慮;如今左宗棠亦主張海防,那就變成彼此競爭著辦一件事,權不能獨專、 事不能由心,是李鴻章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


    因此,無論看眼前,算將來,李鴻章認為左宗棠是非拔除不可的眼中 釘。


    這得從剪除左宗棠的羽翼著手。李鴻章手下的謀士,都有這樣一種見 解;且認為第一個目標,應該是胡雪岩。


    於是上海道邵友濂便與盛宣懷等人,密密商定了一個打擊胡雪岩的辦 法,在洋債還款這件事上,造成胡雪岩的困窘。


    其時胡雪岩經手、尚未清結的借款,還有兩筆,一筆是光緒四年八月


    所借的商款,華洋各計,總計六百五十萬兩;洋款不借借商款,其中別有衷 曲,原來光緒三年,由胡雪岩經手,向滙豐銀行借款五百萬兩,借還均用實


    銀,條件是月息一分二厘五,期限七年,連本帶利分十四期拔還。


    每期六個月,仍由浙、粵、江海、江漢四關出票,按期償還。此外有 個附帶條件,即商定此項條件後,如果借方作罷,三個月內關票不到,則胡


    雪岩罰銀十五萬兩;滙豐如果三個月內不交銀,罰款相間。


    這筆借款由於兩江總督沈葆楨的介入,一波三折,拖延甚久。其時西 征軍事頗為順手,劉錦棠率軍自烏魯木齊南進,並分兵與陝西提督張曜會功


    吐魯番,一舉克復,回亂首腦之一的白彥虎倉皇西遁;劉錦棠亦推進至吐魯 番盆地西端的託克遜,回眾投降者兩萬餘人。但回部首腦經和碩、焉耆,出


    鐵門關在庫爾勒地方,跟俄國軍方搭上了線,而西征軍卻因糧餉困難,無法 西進,左宗棠著急得不得了。好不容易在五月裏談成功了這筆洋債,至少望


    梅止渴,軍心先是一振;同時在上海、湖北、陝西的三處糧台,借商款應急, 亦比較容易措手了。


    哪知在辦手續時,起了波折,原來英商滙豐銀行貸款,照例要由總理 衙門出麵,致英國公使一個照會,敘明借款條件等等,由英國公使再轉行總


    稅務司及駐上海領事,轉知滙豐銀行照辦。


    這一來,如果貸款放出去收不回,便可由英國向中國交涉;這通照會 實際上是中國政府所出的保證書,所以由滙豐銀行擬好稿子,交給胡雪岩,


    再經左宗棠谘請總理衙門辦理,而滙豐的稿子中,說明“息銀不得過一分”, 然則左宗棠的奏摺中,何以說是月息一分二厘五?為此,其中處於關鍵地位


    的總稅務司赫德,表示這筆借款不能成立。


    這當然要查。左宗棠根據胡雪岩的答覆回奏,說滙豐的息銀,隻有一 分,誠然不錯,但付款辦法是以先令計算,折付銀圓;這種銀圓,一向在東


    南各省通用,稱之為“爛番銀”,西北向不通用,所以仍舊須藉以兩為單位 的現銀。


    但先令的市價,根據倫敦掛牌,早晚不同;到時候如果匯價上漲,胡 雪岩便要吃賠帳,所以接洽德商泰來洋行,“包認先令”,這要承擔相當風險,


    泰來洋行得息二厘五,並不為多。


    左宗棠表示,此案“首尾本屬一貫”,隻是前次“未經聲敘明析”,又 力言胡雪岩“息借洋款,實無別故”。很顯然的,這是左宗棠硬頂下來的,


    朝廷不能不買他的老麵子;左宗棠心裏卻覺得很不是味道,從此對胡雪岩的 信用便打了一個折扣,可是卻不能不用胡雪岩。


    胡雪岩當然亦想力蓋前愆,於是而有借商款的辦法,這年——光緒三 年年底,左宗棠寫給胡雪岩的覆信說:“今歲餉事,拮據殊常,非樞邸嚴催


    協餉,籌部款,大局已不可問。洋款枝節橫生,非閣下苦心孤詣,竭力維持, 無從說起。“現在年關滿餉,仍待洋款頭批速到,始夠支銷,除清還鄂欠外,


    尚須勻撥陝賑及甘屬災黎,所餘洋款,除清還滬局借款外,核計敷至明年夏 秋之交而止,此後又不知何以為計?尊意以為兵事可慰,餉事則殊可憂,不


    得不先一年預為之地,洵切實確鑿之論,弟心中所欲奉商者,閣下已代為計 之,非設身處地,通盤熟籌,不能道其隻字,萬裏同心,不言而喻。”


    原來胡雪岩早替左宗棠算過了,年底本應發餉;陝甘兩省旱災要賑濟, 再還了湖北、上海兩處借款,到得明年夏秋之間,便又是青黃不接的時期了。


    借款籌餉要早一年便須著手。


    可是洋款已不能借。借洋款是國家的責任,雖說由各省協餉,但災荒 連年,各省情形都不好,欠解西征協餉,無法歸還欠款,仍須政府設法,所


    以根本不能再提洋款。而且左宗棠因為借洋款,要受赫德的氣,自己亦不大 願意借洋款,尤其是英商的款子。


    胡雪岩想到左宗棠說過,“息耗太重,如果是商款,楚弓楚得,倒還罷 了。洋人賺了我們重利,還要多方挑剔,實在不甘。”同時又一再表示,“何


    必海關及各省出票?倒象是各省替陝甘來還債;其實還的還是陝甘應得的協 餉。我主持西征,籌餉我有全權;協餉不到,先借款子來接濟,這就是所謂


    調度。商人如果相信陝甘相信我,由陝甘出票就可以了,何必勞動總署?” 因此他設計了一套借商款的辦法,往返磋商定議,由胡雪岩邀集商股


    一百七十五萬兩;另由滙豐“認股”一百七十五萬兩,合併三百五十萬,組 識一個幹泰公司負責借出。照左宗棠的計算,在七年之中,陝甘可得協餉一


    千八百十萬以上,除還洋款以外,至少尚有千萬之多,所以借幾百萬商款, 一定能夠清償;但協餉收到的日期不一,多寡不定,所以提出來一個“機圓


    法話”的要求,第一,不出關票;第二,不定年限,可以早還,亦可以遲還;


    第三,有錢還錢、無錢暫欠,利息照算,不必定為幾個月一期。 這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胡雪岩隻能替他辦到不出關票,此外年限定


    為六年,期次仍是半年一期,利息是一分二。 當然借商款亦須奏準;左宗棠於光緒四年八月十六日出奏,一個月以


    後奉到廷寄:“借用商款,息銀既重,各省關每年除劃還本息外,京協各餉,


    更屬無從籌措,本係萬不得已之計。此次故念左宗棠籌辦各務,事在垂成, 準照所議辦理。


    嗣後無論何項急需,不得動輒息借商款,致貽後累。”所謂“京餉”, 即是在京的各項開支,包括文武百官的俸給、八旗士兵的餉項,以及一年三


    次送入宮內供兩宮太後及皇帝私人開支的“交進銀”在內,是最重要的一筆 預算,由於左宗棠動輒借款之累,連京餉都“無從籌措”,這話說得很重了。


    為此,一直到上年左宗棠奉召入京,為了替劉錦棠籌劃西征善後,才 迫不得已,在近乎獨斷獨行的情況下,借了滙豐銀行招股所貸的四百萬兩。


    這兩筆款子的風險,都在胡雪岩一個人身上。三百五十萬的商款,自 光緒五年起分期拔還,幾乎已還了一半;而且每期本息約十來萬銀子,邵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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