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文每次收到兩位姐姐的信,都會看很久。


    信裏兩位姐姐對他的關心,以及對父母的關心,讓他很是暖心。


    看完信,拿出紙,李弘文就寫起了回信,大姐的信最好回,二姐的呢,李弘文這次決定給回一封,不然他怕下次來的信裏,就得有六頁紙是二姐寫信說他的了。


    不要懷疑,他二姐做的到!


    這也就是現在這個時代隻能通過寫信聯係,要是擱現代,他覺得他二姐怎麽也得把手機打沒電了才會掛電話。


    既然決定要回,那就多寫一點,李弘文把這裏發生的事,上工幹什麽,去山裏怎麽發生了什麽事,知青點什麽情況,他去臨縣認識了什麽人都寫了進去。


    就跟流水賬一樣,想到那裏寫到那裏,洋洋灑灑寫了有三頁紙他就再也寫不下去了。


    於是在信的末尾,他告訴二姐,他最多也就寫這樣了,要是她再要求讓他多寫,以後連這三頁都不會有,就跟之前一樣,不給她寫。


    寫完這句話,他腦海裏都能想象到二姐收到信後的樣子,想到這裏,他忍不住笑了起來。


    頭一天收信的人比較多,第二天請假去縣城的人也多了。


    王愛國馬彩霞兩人一人背著一袋東西,辛美麗和孫小鳳兩人倒是什麽也沒帶,至於林惜君和白玫瑰兩人,則根本就沒有去縣城的意思,也沒有讓別人幫著回信。


    之前白玫瑰家裏寫了信過來,白玫瑰就是這麽幹的,如今多了一個林惜君。


    這麽多人一起去縣城,李弘文也沒有騎著車直接走,而是推著車幫馬彩霞與王愛國兩人馱著東西。


    而在往縣城的路上,他也知道兩人這袋子裏裝的都是什麽了。


    用之前隊上分的小麥換的粗糧。


    至於為什麽帶著去縣城,則是準備給家裏寄回去。


    聽到這個,李弘文也不知道該怎麽說。


    王愛國家裏的情況,他知道,確實難,做為家裏的老大,又是男孩,這邊能好點,支援一下家裏,確實應該。


    但是馬彩霞家裏的情況,他就不太了解了,平日馬彩霞基本不太願意提她家裏的事,也就王愛國提過一句,好像家裏重男輕女的厲害。


    “為什麽?再怎麽樣,他們也是我的父母親人呀!他們雖然除了要糧食的時候把我當親人,可是那也是親人呐,如果我不給,他們就會跟我斷絕關係,我不想失去親人,你不知道被人拋棄的感受,我不想再嚐第二次了。”


    或許是路上空曠,或許是天氣合適,也或許是馬彩霞也確實需要排解一下心中的苦悶。


    在李弘文問她為什麽家裏不重視她,還要家裏一張口,她就不管自己緊張不緊張也要給家裏寄糧食回去的時候,馬彩霞說起了她的童年。


    在她的話裏,從小她就因為是個女孩不受家裏待見,很小的時候就被家裏送了出去,結果一歲多的時候那家有了孩子,又把她送了回來。


    送回來沒幾個月,她就又被送給了鄰村一戶人家,結果去了沒多久就被人給退了回來。


    之後沒多久,她又被送了出去,是她姑姑家,在那裏她度過了相對還算不錯的一個童年。


    她姑姑家有個小兒麻痹的哥哥,姑姑把她抱過去,雖然說是想著等她大點了,能夠照顧這個哥哥,但是對她確實還不錯。


    一直在姑姑家長到八歲,姑姑姑父因為一起意外,雙雙走了,留下個身體有殘缺的哥哥以及她。


    沒有了親人的她,再次回到了她的原生家庭。


    而從這個時候開始,她才深刻體會到了父母對他的不喜,甚至有一次還想把她帶到很遠的地方丟掉,要不是她一路問著回來,她就真的被扔了。


    她清楚的記得那天發生的一切,於是之後她拚命在家裏幹活,想要讓父母明白她不是吃白飯的,她是有用的。


    “可你現在長大了,你完全可以脫離他們自己生活了,而且你現在離他們這麽遠,他們也管不到你,你為什麽還...?”


    李弘文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我那個殘疾哥哥還在家呀!雖然父母對我不好,但是對我哥還過得去,我這些糧食其實不是給他們的,是給我哥的,雖然我也知道大多數到不了他手裏,但是能到一部分也是好的。


    姑姑姑父當年對我不錯,他們走了,我得照顧我哥呀!”


    馬彩霞說完,李弘文沒再說什麽,這個事確實不是他一個外人有資格再過問的,也沒法過問。


    他沒想到平時大大咧咧的馬彩霞,居然會有這樣一個不堪的原生家庭,也理解了為什麽她會把所有的錢都寄回去,會把拿到的細糧換成粗糧,自己留一些,其餘的寄回去。


    看了一眼,一旁一直沒有說話的王愛國,李弘文第一次不太看好兩人的事了。


    王愛國的心思,他早就看出來了,之前還想著要不要找機會撮合一下兩人。


    現在知道馬彩霞家裏的情況,他心裏對兩人的事就不太看好了。


    王愛國家裏的情況雖然沒有這麽不好的,父母恩愛,兄友弟恭,算是一個圓滿的有愛家庭。


    但是他們有個問題,那就是窮,是真窮。


    用王愛國的話說,小的時候,他家幾個孩子,就他因為大一點有一身衣服,其他幾個都多數是光屁股的。


    後來稍大一些,用別人給的衣服,他媽給他們兄妹幾個一人改了一個褲衩,這樣那幾個小的,出門才有衣服穿。


    這是夏天,冬天的時候,他們就在家不出門了。


    因為沒有冬天的衣服。


    後來大一點,他能幫家裏幹活了,家裏的條件才好一些,最起碼不管有沒有補丁,衣服先是能把身上遮全了。


    他跟他弟弟下鄉都是自己主動要求的,他下鄉那年十四,他弟弟才十三。


    是的,別看王愛國長的老,看上去跟一個小三十的一樣,其實今年周歲也就十六不到十七,跟李弘文同齡,隻是月份大一些,是正月的,比李弘文大六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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