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警告:本章是全書最囉嗦的一章。不看囉嗦部分的讀者可以直接往下拉,看最尾巴的地方發生什麽事就好。】四點四十五分。
璽克人在墳場,坐在管理人的亭子前麵,寫給舒伊洛奴的信,這同時也是他最近研究垛洲文化的心得:我不認為能有一本書裏包含了全世界的道理(或說真理?)。頂多像是《易經》那樣,把世界變化的法則簡要的寫下來。
也就是說,不可能有讀了一本書就什麽都懂了這種事。
我國的古籍都是這樣的。讀一本沒用,還要讀很多其他書,在生活中增長經驗,累積自己對世界的了解,才能真正明白那本書裏在說什麽。
我曾經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但現在我才發現,這在這個世界上好像不是每個人的常識。
有好多我以為當然的事情,其實都不是常識。我曾經以為,那些認為隻有用人們都隻從同一本書裏取得智慧這種方式,才能為世界帶來和平的人,是像阿塔塔莫普普那樣有意為之的。
但現在我知道了,那竟然是某些人的真理。而且,他們還同時要求別人具有跟他們一樣的真理。
要知道他們認為什麽是真理,必須先知道什麽是不證自明。這是一個垛洲文化的重要詞匯。這個詞匯屬於褒意的範圍。
我們文化裏從來就沒有不證自明這個詞,連相近的都沒有,我隻能透過範例去了解這個概念。(這個翻譯不是我指定的。原文照字麵譯應該是自我證明,但的確具有不經證明的涵義。)而他卻是垛洲文化評論一個東西值不值得推崇的重要依據。真理就是最不證自明之物。他們嘴上說的定義是:無需證明也不能證明,肯定是對的。或者說,他自身就既證且明了他自身是對的——證和明應該是兩件(經常連續發生的)事,在這個詞裏卻被混為一談了。
還有其他引申用法,但這裏隻談基礎概念。
不證自明最初是出現在古典時代的數學理論中。不證自明指的是平行線就是平行線、直角就是直角之類,不能寫出式子證明對或錯,隻能說一看就是對的的情況。數學繼續發展後,發現事情沒這麽單純,於是出現另一種概念公設。
之後,垛洲人把不證自明也拿來應用於文化上,他們那種用法我無法苟同。不證自明在使用於文化上時強調他不得被證明的一麵。於是試圖證明,無論是打算支持、推翻還是單純的驗證、印證、佐證,研究其可信度,都是褻瀆,都是不可以作的事。
應用在文化上時,除了對的就是對的(對的事物不證自明的證明了自身是對的)之外,別的什麽都不能說。甚至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因為一旦有了因為時,那就是證明了是對的,而非不證自明是對的了。這就算是褻瀆。
在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允許人說因為並非如此,所以是錯的。
不證自明不允許人們下判斷。一旦搬出不證自明,就隻能無條件認同。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不證自明在文化領域的意思是:不管你擁有多少反證,隻要我說了就是對的。由於不需要證明,任何東西都不可被挑戰或推翻,因此先說先贏。誰有發言權誰就是對的,誰沒發言權誰就是錯的。
我看到那些人的書說,天賦人權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是不證自明的。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那些人的普世價值,意思是把我的價值觀普及到你的世界。
在實務上,顯然阿塔塔莫普普的定義才是真的。這種惟一真理的世界觀並不符合我觀察到的世界。
幾年前,在艾太羅魔信裏,闊略曾經對璽克說過:愛那些懂得知恩圖報的人太簡單了,誰都願意這樣做,就不值得去做!
在那之後,在世界的盡頭,蘋果之夢的分店裏,璽克告訴瑟連:如果我有力量,我會保護那些願意對弱者伸出援手的好人,讓他們繁衍增加,這就是正義!
當時那些對話,闊略是不允許有因為所以的,璽克是重視因為所以的。
璽克的思維是理所當然的,闊略的是不證自明的。
在現實生活中,在寫文章、口語,乃至於翻譯之時,理所當然、不言而喻常常會跟不證自明混淆。會有人想表達理所當然時用了不證自明這個詞匯,也會有人想表達不證自明時用上了不言而喻。
要分辨究竟是辭不達意,衍伸用法,還是真的就是要傳達這個概念,一個重要差異在於:
在理所當然裏,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會使一件對的事更加理所當然;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那這件事就不是理所當然對的。
在不證自明裏,在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之後,仍然堅持應該這麽做,可以使這個不證自明更加強化;若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這件事就不再像不證自明那麽崇高而值得為之奮戰了。
璽克繼續寫:他們所謂的直角就是直角這個問題,在我們的文化裏稱作不言而喻(此語非褒非貶,是中立的),仍舊不是不證自明。因為我們仍然可以判斷一個銳角不是直角,那麽直角必定是符合了觀看者腦中某個足以排除銳角的定義(某個不能用文字寫成的定義),以此證明了他是直角。他隻是因為符合銳角的定義,所以這是銳角。的證明過程沒有化為文字,不是不經證明的。
這世上也沒有自我證明的東西。任何東西如果沒有人類在,他就不會在人類心中是什麽東西。比方說牛叫聲就是牛叫聲這是自我證明的嗎?否。因為牛叫聲不會證明他是牛叫聲,是人類在自己的腦袋裏判斷他是牛叫聲。肯定有都市小孩能把牛叫聲聽成別的東西。既然對牛叫聲而言人類的腦袋不是他自己,那他就不是自我證明的。他們認為那是自我證明的情形,我們稱為昭然若揭(此語亦非褒非貶,壞事好事都可能具有這種性質)。隻是非常的容易判斷,不是沒有判斷。
不言而喻、昭然若揭,乃至於顯而易見、無庸置疑,都不是不證自明的。
跟我們還要求要合理的理所當然相比,不證自明根本是自以為是到了極點。我覺得在文化領域勉強還稱得上不證自明的,頂多隻有吃喝拉撒睡的重要性,而就連他也並非不證自明,而是沒做到就會死的可印證的。
在諾皮格˙史桑被艾太羅魔信安全人員就地正法之後,廢死團體在艾太羅魔信的大門上掛了寫著你是因為政府想轉移人民注意力的戲劇性演出而死。的海報。任何一個稍微有在正視現實的人,都知道這不符合諾皮格的情況,但他們毫不猶豫的說這就是諾皮格的死因,這正是因為他們認為廢除死刑和誅殺令是不證自明的事情。雖然他們滿口論述,但他們其實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嚐試證明諾皮格不該死,因為諾皮格不該死這件事是不需證明的。他們隻是在找借口,好壓製那些堅持我們隻認同理所當然的人們。他們隻是像播放唱片一樣,把他們世界各地的廢死同伴說過的可以證明廢死是對的的論述,對著他們碰到的每個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播放。至於對方為什麽反對廢除死刑,反正廢除死刑是不證自明的,他們並不真的關心。
這也是為什麽闊略會說出一大串和諾皮格無關的論述,仿佛在念哪本論文。他是在輪播他聽過的話。
最初他因為死刑有可能誤判而支持廢除,卻在這之後接受了這件事是不證自明(對的)的概念。因此當廢除死刑運動發展到顯然是錯誤的方向時,他卻認為那是不證自明對的事,而不能像黛姊般發現不對。由於那是不證自明的,是不需要說服就會認同的,他在碰到諸如必須廢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毫無道理的話語時,從來不曾被說服過,他就服膺了。
璽克再寫:不證自明的真理這個概念就像垛洲文化裏揮之不去的亡靈,永遠糾纏著他們。難怪科學家要另外發明定律這個概念了。
定律無限的接近真理,卻永遠不會被當成真理看待。他的可信度正是來自於他已經和永遠都會受到的挑戰,而不是因為他不證自明。當有人提出假說,接受考驗,通過無數考驗而成為定律,那個人固然會得到美譽,但當定律有被推翻的可能時,真正的科學家(無法否認有些科學家是假的)會非常興奮高興,並且努力迎向那一刻。雖然發現相對論那位太強大了,目前每個挑戰者都輸得很慘,不過他們會前仆後繼的努力的。每當一個原先以為正確的理論被推翻、發現不適用範圍時,科學家會大肆慶祝,因為這讓他們又更加接近真理了。
可以這麽說:在尋找真理的道路上,最大的妨礙就是真理這個字眼。不證自明這個概念,遲早會和燃素說有同樣下場。
璽克換了張紙,繼續寫:我們艾太羅人不談真理,我們談道。任何地方都有道——當然也能在書之外找到。無論是輝煌的宮殿還是水肥,裏麵都有道;無論是某人受了傷,之後決定加倍傷害無關的人,還是某人受了傷,之後決定絕對不傷害他人,裏麵都有道;無論是把球往上丟,落下之後再接住,還是作夢夢到球一直往上飛往月亮,最後被兔子撿走,裏麵都有道;無論是四肢健全,還是缺手缺腳;無論世間一切興衰起伏,都有道。
我們可以發現道,但不能決定道是什麽;我們可以運用道,但無法將我們的看法加諸於道;我們可以談論道,但道不需要被我們所認識。道是一切變化所指向的根,我們所姑且稱之的名。
道與真神教的真理定義大不相同,我覺得更近似科學家借著定律與假說所追逐的真理。那些神輔秉持著真神與魔鬼對立的二元論,隻把他們喜歡的那部分(他們認為是善的)世界當成真理,其他都當成魔鬼。他們顯然不能接受同性戀裏也有真理,而他們也無法接受真理不在乎人類的行為。無法接受真理不會製定人類的行為規範,更不會因為人類遵守某些規範而改變。
無論人類覺得那好或壞,無論那對人類有益或有害,無論人類喜歡不喜歡、知道不知道、相信不相信,道在萬事萬物中。
我們借著得道而整理出了道理,基於所知的道理,我們開始判斷好壞利弊,在判斷了好壞利弊後,從這裏才生出了我們的理所當然。因此我們任何時候都會去思考事情背後的依據,檢查他是依據道理還是悖理——由此找出人類必須走的正道。
像不證自明那種不去思考才更為崇高的邏輯,是我們文化裏最最鄙視的。沒有以道作根據的東西連理都不是,隻是空談而已。對於空談,我們鄙視到甚至無法想象有人能接受這種東西作為他生活的準則——居然還真的有。
用先入為主的眼光去看世界,怎麽可能看到道呢?沒有道,怎麽可能理出道理呢?連道理都不知道,哪有辦法知道自己要做什麽呢?不證自明就是不講理,不講理就會野蠻。難怪那些信真神信得很虔誠的人,都一把年紀了還要神告訴他們什麽事情可以做、什麽事情不能做,就因為他們都不懂道理,一輩子都沒有辦法自己控製自己,隻能永遠賴著神了。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這種境界他們是辦不到,也無法理解的吧。
假設一個人左手指著杯子,右手指著寫下來的杯子兩個字。
人類在進行教育的時候,必須指著右手之物,告訴別人那就是他左手指著之物,或是反過來。這種教學法是可行的。隻是人類也必須能認知到,他左手和右手指的並非是相同之物,否則就會損害到他觀察世界的能力。
他左手和右手所指之物的差別,是常名和名最基本的差別。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璽克這次想起了《道德經》開頭整個句子。
璽克低頭繼續寫:由於道具有那樣的性質,道不是隻出現在道家裏。不僅艾太羅各家都重視道,即使是一個艾太羅字都認不得,也不會聽說讀寫道字的地方,仍然可能出現得道者。
知道什麽是道的人,不會認為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就好像是說隻有我知道有空氣一樣。任何一個在呼吸的地球人都可能自己發現空氣的存在。
假設有一個處於地球道事件視界之外的星球。打從艾太羅人發現道以來,連跑最快的光線都沒能從地球抵達那裏,上麵的外星人依然有可能出現得道者。因為道也會在他們的星球上,他們和地球人一樣有可能得道。
璽克又寫:艾太羅聖人都會向平民尋求智慧,因為他們也能有道。
道不會排外,也不會開放。道沒有邊界。隻有盡可能從一切管道去學習,才能得道——才能成聖。
道無法寫下來,不可能隻有某一群人知道,所以這個情況才是正常的:我們每個讀書人都是廣納百家的雜家。連對識字的一般人來說,最起碼九流十家主要在說啥,是作為常識,基礎教育就要學的。凡有思想的艾太羅人,至少都會同時兼用好幾家思想。隻讀過一家的書的人,沒有資格說自己是讀書人,即是這個原因。
道並不專屬於誰。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主宰道,也無法把道賜給誰統治。
每個艾太羅人都是自由的,不是某個至高無上,宣稱自己才是真理、別人都沒有真理的家夥的魁儡。假如真有神,那麽神與我們人類也是同出一元,都是道所生萬象之一。他和我們一樣,都是世界的一部分。萬物不分是不是神、是不是人,甚至也不分有機或無機,在這個世界上,在道之中,沒有差別,都是平等的。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葬舊人。人們作為人活在世上的經驗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一代又一代的人把道傳承下去,艾太羅文化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現在,這個文化也還在發展中。
因此,艾太羅文化的一切,無論是士人們的文字經典,還是民間流傳的習俗,從古至今以及未來,全部加起來,才是一本講聖的經。
璽克停筆,發現他居然寫了一堆不像是戀愛中人該寫的無聊東西。都是歐黎爾害的。他考慮著是不是把這幾張抽起來,別寄出去了。
三個死靈師被他捆起來擺在亭子外。他們和歐黎爾一起被炸暈了。
歐黎爾跟瓏達漠亞也被他捆好,躺在亭子裏,璽克還幫他們蓋了薄被。
小灰一直沒回來,也沒有傳訊息給璽克,這讓他有點擔心。他閉上眼睛,努力想看小灰現在的情況,卻什麽都看不到。他肯定小灰還在活動,好像還完成送孩子回城的工作了,之後怎樣就不知道了。他睜開眼睛,看到瓏達漠亞的骷髏站在亭子外麵十公尺的地方,麵對這裏不動。不知在打什麽主意。
都鬧成這樣了,魔法之手為什麽沒有出現?城市居民應該早就發現異狀,報案了才對啊。他思考著是不是該用蜜蜂方塊了。
璽克低頭準備寫下一張,卻發現那具沒肉骷髏旁邊的地麵怪怪的。土好像在動。
五秒後,一顆隻剩一半的骷髏頭從土裏鑽出來,然後是手骨,然後整具屍體都爬出地麵。
不可能的。璽克楞住了。這具骨骸可能都死了五百年以上了,看來好像是從土裏截取材料把自己拚湊起來。
璽克站起來,手拿祭刀說:請你們兩位現在就化成灰吧!
等等嘛,讓我跟新朋友聊聊天。沒肉骷髏說對半臉骷髏說:您哪個時代的啊?
璽克人在墳場,坐在管理人的亭子前麵,寫給舒伊洛奴的信,這同時也是他最近研究垛洲文化的心得:我不認為能有一本書裏包含了全世界的道理(或說真理?)。頂多像是《易經》那樣,把世界變化的法則簡要的寫下來。
也就是說,不可能有讀了一本書就什麽都懂了這種事。
我國的古籍都是這樣的。讀一本沒用,還要讀很多其他書,在生活中增長經驗,累積自己對世界的了解,才能真正明白那本書裏在說什麽。
我曾經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但現在我才發現,這在這個世界上好像不是每個人的常識。
有好多我以為當然的事情,其實都不是常識。我曾經以為,那些認為隻有用人們都隻從同一本書裏取得智慧這種方式,才能為世界帶來和平的人,是像阿塔塔莫普普那樣有意為之的。
但現在我知道了,那竟然是某些人的真理。而且,他們還同時要求別人具有跟他們一樣的真理。
要知道他們認為什麽是真理,必須先知道什麽是不證自明。這是一個垛洲文化的重要詞匯。這個詞匯屬於褒意的範圍。
我們文化裏從來就沒有不證自明這個詞,連相近的都沒有,我隻能透過範例去了解這個概念。(這個翻譯不是我指定的。原文照字麵譯應該是自我證明,但的確具有不經證明的涵義。)而他卻是垛洲文化評論一個東西值不值得推崇的重要依據。真理就是最不證自明之物。他們嘴上說的定義是:無需證明也不能證明,肯定是對的。或者說,他自身就既證且明了他自身是對的——證和明應該是兩件(經常連續發生的)事,在這個詞裏卻被混為一談了。
還有其他引申用法,但這裏隻談基礎概念。
不證自明最初是出現在古典時代的數學理論中。不證自明指的是平行線就是平行線、直角就是直角之類,不能寫出式子證明對或錯,隻能說一看就是對的的情況。數學繼續發展後,發現事情沒這麽單純,於是出現另一種概念公設。
之後,垛洲人把不證自明也拿來應用於文化上,他們那種用法我無法苟同。不證自明在使用於文化上時強調他不得被證明的一麵。於是試圖證明,無論是打算支持、推翻還是單純的驗證、印證、佐證,研究其可信度,都是褻瀆,都是不可以作的事。
應用在文化上時,除了對的就是對的(對的事物不證自明的證明了自身是對的)之外,別的什麽都不能說。甚至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因為一旦有了因為時,那就是證明了是對的,而非不證自明是對的了。這就算是褻瀆。
在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允許人說因為並非如此,所以是錯的。
不證自明不允許人們下判斷。一旦搬出不證自明,就隻能無條件認同。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不證自明在文化領域的意思是:不管你擁有多少反證,隻要我說了就是對的。由於不需要證明,任何東西都不可被挑戰或推翻,因此先說先贏。誰有發言權誰就是對的,誰沒發言權誰就是錯的。
我看到那些人的書說,天賦人權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是不證自明的。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那些人的普世價值,意思是把我的價值觀普及到你的世界。
在實務上,顯然阿塔塔莫普普的定義才是真的。這種惟一真理的世界觀並不符合我觀察到的世界。
幾年前,在艾太羅魔信裏,闊略曾經對璽克說過:愛那些懂得知恩圖報的人太簡單了,誰都願意這樣做,就不值得去做!
在那之後,在世界的盡頭,蘋果之夢的分店裏,璽克告訴瑟連:如果我有力量,我會保護那些願意對弱者伸出援手的好人,讓他們繁衍增加,這就是正義!
當時那些對話,闊略是不允許有因為所以的,璽克是重視因為所以的。
璽克的思維是理所當然的,闊略的是不證自明的。
在現實生活中,在寫文章、口語,乃至於翻譯之時,理所當然、不言而喻常常會跟不證自明混淆。會有人想表達理所當然時用了不證自明這個詞匯,也會有人想表達不證自明時用上了不言而喻。
要分辨究竟是辭不達意,衍伸用法,還是真的就是要傳達這個概念,一個重要差異在於:
在理所當然裏,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會使一件對的事更加理所當然;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那這件事就不是理所當然對的。
在不證自明裏,在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之後,仍然堅持應該這麽做,可以使這個不證自明更加強化;若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這件事就不再像不證自明那麽崇高而值得為之奮戰了。
璽克繼續寫:他們所謂的直角就是直角這個問題,在我們的文化裏稱作不言而喻(此語非褒非貶,是中立的),仍舊不是不證自明。因為我們仍然可以判斷一個銳角不是直角,那麽直角必定是符合了觀看者腦中某個足以排除銳角的定義(某個不能用文字寫成的定義),以此證明了他是直角。他隻是因為符合銳角的定義,所以這是銳角。的證明過程沒有化為文字,不是不經證明的。
這世上也沒有自我證明的東西。任何東西如果沒有人類在,他就不會在人類心中是什麽東西。比方說牛叫聲就是牛叫聲這是自我證明的嗎?否。因為牛叫聲不會證明他是牛叫聲,是人類在自己的腦袋裏判斷他是牛叫聲。肯定有都市小孩能把牛叫聲聽成別的東西。既然對牛叫聲而言人類的腦袋不是他自己,那他就不是自我證明的。他們認為那是自我證明的情形,我們稱為昭然若揭(此語亦非褒非貶,壞事好事都可能具有這種性質)。隻是非常的容易判斷,不是沒有判斷。
不言而喻、昭然若揭,乃至於顯而易見、無庸置疑,都不是不證自明的。
跟我們還要求要合理的理所當然相比,不證自明根本是自以為是到了極點。我覺得在文化領域勉強還稱得上不證自明的,頂多隻有吃喝拉撒睡的重要性,而就連他也並非不證自明,而是沒做到就會死的可印證的。
在諾皮格˙史桑被艾太羅魔信安全人員就地正法之後,廢死團體在艾太羅魔信的大門上掛了寫著你是因為政府想轉移人民注意力的戲劇性演出而死。的海報。任何一個稍微有在正視現實的人,都知道這不符合諾皮格的情況,但他們毫不猶豫的說這就是諾皮格的死因,這正是因為他們認為廢除死刑和誅殺令是不證自明的事情。雖然他們滿口論述,但他們其實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嚐試證明諾皮格不該死,因為諾皮格不該死這件事是不需證明的。他們隻是在找借口,好壓製那些堅持我們隻認同理所當然的人們。他們隻是像播放唱片一樣,把他們世界各地的廢死同伴說過的可以證明廢死是對的的論述,對著他們碰到的每個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播放。至於對方為什麽反對廢除死刑,反正廢除死刑是不證自明的,他們並不真的關心。
這也是為什麽闊略會說出一大串和諾皮格無關的論述,仿佛在念哪本論文。他是在輪播他聽過的話。
最初他因為死刑有可能誤判而支持廢除,卻在這之後接受了這件事是不證自明(對的)的概念。因此當廢除死刑運動發展到顯然是錯誤的方向時,他卻認為那是不證自明對的事,而不能像黛姊般發現不對。由於那是不證自明的,是不需要說服就會認同的,他在碰到諸如必須廢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毫無道理的話語時,從來不曾被說服過,他就服膺了。
璽克再寫:不證自明的真理這個概念就像垛洲文化裏揮之不去的亡靈,永遠糾纏著他們。難怪科學家要另外發明定律這個概念了。
定律無限的接近真理,卻永遠不會被當成真理看待。他的可信度正是來自於他已經和永遠都會受到的挑戰,而不是因為他不證自明。當有人提出假說,接受考驗,通過無數考驗而成為定律,那個人固然會得到美譽,但當定律有被推翻的可能時,真正的科學家(無法否認有些科學家是假的)會非常興奮高興,並且努力迎向那一刻。雖然發現相對論那位太強大了,目前每個挑戰者都輸得很慘,不過他們會前仆後繼的努力的。每當一個原先以為正確的理論被推翻、發現不適用範圍時,科學家會大肆慶祝,因為這讓他們又更加接近真理了。
可以這麽說:在尋找真理的道路上,最大的妨礙就是真理這個字眼。不證自明這個概念,遲早會和燃素說有同樣下場。
璽克換了張紙,繼續寫:我們艾太羅人不談真理,我們談道。任何地方都有道——當然也能在書之外找到。無論是輝煌的宮殿還是水肥,裏麵都有道;無論是某人受了傷,之後決定加倍傷害無關的人,還是某人受了傷,之後決定絕對不傷害他人,裏麵都有道;無論是把球往上丟,落下之後再接住,還是作夢夢到球一直往上飛往月亮,最後被兔子撿走,裏麵都有道;無論是四肢健全,還是缺手缺腳;無論世間一切興衰起伏,都有道。
我們可以發現道,但不能決定道是什麽;我們可以運用道,但無法將我們的看法加諸於道;我們可以談論道,但道不需要被我們所認識。道是一切變化所指向的根,我們所姑且稱之的名。
道與真神教的真理定義大不相同,我覺得更近似科學家借著定律與假說所追逐的真理。那些神輔秉持著真神與魔鬼對立的二元論,隻把他們喜歡的那部分(他們認為是善的)世界當成真理,其他都當成魔鬼。他們顯然不能接受同性戀裏也有真理,而他們也無法接受真理不在乎人類的行為。無法接受真理不會製定人類的行為規範,更不會因為人類遵守某些規範而改變。
無論人類覺得那好或壞,無論那對人類有益或有害,無論人類喜歡不喜歡、知道不知道、相信不相信,道在萬事萬物中。
我們借著得道而整理出了道理,基於所知的道理,我們開始判斷好壞利弊,在判斷了好壞利弊後,從這裏才生出了我們的理所當然。因此我們任何時候都會去思考事情背後的依據,檢查他是依據道理還是悖理——由此找出人類必須走的正道。
像不證自明那種不去思考才更為崇高的邏輯,是我們文化裏最最鄙視的。沒有以道作根據的東西連理都不是,隻是空談而已。對於空談,我們鄙視到甚至無法想象有人能接受這種東西作為他生活的準則——居然還真的有。
用先入為主的眼光去看世界,怎麽可能看到道呢?沒有道,怎麽可能理出道理呢?連道理都不知道,哪有辦法知道自己要做什麽呢?不證自明就是不講理,不講理就會野蠻。難怪那些信真神信得很虔誠的人,都一把年紀了還要神告訴他們什麽事情可以做、什麽事情不能做,就因為他們都不懂道理,一輩子都沒有辦法自己控製自己,隻能永遠賴著神了。
從心所欲而不逾矩。這種境界他們是辦不到,也無法理解的吧。
假設一個人左手指著杯子,右手指著寫下來的杯子兩個字。
人類在進行教育的時候,必須指著右手之物,告訴別人那就是他左手指著之物,或是反過來。這種教學法是可行的。隻是人類也必須能認知到,他左手和右手指的並非是相同之物,否則就會損害到他觀察世界的能力。
他左手和右手所指之物的差別,是常名和名最基本的差別。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璽克這次想起了《道德經》開頭整個句子。
璽克低頭繼續寫:由於道具有那樣的性質,道不是隻出現在道家裏。不僅艾太羅各家都重視道,即使是一個艾太羅字都認不得,也不會聽說讀寫道字的地方,仍然可能出現得道者。
知道什麽是道的人,不會認為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就好像是說隻有我知道有空氣一樣。任何一個在呼吸的地球人都可能自己發現空氣的存在。
假設有一個處於地球道事件視界之外的星球。打從艾太羅人發現道以來,連跑最快的光線都沒能從地球抵達那裏,上麵的外星人依然有可能出現得道者。因為道也會在他們的星球上,他們和地球人一樣有可能得道。
璽克又寫:艾太羅聖人都會向平民尋求智慧,因為他們也能有道。
道不會排外,也不會開放。道沒有邊界。隻有盡可能從一切管道去學習,才能得道——才能成聖。
道無法寫下來,不可能隻有某一群人知道,所以這個情況才是正常的:我們每個讀書人都是廣納百家的雜家。連對識字的一般人來說,最起碼九流十家主要在說啥,是作為常識,基礎教育就要學的。凡有思想的艾太羅人,至少都會同時兼用好幾家思想。隻讀過一家的書的人,沒有資格說自己是讀書人,即是這個原因。
道並不專屬於誰。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主宰道,也無法把道賜給誰統治。
每個艾太羅人都是自由的,不是某個至高無上,宣稱自己才是真理、別人都沒有真理的家夥的魁儡。假如真有神,那麽神與我們人類也是同出一元,都是道所生萬象之一。他和我們一樣,都是世界的一部分。萬物不分是不是神、是不是人,甚至也不分有機或無機,在這個世界上,在道之中,沒有差別,都是平等的。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葬舊人。人們作為人活在世上的經驗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一代又一代的人把道傳承下去,艾太羅文化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現在,這個文化也還在發展中。
因此,艾太羅文化的一切,無論是士人們的文字經典,還是民間流傳的習俗,從古至今以及未來,全部加起來,才是一本講聖的經。
璽克停筆,發現他居然寫了一堆不像是戀愛中人該寫的無聊東西。都是歐黎爾害的。他考慮著是不是把這幾張抽起來,別寄出去了。
三個死靈師被他捆起來擺在亭子外。他們和歐黎爾一起被炸暈了。
歐黎爾跟瓏達漠亞也被他捆好,躺在亭子裏,璽克還幫他們蓋了薄被。
小灰一直沒回來,也沒有傳訊息給璽克,這讓他有點擔心。他閉上眼睛,努力想看小灰現在的情況,卻什麽都看不到。他肯定小灰還在活動,好像還完成送孩子回城的工作了,之後怎樣就不知道了。他睜開眼睛,看到瓏達漠亞的骷髏站在亭子外麵十公尺的地方,麵對這裏不動。不知在打什麽主意。
都鬧成這樣了,魔法之手為什麽沒有出現?城市居民應該早就發現異狀,報案了才對啊。他思考著是不是該用蜜蜂方塊了。
璽克低頭準備寫下一張,卻發現那具沒肉骷髏旁邊的地麵怪怪的。土好像在動。
五秒後,一顆隻剩一半的骷髏頭從土裏鑽出來,然後是手骨,然後整具屍體都爬出地麵。
不可能的。璽克楞住了。這具骨骸可能都死了五百年以上了,看來好像是從土裏截取材料把自己拚湊起來。
璽克站起來,手拿祭刀說:請你們兩位現在就化成灰吧!
等等嘛,讓我跟新朋友聊聊天。沒肉骷髏說對半臉骷髏說:您哪個時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