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玉米種特別的珍貴,不像其他麥種易得,所以,這處罰也非常的重。花蕾和趙易飛不但要賠付這五百斤的玉米種,還需要每個人賠付二百兩的銀子,還要記大過一次,有了這個記錄,年底的考核也不能拿上等。
分到個人,花蕾也就是要承擔賠付兩百五十斤的玉米種和兩百兩的銀子,加記大過一次。但是,因為趙易飛的推卸,就導致了花蕾需要承擔這全部的責任。
玉米種和銀子花蕾都有,記大過花蕾也沒意見,但是讓自己全部承擔這個責任,花蕾就不樂意了。這不是財物的問題,而是原則性的問題了。
再說,當天浸泡了兩千斤的玉米種,出問題的這五百斤玉米種浸泡的時候,也沒證據證明正好是對方上茅房的時候。
就算真的是上茅房了,也不是推脫責任的理由啊?按照這樣的話,那以後上值的時候,每個人都天天躲茅房偷懶好了,有銀子拿,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花蕾覺得,總不能對方說什麽,自己就接受什麽。如果自己這次什麽都不說,直接承擔全部責任的話,那自己就成了軟麵團了,以後動不動就會被人搓圓捏扁的。
所以,花蕾拒絕在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書上簽字,表示隻承擔這事一半的責任。
不過她也知道,當時,趙易飛家並沒有購買玉米種,所以根本拿不出兩百五十斤的玉米來賠付,為了不影響司農局的做事進程,她直接送了五百斤玉米種,給到了司農局的種苗科。但是二百兩的銀子她卻堅決不付。
事情,到這裏就僵住了,兩個人被勒令回家了。五天後,兩個人一起被叫到了程大人的公署。站在程大人的書桌前,花蕾看到了一份新的責任承擔書,上麵的內容已經改了。
因為趙易飛沒有玉米種賠付,所以五百斤的玉米種,由花蕾全部承擔。原來有花蕾承擔的二百兩銀子由趙易飛承擔,共賠付四百兩。兩人各記一次大過。
這個結果也就是說趙易飛花了二百兩的銀子,買了花蕾二百五十斤的玉米種,責任還是一半一半。
這個結果花蕾也能接受,所以她爽快的在責任書上簽了字。看到花蕾簽字,趙易飛也不情不願的簽了字。
看到趙易飛不情不願的樣子,花蕾有些奇怪,這事不是應該程大人事先調解好的嗎?她不知道的是,在事情發生的當天,容瑾就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在看到趙易飛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請出了自己的父親趙郎中去司農局公署找程大人的時候,容瑾當天晚上就去了三叔裴靖軒的院子。第二天,裴靖軒就在茗茶閣做東,以上司的名義請程大人喝茶去了。
於是,才出現了花蕾現在簽的責任書。當然,此時的花蕾是不太知道這裏麵的前因後果的,這大盛朝的為官之道,對於花蕾來說,還是任重道遠的一件事。
這件事,也是很久以後,等官田的玉米地裏要收獲玉米的時候,容瑾才仔細的和花蕾說了這件事。
花蕾才明白這事還有這個插曲。對於大盛朝的官場,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在後麵為人做事的時候,也更加的小心謹慎了。不過,她心裏也明白,在她不知道的時候,容瑾和侯府再一次護住了她。
她不由的又想起了自己的父親,當時在邊遠縣城任職知縣數載,考核都是上上等的情況下,都沒有被升遷調任。
如果當時也有人幫襯一把的話,自己的父母親是不是早就離開了那個縣城,後來發生的水災也就不會遇上了,那他們是不是就不會這麽多年杳無音信了?
會不會已經升官回京,和自己團圓了?
唉,祖父一身傲骨,什麽事都不願麻煩別人,雖然當時聽到兒子兒媳失蹤的消息,他也是急得嘴上冒泡,但是除了去官府報了失蹤後,又寫了很多信去父親任職的地方外,其他的,真的什麽都沒做。
如果當時,祖父願意拉下臉皮寫一封信給裴老侯爺的話,事情會不會有轉機?不過,聽說,當時漠北的戰況異常的激烈。
大戰小戰不斷,裴老侯爺帶著兩個兒子一直在漠北忙於應戰。這應該也是祖父不願意寫信麻煩裴老侯爺的原因吧?
那祖父臨走前,讓自己帶著小遠來上京城,找鎮北侯府做依靠,一方麵應該是真的沒有辦法了。
另一方麵,是不是也想到了他自己兒子兒媳失蹤時,自己沒有竭盡全力,沒有拉下自己的臉皮,找裴老爺幫忙,導致自己臨死前,也沒見上自己的兒子兒媳一麵,所以有些後悔吧?
所以在得知自己的身體無力回天的時候,才會放下身段,主動寫信給裴老侯爺,求他幫忙照顧自己和小遠吧?也堅持要讓自己帶著小遠,離鄉背井的來上京城找侯府庇佑吧?
希望自己和小遠能健健康康的長大,如果小遠以後能科舉為官,也不要再遇到父親這樣懷才不遇的事情,這應該也是祖父最後的希望了?
不管做任何事,都是需要努力的。但是,有時候,借勢,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非常需要的。沉痛的事實告訴了祖父借勢的重要性,隻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如果這次容瑾和侯府不出手的話,那自己這事,最後的結果還真不一定會是怎樣的。
估計不僅需要自己承擔所有的責任,後麵的路也會越走越窄了。自己還是太弱小了,哪怕手裏現在已經有不少的銀子。
但是有時候,銀子也不是萬能的。一碰到有權有勢的人,自己還是經不起一點的風浪啊。看來自己還是要好好的努力。
玉米種的事情總算告一段落,煩心的事暫時解決了,花蕾重新開始了忙忙碌碌的生活。
這段時間,國子監的小遠也非常的忙,現在已經升入了丙班中級班的小遠,除了日常的課業,和禦射課外,現在又增加了一門選課。
分到個人,花蕾也就是要承擔賠付兩百五十斤的玉米種和兩百兩的銀子,加記大過一次。但是,因為趙易飛的推卸,就導致了花蕾需要承擔這全部的責任。
玉米種和銀子花蕾都有,記大過花蕾也沒意見,但是讓自己全部承擔這個責任,花蕾就不樂意了。這不是財物的問題,而是原則性的問題了。
再說,當天浸泡了兩千斤的玉米種,出問題的這五百斤玉米種浸泡的時候,也沒證據證明正好是對方上茅房的時候。
就算真的是上茅房了,也不是推脫責任的理由啊?按照這樣的話,那以後上值的時候,每個人都天天躲茅房偷懶好了,有銀子拿,還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花蕾覺得,總不能對方說什麽,自己就接受什麽。如果自己這次什麽都不說,直接承擔全部責任的話,那自己就成了軟麵團了,以後動不動就會被人搓圓捏扁的。
所以,花蕾拒絕在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書上簽字,表示隻承擔這事一半的責任。
不過她也知道,當時,趙易飛家並沒有購買玉米種,所以根本拿不出兩百五十斤的玉米來賠付,為了不影響司農局的做事進程,她直接送了五百斤玉米種,給到了司農局的種苗科。但是二百兩的銀子她卻堅決不付。
事情,到這裏就僵住了,兩個人被勒令回家了。五天後,兩個人一起被叫到了程大人的公署。站在程大人的書桌前,花蕾看到了一份新的責任承擔書,上麵的內容已經改了。
因為趙易飛沒有玉米種賠付,所以五百斤的玉米種,由花蕾全部承擔。原來有花蕾承擔的二百兩銀子由趙易飛承擔,共賠付四百兩。兩人各記一次大過。
這個結果也就是說趙易飛花了二百兩的銀子,買了花蕾二百五十斤的玉米種,責任還是一半一半。
這個結果花蕾也能接受,所以她爽快的在責任書上簽了字。看到花蕾簽字,趙易飛也不情不願的簽了字。
看到趙易飛不情不願的樣子,花蕾有些奇怪,這事不是應該程大人事先調解好的嗎?她不知道的是,在事情發生的當天,容瑾就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在看到趙易飛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請出了自己的父親趙郎中去司農局公署找程大人的時候,容瑾當天晚上就去了三叔裴靖軒的院子。第二天,裴靖軒就在茗茶閣做東,以上司的名義請程大人喝茶去了。
於是,才出現了花蕾現在簽的責任書。當然,此時的花蕾是不太知道這裏麵的前因後果的,這大盛朝的為官之道,對於花蕾來說,還是任重道遠的一件事。
這件事,也是很久以後,等官田的玉米地裏要收獲玉米的時候,容瑾才仔細的和花蕾說了這件事。
花蕾才明白這事還有這個插曲。對於大盛朝的官場,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在後麵為人做事的時候,也更加的小心謹慎了。不過,她心裏也明白,在她不知道的時候,容瑾和侯府再一次護住了她。
她不由的又想起了自己的父親,當時在邊遠縣城任職知縣數載,考核都是上上等的情況下,都沒有被升遷調任。
如果當時也有人幫襯一把的話,自己的父母親是不是早就離開了那個縣城,後來發生的水災也就不會遇上了,那他們是不是就不會這麽多年杳無音信了?
會不會已經升官回京,和自己團圓了?
唉,祖父一身傲骨,什麽事都不願麻煩別人,雖然當時聽到兒子兒媳失蹤的消息,他也是急得嘴上冒泡,但是除了去官府報了失蹤後,又寫了很多信去父親任職的地方外,其他的,真的什麽都沒做。
如果當時,祖父願意拉下臉皮寫一封信給裴老侯爺的話,事情會不會有轉機?不過,聽說,當時漠北的戰況異常的激烈。
大戰小戰不斷,裴老侯爺帶著兩個兒子一直在漠北忙於應戰。這應該也是祖父不願意寫信麻煩裴老侯爺的原因吧?
那祖父臨走前,讓自己帶著小遠來上京城,找鎮北侯府做依靠,一方麵應該是真的沒有辦法了。
另一方麵,是不是也想到了他自己兒子兒媳失蹤時,自己沒有竭盡全力,沒有拉下自己的臉皮,找裴老爺幫忙,導致自己臨死前,也沒見上自己的兒子兒媳一麵,所以有些後悔吧?
所以在得知自己的身體無力回天的時候,才會放下身段,主動寫信給裴老侯爺,求他幫忙照顧自己和小遠吧?也堅持要讓自己帶著小遠,離鄉背井的來上京城找侯府庇佑吧?
希望自己和小遠能健健康康的長大,如果小遠以後能科舉為官,也不要再遇到父親這樣懷才不遇的事情,這應該也是祖父最後的希望了?
不管做任何事,都是需要努力的。但是,有時候,借勢,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非常需要的。沉痛的事實告訴了祖父借勢的重要性,隻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如果這次容瑾和侯府不出手的話,那自己這事,最後的結果還真不一定會是怎樣的。
估計不僅需要自己承擔所有的責任,後麵的路也會越走越窄了。自己還是太弱小了,哪怕手裏現在已經有不少的銀子。
但是有時候,銀子也不是萬能的。一碰到有權有勢的人,自己還是經不起一點的風浪啊。看來自己還是要好好的努力。
玉米種的事情總算告一段落,煩心的事暫時解決了,花蕾重新開始了忙忙碌碌的生活。
這段時間,國子監的小遠也非常的忙,現在已經升入了丙班中級班的小遠,除了日常的課業,和禦射課外,現在又增加了一門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