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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的正麵與側麵(公務員版) 作者:張宏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
應該說,和曾國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為總督眷屬,他們需要與同一層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娛樂。曾國藩以自己的“聖人”標準,去約束他們的日常生活,勢必讓他們在社會上顯得寒酸落伍,造成他們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種種尷尬不便。我們可以想像,曾國藩家的妻子兒女們對這位父親和丈夫一定腹誹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抱怨,拿這位全天下最剛強又最頑固的老人,誰又有什麽辦法呢?
曾國藩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早在做京官時期,曾國藩就“議定”每個女兒的嫁妝是二百兩白銀。鹹豐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國藩寫信給曾國潢說,大女兒婚事在即,雖然當了總督,但他還要堅持在北京講好的嫁妝數目:
嫁女之資,每一分奩貳百兩,餘多年前在京議定,今不能增也。
鹹同時期,物價上漲很快,社會風習變化迅速,二百兩銀子在鹹豐十一年其實已經不夠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國藩的第四個女兒曾紀純出嫁時,這個數目更是脫離實際到了讓人無法相信的地步了。辦婚事時曾國荃正好賦閑待在荷葉老家。他無論如何不能相信大哥隻給二百兩陪嫁銀,“聞而異之曰:‘烏有是事?’”打開箱奩親自驗看後才相信。“再三嗟嘆,以為實難敷用,因更贈四百金。”送了四百兩銀子給嫂子歐陽夫人,這才打發了四女的婚事。
由於過於脫離現實,曾國藩剛剛去世,他的這套苦行僧式的家規就被兒子曾紀澤打破了。
及惠敏(曾紀澤的諡號)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積存俸餘購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紋十二金,兩嫂各十金,兩房小孩一概在內,不另給,餘與兩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資在外,均由帳房並月費分發。
每個人月費增長六倍左右,曾家才達到普通官員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國藩在時,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第三節 “陋規”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一
曾國藩在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這兩個帝國內最重要的總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撚期間,仍然擁有兩江總督頭銜)。按張仲禮的說法,如果他的總收入不超過二百一十六萬兩,那麽就不會被判定為一個貪官。
那麽曾國藩一生到底積蓄了多少錢呢?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說,他所積養廉,一萬八千兩。
這筆錢就是他為自己攢的養老錢:“爾等進京,可至雨亭處取養廉數千金作為途費,餘者仍寄雨亭處另款存庫,餘罷官後或取作終老之資,以極豐裕矣。”
曾國藩去世之時,身邊所存,基本與此數相符。
這點兒積蓄,明顯與總督級官員的平均收入不符。那麽,曾國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兒去了呢?
二
要說清曾國藩的收入到哪兒去了,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張仲禮先生所說的督撫“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塊,也就是“規費”,到底是怎麽回事。
“規費”更為常見的叫法是“陋規”。從這個“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對它的道德判斷。人們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陋規”完全是貪腐的產物,並且都歸入了官員的私囊。
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事實上,“規費”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務。因此,這筆費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員的個人收入。
陋規的產生,源於清代特殊的財政運轉方式。
清代的財政製度與今天有很大差異。今天的公務員福利待遇優厚。特別是高級公務員,雖然工資水平不是特別高,但是很多情況下,高級公務員們可以做到“工資基本不動”。但是在清代,即使貴為總督,國家也不配給公房、公車,甚至出門也沒有差旅補助。生活中處處需要他們自己花錢。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不妨來給一位總督的支出大致算筆帳,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錢。
第一當然是他個人和家庭的開支。
總督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輿馬、衣裘、飲饌當然都要有起碼的排場和要求。張仲禮說:“一些來自日本的目擊者在二十世紀初期真實的敘述,可以作為官員高消費的實例。他們提到一個知縣的一套官服價值三百兩至四百銀兩。”知縣如此,督撫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員之家,往往是數世同堂。一旦當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說,就連宗族親戚甚至於同鄉也要投奔,一個人的收入要照顧少則幾十位多則上百位的消費者。
以曾國藩為例。他到達安慶之後,就將家人先後接到自己身邊。生活雖然十分儉樸,但是由於人口越來越多,生活開支也越來越大。家人剛剛搬到總督府的時候,曾國藩甚至為妻子多用了一個女僕而生氣。隨著夫人年齡越來越大,兒女們不斷給他增添第三代,總督府內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新傭人,衣食之費也日益增高。特別是晚年以後,曾國藩及夫人都病魔纏身,孫子、孫女輩也經常患病,醫藥開支大增,搞得曾國藩擔心自己的工資不夠花。同治十年,他給曾國潢曾國荃寫信說:
紀鴻之次子病白喉數日,今已全愈。餘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弁仆嫗婢等太多,食口眾,則用度浩繁。又兼治病醫藥,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歲中進款竟不敷一歲之用。曩者嚐怪澄弟日用太多,不能節儉,以致欠債甚巨。今餘亦因用度不儉,亦將欠債,深為可訝……近囑戒紀澤等必須從上房、廚房兩處節省,而後不至虧空……餘平日自誓不欲身後留餘財,亦不宜留債與後人耳。
可見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異常地多,竟至於將一萬八千兩養廉銀全花光,還借了外債。曾國藩隻好命紀澤減少廚房開支,從嘴裏省錢。
第二是給身邊的工作人員開支。這是今天的讀者很難理解的支出項目。
作為一方諸侯,總督身邊當然有一個直接為他服務的辦公及後勤班子,由幕友、書吏、僕役家丁們組成,負責辦公、顧問、保衛、勤雜事務,往往多達百人。這些人都是總督和巡撫私人聘請的,要由督撫自掏腰包,給他們開支。也就是說,督撫衙門中,隻有總督和巡撫是國家承認的正式幹部,其他人都沒有編製。你愛雇多少人雇多少人,愛開多少支就開多少,國家一分錢不管。
這種狀況今天聽起來無異於天方夜譚,然而在清代,卻是國家定製。這種奇怪的設計,最主要原因是皇帝們的小氣和偷懶。除了每年給督撫們發發工資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慮總督一級的行政經費支出了。從表麵上看,這會給國家節省大量財政經費,也會迫使官員體係大為精簡,十分符合精兵簡政的要求。然而這種表麵上的精簡卻使督撫們背上了沉重的經濟壓力。
上引曾國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嫗婢等太多”一句,所謂“弁仆”中就包括許多承擔日常後勤及行政工作的僕役。
這項開支已經十分不合理了,清代的財政製度中居然還有比這更匪夷所思的規定,那就是總督還要自己負責一部分地方事務支出。
應該說,和曾國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為總督眷屬,他們需要與同一層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娛樂。曾國藩以自己的“聖人”標準,去約束他們的日常生活,勢必讓他們在社會上顯得寒酸落伍,造成他們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種種尷尬不便。我們可以想像,曾國藩家的妻子兒女們對這位父親和丈夫一定腹誹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抱怨,拿這位全天下最剛強又最頑固的老人,誰又有什麽辦法呢?
曾國藩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早在做京官時期,曾國藩就“議定”每個女兒的嫁妝是二百兩白銀。鹹豐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國藩寫信給曾國潢說,大女兒婚事在即,雖然當了總督,但他還要堅持在北京講好的嫁妝數目:
嫁女之資,每一分奩貳百兩,餘多年前在京議定,今不能增也。
鹹同時期,物價上漲很快,社會風習變化迅速,二百兩銀子在鹹豐十一年其實已經不夠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國藩的第四個女兒曾紀純出嫁時,這個數目更是脫離實際到了讓人無法相信的地步了。辦婚事時曾國荃正好賦閑待在荷葉老家。他無論如何不能相信大哥隻給二百兩陪嫁銀,“聞而異之曰:‘烏有是事?’”打開箱奩親自驗看後才相信。“再三嗟嘆,以為實難敷用,因更贈四百金。”送了四百兩銀子給嫂子歐陽夫人,這才打發了四女的婚事。
由於過於脫離現實,曾國藩剛剛去世,他的這套苦行僧式的家規就被兒子曾紀澤打破了。
及惠敏(曾紀澤的諡號)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積存俸餘購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紋十二金,兩嫂各十金,兩房小孩一概在內,不另給,餘與兩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資在外,均由帳房並月費分發。
每個人月費增長六倍左右,曾家才達到普通官員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國藩在時,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第三節 “陋規”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一
曾國藩在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這兩個帝國內最重要的總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撚期間,仍然擁有兩江總督頭銜)。按張仲禮的說法,如果他的總收入不超過二百一十六萬兩,那麽就不會被判定為一個貪官。
那麽曾國藩一生到底積蓄了多少錢呢?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說,他所積養廉,一萬八千兩。
這筆錢就是他為自己攢的養老錢:“爾等進京,可至雨亭處取養廉數千金作為途費,餘者仍寄雨亭處另款存庫,餘罷官後或取作終老之資,以極豐裕矣。”
曾國藩去世之時,身邊所存,基本與此數相符。
這點兒積蓄,明顯與總督級官員的平均收入不符。那麽,曾國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兒去了呢?
二
要說清曾國藩的收入到哪兒去了,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張仲禮先生所說的督撫“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塊,也就是“規費”,到底是怎麽回事。
“規費”更為常見的叫法是“陋規”。從這個“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對它的道德判斷。人們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陋規”完全是貪腐的產物,並且都歸入了官員的私囊。
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事實上,“規費”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務。因此,這筆費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員的個人收入。
陋規的產生,源於清代特殊的財政運轉方式。
清代的財政製度與今天有很大差異。今天的公務員福利待遇優厚。特別是高級公務員,雖然工資水平不是特別高,但是很多情況下,高級公務員們可以做到“工資基本不動”。但是在清代,即使貴為總督,國家也不配給公房、公車,甚至出門也沒有差旅補助。生活中處處需要他們自己花錢。
為了說清楚這個問題,我們不妨來給一位總督的支出大致算筆帳,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錢。
第一當然是他個人和家庭的開支。
總督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輿馬、衣裘、飲饌當然都要有起碼的排場和要求。張仲禮說:“一些來自日本的目擊者在二十世紀初期真實的敘述,可以作為官員高消費的實例。他們提到一個知縣的一套官服價值三百兩至四百銀兩。”知縣如此,督撫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員之家,往往是數世同堂。一旦當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說,就連宗族親戚甚至於同鄉也要投奔,一個人的收入要照顧少則幾十位多則上百位的消費者。
以曾國藩為例。他到達安慶之後,就將家人先後接到自己身邊。生活雖然十分儉樸,但是由於人口越來越多,生活開支也越來越大。家人剛剛搬到總督府的時候,曾國藩甚至為妻子多用了一個女僕而生氣。隨著夫人年齡越來越大,兒女們不斷給他增添第三代,總督府內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新傭人,衣食之費也日益增高。特別是晚年以後,曾國藩及夫人都病魔纏身,孫子、孫女輩也經常患病,醫藥開支大增,搞得曾國藩擔心自己的工資不夠花。同治十年,他給曾國潢曾國荃寫信說:
紀鴻之次子病白喉數日,今已全愈。餘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弁仆嫗婢等太多,食口眾,則用度浩繁。又兼治病醫藥,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歲中進款竟不敷一歲之用。曩者嚐怪澄弟日用太多,不能節儉,以致欠債甚巨。今餘亦因用度不儉,亦將欠債,深為可訝……近囑戒紀澤等必須從上房、廚房兩處節省,而後不至虧空……餘平日自誓不欲身後留餘財,亦不宜留債與後人耳。
可見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異常地多,竟至於將一萬八千兩養廉銀全花光,還借了外債。曾國藩隻好命紀澤減少廚房開支,從嘴裏省錢。
第二是給身邊的工作人員開支。這是今天的讀者很難理解的支出項目。
作為一方諸侯,總督身邊當然有一個直接為他服務的辦公及後勤班子,由幕友、書吏、僕役家丁們組成,負責辦公、顧問、保衛、勤雜事務,往往多達百人。這些人都是總督和巡撫私人聘請的,要由督撫自掏腰包,給他們開支。也就是說,督撫衙門中,隻有總督和巡撫是國家承認的正式幹部,其他人都沒有編製。你愛雇多少人雇多少人,愛開多少支就開多少,國家一分錢不管。
這種狀況今天聽起來無異於天方夜譚,然而在清代,卻是國家定製。這種奇怪的設計,最主要原因是皇帝們的小氣和偷懶。除了每年給督撫們發發工資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慮總督一級的行政經費支出了。從表麵上看,這會給國家節省大量財政經費,也會迫使官員體係大為精簡,十分符合精兵簡政的要求。然而這種表麵上的精簡卻使督撫們背上了沉重的經濟壓力。
上引曾國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嫗婢等太多”一句,所謂“弁仆”中就包括許多承擔日常後勤及行政工作的僕役。
這項開支已經十分不合理了,清代的財政製度中居然還有比這更匪夷所思的規定,那就是總督還要自己負責一部分地方事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