住一起,你說幹嗎?”
“嗬嗬。”
“笑什麽,回答啊。”
“好。”
後來蕭霄不顧父母反對,堅決舉起獨立生活的旗幟,以與人合租為幌子,打包好行李搬出了他家的小別墅,和鍾浩之一起在他大學附近找了間小房子,住在了一起。
為此,遠在國外的父母斷了蕭霄的經濟來源以示對兒子任性的懲戒。
可是過慣了揮金如土的生活的蕭霄並沒有因此困擾,相反的,他一度覺得幸福地快要淹死掉了。
同居初期,尚在熱戀中的倆人對彼此都是特別包容和遷就。
鍾浩之不愛香水味,蕭霄就控製著少噴。
蕭霄不愛吃火鍋,可當鍾浩之帶他走進火鍋店的時候,他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鍾浩之喜歡呆在家裏,蕭霄就減少與朋友聚會,盡量陪在家中。
甚至於,每次倆人一起出去,從一個酒吧出來再到另一個酒吧前,蕭霄總要先問過鍾浩之的意見。
那陣子,他常愛說的一句話便是:“我老公不喜歡我玩得太晚。”
一群朋友幾時見過這樣溫順的蕭霄?各各都好奇地睜大眼睛,看著他們會是怎樣的結局。更甚有的曾喜歡過鍾浩之或者追過蕭霄未果的,都咒他們早日分手。
知道這些的鍾浩之堅定地在朋友麵前說:“他就是要跟定我一輩子,我也一樣。”
一輩子呢,那時許得輕巧。卻被當了真,以為可以作得了數。
蕭霄看著手指間燃燒到盡頭的香菸,幹澀地笑著。
栗色的頭髮呢,真是個很帥的男人,配鍾浩之,一點兒也不過分。
可是,能有他蕭霄好看麽?他不信。
回憶 (下)
第二天,照常彩排結束,蕭霄在酒店門口看到了傻等在大堂的沈曉秋。
“你怎麽來了?幹嗎不先給我打個電話?”
“正巧路過,就想來見見你。”沈曉秋的手掛著蕭霄的胳膊,“走,我們吃飯去。”
“我後天有秀,要節食。”
“那我多吃你少吃。”
“沒你這麽折磨人的。”蕭霄樂了,勾住沈曉秋的小細腰調戲道:“呦,這小腰,比我還軟呢。”
“呸,大廳廣眾,你還要形象麽?”
“圈裏都知道我是同性戀,怕啥。”
沈曉秋笑噴,回嘴說:“人人都以為你是下麵那個,今天一看,以為你是上麵那個了。”
“哎,事情可大條了。誰讓你就這麽矮呢?”
“你以為人人都跟你們一樣,一八零朝上呢!”
“問題是,你連一七五都不到。”
“一七二”沈曉秋嘆了口氣:“我也想有一八零啊。”
“沒事,一七二才好,你家高淩抱著你高度正好。”
沈曉秋的表情有一秒僵硬,隨後故做輕鬆問道:“蕭蕭,你不氣我和高淩又在一起了?”
“氣,氣得要死要活!”蕭霄拍了拍沈曉秋的肩頭,“可是你喜歡他,我還能怎麽辦呢?反正,你別讓我再看到他就行,我怕一衝動又揍人。”
“嗬,你這脾氣!”
“說真的,秋秋,要是高淩欺負你,一定要跟我說,我幫你揍他。”
“好,記得別打臉。”
“咦?”
“他還要留著臉跟人結婚呢。”
沈曉秋的落寞幾乎在一瞬間閃逝,他依舊笑著,帶一點點燦爛帶一點點溫暖,還有看不見的苦澀。
蕭霄壓下心裏的怒氣,“秋秋,我們去吃日本料理,176元一個人,自助的。”
“你不是不能多吃麽?”
“少爺我現在就想吃了!去他媽的秀,要是衣服撐破了更好,鍾浩之那麵癱也該換換表情了!哈哈哈。”
風捲殘雲,三壺兩盞淡酒,微薰。
熱辣辣的酒精在腸胃裏滾動,跟燒灼了般,從裏透到外,將人浸得意外地開朗奔放。
蕭霄拉著沈曉秋回到酒店,倆人齊齊橫倒在軟撲撲的大床上,一斜一歪,瞪著天花板開始胡言亂語。
沈曉秋說:“高淩他媽就是一個混蛋!”
蕭霄說:“對,混蛋,鍾浩之是混蛋!”
沈曉秋打了個嗝,使勁搖起頭:“錯了錯了,我說的是高淩!”
“沒錯,是鍾浩之!”蕭霄咧開嘴傻笑。
前言不搭後語,七分醉裏三分清醒,也不知道是在說給別人聽還是說給自己聽的。
“可是啊,蕭蕭,我跟你說,我就是喜歡他。從他第一次跟我說話那會,我就喜歡他。”沈曉秋側過身子,將臉埋進床單裏,“那會他老追在你屁股後麵,我就想著怎麽有這麽傻的人呢?明知道別人不喜歡他還老調侃他,可他就是不撒手地猛追到底。後來,你跟鍾浩之成了一對兒,他跑過來坐我身邊問我‘沈曉秋,你說我哪點比不上那個窮學生?’,那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他喝醉了,整個人掛在我身上,呼出的氣都是熱乎乎的,直吹到我脖子裏。他說‘沈曉秋,你比蕭霄溫柔多了。’我本來想推開他的,不知怎麽卻抱住了他。抱住了,就再也不想放手。我知道這是條死巷,可不曉得走到底會是什麽。但是,我現在能做的也隻有筆直地走下去,是生是死,看造化了。”
沈曉秋一口氣將話說完,然後悶著臉再是不動一下。蕭霄突地伸出手拍了拍沈曉秋的腦袋,說:“秋秋,你比我強!”
沈曉秋扭了下身子,將頭抬起來問:“說實話,你當年到底為什麽跟鍾浩之分手?我以為你跟他是認真的。”
“誰說我不是認真的了,可是……”難得輪到蕭霄嘆氣:“我跟他性格還真是完全不適合。”
蕭霄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打出生入的就是美國籍,從小錦衣玉食,上上下下得人寵著護著,就連他高中上了一年後說要退學,家裏都聽之任之,反正又不是沒錢養他?再大點送去國外念書就行了。
反觀鍾浩之,小鎮裏出來的孩子,打小粗糙慣了,性格裏是天生的淡漠。好在學習用功頭腦又聰明,考進繁華都市裏的大學,一個人就這麽背井離鄉沖了過來,混在一群他不太瞧得起的小屁孩中。
偏偏風馬牛不相及的倆人看對了眼,你來我往,一邊掩飾自己的缺點一邊努力配合對方的生活習慣,一天兩天得還好,日子久了感情疲了,嘴上也就便得不饒人了。
不記得是第幾次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鍾浩之氣地甩門走人,回學校宿舍跟同學擠上一宿。留下蕭霄一個人幹瞪著眼對著十幾個平方米的小屋,從淩晨等到天亮。為了生計,斷了父母支援的蕭霄一早還得趕去效區拍雜誌的平麵照,等他忙了一天,看到鍾浩之正雙手抱臂坐在床上,麵色仍舊沒有緩和。
“我懶得跟你吵,我累。”蕭霄倒頭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