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布出了門,卻不知道到哪去找衛未一,他想起衛未一從一開始來到他身邊的時候,就在不斷地說,他不會纏著自己一輩子,實在不行的時候,該走的時候,他就會走。他一直沒有在意,現在想起來才知道,衛未一從來也沒有把他的身邊當做過自己的家,他隻是寄居在自己身邊,愛情大概是他們此生唯一的紐帶。可是,實際上的衛未一沒有家,也沒有根,他離開了自己,自己就找不到他。
季布覺得心疼,已經太晚了,他知道是自己錯了,可能一直都沒有正確過,他沒有留過衛未一,他隻是以為衛未一不會走。
或者季布本來就是個隻在意這個世界,卻不在意自己的人,所以他愛上了衛未一,就直接把他當做了自己人,甚至視作了自己的一部分,於是就一起忽略掉,眼睛隻是緊盯著這個世界。
衛未一失蹤前沒有聯繫任何人,除了攝影器材,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沒有身份證,沒有多少錢,隻有隨身的衣服。季布日夜奔波,找了警察,找了私家偵探。一個平素跟他有些交情的刑警就事論事地告訴他,以他的辦案經驗來看,在這種情況下,失蹤者可能是選擇了自殺而非離家出走。
季布沒有理會他的話,託了很多交情,想方設法請各地的警察幫忙,柏遠也在幫他找,隻不過他幫不了多大的忙,反而贊同那位刑警的話,“我以前被陳莫甩了想自殺的時候,也想抱著照相機跳懸崖——除了陳莫就是攝影,我總得有點什麽陪著。”
季布沒有什麽神采的眼睛看著柏遠,季布在這些日子裏雖然不見得怎麽特別悲傷,卻越發沉默了,他的頭髮淩亂了,眼圈青黑,仿佛老了很多,他聽柏遠說完,也隻是慢吞吞地回答,“那麽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總之我得把他找回來,我不能把他一個人丟在外邊。”
柏遠的眼圈有些紅,他已經不覺得衛未一還活著。他觀察季布的表現,發覺季布奇怪地越來越冷靜,他猜測季布在心底裏或許也認為衛未一已經自殺了,可是季布的這種冷靜和有條不紊,似乎是表明,他已經打定主意哪怕是花上一輩子也要把衛未一找回來,不論找回來的是什麽。然後呢?大約季布會陪他一生,不論是活著的還是死了的衛未一。柏遠忽然想名字是不是詛咒,季布這個一諾千金的名字,可能真給了季布非要信守諾言的命運。
第70章
衛未一發覺自己來到了山腳下的一個小城市裏。他拎著沉甸甸的攝影器材,在這個小城市裏穿行,這裏有一條街直貫南北,那條街很短,他步行便可以從這座城市的一頭走到另一頭。
他在形形色色的人身邊穿行,這裏的街道亂紛紛的,三輪車可以在市區裏亂按喇叭,街上的車不是特別多,孩子們可以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追逐著穿過馬路,這裏的車速也沒有那麽快,車輛會躲避行人,頂多是司機探出頭來大罵一句。
衛未一隨意地亂走著,不知道該到哪裏去,該做些什麽。他覺得肚子餓了,錢包裏剩下的錢已經在上次肚子餓的時候花光了——要麽就是放丟了,總之,現在他沒有錢,沒有手機,他回不去,也走不了。
他在街邊坐了下來,已經餓得頭昏眼花,以前一天不吃飯沒有什麽,可是現在卻受不了。被季布養成的那些嚴格的作息習慣,並不因為他沒有了季布就打算自行消失。
衛未一有氣無力地坐在異鄉髒兮兮的街道邊上,終於覺得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穀底。
他想著自己的糊塗人生,開始的也許就不光彩,就像所有被父母忽視的孩子都會懷疑自己是被人收養的一樣,他從小也這樣猜測過,所以程劍說他不是衛援親生的,是他母親跟別人的私生子,他是相信的。
衛未一也許諸事不留心,不在意,可是卻不傻,隻要看衛援在遺囑上排除了他的繼承權,他也知道是怎麽回事。但是他心裏還是當衛援是父親,沒有母親也沒有父親那滋味不好受。其實衛援本來也不用對衛未一有多好,隻要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著,衛未一想起來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安慰,何況他從來也不覺得衛援對自己很壞,頂多隻能不算是特別好。
隻不過他知道自己一旦成年之後,就不應該再拿衛援的錢了。所以其實就算季布不拿走他的信用卡,他也很久沒有從那裏麵劃錢了。他實習換來的薪水很微薄,隻是這段時間他要花錢的地方也並不多,所以連季布都沒有發覺。
但是,衛未一不再花衛援的錢,那隻是因為他覺得衛援給他的已經夠多了,沒有義務再給他錢而已,衛未一自己本身對於金錢和經濟的概念並不是很強。沒有錢對他來說,就隻是不去買新衣服新玩具而已,那些東西有沒有都無所謂,何況季布看見他沒有什麽的時候自然就會去給他買,季布送他東西他自然更開心,比他自己買要高興多了。再有花錢的地方那個頂多就是發覺打車的時候錢消耗得很快,那就搭季布的車好了。
所以,他還沒有真正嚐過一分錢沒有的滋味。以前錢對他來說沒有特別的意義,他沒有覺得自己很有錢過,但是也不知道沒錢意味著什麽,他從很小的時候起就可以獨自花錢,錢就是一些可以換東西的票子,僅此而已。他不是一個奢侈的孩子,小時候他覺得商店裏的東西都是他的,所以他也不急著換回很多來,都是想要的時候才去拿——更何況還有很多時候,他更喜歡從別的孩子手裏搶東西。隻是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不是他的了,他什麽也換不了。
隻是肚子餓這種事實在是太屈辱了——這些天沒一件事不讓他覺得屈辱。他不想看路人探詢的眼光,幹脆深低著頭,讓頭髮擋住眼睛。他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終於想到他的人生真是沒多大意思,還不如結束了的好。
出了這座小城就是中國很著名的一座大山,也許他可以給自己挑一座僻靜的山崖,永遠沉睡不被人打擾。可是他又想起來,從這兒到那座山也還有好遠的路,如果自己一步一步走過去,會不會餓倒在半路上。要是那樣的話,他真不如找個下水道跳進去算了,他會成為一條電視新聞,讓很多人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忍不住笑。不過他的一生本來就是一個笑話,幹脆就以一個大笑話結尾也沒有什麽了不得。
他就那樣任由自己胡思亂想著,忽然意識到有個小孩不知從什麽時候起站到了他麵前。他不想沖小孩喊滾開,隻好任由那個小孩子看自己。
他繼續深深地低著頭,忽然間眼前多了十元錢,攥在小孩的小胖手裏,“哥哥,給你。”
衛未一吃了一驚,抬起頭來,看著麵前那個胖嘟嘟的小男孩,他正挺著小肚子站在他麵前,手裏拿著十元錢,見他不要,便把錢放在了他的膝蓋上,轉身就跑開了。
衛未一回頭看見他跑到一個小女孩身邊,那小女孩高他半頭,看起來比小男孩大一些,大約六七歲了,她開始責備自己的弟弟,“你真傻,他不是要飯的。”
“怎麽不是?”小男孩不服氣地反抗著,“你看他也是背個包,坐在路邊。前幾天咱們看到那個母親病了,不能念書的姐姐不也是這麽討錢的嗎?我爸爸也給她錢了。”
“那才不是呢!”小女孩不好意思地偷偷瞥了衛未一一眼,“你看他麵前的地上也沒有用粉筆寫他為什麽討錢啊。他可能就是身體不舒服了,所以坐下休息一會。你看見他的鞋了嗎?那雙鞋哥哥也有,是名牌,很貴的。你可真傻,如果人家不是乞丐,你卻給他錢,他會覺得你羞辱了他。”
“什麽是‘羞辱’?”小男孩眨著一雙黑亮的大眼睛好奇地問他姐姐。
“就是會生氣,會罵你。就像我誣賴你是小偷,你也會生氣一樣。”那個小姐姐做了直觀的解釋。
小男孩嚇壞了,“那咱們快跑。”說著拉著小女孩就跑,小女孩本來就覺得不好意思,回頭看了他一眼,見他也正看著他們,嚇得一吐舌頭,兩人一溜煙地跑不見了。
剩下衛未一傻在那裏,看著膝蓋上的十元錢,現在想還給那孩子也不成了,兩人都跑得沒了影。他拿起那十塊錢,有點發懵,真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麽一天,被一個孩子當成乞丐,還施捨了十塊錢。
他想那個孩子也許會回來要回他的零花錢,可是一直到天快黑了,那孩子也沒有回來。他站了起來,手指玩弄著那張可悲的十元錢,很想用了它,可是又拿不準怎麽用,是拿著十塊錢坐車上山呢,還是買一塊麵包?他忽然笑了起來,想著自己可真是天下最可悲的人,竟然想要拿一個孩子的十元錢去自殺,那孩子是想幫助人,不是想拿十元錢去謀殺。他去死可以,不過可真玷汙了那孩子。
最後他去路邊買了一塊錢的水,和兩元錢的麵包。坐在路邊吃起來,肚子填飽的感覺讓他好受了一點,想起他第一天在季布媽媽的家裏,老頭子不準他吃飯。那天他背運死了,一天裏被人打了二頓,身上又疼,肚子又餓。就縮在被子裏打遊戲,希望能忘記疼痛飢餓,後來還是季布端了飯菜給他吃。他從來不知道自己那麽矯情,別人給他飯吃他也想哭,那時候他銀行卡裏的錢足夠開個小飯館,可是他就是想抱著季布哭。為了轉變情緒,別真的哭出來,他就出言譏諷季布,結果真的激怒了季布,其實季布也太愛生氣了,雖然在外人麵前特別能忍,能裝。
天很快就黑透了,衛未一決定在公交車站的椅子上坐一夜。這裏比他的城市暖和一些,他覺得自己可以在露天的地方過夜,可是到了半夜還是被凍得哆哆嗦嗦,心裏也委屈到了極點。
“今天是2006年三月九日,我在一個我忘記了名字的小縣城。我的錢花光了,有一個小男孩把我當成了乞丐,施捨了我十元錢,我買了一個麵包……這裏地產的麵包很粗糙,不過很大一塊。明天我不知道該怎麽過,我想我現在大概是在流浪吧,感覺……還可以。”他停了一會,眼睛有些酸脹,音調終於垮了,“我真不想活了……希望那個給我錢的小男孩以後會遇見你,希望你能替我謝謝他……雖然你不會聽到這段錄音,我還是想說……季布,我愛你。”
第71章
季布走進了自己的家,他懷念這裏,不過是因為他懷念擁有外公的童年。那個童年,雖然因為沒有父母陪伴而存在缺憾,可是外公是那麽慈祥可親,他的童年很幸福。他挑選了幾件外公留給他的瓷器,賣掉,賣出去的時候心頭像被刀割一樣得疼,晚上他去給外公燒紙,為自己的不孝道歉,他知道寬容的外公總是能夠理解他的——現在他真是需要錢。
季布覺得心疼,已經太晚了,他知道是自己錯了,可能一直都沒有正確過,他沒有留過衛未一,他隻是以為衛未一不會走。
或者季布本來就是個隻在意這個世界,卻不在意自己的人,所以他愛上了衛未一,就直接把他當做了自己人,甚至視作了自己的一部分,於是就一起忽略掉,眼睛隻是緊盯著這個世界。
衛未一失蹤前沒有聯繫任何人,除了攝影器材,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沒有身份證,沒有多少錢,隻有隨身的衣服。季布日夜奔波,找了警察,找了私家偵探。一個平素跟他有些交情的刑警就事論事地告訴他,以他的辦案經驗來看,在這種情況下,失蹤者可能是選擇了自殺而非離家出走。
季布沒有理會他的話,託了很多交情,想方設法請各地的警察幫忙,柏遠也在幫他找,隻不過他幫不了多大的忙,反而贊同那位刑警的話,“我以前被陳莫甩了想自殺的時候,也想抱著照相機跳懸崖——除了陳莫就是攝影,我總得有點什麽陪著。”
季布沒有什麽神采的眼睛看著柏遠,季布在這些日子裏雖然不見得怎麽特別悲傷,卻越發沉默了,他的頭髮淩亂了,眼圈青黑,仿佛老了很多,他聽柏遠說完,也隻是慢吞吞地回答,“那麽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總之我得把他找回來,我不能把他一個人丟在外邊。”
柏遠的眼圈有些紅,他已經不覺得衛未一還活著。他觀察季布的表現,發覺季布奇怪地越來越冷靜,他猜測季布在心底裏或許也認為衛未一已經自殺了,可是季布的這種冷靜和有條不紊,似乎是表明,他已經打定主意哪怕是花上一輩子也要把衛未一找回來,不論找回來的是什麽。然後呢?大約季布會陪他一生,不論是活著的還是死了的衛未一。柏遠忽然想名字是不是詛咒,季布這個一諾千金的名字,可能真給了季布非要信守諾言的命運。
第70章
衛未一發覺自己來到了山腳下的一個小城市裏。他拎著沉甸甸的攝影器材,在這個小城市裏穿行,這裏有一條街直貫南北,那條街很短,他步行便可以從這座城市的一頭走到另一頭。
他在形形色色的人身邊穿行,這裏的街道亂紛紛的,三輪車可以在市區裏亂按喇叭,街上的車不是特別多,孩子們可以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追逐著穿過馬路,這裏的車速也沒有那麽快,車輛會躲避行人,頂多是司機探出頭來大罵一句。
衛未一隨意地亂走著,不知道該到哪裏去,該做些什麽。他覺得肚子餓了,錢包裏剩下的錢已經在上次肚子餓的時候花光了——要麽就是放丟了,總之,現在他沒有錢,沒有手機,他回不去,也走不了。
他在街邊坐了下來,已經餓得頭昏眼花,以前一天不吃飯沒有什麽,可是現在卻受不了。被季布養成的那些嚴格的作息習慣,並不因為他沒有了季布就打算自行消失。
衛未一有氣無力地坐在異鄉髒兮兮的街道邊上,終於覺得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穀底。
他想著自己的糊塗人生,開始的也許就不光彩,就像所有被父母忽視的孩子都會懷疑自己是被人收養的一樣,他從小也這樣猜測過,所以程劍說他不是衛援親生的,是他母親跟別人的私生子,他是相信的。
衛未一也許諸事不留心,不在意,可是卻不傻,隻要看衛援在遺囑上排除了他的繼承權,他也知道是怎麽回事。但是他心裏還是當衛援是父親,沒有母親也沒有父親那滋味不好受。其實衛援本來也不用對衛未一有多好,隻要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著,衛未一想起來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安慰,何況他從來也不覺得衛援對自己很壞,頂多隻能不算是特別好。
隻不過他知道自己一旦成年之後,就不應該再拿衛援的錢了。所以其實就算季布不拿走他的信用卡,他也很久沒有從那裏麵劃錢了。他實習換來的薪水很微薄,隻是這段時間他要花錢的地方也並不多,所以連季布都沒有發覺。
但是,衛未一不再花衛援的錢,那隻是因為他覺得衛援給他的已經夠多了,沒有義務再給他錢而已,衛未一自己本身對於金錢和經濟的概念並不是很強。沒有錢對他來說,就隻是不去買新衣服新玩具而已,那些東西有沒有都無所謂,何況季布看見他沒有什麽的時候自然就會去給他買,季布送他東西他自然更開心,比他自己買要高興多了。再有花錢的地方那個頂多就是發覺打車的時候錢消耗得很快,那就搭季布的車好了。
所以,他還沒有真正嚐過一分錢沒有的滋味。以前錢對他來說沒有特別的意義,他沒有覺得自己很有錢過,但是也不知道沒錢意味著什麽,他從很小的時候起就可以獨自花錢,錢就是一些可以換東西的票子,僅此而已。他不是一個奢侈的孩子,小時候他覺得商店裏的東西都是他的,所以他也不急著換回很多來,都是想要的時候才去拿——更何況還有很多時候,他更喜歡從別的孩子手裏搶東西。隻是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不是他的了,他什麽也換不了。
隻是肚子餓這種事實在是太屈辱了——這些天沒一件事不讓他覺得屈辱。他不想看路人探詢的眼光,幹脆深低著頭,讓頭髮擋住眼睛。他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終於想到他的人生真是沒多大意思,還不如結束了的好。
出了這座小城就是中國很著名的一座大山,也許他可以給自己挑一座僻靜的山崖,永遠沉睡不被人打擾。可是他又想起來,從這兒到那座山也還有好遠的路,如果自己一步一步走過去,會不會餓倒在半路上。要是那樣的話,他真不如找個下水道跳進去算了,他會成為一條電視新聞,讓很多人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忍不住笑。不過他的一生本來就是一個笑話,幹脆就以一個大笑話結尾也沒有什麽了不得。
他就那樣任由自己胡思亂想著,忽然意識到有個小孩不知從什麽時候起站到了他麵前。他不想沖小孩喊滾開,隻好任由那個小孩子看自己。
他繼續深深地低著頭,忽然間眼前多了十元錢,攥在小孩的小胖手裏,“哥哥,給你。”
衛未一吃了一驚,抬起頭來,看著麵前那個胖嘟嘟的小男孩,他正挺著小肚子站在他麵前,手裏拿著十元錢,見他不要,便把錢放在了他的膝蓋上,轉身就跑開了。
衛未一回頭看見他跑到一個小女孩身邊,那小女孩高他半頭,看起來比小男孩大一些,大約六七歲了,她開始責備自己的弟弟,“你真傻,他不是要飯的。”
“怎麽不是?”小男孩不服氣地反抗著,“你看他也是背個包,坐在路邊。前幾天咱們看到那個母親病了,不能念書的姐姐不也是這麽討錢的嗎?我爸爸也給她錢了。”
“那才不是呢!”小女孩不好意思地偷偷瞥了衛未一一眼,“你看他麵前的地上也沒有用粉筆寫他為什麽討錢啊。他可能就是身體不舒服了,所以坐下休息一會。你看見他的鞋了嗎?那雙鞋哥哥也有,是名牌,很貴的。你可真傻,如果人家不是乞丐,你卻給他錢,他會覺得你羞辱了他。”
“什麽是‘羞辱’?”小男孩眨著一雙黑亮的大眼睛好奇地問他姐姐。
“就是會生氣,會罵你。就像我誣賴你是小偷,你也會生氣一樣。”那個小姐姐做了直觀的解釋。
小男孩嚇壞了,“那咱們快跑。”說著拉著小女孩就跑,小女孩本來就覺得不好意思,回頭看了他一眼,見他也正看著他們,嚇得一吐舌頭,兩人一溜煙地跑不見了。
剩下衛未一傻在那裏,看著膝蓋上的十元錢,現在想還給那孩子也不成了,兩人都跑得沒了影。他拿起那十塊錢,有點發懵,真沒想到自己會有這麽一天,被一個孩子當成乞丐,還施捨了十塊錢。
他想那個孩子也許會回來要回他的零花錢,可是一直到天快黑了,那孩子也沒有回來。他站了起來,手指玩弄著那張可悲的十元錢,很想用了它,可是又拿不準怎麽用,是拿著十塊錢坐車上山呢,還是買一塊麵包?他忽然笑了起來,想著自己可真是天下最可悲的人,竟然想要拿一個孩子的十元錢去自殺,那孩子是想幫助人,不是想拿十元錢去謀殺。他去死可以,不過可真玷汙了那孩子。
最後他去路邊買了一塊錢的水,和兩元錢的麵包。坐在路邊吃起來,肚子填飽的感覺讓他好受了一點,想起他第一天在季布媽媽的家裏,老頭子不準他吃飯。那天他背運死了,一天裏被人打了二頓,身上又疼,肚子又餓。就縮在被子裏打遊戲,希望能忘記疼痛飢餓,後來還是季布端了飯菜給他吃。他從來不知道自己那麽矯情,別人給他飯吃他也想哭,那時候他銀行卡裏的錢足夠開個小飯館,可是他就是想抱著季布哭。為了轉變情緒,別真的哭出來,他就出言譏諷季布,結果真的激怒了季布,其實季布也太愛生氣了,雖然在外人麵前特別能忍,能裝。
天很快就黑透了,衛未一決定在公交車站的椅子上坐一夜。這裏比他的城市暖和一些,他覺得自己可以在露天的地方過夜,可是到了半夜還是被凍得哆哆嗦嗦,心裏也委屈到了極點。
“今天是2006年三月九日,我在一個我忘記了名字的小縣城。我的錢花光了,有一個小男孩把我當成了乞丐,施捨了我十元錢,我買了一個麵包……這裏地產的麵包很粗糙,不過很大一塊。明天我不知道該怎麽過,我想我現在大概是在流浪吧,感覺……還可以。”他停了一會,眼睛有些酸脹,音調終於垮了,“我真不想活了……希望那個給我錢的小男孩以後會遇見你,希望你能替我謝謝他……雖然你不會聽到這段錄音,我還是想說……季布,我愛你。”
第71章
季布走進了自己的家,他懷念這裏,不過是因為他懷念擁有外公的童年。那個童年,雖然因為沒有父母陪伴而存在缺憾,可是外公是那麽慈祥可親,他的童年很幸福。他挑選了幾件外公留給他的瓷器,賣掉,賣出去的時候心頭像被刀割一樣得疼,晚上他去給外公燒紙,為自己的不孝道歉,他知道寬容的外公總是能夠理解他的——現在他真是需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