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送卡片的人不知是人類還是暗裔,但克雷頓和朱利爾斯被被某些存在注意到這件事已經是事實。
作為被不知名存在直接選中的目標,朱利爾斯的心幾乎要要從胸膛裏跳出來。
他走到窗戶邊,看著外麵的景色,這裏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難道我們調查的行為已經被發現了?不然,為什麽會選上我?”他喃喃自語。
克雷頓沒有回答,隻是默默地看著朱利爾斯垂到腰間的灰綠色長發在窗前隨風飄舞。
是啊,怎麽會有人在人群中一下子盯上他呢?
“旅店裏的氣味太駁雜了,我追蹤不了那個人,而且我也不認為主動去找他會有什麽好結果。”克雷頓盯著朱利爾斯的長發:“等之後有時間,你記得把頭發染成正常的顏色,平時就把頭發藏在帽子裏。”
如果不是巫師的頭發的確是珍貴的施法材料,他現在就會用指甲幫朱利爾斯“理發”。
“那這個地址”
“卡片都是新做的,那個地址說不定也隻是臨時‘借’來的。按時赴會,那裏說不定埋伏了很多人。如果去得晚,邀請你的人大概也已經轉移走了,沒什麽可查的。”
“那我們該怎麽辦?”朱利爾斯緊張地問。
克雷頓歎息道:“隻是有人塞了一張卡片進來,你甚至不一定會注意到。”
朱利爾斯恍然。
“而且來找你的那個家夥未必是造成失蹤案的人,他嚐試騙你出去。而之前那些失蹤的人房間裏都有血跡。或許他隻是察覺到你的不同尋常,試圖和你私下交流。”
朱利爾斯不能完全接受克雷頓的解釋,這仍是一種沒有實據的猜測,事實也或許是對方覺得他比之前那些獵物更具備力量,不能悄無聲息地解決他,所以才采取了欺騙的手段。
肯定有人要謀害他!
總之,他不再接受獨處了,而是決定接下去都和克雷頓擠一個房間。
由於沒有充足的食物,狼人也需要睡覺,不能把床讓給朱利爾斯,他隻能抱著毯子在在地板上湊合了一晚,結果就是第二天他醒來依舊精神不濟,臉色也凍得發白。
克雷頓懷疑在找到金傑和埃德加之前,朱利爾斯可能就要病死了。
但朱利爾斯竟比他還要堅持。
“我們再快點行動。”男巫抱著胳膊,一邊哆嗦一邊催促他。
接下去,他們一整天都在移動,除了用餐,他們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馬車裏度過,耳邊一直傳來幾乎不停歇的機器轟鳴聲。
為了了解這座城市,克雷頓買了幾份報紙,又拋開埃德加和金傑,專門和車夫聊起魏奧底的過去生活,隨後他發現阿爾伯特簡直是沒說實話,而朱利爾斯的擔憂一點不假。
這鬼地方!
就拿銀行劫案為例,薩沙市的董森銀行被搶劫是當地了不得的大新聞,而在魏奧底,人們已經將銀行失竊當做了常態,銀行被搶也無所謂,因為行長會花錢再私人雇一批槍手把錢從強盜手裏搶回來。
這裏有法律,但沒什麽人知道,過去更沒什麽人執行。
在皇家警察入駐之前,這裏的治安官就已經是一無是處,比起他們,人們更相信安保公司和偵探事務所,或者在家裏藏一把武器。
大大小小的幫派早就取締了教區話事人的地位,他們收取一定保護費,然後驅趕不屬於自己一夥兒的犯罪分子,完全取代了治安官的地位。
這裏的政令不是靠政府官員傳達,而是靠信息泄露,政府很少向民眾解釋什麽。
以上的情況已經足夠糟糕,而當馬車經過一片風格特別奢華的建築群的時候,克雷頓更是發現這裏的富人區和薩沙市的富人區不一樣,薩沙市的富人區也隻是在房子門口安排槍手安保,而這裏則是在街角堂而皇之地設置了哨卡,黑鐵的巨大拱門封鎖了街道的出入口,有私人雇傭的槍手扛著步槍威風八麵地在門口巡邏,根本不許他人通過這條在其他城市會被規劃為公共區域的街道。
當有富人的馬車從街道上緩緩駛過,後麵必定還跟著一群武裝安保在步行,因此交通非常的擁擠。
隻隔了一個晚上,魏奧底在克雷頓眼中簡直就變了副模樣。
這裏的工業水平超過全國80%的城市,水泥的建築林立,但生活方式卻還像是在大航海時代之前未開化的人那樣野蠻。
這種倒錯感讓克雷頓打心眼裏感到惡心,他隻想趕緊辦完自己的事,然後回到薩沙市。就連對賣家的仇恨也不足以讓他在外更多逗留。
在馬車夫也不願意送達的北區,克雷頓和朱利爾斯不得不下車步行,一路上,他們趕走了七個小偷,打斷了四個強盜的手,兩次從正在火拚的幫派之間穿過,直到黃昏臨近,總算是有驚無險地抵達了魏奧底市的北方邊界。
邊界處的建築和人口都已經變得稀疏,很多矮房子已經荒廢,木質牆壁上出現腐壞的大洞,露出橫梁。地上雜草叢生,不過地上的泥裏還有深刻的車輪壓痕,說明這裏並不是一直沒有人來。
當代的城市已經不需要城牆,他們來到這裏,能將遠處的景色一覽無餘。包括遠處城鎮伯達拉比克中古代城堡的剪影。
“終於快到了。”看著那剪影,朱利爾斯的背立刻挺直了。
如果連伯達拉比克也沒有埃德加和金傑的痕跡,他們就可以回到薩沙市。
魏奧底和之前他接觸過的所有地方都不一樣,惡意細微但無處不在,將所有人浸泡在其中。就算他是超凡者,街頭發生幫派鬥爭時飛來的一顆流彈也可能奪走他的性命,這種情況根本無從防備,他隻想早點結束這一切。
不過,即使他們現在能看到伯達拉比克的影子,也不代表他們能立刻到達,即使能弄到馬匹,他們到那裏也要兩三個小時,路上還是一片漆黑,誰知道有什麽可能會在林子裏麵等著他們,不如在附近找一戶人家借宿,到了次日白天再出發。
他們走到一戶亮著燈的房子前敲門,門很快開了,一個黑衣男子托著一盞油燈出現,他探出上半身警惕地看著他們。
“借宿,給錢,明早就走。”克雷頓簡要地說出自己的需求。
屋裏的男人偏頭看了看空曠的周圍,把燈照來照去,但這裏哪兒都是一副荒僻的模樣:“你們要上到哪兒去?”
朱利爾斯在旁邊用魔杖指向遠方的鎮子:“去伯達拉比克。”
“去那兒做什麽?探親?伯達拉比克什麽都沒有,不適合你們這樣的紳士。”
克雷頓搖搖頭:“您在開玩笑吧,好歹是一個鎮子,怎麽能說什麽都沒有?而且我們也不是去找別的,是有兩位朋友在那裏失蹤,我們想要去找人。但現在快入夜了,不好上路。”
“這和我沒關係,你們去找別家借宿。”黑衣男人毫無憐憫心地關上門,但克雷頓抵住了門。
“我願意付很多錢,就以旅店的三倍價格。”
這個男人不動了,他的眼珠精明地轉動著,似乎在考慮收留他們是否劃算,但不知為何,他看起來並沒有多貪婪。
“您這算同意了嗎?”克雷頓問。
“同意了,你們稍等一下。”男人又把門關了,他們聽到他在裏麵跑來跑去收拾東西的聲音,還有玻璃器皿摔碎的聲音,又有一聲極大的歎氣聲。
過了一會兒,門才重新打開,露出男人那張臉,隻是比之前顯得有些狼狽。
“進來吧。”
他們走進去,這房子很矮,朱利爾斯抬手就能摸到天花板,克雷頓便更不必提了,濃烈的酒味和醃菜的味道充斥在屋裏,而除此之外,還有一股若有若無的腐朽味始終縈繞在他們的鼻端,似乎隻要一開口,就能從頭頂震下灰來。
餐桌占據了廳的大部分空間,對門的牆壁上有一個窗戶用作采光和通風。左邊有兩個房間,一個是主人房間,一個可以用來做客房,但都處在十分黑暗的氛圍裏,隻間隔了一條很窄的過道,一眼就能望到頭,右邊則是散發油膩味的廚房。
屋子裏臨近窗邊的一個木架子上擺滿了各種密封的玻璃罐頭,裏麵的深色液體看起來非常不妙。
這些罐頭蒙了灰,但還能看出裏麵的內容物。有的裝的是醃菜,有的則用烈酒泡著動物的內髒,或是一些小的動物標本,這是業餘的博物愛好者的做法。
而有一個玻璃罐頭已經落在地上,摔了個粉碎,這就是剛才發生的事,
玻璃碎片四射,烈酒還在地上流動,將地板縫隙間一塊塊棕色汙漬浸潤得更加惡心,而在四流的液體的中心,一隻死去多時的小鳥蜷縮著,生前該是金光璀璨的羽毛已經失去光澤,皺巴巴地貼伏在一起,顯得它瘦小可憐。
男人將油燈放在桌上,隨後去廚房拿了一塊看起來比地板還髒的抹布出來整理,在他的背後,克雷頓沒有在圓桌邊坐下,而是站著,盯著地板上的小鳥屍體目不轉睛。
這居然是王冠鳥幼體的標本,克雷頓很喜歡這種鳥,但南方已經很難看到它們了。
許多有槍的農民會射殺這種鳥,因為它的羽毛顏色美麗,飛行速度又快,於是射殺它們就成了一種榮耀,這使得王冠鳥越來越稀少。
克雷頓體內博物愛好者的血開始取代狼人的血發揮作用。
“如果你願意出手,我可以出20個先令買這隻王冠鳥。”
“什麽王冠鳥?”男人驚訝地回頭,當他注意到克雷頓的眼神落在地上那隻幾近破壞的鳥類標本時,才接著做出反應:“原來它叫王冠鳥嗎?我隻是看它漂亮.”
“所以您接受交易嗎?”克雷頓問。
“當然。”男人非常幹脆地說。
“那請您再拿一個容器和酒精過來吧,我同樣會為這些東西付錢的。”
男人又到廚房裏去了,克雷頓蹲下將王冠鳥的標本捧在手裏,起身的時候透過窗戶看到後院的花圃,那裏已經是雜草叢生。
過了一會兒,男人走出廚房,他拿出來一種不知品種的私酒和一個陶罐,但這顯然不是安置標本的良好選擇。
克雷頓皺了皺眉,還是用這些東西處理了標本。
檢查完房間的朱利爾斯臉色難看——如果克雷頓要獨占這裏的床,剩餘的空間隻夠他站著睡覺,而他不喜歡和別人分享一張床。
好在食物還不錯,看起來像是在商店裏買來的,克雷頓貼近它們嗅了嗅,隨後才進食。
當他們結束用餐,朱利爾斯立刻帶克雷頓去看房間。
他指著床積極地出謀劃策:“這張床太小了,要兩個人躺在上麵非常不容易,而如果我們橫著躺在上麵,兩條腿就會超過床沿,所以我建議再拿兩把椅子放在過道上用來擱腳.”
克雷頓抬手打斷他。
“用不著這麽麻煩。因為.”狼人的耳朵轉動著,聽著廚房裏的動靜:“馬上我們就有兩張床了。”
來送卡片的人不知是人類還是暗裔,但克雷頓和朱利爾斯被被某些存在注意到這件事已經是事實。
作為被不知名存在直接選中的目標,朱利爾斯的心幾乎要要從胸膛裏跳出來。
他走到窗戶邊,看著外麵的景色,這裏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難道我們調查的行為已經被發現了?不然,為什麽會選上我?”他喃喃自語。
克雷頓沒有回答,隻是默默地看著朱利爾斯垂到腰間的灰綠色長發在窗前隨風飄舞。
是啊,怎麽會有人在人群中一下子盯上他呢?
“旅店裏的氣味太駁雜了,我追蹤不了那個人,而且我也不認為主動去找他會有什麽好結果。”克雷頓盯著朱利爾斯的長發:“等之後有時間,你記得把頭發染成正常的顏色,平時就把頭發藏在帽子裏。”
如果不是巫師的頭發的確是珍貴的施法材料,他現在就會用指甲幫朱利爾斯“理發”。
“那這個地址”
“卡片都是新做的,那個地址說不定也隻是臨時‘借’來的。按時赴會,那裏說不定埋伏了很多人。如果去得晚,邀請你的人大概也已經轉移走了,沒什麽可查的。”
“那我們該怎麽辦?”朱利爾斯緊張地問。
克雷頓歎息道:“隻是有人塞了一張卡片進來,你甚至不一定會注意到。”
朱利爾斯恍然。
“而且來找你的那個家夥未必是造成失蹤案的人,他嚐試騙你出去。而之前那些失蹤的人房間裏都有血跡。或許他隻是察覺到你的不同尋常,試圖和你私下交流。”
朱利爾斯不能完全接受克雷頓的解釋,這仍是一種沒有實據的猜測,事實也或許是對方覺得他比之前那些獵物更具備力量,不能悄無聲息地解決他,所以才采取了欺騙的手段。
肯定有人要謀害他!
總之,他不再接受獨處了,而是決定接下去都和克雷頓擠一個房間。
由於沒有充足的食物,狼人也需要睡覺,不能把床讓給朱利爾斯,他隻能抱著毯子在在地板上湊合了一晚,結果就是第二天他醒來依舊精神不濟,臉色也凍得發白。
克雷頓懷疑在找到金傑和埃德加之前,朱利爾斯可能就要病死了。
但朱利爾斯竟比他還要堅持。
“我們再快點行動。”男巫抱著胳膊,一邊哆嗦一邊催促他。
接下去,他們一整天都在移動,除了用餐,他們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馬車裏度過,耳邊一直傳來幾乎不停歇的機器轟鳴聲。
為了了解這座城市,克雷頓買了幾份報紙,又拋開埃德加和金傑,專門和車夫聊起魏奧底的過去生活,隨後他發現阿爾伯特簡直是沒說實話,而朱利爾斯的擔憂一點不假。
這鬼地方!
就拿銀行劫案為例,薩沙市的董森銀行被搶劫是當地了不得的大新聞,而在魏奧底,人們已經將銀行失竊當做了常態,銀行被搶也無所謂,因為行長會花錢再私人雇一批槍手把錢從強盜手裏搶回來。
這裏有法律,但沒什麽人知道,過去更沒什麽人執行。
在皇家警察入駐之前,這裏的治安官就已經是一無是處,比起他們,人們更相信安保公司和偵探事務所,或者在家裏藏一把武器。
大大小小的幫派早就取締了教區話事人的地位,他們收取一定保護費,然後驅趕不屬於自己一夥兒的犯罪分子,完全取代了治安官的地位。
這裏的政令不是靠政府官員傳達,而是靠信息泄露,政府很少向民眾解釋什麽。
以上的情況已經足夠糟糕,而當馬車經過一片風格特別奢華的建築群的時候,克雷頓更是發現這裏的富人區和薩沙市的富人區不一樣,薩沙市的富人區也隻是在房子門口安排槍手安保,而這裏則是在街角堂而皇之地設置了哨卡,黑鐵的巨大拱門封鎖了街道的出入口,有私人雇傭的槍手扛著步槍威風八麵地在門口巡邏,根本不許他人通過這條在其他城市會被規劃為公共區域的街道。
當有富人的馬車從街道上緩緩駛過,後麵必定還跟著一群武裝安保在步行,因此交通非常的擁擠。
隻隔了一個晚上,魏奧底在克雷頓眼中簡直就變了副模樣。
這裏的工業水平超過全國80%的城市,水泥的建築林立,但生活方式卻還像是在大航海時代之前未開化的人那樣野蠻。
這種倒錯感讓克雷頓打心眼裏感到惡心,他隻想趕緊辦完自己的事,然後回到薩沙市。就連對賣家的仇恨也不足以讓他在外更多逗留。
在馬車夫也不願意送達的北區,克雷頓和朱利爾斯不得不下車步行,一路上,他們趕走了七個小偷,打斷了四個強盜的手,兩次從正在火拚的幫派之間穿過,直到黃昏臨近,總算是有驚無險地抵達了魏奧底市的北方邊界。
邊界處的建築和人口都已經變得稀疏,很多矮房子已經荒廢,木質牆壁上出現腐壞的大洞,露出橫梁。地上雜草叢生,不過地上的泥裏還有深刻的車輪壓痕,說明這裏並不是一直沒有人來。
當代的城市已經不需要城牆,他們來到這裏,能將遠處的景色一覽無餘。包括遠處城鎮伯達拉比克中古代城堡的剪影。
“終於快到了。”看著那剪影,朱利爾斯的背立刻挺直了。
如果連伯達拉比克也沒有埃德加和金傑的痕跡,他們就可以回到薩沙市。
魏奧底和之前他接觸過的所有地方都不一樣,惡意細微但無處不在,將所有人浸泡在其中。就算他是超凡者,街頭發生幫派鬥爭時飛來的一顆流彈也可能奪走他的性命,這種情況根本無從防備,他隻想早點結束這一切。
不過,即使他們現在能看到伯達拉比克的影子,也不代表他們能立刻到達,即使能弄到馬匹,他們到那裏也要兩三個小時,路上還是一片漆黑,誰知道有什麽可能會在林子裏麵等著他們,不如在附近找一戶人家借宿,到了次日白天再出發。
他們走到一戶亮著燈的房子前敲門,門很快開了,一個黑衣男子托著一盞油燈出現,他探出上半身警惕地看著他們。
“借宿,給錢,明早就走。”克雷頓簡要地說出自己的需求。
屋裏的男人偏頭看了看空曠的周圍,把燈照來照去,但這裏哪兒都是一副荒僻的模樣:“你們要上到哪兒去?”
朱利爾斯在旁邊用魔杖指向遠方的鎮子:“去伯達拉比克。”
“去那兒做什麽?探親?伯達拉比克什麽都沒有,不適合你們這樣的紳士。”
克雷頓搖搖頭:“您在開玩笑吧,好歹是一個鎮子,怎麽能說什麽都沒有?而且我們也不是去找別的,是有兩位朋友在那裏失蹤,我們想要去找人。但現在快入夜了,不好上路。”
“這和我沒關係,你們去找別家借宿。”黑衣男人毫無憐憫心地關上門,但克雷頓抵住了門。
“我願意付很多錢,就以旅店的三倍價格。”
這個男人不動了,他的眼珠精明地轉動著,似乎在考慮收留他們是否劃算,但不知為何,他看起來並沒有多貪婪。
“您這算同意了嗎?”克雷頓問。
“同意了,你們稍等一下。”男人又把門關了,他們聽到他在裏麵跑來跑去收拾東西的聲音,還有玻璃器皿摔碎的聲音,又有一聲極大的歎氣聲。
過了一會兒,門才重新打開,露出男人那張臉,隻是比之前顯得有些狼狽。
“進來吧。”
他們走進去,這房子很矮,朱利爾斯抬手就能摸到天花板,克雷頓便更不必提了,濃烈的酒味和醃菜的味道充斥在屋裏,而除此之外,還有一股若有若無的腐朽味始終縈繞在他們的鼻端,似乎隻要一開口,就能從頭頂震下灰來。
餐桌占據了廳的大部分空間,對門的牆壁上有一個窗戶用作采光和通風。左邊有兩個房間,一個是主人房間,一個可以用來做客房,但都處在十分黑暗的氛圍裏,隻間隔了一條很窄的過道,一眼就能望到頭,右邊則是散發油膩味的廚房。
屋子裏臨近窗邊的一個木架子上擺滿了各種密封的玻璃罐頭,裏麵的深色液體看起來非常不妙。
這些罐頭蒙了灰,但還能看出裏麵的內容物。有的裝的是醃菜,有的則用烈酒泡著動物的內髒,或是一些小的動物標本,這是業餘的博物愛好者的做法。
而有一個玻璃罐頭已經落在地上,摔了個粉碎,這就是剛才發生的事,
玻璃碎片四射,烈酒還在地上流動,將地板縫隙間一塊塊棕色汙漬浸潤得更加惡心,而在四流的液體的中心,一隻死去多時的小鳥蜷縮著,生前該是金光璀璨的羽毛已經失去光澤,皺巴巴地貼伏在一起,顯得它瘦小可憐。
男人將油燈放在桌上,隨後去廚房拿了一塊看起來比地板還髒的抹布出來整理,在他的背後,克雷頓沒有在圓桌邊坐下,而是站著,盯著地板上的小鳥屍體目不轉睛。
這居然是王冠鳥幼體的標本,克雷頓很喜歡這種鳥,但南方已經很難看到它們了。
許多有槍的農民會射殺這種鳥,因為它的羽毛顏色美麗,飛行速度又快,於是射殺它們就成了一種榮耀,這使得王冠鳥越來越稀少。
克雷頓體內博物愛好者的血開始取代狼人的血發揮作用。
“如果你願意出手,我可以出20個先令買這隻王冠鳥。”
“什麽王冠鳥?”男人驚訝地回頭,當他注意到克雷頓的眼神落在地上那隻幾近破壞的鳥類標本時,才接著做出反應:“原來它叫王冠鳥嗎?我隻是看它漂亮.”
“所以您接受交易嗎?”克雷頓問。
“當然。”男人非常幹脆地說。
“那請您再拿一個容器和酒精過來吧,我同樣會為這些東西付錢的。”
男人又到廚房裏去了,克雷頓蹲下將王冠鳥的標本捧在手裏,起身的時候透過窗戶看到後院的花圃,那裏已經是雜草叢生。
過了一會兒,男人走出廚房,他拿出來一種不知品種的私酒和一個陶罐,但這顯然不是安置標本的良好選擇。
克雷頓皺了皺眉,還是用這些東西處理了標本。
檢查完房間的朱利爾斯臉色難看——如果克雷頓要獨占這裏的床,剩餘的空間隻夠他站著睡覺,而他不喜歡和別人分享一張床。
好在食物還不錯,看起來像是在商店裏買來的,克雷頓貼近它們嗅了嗅,隨後才進食。
當他們結束用餐,朱利爾斯立刻帶克雷頓去看房間。
他指著床積極地出謀劃策:“這張床太小了,要兩個人躺在上麵非常不容易,而如果我們橫著躺在上麵,兩條腿就會超過床沿,所以我建議再拿兩把椅子放在過道上用來擱腳.”
克雷頓抬手打斷他。
“用不著這麽麻煩。因為.”狼人的耳朵轉動著,聽著廚房裏的動靜:“馬上我們就有兩張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