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寫得比較倉促,可能後麵還要修改。好幾天沒更新,先發出來


    第69章 念君君不知


    雷逸


    古隆去世了!


    沒想到兩年前送走了阿生,這麽快又要送走另一位好友!古隆的死因情節曲折,甚至有些荒誕。他在飲宴時與江湖上的人發生爭執,被人刺傷,大量失血。送到醫院,因血庫血液不足,醫院去路邊買血,結果給他輸了有肝炎的血液。就這樣糊裏糊塗得了肝病,醫生囑託以後不能再喝烈酒,但他是把酒當成水喝的人,根本不懂得約束自己,仍舊照喝不誤,被送進醫院好幾次,最終因肝硬化、酒精中毒而英年早逝。


    他童年時,家庭並不幸福,父母經常爭吵。少年時,父母正式離異,再沒有人管他。他漂泊無依,靠朋友接濟和打工坎坷求生,跟我一樣,對“家”也沒有歸屬感,沒有安全感,是一個流浪在市井勾欄的孤獨的浪子。


    他酗酒,甚至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可他說:一個人沉溺於酒,必有他的傷心事,而傷心的人必是多情的人。


    是啊,如果不是語珊攔著我、管著我,如果不是顧及養家,也許我會跟古隆一樣整日與酒為伴。酒能解憂嗎?不能!酒入愁腸愁更愁,酒醒後更加孤獨,可是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後,至少能偷得浮生半日歇,不再去想那個人。我恨自己為什麽不能把他從我的心裏剜出來,恨自己為什麽這麽多情!


    我羨慕古隆和好友徐邵強。他們都可以放開家庭,不受家庭牽絆,自己孑然一身,是死是活都無需介懷,也不需要為別人而活。可我不行,我做不到。我既不再是遊俠兒,也不再是浪子了!


    古隆葬禮上,黃宇為他買了48瓶xo欲為他陪葬,但有人提出怕遭盜墓,於是一班朋友便在其棺木旁開瓶暢飲,以酒送行。他活著,是一段傳奇;死了,也充滿了江湖色彩,也不枉他“一代武俠小說巨匠”的稱號。隻是,他的小說,我不能再看了。既因為阿傑扮演了太多古隆小說中的角色,他就像從古隆的小說中走出來的人物,也因為古隆小說裏的主人公大多太寂寞,困守於自己的世界,充滿痛苦,不被理解,難以掙脫。古隆說:我靠一支筆,得到了一切,連不該有的,我都擁有了,這就是寂寞……


    現在,這世上,我又少了一位知己。


    我寫了一個劇本,名字是《無聲的愛》,是一部關於聾啞人的悲劇,提交給新藝誠老闆之一麥迦審核。他對市場有很敏銳的把握,公司拍電影的題材都由他拍板決定。他原本是同意拍攝的,但之後大概考慮市場效應和票房,他又拒絕了,我隻好繼續在新藝誠導演喜劇片。


    我想找阿添聊聊我那個劇本的出路,來到他的辦公室門外。門沒有關嚴,從房中傳來他和新藝誠另一位創始老闆黃柏銘的談話。


    “我很想叫傑哥來加盟新藝誠。在趙氏公司時,他和小逸都幫了我不少忙,經常幫我爭取機會出演角色,拿一些片酬補貼家用。他對趙氏公司一直忠心不二,放棄了大把賺錢的機會,結果現在趙氏公司一紙辭退信就把他打發了,我真替他不值!”阿添嘆道。


    “嗯,我也很欣賞他,很想找他一起拍電影。你快去叫他來啊!”黃柏銘連聲催促。


    “唉,我也想啊。不過你也不是不知道他跟小逸的糾葛,有小逸在,傑哥怎麽會來新藝誠呢?兩個都是我重要的朋友,都對我有恩,我都想幫助,真是左右為難啊!”


    “我真不明白,從他們決裂到現在,都超過十年了,他們曾經那麽要好,又沒有什麽深仇大恨,怎麽到現在還這麽固執?”


    “一言難盡,一言難盡啊!朋友們都想撮合他們和好,可惜……”


    我沒再聽下去,轉身走開,徘徊在迂迴曲折的的樓道裏。想想自己的劇本沒有機會拍攝,也許,是時候去其他地方了……


    聽說剛成立不久的“德堡”公司的“掌舵人”岑先生是個文化人,很喜歡扶持冷門文藝片,我抱著嚐試的心態把自己的劇本拿給他看,他居然真的很喜歡,很快就拍板支持。不僅是我,小耳從趙氏公司出來後想導演一部精神病人題材的影片《顛佬》,也得到了岑先生的支持。我有了一個離開新藝誠的光明正大的理由。


    電影開拍,為了控製成本,我啟用的男女主角都是新人,沒拍過電影,最多在電視劇裏跑過龍套。他們都很勤奮刻苦,很珍惜這次拍攝的機會。不過拍完後他們都說我在片場太嚴肅,很怕我。我無心在小輩麵前擺架子,隻是這部電影觸動我太多回憶,我沒法高興起來。


    電影的女主角是一個個子矮小、喜歡打扮成男孩模樣的啞女。她帶著幾個聾啞小孩在街頭流浪,靠當小偷維持生計,直到遇到男主角。男主角是個正直的青年,替朋友扛罪名,坐了八年牢,與時代脫節,出獄後遇到了做小偷的女主角。


    男主角從一群地痞阿飛手中救下女主角,女主角幫男主角找安身之地,幫他買衣服、係絲巾,讓他不再穿紅襯衣、白色喇叭褲,不再打扮成航城十幾年前的穿衣款式,不再像十三年前我拍《吸/毒》時讓阿傑穿的那樣。


    男主角被以前的朋友背叛和出賣,女主角為了給他打氣,用手語為他“唱歌”:“有你在身邊多樂趣,共你雙雙對,好得戚好得意;地暗天崩當閑事,就算翻風雨,隻需見到你……你似是陽光空氣,扮靚皆因你,癲癲地皆因你,為你甘心作傻事;扮下猩猩叫,見到乜都笑;有你在身邊多樂趣,若有朝失去你,花開都不美。願到荒島去長住,做個假的你,天天都相對,對木頭公仔做戲……”


    女主角喜歡上了男主角,甚至開始為了男主角打扮起自己。可她是個啞巴,說不出心裏的話,隻能眼睜睜看著男主角交了女朋友,與別人雙宿雙棲。男主角要帶著女朋友去重新開創事業,問女主角要不要跟他一起去創業。可他身邊已經有了別人,女主角又怎麽答應呢?


    男主角離開了,女主角繼續帶著幾個聾啞小孩做小偷。以前的地痞阿飛又來找麻煩,危急時刻,男主角回來幫助女主角製服了那夥地痞阿飛。可這時,地痞阿飛團夥裏一個也是男孩打扮的黑衣女子一刀刺死了男主角。悲憤的女主角用鐵鏟猛擊那名黑衣女子的頭部,致其死亡。影片結局,女主角被判過失殺人罪,被關進了監獄。


    一個是光明的我,一個是黑暗的我。光明的我一直暗暗喜歡阿傑,卻無法說出自己的心意;黑暗的我“刺死”了阿傑,讓他從我的生命中消失,再也不肯見我。光明的我“殺死”黑暗的我,坐進了牢房,不知要坐多久……


    電影上映後,口碑很好,扮演女主角的演員也入圍了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但票房卻不理想,這也基本可以預料。也許結局不要那麽絕望,票房會好一些?可我還有希望嗎?我低估了阿傑意誌力的堅定,也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情到盡時轉無情”,因為情已盡,所以才這麽無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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