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故事從1970年8月8日開始,結束於18天後,即同年的8月26日。


    3


    “什麽有錢人,統統是王八蛋!”


    鼠雙手扶桌麵,滿心不快似地對我吼道。


    或許鼠吼的對象是我身後的咖啡粉碎機也未可知。因為我同他隔桌對坐,毫無必要對我特意吼叫。但不管怎樣,吼完之後,鼠總是現出一副滿足的神情,津津有味地呷著啤酒。


    當然,任何人也不會注意到鼠的粗聲大氣。店小人多,險些坐到門外去,人人都同樣大吼大叫,光景簡直同即將沉沒的客輪無異。


    “壁虱!”說著,鼠不勝厭惡似地搖了搖頭。“那些傢夥一無所能;看見滿臉財大氣粗神氣的傢夥,我簡直想吐!”


    我把嘴唇貼在薄薄的酒杯邊上,默默點頭。鼠也就此打住,不再言語,烤火似地翻動著擱在桌麵上的纖細的手指,反覆審視良久。我無可奈何地仰望天花板。這是他的老毛病:不把十根指頭依序逐一清點完畢,便不可能再開尊口。


    整個夏天,我和鼠走火入魔般地喝光了足以灌滿25米長的遊泳池的巨量啤酒。丟下的花生皮足以按5厘米的厚度鋪滿爵士酒吧的所有地板。否則簡直熬不過這個無聊的夏天。


    爵士酒吧的櫃檯上方,掛著一幅被煙燻得變色的版畫。實在百無聊賴的時候,我便不厭其煩地盯著那幅畫,一盯就是幾個鍾頭。那儼然用來進行羅沙哈測驗的圖案,活像兩隻同我對坐的綠毛猴在相互傳遞兩個漏完了氣的網球。


    我對酒吧的主人傑這麽一說,他注視了好一會兒,不無勉強地應道:那麽說倒也是的。


    “可象徵什麽呢?”我問。


    “左邊的猴子是你,右邊的是我。我扔啤酒瓶,你扔錢過來。”


    我心悅誠服,埋頭喝啤酒。


    “簡直想吐!”鼠終於清點完手指,重複道。


    鼠說有錢人的壞話,並非今天心血來cháo,實際上他也深惡痛絕。其實鼠的家也相當有錢——每當我指出這點,鼠必定說不是他的責任。有時(一般都是喝過量的時候)我補上一句“不,是你的責任”,可話一出口又每每感到後悔。因為鼠說的畢竟也有道理。


    “你猜我為什麽厭惡有錢人?”這天夜裏鼠仍不收口。話說到這個地步還是頭一次。


    我搖搖腦袋,表示我不知道。


    “說白啦,因為有錢人什麽也不想。要是沒有手電筒和尺子,連自己的屁股都搔不成。”


    說白啦,是鼠的口頭禪。


    “真那樣?”


    “當然。那些傢夥關鍵的事情什麽也不想,不過裝出想的樣子罷了。……你說是為什麽?”


    “這——”


    “沒有必要嘛!當然嘍,要當上有錢人是要多少動動腦筋,但隻要還是有錢人,就什麽也不需要想,就像人造衛星不需要汽油,隻消繞著一個地方團團轉就行。可我不是那樣,你也不同。要活著,就必須想個不停,從明天的天氣想到浴盆活塞的尺寸。對吧?”


    “啊。”


    “就是這樣。”


    鼠暢所欲言之後,從衣袋裏掏出紙巾,出聲地抹了把鼻子,一副無奈的樣子。我真摸不準鼠的話裏有多少正經成分。


    “不過,到頭來都是一死。”我試探著說道。


    “那自然。人人早晚得死。可是死之前有50年要活。這呀那呀地邊想邊活,說白啦,要比什麽也不想地活5千年還辛苦得多。是吧?”


    誠如所言。


    4


    我同鼠初次相見,是3年前的春天。那年我們剛進大學,兩人都醉到了相當程度。清晨4點多,我們一起坐進了鼠那輛塗著黑漆的菲亞特300型小汽車。至於什麽緣故,我實在記不得。


    大概有一位我倆共同的朋友吧。


    總之我們喝得爛醉,時速儀的指針指在80公裏上。我們銳不可擋地衝破公園的圍牆,壓倒盆栽杜鵑,氣勢洶洶地直朝石柱一頭撞去。而我們居然絲毫無損,實在隻能說是萬幸。


    我震醒了過來。我踢開撞毀的車門。跳到外麵一看,隻見菲亞特的引擎蓋一直飛到十米開外的猴山欄杆跟前,車頭前端凹得同石柱一般形狀,突然從睡夢中驚醒的猴們怒不可遏。


    鼠雙手扶著方向盤,身體彎成兩折,但並未受傷,隻是把一小時前吃的義大利餡餅吐到了儀錶板上。我爬上車頂,從天窗窺視駕駛席:


    “不要緊?”


    “嗯。有點過量,竟然吐了。”


    “能出來?”


    “拉我一把。”


    鼠關掉發動機,把儀錶板上的香菸塞進衣袋,這才慢吞吞地抓住我的手,爬上車頂。我們在菲亞特頂棚並肩坐下,仰望開始泛白的天空,不聲不響地抽了幾支煙。不知為何,我竟想起理察。伯頓主演的裝甲車電影。至於鼠在想什麽,我自然無從知曉。


    “喂,咱們可真算好運!”5分鍾後鼠開口道,“瞧嘛,渾身完好無損,能信?”


    我點點頭:“不過,車算報廢了。”


    “別在意。車買得回來,運氣可是千金難買。”


    我有些意外,看著鼠的臉:“闊佬不成?”


    “算是吧!”


    “那太好了!”


    鼠沒有應聲,不大滿足似地搖了搖頭。“總之我們交了好運。”


    “是啊。”


    鼠用網球鞋跟碾死菸頭,然後用手指朝猴山那邊彈去。


    “我說,咱倆合夥如何?保準無往不勝!”


    “先幹什麽?”


    “喝啤酒去!”


    我們從附近的自動售貨機裏買了六聽罐裝啤酒,走到海邊,歪倒在沙灘上一喝而光,隨即眼望大海。天氣好得無可挑剔。


    “管我叫鼠好了。”他說。


    “幹嘛叫這麽個名字?”


    “記不得了,很久以前的事了。起初給人這麽叫,心裏是不痛快,現在無所謂。什麽都可以習慣嘛。”


    我倆將空啤酒罐一古腦兒扔到海裏,背靠防波堤,把粗呢上衣蒙在臉上,睡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睜眼醒來,直覺得一股異樣的生命力充滿全身,甚是不可思議。


    “能跑


    _分節閱讀_2


    跑100公裏!”我對鼠說。


    “我也能!”


    然而當務之急是:將公園維修費分3年連本帶利交到市政府去。


    5


    鼠驚人地不看書。除了體育報紙和寄到信箱裏的gg,我還沒發現他看過其它鉛字。我有時為了消磨時間看看書,他便像蒼蠅盯視蒼蠅拍似地盯著書問:


    “幹嘛看什麽書啊?”


    “幹嘛喝什麽啤酒啊?”


    我吃一口醋醃竹莢魚,吃一口青菜色拉,看都沒看鼠一眼地反問。鼠沉思了5分鍾之久,開口道:


    “啤酒的好處,在於它能夠全部化為小便排泄出去。一出局一壘並殺,什麽也沒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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