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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的正麵與側麵(公務員版) 作者:張宏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以三十兩寄蘭姊家,內二十為蘭姊五十壽辰賀儀,十兩為七甥女出嫁奩儀。以三十兩寄蕙妹家,補往年奠待聘妹夫之儀。望即日送去。嗣後親族家如有應行致情者,望寫信告我為囑。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銀百兩與劉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艱時,峙衡穿青布衣冠來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將意”。
這一變化,也可以看出曾國藩與外界交往態度之變是多麽全麵。
不過變的是對他人、對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對自己,曾國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轍。鹹豐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說,兄弟們想分給他的幾處產業,他都不能接受。除了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資資助季弟蓋房之外,他將一守上次出山的舊規而不改:
季弟遠隔紫甸,餘總不放心。湯家屋場之業及各處田業,餘皆不願受。若季弟能在近處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間擇買一屋,與季弟安居,我則願寄錢文至家辦成此事。否則,餘守舊規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們說過,曾國藩家居時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狀後十分後悔,何以再次出山後,仍然“守舊規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邏輯。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書中他說:
餘去年在家,見家中日用甚繁。因憶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虧孝道。今先人棄養,餘豈可遽改前轍?餘昔官京師,每年寄銀一百五十兩至家,隻有增年更無減年,此後擬常循此規。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節省。現雖未分家,而吃藥、買布及在縣在省託買之貨物,必須各房私自還錢,庶幾可少息爭尚奢華之風。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為讓老父為難,有虧孝道。而今,老父已經去世,無由盡孝,何必反多寄錢回家?
因此,鹹豐八年再出之後,曾國藩家書中要求家裏勤儉的語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後輩子女皆趨於逸欲奢華,享福太早,將來恐難到老。嗣後諸男在家勤灑掃,出門莫坐轎;諸女學洗衣,學煮菜燒茶。少勞而老逸猶可,少甘而老苦則難矣。
鹹豐八年底分家,曾國藩分得“黃金堂”宅院,因為他屢次嚴命弟弟不可為他添買田產,所以隻分到田五十五畝。曾國藩表示滿意。
因此,連普通舟子,提到曾國藩之清廉,都“驟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濁的“省長大人”
第一節 兩江總督的權力和收入
一
鹹豐十年四月,曾國藩終於當上了總督。
這年春天,太平軍再破江南大營,江浙糜爛。湘軍成了鹹豐皇帝手裏最後一張牌。無可奈何之下,鹹豐隻得把那頂一直捨不得的官帽,兩江總督,授予了曾國藩。
曾國藩等這一天,已經等得太久了。
從品級上說,曾國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總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總督平級了。但是,作為窮京官,侍郎們和總督的實權實在不可同日而語。
侍郎隻能管管部中幾十名署員,而總督和巡撫則是轄內千百萬人的土皇帝。他們對上隻對皇帝一個人負責,對下一手遮天,說一不二。他們在地方上一跺腳,就會地動山搖。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清代皇帝們有意識地使督撫(總督和巡撫)總攬地方上所有大權,成為各地的權力中心,以便強有力地控製各地。
地方上所有政務,不論是大政還是小事,最後都通過督撫裁決。督撫們握著手下各級官員的命門,就是每年對他們進行考評,可以決定他們能不能升官。督撫還是地方最高軍事長官。清代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巡撫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權、人事權、軍權於一身,督撫們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盤上,說一不二,獨斷專行。他們永遠正確,永遠受到逢迎,下屬們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別無他法。正如曾國藩後來所說:“我在地方任職多年,深知各地督撫權力之大,由來已久。他一言可使雞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終身沉淪。所以各級官員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錯了事,也會替他遮掩。從手下的官員,到普通軍民,誰也不敢違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竊見督撫權重,由來已久。黜陟司道,榮辱終身。風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隱飾。不特司道不肯違其情,即軍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們也很容易作威作福,專擅恣肆。
早在六年前的鹹豐四年九月初五日,鹹豐皇帝就曾經命曾國藩署理湖北巡撫。然而僅過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簡單:怕他成為土皇帝之後,尾大難掉,跋扈難製。一個湖北巡撫尚如此捨不得,更何況天下矚目的兩江總督: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並列為天下最重要的兩大總督。而就太平天國時期的形勢而言,兩江總督的重要性可謂天下第一。
兩江總督是天下唯一一個同時管轄三省的總督。“兩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將“江南省”分為江蘇省和安徽省,所以,兩江地區包江蘇、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兩江總督,又手握湘軍軍權,曾國藩毫無疑問,成了大清帝國最重要的人物。從某種程度上說,甚至比皇帝還要重要。
二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許多事情一樣,兩江總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話能說清楚的。
如果說基礎工資,或者叫法定工資,說來令人難以置信。大清帝國的總督,年收入隻有區區一百五十五兩。如果大致以一百兩兌換二百元人民幣計算,大約為人民幣三萬一千元,合成月薪約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現行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和工資標準》,省級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製度之一脈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當然,和今天的工資製度一樣,這一百五十五兩隻是工資條上的基本工資。從雍正時期起,皇帝又特批給督撫們一筆重大補貼,叫“養廉銀”。幹隆十二年,朝廷定兩江總督養廉銀為一萬八千兩,在全國總督中處於較高水平。
隻此一項,比起窮京官歲月,就已經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事實上,對於帝國內絕大多數督撫來說,“養廉銀”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張仲禮先生說,中國官員更大宗的收入是“規費”,換成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標準,這種規費收入當然屬於腐敗,但是“中華帝國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認為收取規費有什麽不妥或者是腐敗,隻要此種行為保持在習慣性的限度以內就行”。而這個習慣性的限度,據張仲禮的研究結果,督撫級的官員平均是十八萬兩。如果以一兩白銀折合二百元人民幣計,可達三千六百萬元人民幣。如果真的如此,我們差不多可以說曾國藩是大清帝國的頂級富人之一了。
第二節 總督曾國藩的生活水平
一
然而頂級富人曾國藩卻活得像窮人一樣。
離開京城之後,曾國藩不再有出入宮廷之需要。他每天麵對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屬,所以穿衣越來越簡單。豈止簡單,有時候簡直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銀百兩與劉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艱時,峙衡穿青布衣冠來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將意”。
這一變化,也可以看出曾國藩與外界交往態度之變是多麽全麵。
不過變的是對他人、對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對自己,曾國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轍。鹹豐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說,兄弟們想分給他的幾處產業,他都不能接受。除了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資資助季弟蓋房之外,他將一守上次出山的舊規而不改:
季弟遠隔紫甸,餘總不放心。湯家屋場之業及各處田業,餘皆不願受。若季弟能在近處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間擇買一屋,與季弟安居,我則願寄錢文至家辦成此事。否則,餘守舊規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們說過,曾國藩家居時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狀後十分後悔,何以再次出山後,仍然“守舊規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邏輯。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書中他說:
餘去年在家,見家中日用甚繁。因憶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虧孝道。今先人棄養,餘豈可遽改前轍?餘昔官京師,每年寄銀一百五十兩至家,隻有增年更無減年,此後擬常循此規。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節省。現雖未分家,而吃藥、買布及在縣在省託買之貨物,必須各房私自還錢,庶幾可少息爭尚奢華之風。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為讓老父為難,有虧孝道。而今,老父已經去世,無由盡孝,何必反多寄錢回家?
因此,鹹豐八年再出之後,曾國藩家書中要求家裏勤儉的語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後輩子女皆趨於逸欲奢華,享福太早,將來恐難到老。嗣後諸男在家勤灑掃,出門莫坐轎;諸女學洗衣,學煮菜燒茶。少勞而老逸猶可,少甘而老苦則難矣。
鹹豐八年底分家,曾國藩分得“黃金堂”宅院,因為他屢次嚴命弟弟不可為他添買田產,所以隻分到田五十五畝。曾國藩表示滿意。
因此,連普通舟子,提到曾國藩之清廉,都“驟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濁的“省長大人”
第一節 兩江總督的權力和收入
一
鹹豐十年四月,曾國藩終於當上了總督。
這年春天,太平軍再破江南大營,江浙糜爛。湘軍成了鹹豐皇帝手裏最後一張牌。無可奈何之下,鹹豐隻得把那頂一直捨不得的官帽,兩江總督,授予了曾國藩。
曾國藩等這一天,已經等得太久了。
從品級上說,曾國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總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總督平級了。但是,作為窮京官,侍郎們和總督的實權實在不可同日而語。
侍郎隻能管管部中幾十名署員,而總督和巡撫則是轄內千百萬人的土皇帝。他們對上隻對皇帝一個人負責,對下一手遮天,說一不二。他們在地方上一跺腳,就會地動山搖。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清代皇帝們有意識地使督撫(總督和巡撫)總攬地方上所有大權,成為各地的權力中心,以便強有力地控製各地。
地方上所有政務,不論是大政還是小事,最後都通過督撫裁決。督撫們握著手下各級官員的命門,就是每年對他們進行考評,可以決定他們能不能升官。督撫還是地方最高軍事長官。清代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巡撫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權、人事權、軍權於一身,督撫們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盤上,說一不二,獨斷專行。他們永遠正確,永遠受到逢迎,下屬們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別無他法。正如曾國藩後來所說:“我在地方任職多年,深知各地督撫權力之大,由來已久。他一言可使雞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終身沉淪。所以各級官員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錯了事,也會替他遮掩。從手下的官員,到普通軍民,誰也不敢違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竊見督撫權重,由來已久。黜陟司道,榮辱終身。風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隱飾。不特司道不肯違其情,即軍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們也很容易作威作福,專擅恣肆。
早在六年前的鹹豐四年九月初五日,鹹豐皇帝就曾經命曾國藩署理湖北巡撫。然而僅過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簡單:怕他成為土皇帝之後,尾大難掉,跋扈難製。一個湖北巡撫尚如此捨不得,更何況天下矚目的兩江總督: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並列為天下最重要的兩大總督。而就太平天國時期的形勢而言,兩江總督的重要性可謂天下第一。
兩江總督是天下唯一一個同時管轄三省的總督。“兩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將“江南省”分為江蘇省和安徽省,所以,兩江地區包江蘇、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兩江總督,又手握湘軍軍權,曾國藩毫無疑問,成了大清帝國最重要的人物。從某種程度上說,甚至比皇帝還要重要。
二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許多事情一樣,兩江總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話能說清楚的。
如果說基礎工資,或者叫法定工資,說來令人難以置信。大清帝國的總督,年收入隻有區區一百五十五兩。如果大致以一百兩兌換二百元人民幣計算,大約為人民幣三萬一千元,合成月薪約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現行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和工資標準》,省級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製度之一脈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當然,和今天的工資製度一樣,這一百五十五兩隻是工資條上的基本工資。從雍正時期起,皇帝又特批給督撫們一筆重大補貼,叫“養廉銀”。幹隆十二年,朝廷定兩江總督養廉銀為一萬八千兩,在全國總督中處於較高水平。
隻此一項,比起窮京官歲月,就已經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事實上,對於帝國內絕大多數督撫來說,“養廉銀”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張仲禮先生說,中國官員更大宗的收入是“規費”,換成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標準,這種規費收入當然屬於腐敗,但是“中華帝國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認為收取規費有什麽不妥或者是腐敗,隻要此種行為保持在習慣性的限度以內就行”。而這個習慣性的限度,據張仲禮的研究結果,督撫級的官員平均是十八萬兩。如果以一兩白銀折合二百元人民幣計,可達三千六百萬元人民幣。如果真的如此,我們差不多可以說曾國藩是大清帝國的頂級富人之一了。
第二節 總督曾國藩的生活水平
一
然而頂級富人曾國藩卻活得像窮人一樣。
離開京城之後,曾國藩不再有出入宮廷之需要。他每天麵對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屬,所以穿衣越來越簡單。豈止簡單,有時候簡直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