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惜君並沒有讓周成請她吃飯。


    而是自己去櫃台要了一份菜三兩米飯,端著菜吃了起來。


    她雖然對周成有一絲好感,但是做為一個現代獨立女性,特別是自己手裏還確實有一些錢的情況,她不會吃別人的請。


    這個時代金錢物資這些,她太清楚了,別說一頓飯了,就是一分錢的事,都會有人一直記著,記你一二十年。


    所以她覺得沒有確定關係的情況下,一分錢便宜也不要占的好。


    “這林惜君果然不是普通女人,要是擱其他人,知道自己在國營飯店請吃飯,絕不可能錯過。”


    林惜君的舉動讓周成更覺得她與別人不一樣。


    於是,在也給自己點了一份菜和米飯後,端著菜和米飯坐到了林惜君的對麵。


    “唔?!這國營飯店師傅的手藝不比我在京城吃的差了!這也太好了,林知青,你嚐嚐,真的,這地三鮮味道真的是絕了。”


    周成一直都沒有來國營飯店裏吃過,所以第一口嚐到這裏的飯菜後,臉上全是驚訝,不過此時他還不忘自己進飯店主要是為了什麽,立馬夾了一個菜到林惜君的碗裏讓林惜群嚐嚐。


    “不用了,謝謝!”


    林惜君倒沒想過周成直接會夾菜到她碗裏,想拒絕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周成已經把菜放進了她的碗裏。


    人家都把自己的菜夾給了她,她也不好意思就光吃別人的菜,於是就客氣了一句。


    “你也嚐嚐我這個鍋包肉!”


    “那我就嚐一個!”


    周成說的很客氣,但是當吃了一塊林惜君的鍋包肉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這肉菜就是比素菜香啊!


    盡管地三鮮因為油大,茄子過油後口感也有點像肥肉的軟糯口感,但是跟真肉比起來,那真的是差不少啊!


    上次周成吃肉還是李弘文沒有搬走前那頓兔肉,這都過去一個多月了,天天在知青點吃少油的青菜,他想肉早就想瘋了。


    現在終於能吃上了,他這筷子就有些控製不住了。


    林惜君也就是客氣客氣的,她雖然有倉庫,裏麵有一些熟食,但是那些東西也是吃一次少一次,再加上跟好幾個人一起住,想吃還得找機會,而且前些日子農忙,她更是找不到機會,所以也有些日子沒吃肉了。


    說句不客氣的話,要不是怕露財,她都想多來幾盤,一次吃個夠了。


    看著周成一筷子一筷子的不停,她表情都不好了。


    “呲~”


    見周成沒有停的意思,林惜君忍不住把盤子往自己這邊拽了拽。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好吃了沒忍住,這樣,你多吃點我這個!”


    林惜君的這個動作,讓周成瞬間意識到了自己剛才的過分,有些不好意思的把自己的地三鮮往林惜君麵前推了推。


    太丟人了!


    “不了,自己吃自己的就好!”


    林惜君此刻對周成是有一些不喜的,不過想想這個時代人對於肉的缺失,她又理解了周成的行為。


    他不是還道歉了麽,而且也把他自己的菜推了過來讓自己吃,想到這裏,林惜君心裏那點不喜也沒了。


    兩人這桌就在李弘文的邊上,發生的事李弘文全看在眼裏。


    說實話,從周成點了素的菜端過來坐下,他就心裏就對這個周成看不上。


    這個飯店裏不是就隻有一道肉菜,牌子上掛的菜裏除了鍋包肉還有溜肉段,還有紅燒魚。


    林惜君點了一個,他完全可以點另外的肉菜,結果這兩個都沒挑,挑了個素的,這就讓人看不上眼了。


    如果說挑了素的,隻吃自己的,那其實也沒有什麽問題,關鍵是他吃起林惜君的鍋包肉,那是筷子使的飛快。


    不過看看林惜君的樣子,好像並不是太介意,他搖搖頭,這事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就是單純的看不上這個人而已,倒也沒必要上去添堵。


    吃完自己的,李弘文就出了門,背著東西往回走了。


    半道看前後沒人,他就把東西收回了空間,然後等快到村子或者路上看到有人的時候,再把東西拿出來。


    回到家,李弘文把之前吃的兔子皮找了一塊弄了盆水給泡上。雖然他覺得茶葉這個法子一定可行,但是還是決定先用一塊試試。


    萬一呢?


    是不是?


    兔子皮放了這麽久,已經幹的都硬了,一時半會也不會軟,所以把這兔子皮泡上,李弘文就不管了,想處理得兩三天後了。


    不過,皮革準備鞣製了,他還有個問題需要解決。


    那就是他不會做衣服。


    皮子鞣製他覺得最終問題應該不大,但是皮子鞣製後,把皮子做成衣服,就有些問題了。


    之前縫個被罩他自己還能湊和縫上,反正也就是個長方形,隻要被子能裝進去就行。


    可衣服不一樣。


    大小問題,合不合身的問題等等,這對他來說絕對是個大問題。


    “霞姐,你會做衣服麽?”


    下午馬彩霞收工過來拿讓李弘文幫忙捎的東西,李弘文把東西給她後問道。


    “衣服,當然會了,怎麽?你想做衣服?”


    這個技能對於這個年代的女人來說,基本算是必備技能,特別是農村婦女,要是不會做衣服肯定會被人在背後指點的。


    馬彩霞雖然性格潑辣一下,但是該具備的技能還是具備的。


    “能教教我怎麽做麽?”


    李弘文決定學學。


    “你想學?你一個大男人學這個幹什麽?你有什麽衣服壞了,或者想做什麽衣服,給我,我給你弄就完了。”


    馬彩霞一聽這個,有些失笑的道。


    男人做女紅,這個時代還是比較少的,特別是在農村,誰家男人要是會這個,是會被笑話的。


    除非是鰥夫,否則一般男人不會主動學這個的。


    “我想自己學著做,霞姐你願意教教我麽?”


    李弘文沒有笑,而是很認真的問道。


    沒辦法,這個技能他覺得還是自己掌握的好,他的衣服還好說,關鍵是他還要給父母做,不僅要做春季穿的,還要做冬天穿的厚棉衣。


    他的加上父母的三身衣服,他怎麽跟人解釋還要做一套女人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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