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無間可入,復謀於京兒,京曰:“吾知其感公子矣,不知其愛公子否?可佯病試之。”如其言,多官來,亦如仲之侍己疾者。京兒賄醫詭雲:“藥中須人臂血,疾始可治。”命京,京佯不可,多官在旁無語,至暗中乃刺血和藥以進。仲知之大喜,以為從此可動也。適兄膺薦入都,招仲偕往,多官聞之,乃夜就仲室曰:“曩者公子傾金活我,非愛我故耶?今行有日矣,義不忍負公子,請締三日好,誓守此身以待。”即宿於仲所三日,仲乃行。
葉有甥名淳者,性淫惡,而頗饒旅力,涎多官美,欲與狎,不可。一日,仲韶使至,多官置來書案上,出詢仲起居。淳潛入,見仲書多親昵語,喜曰:“是可劫也。”多官來,袖書示之曰:“汝從陳公子,獨不可從我乎?”多官初欲拒之,已而思有書在,慮不能滅其跡,復佯笑曰:“若還吾書,今夕當從汝。”淳喜,還書而出。多官焚之,乃作二劄,一與仲訣,一以告嫂,納諸篋,即取所佩刀自剄。嫂聞信至,啟篋得書,訟其事。淳瘐死獄中。
仲韶歸,見所遺書,一慟幾絕。感其義,誓不再娶。一夕,夢多官來曰:“不可以我故廢君祀,君娶,我將為君後。”從之,果舉一子,眉目絕似多官,因名喜多。
先是京兒與謀時曰:“多官旬美,但眉目間英氣太重,充其量可以為忠臣烈士,慮不善終耳。”後果如其言。
祈夢二則
宜興士人,少時到於忠肅廟中祈夢。夜夢神旁皂隸來,摸其臂與之狎,士人憤怒,大叫而醒,以為忠肅不能禦下,何足敬也,遍告親友。後士人成進士,選湖廣龍陽縣,十餘年,卒於任所,
趙笠亭祈夢於墳,夢見少保憑幾坐,幾上燃燭二枝,上有綠字書“冠冕通南極,文章列上台”兩句,以為大吉兆。後竟以疾亡。將殯,諸門弟相率臨奠設筵告祭,其筵前燭二枝,綠字所書,即此二句。
鬼被衝散團合最難
紹興傅長純,館胡撫軍寶瑔署。一日,胡出堂理事畢,來告幕中諸友雲:“適坐堂上,有皂役倉猝後至。甫入門,俄一鬼趨出,與皂相值,為皂沖仆。其鬼四肢悉散墮地上,耳、目、口、鼻、手、足、腰、腹如剝開者,蠕蠕能動。久之漸漸接續,又良久復起而去。”胡視皂役之氣頗旺,鬼誤值為其氣攝住,故不得退避而衝倒也。其倒時,皂竟不知,旁廊下有鬼,多笑之而不前。
石板中怪
桐城朱書樓雲:其父昔居巢縣,去其家裏許,有山險峻,不通人跡。一日,佃戶來報:“山上木魚聲響,從未見有僧往來,請偵視之。”其父率佃戶數十人,披荊斬棘而上。見山頂石洞中有老僧趺坐蒲團,敲木魚念佛。問:“從何來?”僧不答。問:“需齋供否?”曰:“吾辟穀多年,奚用齋乎!”言畢,閉目而坐。眾驚異下山。
朱歸告其母,母曰:“是神僧也。我有蓄金五百,汝為建佛閣於山上,供養此僧。”朱遂率眾鳩工。僧忽出洞指所立處曰:“此下若見石板,慎勿輕動,動則妖出。”眾不信,以為石下或有窖金,趁僧不在時,共力掘起。忽黑氣沖天,飛砂迷目,僧急出洞曰:“妖已遁矣,不信吾言,致為人祟,奈何?”
工未完,果有方姓家奴被二女妖纏擾幾死,其主倉皇來,告僧求教,僧遂下山建壇,豎七星燈。咒語移時,雙袖一揮,向空喝曰:“汝幽禁雖久,野性尚存,速隨吾上山修煉。”是夕,方姓家遂安。嗣後有上山者,常見僧旁有二美女侍立,執卷焚香,豐姿綽約,群以為異。如是者六年。
一日,僧召朱謂曰:“予號大容,曾遇異人指點出家。今道行已滿,明日即當飛升。二妖已皈佛法,自往他處修真,但與方姓尚有宿愆,吾化後,須供渠七日,消除此案。”及明日,僧舉火自焚,於是二女復至方家,附奴身上索酒食,曰:“吾已千年未曾看戲,可為我演戲七本,我才看和尚麵上,甘心饒汝。”方從之,演畢寂然,惟正廳桌上留紅帖一張,大書“嫣紅環翠謝戲”六字。
殭屍貪財
金陵張愚穀與李某交好,同買貨廣東。張有事南歸,李托帶家信。張歸後,寄信李家,見有棺在堂,知李父亡矣,為設祭行禮。李家德之,其妻出見,年才二十餘,貌頗研雅,設饌款張。時天晚矣,留張宿其家,宿處與停柩之所隔一天井。
至夜二鼓,月色大明,見李妻從內出,在窗縫中相窺。張愕然,以為男女嫌疑之際,不應如此,倘推門而入,當正色拒之。旋見此婦手持一主香,向其翁靈前喃喃然若有所訴。訴畢,仍至張所住處,將腰帶解下緊縛其門上鐵環,徐徐步去。張愈驚疑,不敢上床就寢。
忽聞停棺之所豁然有聲,則棺蓋落地,坐起一人,麵色深黑,兩眼凹陷,中有綠睛閃閃,獰惡異常。大步走出,直奔張所,作鬼嘯一聲,陰風四起,門上所縛帶登時寸斷。張竭力攔門,力竟不敵,屍一衝而入。幸其旁有大木櫥一口,張推櫥擋屍,櫥倒,正壓屍身,屍倒在櫥下,而張亦昏迷不醒矣。
李妻聞變,率家丁持燭奔至,將薑湯灌醒張而告之曰:“此妾翁也,素行不端,死後變作殭屍,常出為崇。性最愛財,前夜託夢於我曰:『將有寄信人張某來我家,身帶二百金,我將害殺其身而取之。以一半置我棺中,以一半賜汝家用。』妾以為妖夢,不信其語。不料君果來宿於此,我故焚香禱祝,勸其勿萌惡念。怕他推門害君,故以帶縛住門環,而不料鬼力如是之大也。”乃與家丁扛其屍入棺。
張勸作速火化,以斷其妖。曰:“久有此意,以翁故,於心不忍,今不得不從俗矣。”張助以作道場之費,召名僧為超度而焚之,其家始安。
黃鼠狼著紙衣呼小將
李半仙,奉天人,其師黃某,為吾杭方伯國公棟壬戌房師。為通州牧,過於仁慈,上司核其縱賊殃民,發遣奉天,授徒教讀,見半仙曰:“子可傳道,非功名中人。”半仙叩首聽命。令其拜鬥四十九日,授書一卷,劍一口,遂能驅邪治病。黃公每歲至滇,來去萬裏甚速。限滿放歸,不知所終,蓋有道術者。李君每歲一至京師,住國公宅。往往見其役鬼使神,頗有效驗。
一日,有狐仙延請赴宴,所設豬羊雞鴨等肉,率皆淡食,不下鹽醬,左右侍立捧盤饌者,皆極大黃鼠狼,人立而衣紙衣,呼為“黃小將”,惟主人則狐而人形,衣綢緞焉。李怪而問之。曰:“若輩福薄,隻宜著紙衣,一著綢則病,一著緞即死。今日所以奉請者,有所求也。吾曹子孫輩每有在外間無狀者。祈法師遇有此等事,以文書牒我,俾我以家法處置,幸勿傷其性命。如有文書,可焚於紫禁城轉灣之城腳下,呼『黃小將』三聲,我即領受。”李唯唯而出。
有患瘵病為冤纏者,半仙為禳解之。若為妖魅,驅之不去,則作法斬之。用米一鬥,插劍於中,焚符誦咒,劍自飛舞,斲於門柱,有怪手絨絨然,截八寸餘。病者獲安,李即辭去,從不受謝。
葉有甥名淳者,性淫惡,而頗饒旅力,涎多官美,欲與狎,不可。一日,仲韶使至,多官置來書案上,出詢仲起居。淳潛入,見仲書多親昵語,喜曰:“是可劫也。”多官來,袖書示之曰:“汝從陳公子,獨不可從我乎?”多官初欲拒之,已而思有書在,慮不能滅其跡,復佯笑曰:“若還吾書,今夕當從汝。”淳喜,還書而出。多官焚之,乃作二劄,一與仲訣,一以告嫂,納諸篋,即取所佩刀自剄。嫂聞信至,啟篋得書,訟其事。淳瘐死獄中。
仲韶歸,見所遺書,一慟幾絕。感其義,誓不再娶。一夕,夢多官來曰:“不可以我故廢君祀,君娶,我將為君後。”從之,果舉一子,眉目絕似多官,因名喜多。
先是京兒與謀時曰:“多官旬美,但眉目間英氣太重,充其量可以為忠臣烈士,慮不善終耳。”後果如其言。
祈夢二則
宜興士人,少時到於忠肅廟中祈夢。夜夢神旁皂隸來,摸其臂與之狎,士人憤怒,大叫而醒,以為忠肅不能禦下,何足敬也,遍告親友。後士人成進士,選湖廣龍陽縣,十餘年,卒於任所,
趙笠亭祈夢於墳,夢見少保憑幾坐,幾上燃燭二枝,上有綠字書“冠冕通南極,文章列上台”兩句,以為大吉兆。後竟以疾亡。將殯,諸門弟相率臨奠設筵告祭,其筵前燭二枝,綠字所書,即此二句。
鬼被衝散團合最難
紹興傅長純,館胡撫軍寶瑔署。一日,胡出堂理事畢,來告幕中諸友雲:“適坐堂上,有皂役倉猝後至。甫入門,俄一鬼趨出,與皂相值,為皂沖仆。其鬼四肢悉散墮地上,耳、目、口、鼻、手、足、腰、腹如剝開者,蠕蠕能動。久之漸漸接續,又良久復起而去。”胡視皂役之氣頗旺,鬼誤值為其氣攝住,故不得退避而衝倒也。其倒時,皂竟不知,旁廊下有鬼,多笑之而不前。
石板中怪
桐城朱書樓雲:其父昔居巢縣,去其家裏許,有山險峻,不通人跡。一日,佃戶來報:“山上木魚聲響,從未見有僧往來,請偵視之。”其父率佃戶數十人,披荊斬棘而上。見山頂石洞中有老僧趺坐蒲團,敲木魚念佛。問:“從何來?”僧不答。問:“需齋供否?”曰:“吾辟穀多年,奚用齋乎!”言畢,閉目而坐。眾驚異下山。
朱歸告其母,母曰:“是神僧也。我有蓄金五百,汝為建佛閣於山上,供養此僧。”朱遂率眾鳩工。僧忽出洞指所立處曰:“此下若見石板,慎勿輕動,動則妖出。”眾不信,以為石下或有窖金,趁僧不在時,共力掘起。忽黑氣沖天,飛砂迷目,僧急出洞曰:“妖已遁矣,不信吾言,致為人祟,奈何?”
工未完,果有方姓家奴被二女妖纏擾幾死,其主倉皇來,告僧求教,僧遂下山建壇,豎七星燈。咒語移時,雙袖一揮,向空喝曰:“汝幽禁雖久,野性尚存,速隨吾上山修煉。”是夕,方姓家遂安。嗣後有上山者,常見僧旁有二美女侍立,執卷焚香,豐姿綽約,群以為異。如是者六年。
一日,僧召朱謂曰:“予號大容,曾遇異人指點出家。今道行已滿,明日即當飛升。二妖已皈佛法,自往他處修真,但與方姓尚有宿愆,吾化後,須供渠七日,消除此案。”及明日,僧舉火自焚,於是二女復至方家,附奴身上索酒食,曰:“吾已千年未曾看戲,可為我演戲七本,我才看和尚麵上,甘心饒汝。”方從之,演畢寂然,惟正廳桌上留紅帖一張,大書“嫣紅環翠謝戲”六字。
殭屍貪財
金陵張愚穀與李某交好,同買貨廣東。張有事南歸,李托帶家信。張歸後,寄信李家,見有棺在堂,知李父亡矣,為設祭行禮。李家德之,其妻出見,年才二十餘,貌頗研雅,設饌款張。時天晚矣,留張宿其家,宿處與停柩之所隔一天井。
至夜二鼓,月色大明,見李妻從內出,在窗縫中相窺。張愕然,以為男女嫌疑之際,不應如此,倘推門而入,當正色拒之。旋見此婦手持一主香,向其翁靈前喃喃然若有所訴。訴畢,仍至張所住處,將腰帶解下緊縛其門上鐵環,徐徐步去。張愈驚疑,不敢上床就寢。
忽聞停棺之所豁然有聲,則棺蓋落地,坐起一人,麵色深黑,兩眼凹陷,中有綠睛閃閃,獰惡異常。大步走出,直奔張所,作鬼嘯一聲,陰風四起,門上所縛帶登時寸斷。張竭力攔門,力竟不敵,屍一衝而入。幸其旁有大木櫥一口,張推櫥擋屍,櫥倒,正壓屍身,屍倒在櫥下,而張亦昏迷不醒矣。
李妻聞變,率家丁持燭奔至,將薑湯灌醒張而告之曰:“此妾翁也,素行不端,死後變作殭屍,常出為崇。性最愛財,前夜託夢於我曰:『將有寄信人張某來我家,身帶二百金,我將害殺其身而取之。以一半置我棺中,以一半賜汝家用。』妾以為妖夢,不信其語。不料君果來宿於此,我故焚香禱祝,勸其勿萌惡念。怕他推門害君,故以帶縛住門環,而不料鬼力如是之大也。”乃與家丁扛其屍入棺。
張勸作速火化,以斷其妖。曰:“久有此意,以翁故,於心不忍,今不得不從俗矣。”張助以作道場之費,召名僧為超度而焚之,其家始安。
黃鼠狼著紙衣呼小將
李半仙,奉天人,其師黃某,為吾杭方伯國公棟壬戌房師。為通州牧,過於仁慈,上司核其縱賊殃民,發遣奉天,授徒教讀,見半仙曰:“子可傳道,非功名中人。”半仙叩首聽命。令其拜鬥四十九日,授書一卷,劍一口,遂能驅邪治病。黃公每歲至滇,來去萬裏甚速。限滿放歸,不知所終,蓋有道術者。李君每歲一至京師,住國公宅。往往見其役鬼使神,頗有效驗。
一日,有狐仙延請赴宴,所設豬羊雞鴨等肉,率皆淡食,不下鹽醬,左右侍立捧盤饌者,皆極大黃鼠狼,人立而衣紙衣,呼為“黃小將”,惟主人則狐而人形,衣綢緞焉。李怪而問之。曰:“若輩福薄,隻宜著紙衣,一著綢則病,一著緞即死。今日所以奉請者,有所求也。吾曹子孫輩每有在外間無狀者。祈法師遇有此等事,以文書牒我,俾我以家法處置,幸勿傷其性命。如有文書,可焚於紫禁城轉灣之城腳下,呼『黃小將』三聲,我即領受。”李唯唯而出。
有患瘵病為冤纏者,半仙為禳解之。若為妖魅,驅之不去,則作法斬之。用米一鬥,插劍於中,焚符誦咒,劍自飛舞,斲於門柱,有怪手絨絨然,截八寸餘。病者獲安,李即辭去,從不受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