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已婚女性產生離婚念頭的時間大至可分為三個時間段。第一階段是結婚後一年內;第二時間段是七年左右;最後階段是丈夫臨近退休時。
其中,如果把第二階段界定為七至八年的話,那麽,此時妻子一方的年齡一般是三十五歲左右,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已上了幼兒園或小學。
也可以說,這期間他們的生活已趨於穩定。夫婦已開始商量購買公寓,而且忘我地養育孩子的時間已過,孩子基本上離手,妻子多多少少有空閑時間了。屆此,妻子們可以鬆口氣了。然而當她們回顧自己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時,卻發現:兩個人之間早已沒了新婚燕爾時的浪漫情調,與其說兩人是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毋寧說更像同屋居住關係。因此,這種時間女方最容易產生空虛感。
而且,似乎與這種情況成正比的是,這時對方的缺點顯得更加突出,夫妻雙方都因共同生活了七八年彼此感到非常熟稔和放心,因此雙方互相產生了怠慢情緒,很少安慰、體貼對方了。另外,性生活也成了例行公事,失去了初戀時的新鮮感和興趣,有些伴侶間甚至沒有性關係了。
這一時期也可以說是令人重新思考的時期。人們對夫婦關係的實質產生了疑問,例如“這樣生活,好嗎?”“今後的人生道路該如何走?”等等。
夫婦間如果不斷產生這類疑問,而又沒有孩子的話,女方就會重新回想起對丈夫抱有的各種不滿以及兩個人之間在感性方麵的差異,並且開始認為“丈夫不值得自己愛”或“他不是終生可托之人”,因此,有時還會走向離婚。
如果把因愛結婚視為正統的婚姻的話,那麽因愛情死亡而離婚也是名正言順的。假如夫妻之間沒有孩子,矛盾的焦點僅限於兩人之間,那麽考慮離婚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誠然,三十多歲的女性都有再婚的打算,因此既然想分手,她們都想趁早,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容易離婚。男性也有同感,如果沒有孩子的牽掛,他們也會提出離婚。一般情況下,他們與對方分手都不會拖拖拉拉。
尤其是有一定地位和收入的女性,因為自己有經濟實力,因此,一旦對婚姻產生了疑問,就會考慮離婚。她們重視自己的職業,優先考慮在公司中的晉升機會,正因為這樣,有時她們會意想不到地掉進陷阱。
這些似乎與男性結婚前後的觀念改變有關。比如說,結婚時,他們隻希望女性幫助自己料理家務,可是過了三至四年大多數丈夫就會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什麽“該要個孩子啦”、“得把工作辭掉了”啦,等等。這樣就加深了夫妻間的鴻溝。
於是,妻子開始對夫婦關係產生懷疑了,可以說這是導致離婚的黃色信號。
但是,如果雙方已有了孩子,那麽情形則大為不同。盡管女方對夫婦關係產生了動搖,不再深愛丈夫了,但是她未必就能簡單地離婚。不過,多數妻子們仍會不止一次地想到過離婚。下麵,筆者擬就此稍加探討。
妻子對婚姻不滿的最大原因恐怕因緣於男女婚姻觀之不同。
大部分男性認為:隻要結婚了,一切都有了歸宿,妻子也得歸自己統治。他們又認為:所謂戀愛關係是一種極不穩定的關係,隨時都有破裂的危險,為了使之達到穩定,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婚。因此,他們把結婚視為戀愛的終點,認為一結婚便可高枕無憂。
對男人而言,抓住戀愛對象是勝利的關鍵所在,為此,雖然要花費精力,但是,一旦能結婚,他們就會產生諸如“因為結婚了,她就跑不了”的輕鬆心理。
相形之下,女人卻強烈地感到:結婚不是“終點”,而應該是兩人之間關係正式開始的“起點”。男女這種認知上的微妙差異,將給他們以後的婚姻生活帶來種種影響。
對男人來說,“結婚是最大的誠意,是愛的表現”,這也許是男人的真心話,而且越有經濟實力,這種想法就會越強烈。他們常想:“已經跟你結婚了還不夠嗎?你還想要什麽呢?”即,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向對方表示出了結婚這一最大誠意,女方應該知足了。如果女方是專職主婦的話,男方的這種想法也許更為強烈。因為他們有這種意識:“在外麵掙錢的是我,養家口的是我。”
換言之,對男人而言,結婚就意味著自己要終身擔負起照顧妻子、兒女的重任。因此,隻要下決心結婚,就表明了一輩子做貢獻的誠意。
也就是說,正因為他們有了“既然結了婚,一切都算完成了”這種想法,所以才使女方產生了“釣上來的魚不用再給食餌”之類的心理落差。誠然,男人很少考慮婚後夫妻關係的質量。
與此相反,女方卻常常內省婚姻的內涵,反思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是否理想。由此可見,男人隻滿足於形式的完整,而女人則追求內涵的豐富與充實,因此,他們之間勢必要產生裂痕。
夫妻關係蕩然無存,家庭瀕於破裂時妻子們就會決意離婚,她們中的大部分人認為:“在這種惡劣環境下養育孩子,反而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然而,相形之下多數丈夫則持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隻靠單親撫養孩子,簡直豈有此理。這是在逃避作為父母的責任。”可見,較之夫妻關係,男人更重視子女的成長。因此,他們較為固執於形式的完整。
在注重夫婦關係的妻子一方看來,既然關係已經破裂,勉強維持完整隻會給雙方帶來痛苦;然而,重視婚姻形式的丈夫們都認為:哪怕夫妻之間關係淡漠也能夠維繫家庭的完整。
如果男方不想與妻子麵對麵過日子,他們就可以加班或與同事吃飯喝酒消磨時光,到深夜才回家,這樣做雖然多少有些不快,但是,有家總比離婚說得過去。特別是眷戀孩子、疼愛子女的男人會千方百計地迴避離婚,迴避與孩子分離。
結婚之際,男人樂意娶生活能力差的女性為妻。因為這種女性一旦有了孩子就會全身心地投入養育孩子的家務中,很少有發生變故的可能性。
此外,還有一些男性認為:所謂結婚就是獨占某一女性,使之成為自己掌中之物。尤其是在女方是光彩四she、令男性神魂顛倒的女性的情況下,通過結婚可以使她成為自己的專利品,對之加以約束。
前麵我們已經提到過:婚後仍希望在工作崗位上獲得晉升的妻子容易與丈夫間產生齟齬,這也可以歸於以下原因:做丈夫的擔心妻子在社會上過於放得開,自己就難以把握獨占她的機會。
隻要妻子走向社會,她就會有大量的機會與諸色男人接觸,結果她們的眼界就不會局限於家庭這方寸之地而會放眼外界了。這種傾向對於欲獨占妻子的男子而言,決非好事;可以說它使結婚的意義失去了一半。
明確地說,所謂結婚,對男性來說就意味著同意或決心被某一個女性約束起來。
本性輕浮放蕩的雄性,不論有魅力還是沒魅力,他們都會尋求各種各樣的女性,移情於她們,有時還企望與她們建立起更為深厚的關係。這種雄性表明自己已專情於某一固定雌性,宣布放棄放蕩行為的方式就是結婚。這種“宣言”從而也是否定雄性原本的放蕩**的重大表決。
當然,在結婚之前女性也需要下一定決心的,但是,由於她們不具有男性那種放盪的本能,因此對她們來說,決意結婚也不會有特別受壓抑的感覺。
作為自己做出重大決定的代價,男方要求妻子歸自己統治,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自己獻身。如果妻子一方積極響應的話,那麽男方就會竭盡全力認真工作去養活她,使她感到幸福。這就是男人出於本能的統治欲、獨占欲,進而他們希望自己可以高高在上地控製著妻子。
由此可見,不能一概而論地斷言這種統治欲不好,正是有了這種“為家人而努力”的願望,男人們才會有自我奮鬥的原動力。
戀愛時男人們認為應該特別注意形象,不能讓女方厭惡自己。雖然他們常常說出“結婚後你仍然可以保持自由”,“為了發揮你的才能我會全力以赴”等甜言蜜語,但是在內心深處他們還是期望妻子置身於自己的統治之下,閉居家中。
因此,已婚女性常會抱怨說:“不應該是這樣的。”這時,如果丈夫能坦率地說:“因為我太愛你,所以不願你拋頭露麵。”那麽,妻子也許會諒解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能如此坦誠的男性可謂鳳毛麟角。
總之,夢想與現實是有天壤之別的。盡管人們已預先了解到了這種差異,然而,現實與夢想仍有很大不同。
如何縮小這種差距呢?恐怕除去加深彼此間的愛情,提煉個人的智慧之外別無他法。然而我們所說的智慧並非指單純的頭腦聰明,而是指“不要忘記溫柔和忍耐”,同時更不能淡漠“自己是誰”這種自我覺醒意識。
其中,如果把第二階段界定為七至八年的話,那麽,此時妻子一方的年齡一般是三十五歲左右,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已上了幼兒園或小學。
也可以說,這期間他們的生活已趨於穩定。夫婦已開始商量購買公寓,而且忘我地養育孩子的時間已過,孩子基本上離手,妻子多多少少有空閑時間了。屆此,妻子們可以鬆口氣了。然而當她們回顧自己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時,卻發現:兩個人之間早已沒了新婚燕爾時的浪漫情調,與其說兩人是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毋寧說更像同屋居住關係。因此,這種時間女方最容易產生空虛感。
而且,似乎與這種情況成正比的是,這時對方的缺點顯得更加突出,夫妻雙方都因共同生活了七八年彼此感到非常熟稔和放心,因此雙方互相產生了怠慢情緒,很少安慰、體貼對方了。另外,性生活也成了例行公事,失去了初戀時的新鮮感和興趣,有些伴侶間甚至沒有性關係了。
這一時期也可以說是令人重新思考的時期。人們對夫婦關係的實質產生了疑問,例如“這樣生活,好嗎?”“今後的人生道路該如何走?”等等。
夫婦間如果不斷產生這類疑問,而又沒有孩子的話,女方就會重新回想起對丈夫抱有的各種不滿以及兩個人之間在感性方麵的差異,並且開始認為“丈夫不值得自己愛”或“他不是終生可托之人”,因此,有時還會走向離婚。
如果把因愛結婚視為正統的婚姻的話,那麽因愛情死亡而離婚也是名正言順的。假如夫妻之間沒有孩子,矛盾的焦點僅限於兩人之間,那麽考慮離婚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誠然,三十多歲的女性都有再婚的打算,因此既然想分手,她們都想趁早,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容易離婚。男性也有同感,如果沒有孩子的牽掛,他們也會提出離婚。一般情況下,他們與對方分手都不會拖拖拉拉。
尤其是有一定地位和收入的女性,因為自己有經濟實力,因此,一旦對婚姻產生了疑問,就會考慮離婚。她們重視自己的職業,優先考慮在公司中的晉升機會,正因為這樣,有時她們會意想不到地掉進陷阱。
這些似乎與男性結婚前後的觀念改變有關。比如說,結婚時,他們隻希望女性幫助自己料理家務,可是過了三至四年大多數丈夫就會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什麽“該要個孩子啦”、“得把工作辭掉了”啦,等等。這樣就加深了夫妻間的鴻溝。
於是,妻子開始對夫婦關係產生懷疑了,可以說這是導致離婚的黃色信號。
但是,如果雙方已有了孩子,那麽情形則大為不同。盡管女方對夫婦關係產生了動搖,不再深愛丈夫了,但是她未必就能簡單地離婚。不過,多數妻子們仍會不止一次地想到過離婚。下麵,筆者擬就此稍加探討。
妻子對婚姻不滿的最大原因恐怕因緣於男女婚姻觀之不同。
大部分男性認為:隻要結婚了,一切都有了歸宿,妻子也得歸自己統治。他們又認為:所謂戀愛關係是一種極不穩定的關係,隨時都有破裂的危險,為了使之達到穩定,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婚。因此,他們把結婚視為戀愛的終點,認為一結婚便可高枕無憂。
對男人而言,抓住戀愛對象是勝利的關鍵所在,為此,雖然要花費精力,但是,一旦能結婚,他們就會產生諸如“因為結婚了,她就跑不了”的輕鬆心理。
相形之下,女人卻強烈地感到:結婚不是“終點”,而應該是兩人之間關係正式開始的“起點”。男女這種認知上的微妙差異,將給他們以後的婚姻生活帶來種種影響。
對男人來說,“結婚是最大的誠意,是愛的表現”,這也許是男人的真心話,而且越有經濟實力,這種想法就會越強烈。他們常想:“已經跟你結婚了還不夠嗎?你還想要什麽呢?”即,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向對方表示出了結婚這一最大誠意,女方應該知足了。如果女方是專職主婦的話,男方的這種想法也許更為強烈。因為他們有這種意識:“在外麵掙錢的是我,養家口的是我。”
換言之,對男人而言,結婚就意味著自己要終身擔負起照顧妻子、兒女的重任。因此,隻要下決心結婚,就表明了一輩子做貢獻的誠意。
也就是說,正因為他們有了“既然結了婚,一切都算完成了”這種想法,所以才使女方產生了“釣上來的魚不用再給食餌”之類的心理落差。誠然,男人很少考慮婚後夫妻關係的質量。
與此相反,女方卻常常內省婚姻的內涵,反思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是否理想。由此可見,男人隻滿足於形式的完整,而女人則追求內涵的豐富與充實,因此,他們之間勢必要產生裂痕。
夫妻關係蕩然無存,家庭瀕於破裂時妻子們就會決意離婚,她們中的大部分人認為:“在這種惡劣環境下養育孩子,反而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然而,相形之下多數丈夫則持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隻靠單親撫養孩子,簡直豈有此理。這是在逃避作為父母的責任。”可見,較之夫妻關係,男人更重視子女的成長。因此,他們較為固執於形式的完整。
在注重夫婦關係的妻子一方看來,既然關係已經破裂,勉強維持完整隻會給雙方帶來痛苦;然而,重視婚姻形式的丈夫們都認為:哪怕夫妻之間關係淡漠也能夠維繫家庭的完整。
如果男方不想與妻子麵對麵過日子,他們就可以加班或與同事吃飯喝酒消磨時光,到深夜才回家,這樣做雖然多少有些不快,但是,有家總比離婚說得過去。特別是眷戀孩子、疼愛子女的男人會千方百計地迴避離婚,迴避與孩子分離。
結婚之際,男人樂意娶生活能力差的女性為妻。因為這種女性一旦有了孩子就會全身心地投入養育孩子的家務中,很少有發生變故的可能性。
此外,還有一些男性認為:所謂結婚就是獨占某一女性,使之成為自己掌中之物。尤其是在女方是光彩四she、令男性神魂顛倒的女性的情況下,通過結婚可以使她成為自己的專利品,對之加以約束。
前麵我們已經提到過:婚後仍希望在工作崗位上獲得晉升的妻子容易與丈夫間產生齟齬,這也可以歸於以下原因:做丈夫的擔心妻子在社會上過於放得開,自己就難以把握獨占她的機會。
隻要妻子走向社會,她就會有大量的機會與諸色男人接觸,結果她們的眼界就不會局限於家庭這方寸之地而會放眼外界了。這種傾向對於欲獨占妻子的男子而言,決非好事;可以說它使結婚的意義失去了一半。
明確地說,所謂結婚,對男性來說就意味著同意或決心被某一個女性約束起來。
本性輕浮放蕩的雄性,不論有魅力還是沒魅力,他們都會尋求各種各樣的女性,移情於她們,有時還企望與她們建立起更為深厚的關係。這種雄性表明自己已專情於某一固定雌性,宣布放棄放蕩行為的方式就是結婚。這種“宣言”從而也是否定雄性原本的放蕩**的重大表決。
當然,在結婚之前女性也需要下一定決心的,但是,由於她們不具有男性那種放盪的本能,因此對她們來說,決意結婚也不會有特別受壓抑的感覺。
作為自己做出重大決定的代價,男方要求妻子歸自己統治,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自己獻身。如果妻子一方積極響應的話,那麽男方就會竭盡全力認真工作去養活她,使她感到幸福。這就是男人出於本能的統治欲、獨占欲,進而他們希望自己可以高高在上地控製著妻子。
由此可見,不能一概而論地斷言這種統治欲不好,正是有了這種“為家人而努力”的願望,男人們才會有自我奮鬥的原動力。
戀愛時男人們認為應該特別注意形象,不能讓女方厭惡自己。雖然他們常常說出“結婚後你仍然可以保持自由”,“為了發揮你的才能我會全力以赴”等甜言蜜語,但是在內心深處他們還是期望妻子置身於自己的統治之下,閉居家中。
因此,已婚女性常會抱怨說:“不應該是這樣的。”這時,如果丈夫能坦率地說:“因為我太愛你,所以不願你拋頭露麵。”那麽,妻子也許會諒解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能如此坦誠的男性可謂鳳毛麟角。
總之,夢想與現實是有天壤之別的。盡管人們已預先了解到了這種差異,然而,現實與夢想仍有很大不同。
如何縮小這種差距呢?恐怕除去加深彼此間的愛情,提煉個人的智慧之外別無他法。然而我們所說的智慧並非指單純的頭腦聰明,而是指“不要忘記溫柔和忍耐”,同時更不能淡漠“自己是誰”這種自我覺醒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