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破格用人授權 敢於破格,一方麵指敢於破習俗之格,而用與自己有過矛盾,甚至反對過自己,但確有才幹的人;另一方麵是指敢於破常規之格,而重用有才能、 有前途的人,突破“資歷”、“學歷”等的限製而用人。北宋政治家包拯曾說過:“常格不破,大才難得。”隻有敢於破格,才能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權力管理的原則和藝術1.權力管理的原則 領導者對權力進行管理必須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否則就很難實現科學的管理。這些原則主要有:(1)民主集中製的原則 民主集中製是領導者對權力進行管理的根本組織原則。它在廣泛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高度的集中,是正確處理整體與局部、上級同下級、領導者與被 領導者權力關係的一條基本原則。


    實行民主集中製,在整體和局部的關係上要首先保證整體的利益和權 力,同時也要發揮局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上級領導和下級組織的關係上要首先保證上級的指示和決定的貫徹執行,同時也要使下級組織有一定的自 主權、建議權,發揮自身的積極作用;在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關係上首先要強調領導者的統一指揮,同時也要善於聽取各種不同的意見,集中群眾的智 慧,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在處理各方麵的關係中要講究集權和分權的有機統一,沒有必要的集權實行宏觀控製,就不能保證統一領導,領導者的決策 就不能變為下屬機構和人員的行動目標;但如果大小權力都集中於領導者個人手中,而不實行適當的分權,在微觀上搞活,也會束縛和妨礙下級人員的 工作積極性。因此,隻有把集權和分權適當地結合起來,才能對權力施行科學、有效的管理。 當然,民主集中製是領導者權力管理的一個總的原則,實現民主與集中的恰當的結合要根據組織機構的性質、客觀形勢的要求和實際存在的問題做 出具體的規定。


    (2)分層次管理的原則 一般說來,確定大政方針,運籌戰略決策,擬訂長期發展規劃,這些權力應集中於上級機關,以謀求整體的長遠的利益。至於決定執行性方案,作 出戰役性、戰術性決策,就不必也不可能集中於上級機關。要在上級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給下級一定的因地製宜的權力。 下級對本職範圍內的生產活動,有權作出全麵規劃,並擁有在本職範圍內使用人、財、物的權力。現行權力管理的主要弊端之一,在於權力過分集中於 上級機關和個別領導。有些事情隻要有一定規章,放在下麵處理本來可以辦好,但是都拿到上麵來,由於事情很難照顧得周全,就容易造成嚴重的官僚 主義,影響辦事效率。


    2.權力管理的藝術(1)要重視不同崗位層次和職能的權力特點 對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領導者,在權力管理中應各有側重,有所區別。


    如對高、中、低不同級別領導者權力效應的管理上,就應有所差別和側重。 高層次領導者主要擔負決策和指揮,應重點管理和考核其權力的組織效應;中層領導者主要擔負綜合協調工作,應重點檢查其權力管理效率;基層領導 者主要擔負執行政策、組織實施,應重點管理其權力行使的操作效應。凡此,有所側重,才能有所成就。


    (2)要注意行使權力的主客觀條件 領導者對權力進行管理,要注意行使權力者的主客觀條件,為此可以採取比較法。其基本要求有三點:(1)縱向比較,即將行使權力的現狀和過去比, 但不能單看某些指標的增長,要全麵分析原有的基礎、政策變化、形勢發展等情況,即歷史地看問題。(2)橫向比較,即與條件相近的其他用權者比較, 既有成就大小之比,又有對原來基礎好壞全麵情況的具體分析,看差距拉大了,還是縮小了,以此衡量用權的效果。(3)正反比較,考察領導者的權力行 使時,看法不一致是經常出現的,隻要不是出於個人恩怨,提出不同意見本是一件好事,管理者要認真聽取不同意見,通過意見對比,求得正確的統一 的看法,一時拿不準的事,最好不要忙於下結論。但是,不論採取哪種比較方法,必須注意三點:一是以事實為基礎;二是堅持客觀的同一的標準;三 是要有可比性。否則,就比不出結果來,也不可能實現對權力的有效管理。


    (3)要分析權力行使的動機和效果 對領導者的權力行使進行管理,主要是看其用權實績。為此,就要堅持動機與效果相統一。如果為了局部利益和局部效益而損害了全局利益和整體 效益,無論其用權實績多大,對事業都是有害的。其次要看其戰略眼光,是從長計議,還是急功近利、短期行為。歷史的和現實的經驗已經證明,隻片 麵考慮當前的利益,一味追求“現得利”,缺乏戰略眼光和長遠打算,將會貽誤事業。再次,考察領導者的用權實績,要有利於鼓勵其勤勤懇懇、紮紮 實實地做基礎工作,反對形式主義,注重實效。


    (4)要建立用權實績的管理檔案 對領導者的用權實績進行管理,要採用記實的手法,如實地詳細記錄領導者的用權實績,既要定性地概括出其主要用權實績事例,又要有定量的各 種數據。在此基礎上,建立領導人員的用權實績檔案,以便全麵地歷史地把 握和管理幹部。


    (5)強化管理手段的可操作性,把“管權”與“管人”結合起來 領導者對權力的管理,實質上是對掌權人、用權人的管理。因為權力不是獨立存在的,它隻是工具,是依附於人,被人掌握和使用的。所以,對權 力的管理,說到底必須加強對人的管理,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素質。要做到這一點,隻有一般號召是不行的。要真正落到實處,還必須建立健全一整套 規章製度,並且具有鮮明的可操作性,切實管用,便於監督檢查。


    權力轉移的原則和藝術


    1.權力轉移的原則(1)出以公心 領導者轉移權力,必須出以公心,排除個人主義私心雜念,不打自己的“小算盤”。就是說,該轉移的權力一定轉移,不該轉移的權力也不能隨意 轉移。有三種傾向是需要防止的:一是權欲過盛,大權獨攬,不許別人沾邊,該他人受理的權力也不給人家;二是飽食終日,無所事事,不幹工作,把一 切事情都推給他人,自己不擔責任,不傷腦筋,落得清閑自在;三是拈輕怕重,推過攬功,見了矛盾繞著走,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上推下卸,自己不 負責任。這些情況都是遇事先替自身打算,而不是從事業和工作需要出發。


    持這種思想的領導者,要麽大權獨握,寸權不讓;要麽“不理朝政”,逍遙 自在;要麽迴避矛盾,明哲保身。這都是不利於權力轉移和使用的行為,必 須克服。


    (2)有組織、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 領導者的權力轉移,不能處於失控、無序狀態,必須有組織、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進行,必須置於可控之下。無論領導者在何種情況下,哪 怕是緊急情況下,也不論採取什麽方式,轉移權力都不能是倉促糙率的、無政府主義狀態的。


    認識領導者權力轉移的主動性,對領導工作的開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 義。領導者在其工作中,往往會遇到許多突發事件,需要轉移權力使工作不致貽誤。由於某些領導者缺乏權力轉移的概念,事先在思想上準備不足,或 根本沒有準備,因而遇到情況時,就會出現權力盲目轉移的現象,一時陷於被動。權力轉移的方式有授權留責、權責俱授、隻授責不授權。後一種授權 方式是消極有害的,也難為下級所接受,一般不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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