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有令,莫敢不從。錢三兩手腳麻利地收起銅錢,得空飛了方延好幾個眼刀。真是,原本還想給鱗蒼擺點下下籤,告訴他仙途險惡,人間繁華,成大事者要循序漸進,仙修不如雙修。結果被方延這麽一打岔,全完蛋。
其實這些日子過下來,錢三兩已經對自己日後的幸福生活做了一個比較詳細的規劃。首先,他要把方延身上的鬼印除了,方延沒了未卜先知的本事,不好尋他,更方便他事後溜之大吉。其次,他要盯著宓兒把餘下那一百三十來個小童燒了,給自己攢點陰德。再次,他才不要管什麽皇帝端王的,須知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他一個小老百姓咬不起這枚金鉤,不如盡早了事盡早跑路,甭管什麽冤假錯案,還是明鏡高懸,當然——能順點銀子再跑最好,其餘都不甚重要。
錢三兩一麵想一麵起身,餘光瞥到鱗蒼身上,眼皮跳了三跳。跑路是必然的,但光是自個跑,總歸有些不甘心啊……
那天晚上見到的美人出浴圖,似乎是已經深深地刻在腦子裏了。
而心裏那簇從來都被忽略著,名為情,摻著欲的小火苗,一經發現,火勢便立刻變得迅猛。原先隻是點燒得他有些癢的小火星,未料不過幾日就要燎原,摁都摁不滅,甚至說——越想摁,越燥得慌。
錢三兩是個看著咋咋呼呼,真有事卻全憋在心裏,幾棍子打不出個屁的人。這些天來,錢三兩悶不吭聲地考慮了很多,其中就包括他對鱗蒼的這點一廂情願——本來都想放棄了,但鱗蒼方才說的話,又給他不輕不重地提了個醒——他錢三兩,這會可是個活到六七十歲都算高壽的凡人啊!
若是……若是在把方延的本事摘掉之後,找機會和鱗蒼解釋清楚這其中的前因後果,勸他和自個在一塊……
不成不成!錢三兩想到這,下意識猛的搖了搖頭。如果真這麽辦了,鱗蒼就是因為報恩才和他湊到一塊,別的不說,就鱗蒼那慢騰騰的反應速度,恐怕再過五十年,他錢三兩還是一廂情願,臨死都等不到一個兩情相悅。而這還算好的,鱗蒼對於成仙這事的猴急模樣,他錢三兩是見過的,萬一他這輩子身子骨倍棒,吃嘛嘛香,一沒留神就活到一百多歲,活到鱗蒼等不及了還耳聰目明,那……那這就不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個血腥的恐怖故事了。
錢三兩一想到,自個在頭髮鬍子一片白的時候還要被殘忍的挖心刨肝,食肉剃骨,眼前就忍不住一陣陣的發黑。
更何況……萬一鱗蒼等不到他頭髮鬍子一片白呢?
太可怕了,太疼了。
最要緊的是,都這麽疼了,鱗蒼還可能領悟不到他的心意,一輩子都領悟不到。畢竟,鮫人族是個看對眼就能勾搭在一處,族風奔放剽悍,壓根不懂喜歡倆字怎麽寫的神奇種族。
你和他提喜歡,讓他領悟,他可能隻會覺得,你這是對昨天晚上的姿勢不滿意,才和他扯這些有的沒的,有這功夫扯淡,不如再打一炮。
綜上想來,既然放不下,就便不放,但不放就意味著必然的犧牲,既然要犧牲,是否可以在犧牲前貪心一點,想法子教會鱗蒼什麽是喜歡呢?
錢三兩自覺不是個無私的人,類似這種“隻要你好便是晴天,忘了我好好生活。”之類的話,他自認說不出口,要換成他,多半得說“你丫得記老子一輩子,記不住也得生記。”
所以,即是真的決定要貪這幾十年的好了,也真的要把命交出去了,他錢三兩一個這麽怕疼怕死的人,都願意冒著隨時沒命的風險去和鱗蒼在一塊了,那麽,錢三兩近乎壞心的想到,這條魚有什麽理由不在他沒命的時候狠狠的疼一下,比死了命劫還要疼的那種疼呢?
“唉,我讓你去要水,你在這兒搖什麽頭?”
作者有話要說: 更新啦,抱歉有些晚了。
其實這次嚐試的角色都不完美,不論主角還是配角,其中有偏執的,有膽小的,有猜忌心重的,有自私的,但大夥兒總的來說還是挺有人情味,比如自私的硬著頭皮做了錯事會後悔,膽小的也會在保護想保護的東西時變得無比堅強。
☆、二十八次解釋
水是不可能要來的,外頭似乎發生了什麽大事,看管他們的兵和丫鬟全沒影了,錢三兩使勁敲了兩下門,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鱗蒼不滿道:“這些小廝伺候人的態度太差了。”
錢三兩哽了一下,忍住沒去和鱗蒼解釋“看管”跟“伺候”這兩個詞的差別是什麽。
方延察覺出不對勁,起身湊到門前:“我和鱗蒼來時,看見屋外少說圍了二百來號人,這會怎麽一個都沒有了?”
錢三兩想了想,轉頭問:“你們來的時候,可在路上看到什麽了?”
方延微微地皺起眉:“深更半夜的能看見什麽?要說不尋常的,鱗蒼目力好,他說老遠見到很多醫官往明正衙的方向去了。”
像是為了證明方延說的話不假,鱗蒼放下僅僅剩了層茶葉底的水壺,點頭補充道:“我粗略數了,少說要有十來個呢,一窩蜂的跑去,就和結伴趕著投胎似的。”
這麽多醫官去明正衙,幹什麽?
錢三兩背著手轉了兩圈,愁道:“都說千防萬防家賊難防,有什麽事比皇帝屁股底下的龍椅更重要?講道理,我作為重要證人,怎麽著都不該被當成空氣忽視掉罷……”話說到一半,神色募的一斂:“莫非,莫非出事的是端王?”
其實這些日子過下來,錢三兩已經對自己日後的幸福生活做了一個比較詳細的規劃。首先,他要把方延身上的鬼印除了,方延沒了未卜先知的本事,不好尋他,更方便他事後溜之大吉。其次,他要盯著宓兒把餘下那一百三十來個小童燒了,給自己攢點陰德。再次,他才不要管什麽皇帝端王的,須知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他一個小老百姓咬不起這枚金鉤,不如盡早了事盡早跑路,甭管什麽冤假錯案,還是明鏡高懸,當然——能順點銀子再跑最好,其餘都不甚重要。
錢三兩一麵想一麵起身,餘光瞥到鱗蒼身上,眼皮跳了三跳。跑路是必然的,但光是自個跑,總歸有些不甘心啊……
那天晚上見到的美人出浴圖,似乎是已經深深地刻在腦子裏了。
而心裏那簇從來都被忽略著,名為情,摻著欲的小火苗,一經發現,火勢便立刻變得迅猛。原先隻是點燒得他有些癢的小火星,未料不過幾日就要燎原,摁都摁不滅,甚至說——越想摁,越燥得慌。
錢三兩是個看著咋咋呼呼,真有事卻全憋在心裏,幾棍子打不出個屁的人。這些天來,錢三兩悶不吭聲地考慮了很多,其中就包括他對鱗蒼的這點一廂情願——本來都想放棄了,但鱗蒼方才說的話,又給他不輕不重地提了個醒——他錢三兩,這會可是個活到六七十歲都算高壽的凡人啊!
若是……若是在把方延的本事摘掉之後,找機會和鱗蒼解釋清楚這其中的前因後果,勸他和自個在一塊……
不成不成!錢三兩想到這,下意識猛的搖了搖頭。如果真這麽辦了,鱗蒼就是因為報恩才和他湊到一塊,別的不說,就鱗蒼那慢騰騰的反應速度,恐怕再過五十年,他錢三兩還是一廂情願,臨死都等不到一個兩情相悅。而這還算好的,鱗蒼對於成仙這事的猴急模樣,他錢三兩是見過的,萬一他這輩子身子骨倍棒,吃嘛嘛香,一沒留神就活到一百多歲,活到鱗蒼等不及了還耳聰目明,那……那這就不是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個血腥的恐怖故事了。
錢三兩一想到,自個在頭髮鬍子一片白的時候還要被殘忍的挖心刨肝,食肉剃骨,眼前就忍不住一陣陣的發黑。
更何況……萬一鱗蒼等不到他頭髮鬍子一片白呢?
太可怕了,太疼了。
最要緊的是,都這麽疼了,鱗蒼還可能領悟不到他的心意,一輩子都領悟不到。畢竟,鮫人族是個看對眼就能勾搭在一處,族風奔放剽悍,壓根不懂喜歡倆字怎麽寫的神奇種族。
你和他提喜歡,讓他領悟,他可能隻會覺得,你這是對昨天晚上的姿勢不滿意,才和他扯這些有的沒的,有這功夫扯淡,不如再打一炮。
綜上想來,既然放不下,就便不放,但不放就意味著必然的犧牲,既然要犧牲,是否可以在犧牲前貪心一點,想法子教會鱗蒼什麽是喜歡呢?
錢三兩自覺不是個無私的人,類似這種“隻要你好便是晴天,忘了我好好生活。”之類的話,他自認說不出口,要換成他,多半得說“你丫得記老子一輩子,記不住也得生記。”
所以,即是真的決定要貪這幾十年的好了,也真的要把命交出去了,他錢三兩一個這麽怕疼怕死的人,都願意冒著隨時沒命的風險去和鱗蒼在一塊了,那麽,錢三兩近乎壞心的想到,這條魚有什麽理由不在他沒命的時候狠狠的疼一下,比死了命劫還要疼的那種疼呢?
“唉,我讓你去要水,你在這兒搖什麽頭?”
作者有話要說: 更新啦,抱歉有些晚了。
其實這次嚐試的角色都不完美,不論主角還是配角,其中有偏執的,有膽小的,有猜忌心重的,有自私的,但大夥兒總的來說還是挺有人情味,比如自私的硬著頭皮做了錯事會後悔,膽小的也會在保護想保護的東西時變得無比堅強。
☆、二十八次解釋
水是不可能要來的,外頭似乎發生了什麽大事,看管他們的兵和丫鬟全沒影了,錢三兩使勁敲了兩下門,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鱗蒼不滿道:“這些小廝伺候人的態度太差了。”
錢三兩哽了一下,忍住沒去和鱗蒼解釋“看管”跟“伺候”這兩個詞的差別是什麽。
方延察覺出不對勁,起身湊到門前:“我和鱗蒼來時,看見屋外少說圍了二百來號人,這會怎麽一個都沒有了?”
錢三兩想了想,轉頭問:“你們來的時候,可在路上看到什麽了?”
方延微微地皺起眉:“深更半夜的能看見什麽?要說不尋常的,鱗蒼目力好,他說老遠見到很多醫官往明正衙的方向去了。”
像是為了證明方延說的話不假,鱗蒼放下僅僅剩了層茶葉底的水壺,點頭補充道:“我粗略數了,少說要有十來個呢,一窩蜂的跑去,就和結伴趕著投胎似的。”
這麽多醫官去明正衙,幹什麽?
錢三兩背著手轉了兩圈,愁道:“都說千防萬防家賊難防,有什麽事比皇帝屁股底下的龍椅更重要?講道理,我作為重要證人,怎麽著都不該被當成空氣忽視掉罷……”話說到一半,神色募的一斂:“莫非,莫非出事的是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