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子年方20;父兄忙於囤積發財,疏於管教,成了個標 準的紈絝,也是個標準的”火山孝子”,下午跳茶舞、帶出場 吃夜飯;吃完飯送進場,一直到打烊吃宵夜。這樣,錢自然 不夠用了。


    徐家的經濟大權,握在老大手裏;老二要用錢,不能不 問老大要,可想而知的,一回兩回,還則罷了;三番五次,臉 色不免難看,於是齟齬日期,心病日深,吵起架來,話也就 越說越難聽了。


    在徐老二想,父親的財產,本有一半可分,此時要用,大 不了記一筆帳,將來分家照算。而徐老大早期遲眠孳孳為利, 掙來大把銀子,自覺一大半是他的功勞;老二不但不想一想 創業維艱,也該動動手、幫幫忙,反而拿父兄的血汗錢去揮 霍。這樣的敗家子,要不要氣煞?


    即由於彼此的想法,南轅北轍,終於同胞手足之間,有 一天發生了大衝突。哥哥罵弟弟沒出息,是討飯的命;弟弟 指哥哥把持財產,思量獨吞。徐老大暴怒之下,出手教訓弟 弟,一個要打,一個要逃;一個要逃,一個要追,由3樓追 到2樓,看看要追上了,徐老二不免情急。恰好樓梯轉角處, 有一把開進口藥品木箱用的小斧頭,徐老二抄到手裏,當頭 一下。德國貨的斧頭雖小,鋒利非凡,這一斧砍在徐老大的 天靈蓋上,頓時倒地不起,等家人趕來勸解,血流滿麵的徐 老大,已經魂歸地府了。


    徐翔蓀得知凶訊,幾乎昏厥,驚痛稍定,想到善後。這 一想又幾乎魂靈出竅,弒兄是逆倫大罪,不必查六法全書,就 可以斷定是遇赦不赦的死罪。大兒子死在小兒子手裏,小兒 子又要為大兒子償命,剎那間不可思議地變成絕後,真正叫 慘不可言!


    怎麽辦呢?死了一個,不能再死一個!徐翔蓀知道,這 件事的關鍵在媳婦手裏。於是走到哀痛欲絕的”大少奶奶”麵 前;叫得一聲,彎倒雙膝,直挺挺地跪在兒媳婦麵前。


    他開出來一個請”大少奶奶”饒恕老二的條件,財產先 提一半歸長房,其餘將來按股另分。此外,隻要”大少奶 奶”提出要求,能辦得到的,無不照辦。事已如此,”大少奶 奶”就是心中萬分不願,也隻好應允,不加追究。


    雖然安撫了長房媳婦,但要瞞住這件事,問題還是很多。 首先屍首一送殯儀館,傷痕顯著,殯儀館依照規定要報告巡 捕房;那裏耳目眾多,就算殯館肯馬虎,亦必會有消息泄漏 出去。所以屍首決不能送殯儀館。


    不送殯儀館送何處?上海租界上,從無買棺材抬到家來 盛殮之事;經至親密友商量,決定先送到同仁輔元堂驗屍所 去驗屍;當然,這要費很大一番周折,好得錢多,居然買通 了那裏的職員,弄來一具病死的丐屍,冒充徐老大,經過檢 驗,順利過關,法醫在屍格上所填的死因是:”委係因病致死, 並無別情。”然後就在同仁輔元堂棺殮,再移送殯儀館去辦喪 事。


    當時,有幾個記者在場,總覺得耳目難瞞;徐家便又分 別致送紅包,都是來者不拒。


    其實,駐在的記者,並不知道有此偷天換日,屍首調包 的情形。收到了紅包,反而覺得奇怪,倒要問一問,何以如 此”客氣”?


    這一問起來,方知真相;而且知道事主是殷實出名的徐 翔蓀,想想替他瞞這樣一件逆倫重案,而紅包隻是戔戔之數, 太劃不來。但”得人錢財,與人消災”,不便翻悔;中間也有 少數人表示不滿,無奈這件事擺不到槓麵上去談,也就隻好 認吃啞巴虧,悶聲不響。所以各報隻字未登;除了徐家極少 的關係人以外,外界並不知道有這麽一件駭人聽聞的兇殺案。 當然,華美藥房上上下下的職工,每人都收到了”老老闆”的 一個厚甸甸的紅包,是不消說得的。   《平報》的記者巫煦仁,窮數日之力,將真相細節,摸得 清清楚楚;他的筆下本也來得,加以為了要洗刷自己,所以 行文語氣之間,毫無隱諱。這篇特稿寫成以後,送到金雄白 那裏,認為不論從新聞、法律、是非上任何一個觀點去看,都 不能不發表,於是批了個”照發”;總編輯關照本埠社會新聞 版編輯,列為頭條。


    第二天一早,整個上海都轟動了!平報館門口擠滿了人, 因為報攤上的《平報》一搶而光,有些讀者親自到報館來買 報;也有些人是看了報來打聽消息的。報館電話不斷,更是 件可想而知的事。


    再下一天,各大報急起直追,連篇累牘都是徐家有弟弒 兄的報導。這一來,徐翔蓀又要急得昏厥,托出人來四處打 招呼;解鈴係鈴,第一個要找金雄白。


    徐翔蓀托的是他的一個同行,中法藥房經理許曉初;由 許曉初托一個金雄白的同鄉,而且有私交的章正範來疏通。   ”徐家的要求是,希望不再登這條新聞。”章正範說:”我 知道你辦報,從來不拿人家的錢;所以徐翔蓀跟我說:條子 要多少,請金先生開口。我回復他說:金先生雖姓金;金條 是打不倒的。而且他自己有爿銀行,金條也不少。不過,我 希望你賣一個交情。”


    金雄白早就知道,必有人來說情;答覆是早就想好了的, 此時不慌不忙地答說:”此事我本無成見,不過,別家報紙已 經登了。我們亦不便中斷;否則豈不是自己招供:此地無銀 三百兩。如果能保證其他各報都不登,我也一定不登。”


    這個保證,章正範如何辦得到。事實上,不登也來不及 了,因為法租界警務當局,已經採取行動,由捕房律師向上 海第二特區法院提起公訴;提到徐老大的棺材,開棺相驗,腦 袋上斧痕極深,確係傷中要害致死。


    接下來,便是徐老二被捕;徐翔蓀已下了決心,為了能 留下一條根,不惜傾家蕩產要買次子的一條命。


    徐翔蓀的銀彈攻勢。起先不夠強烈;後來又忒嫌過火,從 法院到報館,鈔票處處送到,那知越送越壞,送得越多,消 息的標題做得越大。事實上審判的過程,亦很戲劇化,更增 加了新聞性;各報為了本身的銷路,對此大好題材,亦不容 記者輕輕放過,無不加枝添葉,盡力渲染,因而連謠言都登 了上去;不過最後加一句:風聞如此,真相不明。


    當然,徐家所請的律師,酬勞是出乎一般想像地高;律 師挖空心思,想出一個辦法,教徐老二裝傻,到得堂上,不 管法官如何盤詰,死不開口,為的是可以讓法官援用刑法   ”刑事責任”中,”心神喪失人之行為、不罰”的條文,宣判 無罪。


    這是如意算盤,第二特區地方法院院長孫紹康,以及承 辦推事,盡管傳言鑿鑿有據地說他們受了徐家重賄,也不敢 冒天下之大不韙,判徐老二無罪;可是畢竟未判死刑、有期 徒刑不多不少10年整。


    牢獄之災不免,絕後之憂可解,徐翔蓀也就不打算替兒 子上訴了。那知檢察官說好不上訴的,竟然上訴了!徐翔蓀 得知其事,嚇得魂靈出竅,細細打聽。更覺大事不妙,原來 檢察官是奉部長之命上訴。


    司法行政部長本來是張一鵬;他的老兄叫張一麟,是袁 世凱最親密的幕僚,但非洪憲勸進的”功臣”。等到袁世凱83 天的春夢一醒,大限亦到,他亦就回到蘇州,息影林泉,不 問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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