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門,但沒有看到林格朗的身影,這時候大概七點半左右,街上還有零星的幾個人,隔壁茶館裏傳來胡牌了的人激動的聲音,以及輸家懊悔的聲音。我沒有給林格朗打電話,也不想打。我想他既然沒有說地址那他應該就在附近。我過了橋,走到t字形路口,左右望了望都沒有看到人,隻得掏出手機給他發簡訊,“你在哪兒”幾個字靜靜地躺在屏幕上,收件人那一欄沒有名字,隻有一串數字,我看著那一串我背得滾瓜爛熟的數字,久久地摁不下右下角的那個發送鍵。在我僵硬了大概兩分鍾後,一條簡訊又進來了,我手一抖就摁了下去,我無奈的打開新簡訊,是10086發來催話費的。我在心底暗暗地咒罵了一句:該死的中國移動。


    林格朗可能一直在玩兒手機吧,我剛關掉中國移動因為話費而問候我的親切簡訊,他就回了我:學校對麵的巷子。


    我一臉鬱悶地開始往左手邊那條路走,心裏開始問候林格朗:死變態神經病,巷子裏?他怎麽不去廁所裏等著我……有病。


    當我走到學校門口時,轉頭看見他保持著和初一那天一樣的姿勢靠在牆上抽菸 ,我站了會兒,他好像沒有發現我,不知道在想什麽。我朝他走了過去,因為是晚上,再加上我平時沒有戴眼鏡的習慣,直到離得近了才發現他腳下的菸頭。,還有他身上淡淡地酒味。我最討厭抽菸的人,也不喜歡酗酒的人,前者是因為我受不了煙味兒,後者是因為爸爸的死亡也是因為愛喝酒而導致的。我皺了皺眉,但最終什麽都沒說。


    “你叫我出來幹嘛?”我冷冷地刷著存在感。他聽到聲音之後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笑了。那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都屬於他的,最陽光的笑容,現在笑容依舊,卻還是多了些其他的東西在裏麵,悲哀,蒼涼,渴望,畏懼……


    “萌萌,你來啦?我以為你不來了呢。”他的聲音有點沙啞,又有點帶著孩子氣的委屈。我想他今晚一定是喝多了,雖然身上酒味很淡,但多半是站在這兒久了,被風吹散了。


    “你叫我出來幹嘛?”我沒有理會他,冷著臉繼續問道。


    “嗯……唔……萌萌,你可以陪我一會兒嗎?”


    我轉過身,準備離開。他的眼神太過於令人心疼,那是我從未見過的林格朗,我害怕自己會因為心疼而再次沉溺。雖然我選擇好好聽他解釋,但是這並不代表我有權利和勇氣再次走近他,安慰他,用我微不足道的力量來支撐他,因為我怕,怕我的心軟和不爭氣會換來他酒醒後的冷漠。林格朗是我一直在感受卻永遠也摸不清看不透的人。(哎呀,我的親女兒誒,別那麽妄自菲薄嘛~等以後你就知道,某些人盡在掌握之中,嘻嘻嘻嘻嘻嘻~~林格朗:她是親生的我就不是?!你偏心! 我:那你想怎樣?【摳鼻】 林格朗:嘿嘿嘿~我,我就是想~想看看~周萌萌:想看什麽?我給你看,嗯?林格朗:哎哎哎愛,親愛的我知道錯了,別,別揪我耳朵呀周萌萌:滾回去跪搓衣板兒!)


    這一次我的手沒有被拖住,但是我被人從後麵抱住了。我頓時感到一陣憤怒:“你給我鬆開!”因為我腰上的肥肉因為林格朗這個流氓而有了壓迫感,馬上就要現原形了,md我不要臉啊!我使命地掰著林格朗的手,希望他沒有發現我肥肥的腰,一遍說:“你給我鬆開!不鬆開我就不去!”“那你不準反悔”林格朗甕聲甕氣的聲音從耳朵旁傳來,他並沒有刻意挑逗,氣息也沒有吹拂到我的耳朵上,可我卻愣住了,停下了一切動作,僵硬地點了點。


    腰上的手漸漸地撤了回去,在我還在愣神之際,我就被拖著走了。林格朗拖著我在學校裏走著,在我再三保證不會跑之後他才鬆開了一直抓著我小手臂的手,我想等他走前麵,然後在他背後比劃幾下以泄心頭憤,可是他卻一直和我並排著。我慢他就慢,直到我的速度減少至0,他也停了下來。


    “你還記得這兒嗎?這是那次運動會我嚇你的地方。”他發出兩聲悶笑,“那時候的你可真膽小。”我沒有理會他,任他自顧自地說著。他在我們沉默了一分鍾後,淡淡地問了一句:“聽說,你有男朋友了?”他問這句話的時候伸手去戳了戳鐵樹的葉子,我看著他手上的動作心想:真賤啊,不是老娘親口告訴你的嗎?聽說?真好意思你還。


    “嗬,我都沒想到原來你每次沉默都是在心底罵我來著。”林格朗咯咯地笑了起來。


    我一愣,我剛剛是說了什麽嗎?我一愣,抬頭正好對上他的視線,他側著頭看著我,路燈的光柔柔地落下,我翻了個白眼,沒想搭理他。光光光,每一次都是光!


    “我再問你一遍,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沒等我回答,他又接了句“不回答就算了,那就當你默否認了。”


    作者有話要說:  今日份兒加昨日份兒的完啦~~~


    ☆、是啊,和你一樣


    我低頭看著我們倆交疊再一起的影子,一時沒說話,等我感覺空氣已經凝結,我差不多都能聽見他的呼吸聲的時候,抬眼靜靜地看著他:“是啊,和你一樣。”我笑了笑笑了笑,“和你一樣有男朋友了呢。”說完又露出了那種專屬於我的傻裏傻氣的笑容。我想起高三那年的“電話事件”,現在想想當時真是慫。我當然知道那是那個糙漢說著堵我們的口的,畢竟林格朗是個擁有過的前女友用十根指頭都數不過來的人,如果說他上了大學口味就突然變了,那打死我也不會相信。我想如果當時我搶過白泠的手機吼一句:什麽?林格朗怎麽能是個受呢?!我不同意!他必須是攻!那那個糙漢的表情一定特別精彩,估計會被驚得說不出來,哈哈,可是時間回不到最初啊。


    “你又在一個人樂什麽?”林格朗一臉鬱悶地問我,他估計也是想到了那件事,“你不說清楚明天可能滿大街都知道你可能有男朋友了這件事。”


    我一臉震驚地望著他:“你要說出去?你什麽時候這麽八婆了?”


    “我才沒那麽無聊去跟那些阿姨們挨個兒說,是我媽在問我,她說聽人說你好像又男朋友了。我也不知道她聽誰說的。”林格朗低頭欣賞著他的指甲,輕笑著對我說。


    我氣得咬牙,捏緊了拳頭,極力控製住想揍他的心情,他這話什麽意思?沒時間挨個兒通知,所以隻需要告訴林媽就夠了,雖然林媽不是個多嘴的人,但是一旦是在“婦女聊天會”上,這件事就絕對會被扯進來,到時候整條街上的女人就都知道了,這就意味著整條街上的人就都知道了。這其實也沒什麽,最糟心的是這件事一旦宣揚出去,那我以後就再也不敢上街了,我能想像出逢人就被慈祥地問候並且要求將男朋友帶回來看看的悲壯場景。至於林媽這個聽人說,這個人除了林格朗還有誰?且不說我本就是編來哄林格朗的,即使是真的,我們那條街上在w市的也就我一個,林媽能聽誰說……一定是林格朗這個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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