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恐怖,殺一儆百,是皇帝的慣用手段。在幹隆一朝政治中,經常可以見到出其不意、輕罪重罰的事例。


    除了情緒和性格因素外,幹隆行政之忽寬忽嚴,更主要是策略的考慮。


    幾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機構更有效率,使底層民眾更有紀律,使統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讓人們記住,因而也使統治者更安全。馬基雅弗利說,“令人畏懼比受人愛戴更安全”。一個不懂得“殺人立威”的君主,早晚會受到被統治者的輕視。而仁慈和寬容,隻有在恐怖和嚴厲的背景下才更為人們所珍惜和頌揚。所以成功的統治者必須具有兩麵:一麵是聖人一樣的仁慈,另一麵是獅子一樣的殘暴。


    對於極端珍視權力的幹隆來說,不讓人掌握他的統治定勢,是極為重要的事。使人們永遠處於戰戰兢兢不知斧頭何時落下的心理狀態,是他既定的統治目標。幹隆一貫認為,適時製造一兩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懾、恐嚇的作用。這是破除阻力,推進某項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歡史馬遷的這段話:“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說,商鞅對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國的好辦法。把灰倒在道路上,這是小小的過錯。對此小錯而施以重罰,可以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幹隆認為,為了達到這種效果,冤枉幾個小民,甚至幾個官僚,都是無足計較的成本。因為他胸懷的,是整個國家,整個社稷。


    皇帝果然達到了目的。“字貫案”有力地推動了禁書運動。在此案之後,各省的禁書工作都雷厲風行地開展起來,各地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各地官員放下手頭其他工作,把禁書當作當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來抓。他們在地方廣貼告示,恫嚇藏書之人,如果再不交出違礙之書,將“貽累及身,更累及於子孫”。許多地方官員充分發揮創造性,想出了種種陰毒的辦法。比如浙江巡撫三寶說,他將全省的教職人員都分派回老家,讓他們深入各自的親戚家裏,“因親及友,細加訪詢檢查”,並且把繳書的成績作為將來升官的依據:“將來即以繳書之多寡為補用名次先後。”在三寶的啟發下,各地官員也命令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窮鄉僻壤的農民家中,逐戶搜查。整個大清王朝幾乎被掀了個底朝天。


    隨著禁書運動轟轟烈烈地進行,越來越多的違禁圖書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豐碩,以致朝廷原來暫時存放不法書籍的方略館居然書滿為患,無法容納,甚至院子裏也堆積如山。


    那麽,這些如山如海的書籍中到底都有些什麽內容,讓皇帝如此興師動眾去搜羅並消滅呢?


    康雍兩代,禁書大約有以下兩類: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書籍。漢人歷來有狹隘的民族觀。黃宗羲說:“中國之與夷狄,內外之辨也。以中國治中國,以夷狄治夷狄,猶人不可雜之於獸,獸不可雜之於人也。”那些宣傳“華夷之分,大過於君臣之倫”的傳統歷史觀,以及宣傳“夷狄異類,近於禽獸”的狹隘民族主義的圖書當然是犯忌諱的。


    二是記錄了滿族人征服中國過程中種種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書籍中,記載滿人暴行,咒罵詆毀者,為數頗多,這都是清代統治者十分在意的禁書。


    而到了幹隆朝,文字獄的範圍在這個基礎上又大大擴展。幹隆皇帝做事的特點是通盤考慮,斬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針對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幹隆卻把矛頭擴大到了所有活人的“違礙文字”。他要修正的,不僅是反滿情緒,還包括漢族人對所有少數民族政權的“錯誤看法”。所以,他要禁絕的,不隻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還包括宋元明時代所有指斥少數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幹隆的標準下,文字禁忌可謂多如牛毛:要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偽、忌賊、忌犯闕……對於事涉“女真”“滿洲”字樣的書當然要求更嚴。女真在中國歷史上活動很長時間,從宋至清,凡書中有涉“女真”“女直”“滿洲”,甚至“遼東”字樣的書籍,哪怕隻提一個地名,都有違礙的可能。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忌諱”文字當然比比皆是,不法圖書當然也就處處都有了。在寧左勿右心態的支配下,各地官員凡遇涉嫌“忌諱”的圖書,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繳,請示“一體送毀”“概毀全書”。


    皇帝為什麽對民族情緒視如大敵呢?原因是清王朝與歷代漢人王朝的建立過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說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來最光明正大、順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這樣解釋這個“正”。他們說,曹魏、西晉、唐、宋諸朝,都是原來的臣子趁著混亂從孤兒寡母手中搶得了政權,有偷和騙之嫌,實在稱不上光明正大。至於漢朝和元朝,則是赤裸裸憑頭顱和鮮血建立的,比前述諸朝實在硬氣得多。“然漢自滅秦,元自滅宋,雖未嚐不正,而與鼎革相接。”(章學誠《丙辰劄記》)比如宋朝本來沒有過錯,元朝強搶,是不是有點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雖然是一介平民,但畢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竊之罪”?(《大義覺迷錄》)


    隻有清代皇帝不存在這個心理負擔,因為他們的天下是得之於“流賊”,而非得之於明朝。他們與明朝本是“鄰國”,見鄰國奴才起來造反殺了主子,出於義憤出兵鎮壓了奴才,替這家主人報了仇,“明朝天下亡於流賊李自成之手,是強盜劫去家財,趕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驅逐流寇,應天順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強盜,明罰敕法之天吏也”。(《大義覺迷錄》)“於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無鼎革之嫌”。所以說起來,別人得天下都是靠搶和騙,而“我大清”則是因為“見義勇為”而順理成章地得了這麽大一片家業,實在是“正”得沒法再“正”了。


    槍桿子在手,什麽謊話都可以說得理直氣壯,甚至能把說謊者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這本是中國政治的一個通例。不過清王朝統治者的巧言佞辯還是出人意料。


    其實,歷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背後的心理動力都是對財富的掠奪。而清王朝建立過程中的血腥、野蠻和殘暴在許多方麵都創造了少數民族征服過程中的歷史紀錄。


    滿洲人入關,並非像他們自己所說,是看到天下無主,才來“為內地人民服務”。明代滿族本來處於奴隸社會時期,經濟落後。從明朝初年開始,他們就經常從漢地和朝鮮掠奪人口,充當奴隸。明宣德八年(1433年),錦衣衛指揮吳良出使海西,親見當時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國人,驅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產,全民皆兵。對外搶劫,成了後金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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