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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景InPlainSight 作者:JoshLanyon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錯,就是那樣。但是納什很從容地說道:“對,當然不是了。但我猜他肯定會有點想法吧?”
“他從沒和別人提起過這件事。”
“那他跟科利爾警長相處得怎麽樣?”
“挺好的,我覺得格倫喜歡科利爾警長,科利爾警長也很器重格倫。”
或許是這樣,或許不是。格倫是同性戀,在郊縣的執法機關工作的。納什可以肯定,他很擅長掩飾自己的情緒。
納什又換了個話題,“我知道格倫沒結婚,所以有什麽人對他而言很特別嗎?”
瑪麗琳盯著他看了一會,然後搖了搖頭。
“沒有?一個都沒有嗎?”
她有些生硬地說:“起碼我不知道。”
她不是不知道,正好相反,她顯然知道些什麽,有意思。
蒙彼利埃警局和貝爾萊克的治安官署已經採取了一切適宜的應急措施來追蹤格倫最後出現的地點。機場監控的影片證實格倫確實是開著自己的汽車離開了。
納什一次又一次地看著機場的監控:黑白色粗糙的畫麵中,格倫照常和機場安保人員揮手道別。眼前屏幕裏這個大步走遠的背影,並沒有透露出任何特別的緊張情緒或壓力。
納什卻沒辦法安心。過去的每一小時都讓他越來越絕望,他有過太多這樣的經歷了,他清楚這種之後可能會發生什麽。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格倫的下落對她他來說很重要,真的很重要。他試著讓自己客觀地看待這件事,就像格倫的失蹤隻不過是另一個案子一樣——沒錯,就是這麽回事。他之所以這麽關注這件事,不過是因為他們互相認識,而且是關係還不錯的……熟人。但是——拜託,他這是在和誰開玩笑呢?事實上,格倫的失蹤讓他感覺自己仿佛被掏空了,那種未知與恐懼……沒有任何一起失蹤人員的調查能讓他變得像現在這個樣子。這感覺真是糟糕透了,是種真正的折磨。
他肯定還能做些什麽。
但是,他能做什麽呢?
蒙彼利埃警局已經檢查了格倫的房子和車庫,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格倫在送納什去機場之後回過家。
蒙彼利埃警局和治安官署在波卡特羅和蒙彼利埃兩地往返調查了很多次,也沒有跡象表明在這九十分鍾的車程中發生過車禍。格倫不在任何醫院裏,也不在監獄或停屍房裏。他的父母沒有他的消息,他在蒙大拿州的兄弟也沒有。
納什在回到蒙彼利埃的第一天是自己開的車。他把車速放得很慢,仔細地檢查每一條山路上有沒有剎車印、油汙油漬、斷掉的保險槓或是任何跟意外事故有關的線索。
格倫當時駕駛的是他自己的私人汽車,所以沒有配備gps係統。打他的電話也隻會直接轉到語音信箱,很明顯他的手機已經沒電了。
“搜救隊那邊有進展了嗎?”納什問科利爾。現在是他到愛達荷的第二天,此時距離格倫失蹤已經超過四十八小時了。“要不讓配備了紅外探測的直升機去那附近檢查一下?”
“去哪兒搜?”科利爾怒氣沖沖地問。納什光看著他都能感覺到他的厭煩。“韋斯特探員,你有好好地看過這附近嗎?我們這周邊都是山和森林,我們不可能把直升機派到一望無際的野外然後說‘開始找吧!’麻煩你理解一下,我們必須先確定一個搜索範圍。”
“我們已經沒有什麽選擇了。”
“如果格倫在這,他肯定會第一個站出來說我們需要明智地使用手頭的資源。”
他會嗎?納什對格倫所知甚少。但是確實,格倫不像是一個會在緊急情況中犯傻的人,納什也不是這種人,但是他以前從沒有經歷過這種情況。同格倫告別的那天,他們最後一次擁抱對方。從那天到現在,納什似乎已經過了一輩子那麽長的時間。
我應該抱著他不鬆手的。
真是瘋狂的想法,但如果當時的他能再多抱格倫一會兒就好了……因為有的時候,很多翻天覆地的變化就發生在一瞬間。人可能會在幾秒鍾之內跨越生死。因為一隻小鹿可能會突然跳到馬路上,一個司機可能會把車開到逆行道上,晃眼的陽光會讓你的眼睛暫時失明,這些意外發生的時間都不過隻有幾秒鍾。
或者還有更糟糕的事。
邪惡的事情。
納什穩了穩聲音:“調查他銀行記錄的授權呢?你們拿到了嗎?”
“中午就能拿到了,我們找到了一個同情他的法官,他的電話記錄也能在中午拿到。”科利爾沉沉地打量著納什,“消防部門也加入搜救了。”
納什點點頭。
“我們會找到他的。”科利爾堅定地說。
隻是他們倆都沒有再用“活著”這個詞。
* * *
“他是一個不錯的人。”在愛德娜咖啡館,肯特·丹警官一邊喝咖啡一邊對納什說。丹剛加入蒙彼利埃警局,上崗不到一年。他的衣領對他來說顯得略大,額頭上還有幾個痘。“就是一個人有點孤零零的,我猜。”
“你為什麽這麽說呢?”
丹聳了聳肩:“沒有妻子,沒有孩子,沒有女朋友。他很少說自己的事情。”
納什感覺喉嚨一緊,努力半天擠出了幾個詞來:“也許他就喜歡那樣。”
丹不自覺地掃了一眼他左手上的金戒指:“每個人都想擁有這些東西不是嗎?一個家,還有家人?”
“一個能和同甘共苦的人嗎?”
“是的。”丹沒聽出話裏的諷刺。也許納什並不是有意要這麽說的。
不是這樣的,不是每個人都想要相同的東西——至少納什從沒想要過這些。或者說他總覺得,這些事情都不重要,之後總有時間來解決。他的當務之急一直是他的工作、職位和事業。他在維吉尼亞州有一幢漂亮的房子,但他幾乎沒住過。他也有過朋友,不過都是他的同事;他會在節假日的時候和家人聚一聚,光是這些就足夠他操心了。納什偶爾有幾個情人,但沒有一個能讓他產生安穩下來的念頭。
你考慮過去別的地方工作嗎?周六早上他曾這樣問過格倫。老天,真的是周六早上嗎?感覺這都是上輩子發生的事了。那天他們躺在格倫的床上,格倫憂鬱地盯著天花板。灰色眼睛就像敲打在窗戶上的陰雨一樣。他偏頭看著納什,“重新開始並不容易,更別提現在找個工作那麽困難。”
沒錯。他說得很對。
“你多大了?”
格倫抿起嘴唇,他的嘴角向下彎著,納什看得出來格倫很想笑。他忍著不去觸碰格倫臉上的笑紋,還有他長滿胡茬的麵頰。“我三十四,相對來說太老了。”
沒錯,這年紀確實有些大了。雖然沒達到上限,但也很接近了。和那些跟他資質一樣但更年輕的申請人相比,他被錄用的可能性很小。納什有點害怕,他竟然會提出這種問題。
“他從沒和別人提起過這件事。”
“那他跟科利爾警長相處得怎麽樣?”
“挺好的,我覺得格倫喜歡科利爾警長,科利爾警長也很器重格倫。”
或許是這樣,或許不是。格倫是同性戀,在郊縣的執法機關工作的。納什可以肯定,他很擅長掩飾自己的情緒。
納什又換了個話題,“我知道格倫沒結婚,所以有什麽人對他而言很特別嗎?”
瑪麗琳盯著他看了一會,然後搖了搖頭。
“沒有?一個都沒有嗎?”
她有些生硬地說:“起碼我不知道。”
她不是不知道,正好相反,她顯然知道些什麽,有意思。
蒙彼利埃警局和貝爾萊克的治安官署已經採取了一切適宜的應急措施來追蹤格倫最後出現的地點。機場監控的影片證實格倫確實是開著自己的汽車離開了。
納什一次又一次地看著機場的監控:黑白色粗糙的畫麵中,格倫照常和機場安保人員揮手道別。眼前屏幕裏這個大步走遠的背影,並沒有透露出任何特別的緊張情緒或壓力。
納什卻沒辦法安心。過去的每一小時都讓他越來越絕望,他有過太多這樣的經歷了,他清楚這種之後可能會發生什麽。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格倫的下落對她他來說很重要,真的很重要。他試著讓自己客觀地看待這件事,就像格倫的失蹤隻不過是另一個案子一樣——沒錯,就是這麽回事。他之所以這麽關注這件事,不過是因為他們互相認識,而且是關係還不錯的……熟人。但是——拜託,他這是在和誰開玩笑呢?事實上,格倫的失蹤讓他感覺自己仿佛被掏空了,那種未知與恐懼……沒有任何一起失蹤人員的調查能讓他變得像現在這個樣子。這感覺真是糟糕透了,是種真正的折磨。
他肯定還能做些什麽。
但是,他能做什麽呢?
蒙彼利埃警局已經檢查了格倫的房子和車庫,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格倫在送納什去機場之後回過家。
蒙彼利埃警局和治安官署在波卡特羅和蒙彼利埃兩地往返調查了很多次,也沒有跡象表明在這九十分鍾的車程中發生過車禍。格倫不在任何醫院裏,也不在監獄或停屍房裏。他的父母沒有他的消息,他在蒙大拿州的兄弟也沒有。
納什在回到蒙彼利埃的第一天是自己開的車。他把車速放得很慢,仔細地檢查每一條山路上有沒有剎車印、油汙油漬、斷掉的保險槓或是任何跟意外事故有關的線索。
格倫當時駕駛的是他自己的私人汽車,所以沒有配備gps係統。打他的電話也隻會直接轉到語音信箱,很明顯他的手機已經沒電了。
“搜救隊那邊有進展了嗎?”納什問科利爾。現在是他到愛達荷的第二天,此時距離格倫失蹤已經超過四十八小時了。“要不讓配備了紅外探測的直升機去那附近檢查一下?”
“去哪兒搜?”科利爾怒氣沖沖地問。納什光看著他都能感覺到他的厭煩。“韋斯特探員,你有好好地看過這附近嗎?我們這周邊都是山和森林,我們不可能把直升機派到一望無際的野外然後說‘開始找吧!’麻煩你理解一下,我們必須先確定一個搜索範圍。”
“我們已經沒有什麽選擇了。”
“如果格倫在這,他肯定會第一個站出來說我們需要明智地使用手頭的資源。”
他會嗎?納什對格倫所知甚少。但是確實,格倫不像是一個會在緊急情況中犯傻的人,納什也不是這種人,但是他以前從沒有經歷過這種情況。同格倫告別的那天,他們最後一次擁抱對方。從那天到現在,納什似乎已經過了一輩子那麽長的時間。
我應該抱著他不鬆手的。
真是瘋狂的想法,但如果當時的他能再多抱格倫一會兒就好了……因為有的時候,很多翻天覆地的變化就發生在一瞬間。人可能會在幾秒鍾之內跨越生死。因為一隻小鹿可能會突然跳到馬路上,一個司機可能會把車開到逆行道上,晃眼的陽光會讓你的眼睛暫時失明,這些意外發生的時間都不過隻有幾秒鍾。
或者還有更糟糕的事。
邪惡的事情。
納什穩了穩聲音:“調查他銀行記錄的授權呢?你們拿到了嗎?”
“中午就能拿到了,我們找到了一個同情他的法官,他的電話記錄也能在中午拿到。”科利爾沉沉地打量著納什,“消防部門也加入搜救了。”
納什點點頭。
“我們會找到他的。”科利爾堅定地說。
隻是他們倆都沒有再用“活著”這個詞。
* * *
“他是一個不錯的人。”在愛德娜咖啡館,肯特·丹警官一邊喝咖啡一邊對納什說。丹剛加入蒙彼利埃警局,上崗不到一年。他的衣領對他來說顯得略大,額頭上還有幾個痘。“就是一個人有點孤零零的,我猜。”
“你為什麽這麽說呢?”
丹聳了聳肩:“沒有妻子,沒有孩子,沒有女朋友。他很少說自己的事情。”
納什感覺喉嚨一緊,努力半天擠出了幾個詞來:“也許他就喜歡那樣。”
丹不自覺地掃了一眼他左手上的金戒指:“每個人都想擁有這些東西不是嗎?一個家,還有家人?”
“一個能和同甘共苦的人嗎?”
“是的。”丹沒聽出話裏的諷刺。也許納什並不是有意要這麽說的。
不是這樣的,不是每個人都想要相同的東西——至少納什從沒想要過這些。或者說他總覺得,這些事情都不重要,之後總有時間來解決。他的當務之急一直是他的工作、職位和事業。他在維吉尼亞州有一幢漂亮的房子,但他幾乎沒住過。他也有過朋友,不過都是他的同事;他會在節假日的時候和家人聚一聚,光是這些就足夠他操心了。納什偶爾有幾個情人,但沒有一個能讓他產生安穩下來的念頭。
你考慮過去別的地方工作嗎?周六早上他曾這樣問過格倫。老天,真的是周六早上嗎?感覺這都是上輩子發生的事了。那天他們躺在格倫的床上,格倫憂鬱地盯著天花板。灰色眼睛就像敲打在窗戶上的陰雨一樣。他偏頭看著納什,“重新開始並不容易,更別提現在找個工作那麽困難。”
沒錯。他說得很對。
“你多大了?”
格倫抿起嘴唇,他的嘴角向下彎著,納什看得出來格倫很想笑。他忍著不去觸碰格倫臉上的笑紋,還有他長滿胡茬的麵頰。“我三十四,相對來說太老了。”
沒錯,這年紀確實有些大了。雖然沒達到上限,但也很接近了。和那些跟他資質一樣但更年輕的申請人相比,他被錄用的可能性很小。納什有點害怕,他竟然會提出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