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創立了世襲家長製的繼承方式,把宗教當成了家族事業,教徒當成自己的“吃飯本兒”,這一教派成了劉家興旺發達的基礎。經過劉佐臣、劉儒漢父子兩代慘澹經營,劉家通過傳教已經獲得巨大的現實利益。
從康熙初年到幹隆三十幾年,八卦教存在了一百多年,劉家後代始終充當八卦教教首,傳承五代,幾如一個王朝。教徒眾多,組織嚴密,極為興盛。“輾轉煽惑”,已“蔓延數省”,“從其教者動輒千百人”,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地下秘密宗教王國。教內組織盤根錯節,已成不可解之勢。他們在掌握巨大資源的基礎上,產生野心,要“火焚幽燕”“平胡”也是自然的事。當然,還沒有等他們真正有所動作,就被“英明”的皇帝通過“文字大網”網了出來。幹隆“如梳如篦”的文字密網終於功效大顯。這件事更鼓勵皇帝對這類“文字之獄”不能放過。
歷代民間宗教教首中,都有一些人,通過“裝神弄鬼”的方式,來宣揚自己的神異,以獲眾人擁戴。他們或者說自己夢到了天神託言,或者說自己突然獲得了異能。也有些教首,本身是癔症患者,通過民間巫術來吸引信眾。
“農民屬於低度文化、淺層思維的社會群體。”(《晚清鄉土意識》)他們的生活方向,主要靠習俗、直覺、群體無意識、群體情緒為主導,缺乏理性精神和分析能力。他們可以輕易相信他們的領袖具有神通,“刀槍不入”“撒豆成兵”,相信洋人“剜人眼睛做藥”,相信“耳屎可以致人啞”,相信種種奇奇怪怪的偏方。因此,他們很容易被那些“心懷不軌”的人所利用,充當炮灰,成為社會動亂的主力。
基於對歷代農民起義的研究,以及精細求全的個性,幹隆對那些“瘋人造反案”,一律寧可信其真,不可信其瘋。即使審訊證明確實是瘋子,他也認為這樣的人留在地方,是不穩定因素,保不定什麽時候會為心懷不軌者所用。幹隆為了給自己的殘忍找藉口,還解釋自己的動機說:“此為瘋人之言。然此等無知妄作,病廢之時尚復如此作為,其平昔之不安分,作奸犯科,已可概知,豈可復容於光天化日之下?”就是說,這些瘋人好的時候必然也是不安分之人,所以病時才暴露內心的罪惡。因此,殺掉他們並沒有什麽不妥。
幹隆三十六年(1771年),寓居湖北的流亡文人劉三元自稱漢朝後裔,“要天下官員扶持”,並將這些話寫在紙上,被官府查獲。據其親屬和鄉鄰招供,劉三元一向患瘋病。經過反覆研訊,湖北巡撫宋邦綏等雖認為“其瘋癲似非盡由捏飾”,但“恭逢聖世,膽敢假借夢語,肆行狂吠,不法已極”,奏請依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奉旨準行。
同年八月,又有瘋人王宗訓以書寫“我有天神扶助”“可為天下之主”等“逆詞”而被盤獲。經查王宗訓已有八年的精神病史,但承審官廣西巡撫馮鈐等仍以其膽敢妄造逆詞,不法已極,奏請照大逆律淩遲處死,親屬緣坐。
以上諸案,經過審實,與宗教和起義無關,幹隆仍然不放過。這固然是統治者的過度防禦,背後仍然有其他策略考慮。對幹隆來說,這是一種低成本的、省事而高效的處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個別心懷不軌者裝瘋賣傻,逃過法網。同時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製造恐怖,恫嚇“愚民”,“務必重處,以儆其餘”,使那些正常人越發不敢犯法。底層民眾的幾條性命,在他的“政治大局”中是不值一錢的。
我們不能不承認幹隆皇帝對農民起義規律的認識頗為深刻,防範的手段也確實老辣陰狠,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清代後期風起雲湧的一次次大起義。一味地迷信打壓和控製的統治者甚至自身就受到了懲罰,就在他前所未有地打擊民間宗教的過程中,白蓮教起義的怒潮差一點掀翻了他的統治。而在他故去五十年後,正是四次科舉沒能考上秀才的“失意文人”洪秀全,利用“上帝教”起事,再一次沉重打擊了大清朝。
三 消滅記憶
幹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江西新昌縣衙門口,一個目露凶光的中年人,挾著一本厚厚的大書來告狀。
告狀人叫王瀧南,是當地著名的“光棍”,平時橫行鄉裏,惡名遠揚。他所挾的書叫《字貫》,是鄉間舉人王錫侯新編的一本字典。他稟告縣令說,這本書“狂妄悖逆”,十分反動,應該嚴厲法辦。
縣令和王瀧南沒少打交道,知道他和王錫侯是仇人,所以早已心存警惕。縣令接過書,粗粗翻了一遍,皺著眉頭問:“這不過是一本普通的字典罷了,有什麽悖逆之處?”
王瀧南跪行幾步,上前指著這本書的序:“請看這幾句。”
縣令定睛一看,作者王錫侯在自序中寫道,《康熙字典》的檢索方式有問題:“《康熙字典》所收四萬六千字有奇,學者查此字遺彼字,每每苦於找遍全書,掩卷而仍茫然。”意思就是說,《康熙字典》排序,字與字之間沒有聯繫,查起來很不方便。他的這部《字貫》,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把同義之字,貫穿一處,便於查找。
縣令仍然大惑不解:“這有何悖逆?”
王瀧南急急地說:“《康熙字典》乃是聖祖皇帝禦製,王錫侯膽敢指斥聖祖皇帝所編字典不如他的好,這不是大逆是什麽?”
縣令啞然失笑:“哦,原來如此!這不是雞蛋裏挑骨頭嗎?”
剛說完,縣令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話不妥。他眼睛一轉,臉色突然變得陰沉起來:“不過既然你這麽說,如此文字大案,我就給你報到巡撫大人處。”
幹隆中期的官員們,對文字之案,一律寧左勿右。他們素知皇帝對文字問題看得極重,“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江西巡撫海成是旗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對“文字之案”向來十分積極。幹隆三十九年(1774年),皇帝在全國開始推行“查辦禁書運動”,大多數省份表現不力,查出的禁書數量寥寥。江西卻成績突出,在海成的緊抓之下,兩年間查出“不法”禁書八千餘部,列全國之首。
雖然對文字習慣於雞蛋裏挑骨頭,海成也覺得《字貫》算不上什麽大案。王錫侯說的這句話,頂多算得上“狂妄”,怎麽能稱“悖逆”?不過事關文字,最為細小也要直接上達天聽。他把案子的原委寫成一道詳細的匯報,說這句序言畢竟語氣狂妄,建議將王錫侯的舉人頭銜革去,以便審擬定罪,當否,請皇帝批示。
海成覺得自己夠小心謹慎的了,他哪裏能料到,這道奏摺居然威脅到了他的性命。
奏摺加上樣書以六百裏加急的速度送到了皇帝的書房。這兩年皇帝流年不利。第二次金川戰爭進行多年,去年才勉強慘勝,大丟朝廷的麵子。今年年初,皇太後去世,孝心極重的皇帝悲痛不已。特別是推進“禁書運動”兩年多,各地督撫毫不用心,進展十分緩慢,令皇帝一籌莫展。心情不佳的皇帝拿起這本字典,讀了讀序文,感覺所謂“悖逆之處”確實也沒什麽了不起。漫不經心地讀到第十頁,皇帝的身子突然坐直了,鬚眉皆立,滿麵漲紅,提筆在海成的奏摺上批道:“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應照大逆律問擬!”
從康熙初年到幹隆三十幾年,八卦教存在了一百多年,劉家後代始終充當八卦教教首,傳承五代,幾如一個王朝。教徒眾多,組織嚴密,極為興盛。“輾轉煽惑”,已“蔓延數省”,“從其教者動輒千百人”,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地下秘密宗教王國。教內組織盤根錯節,已成不可解之勢。他們在掌握巨大資源的基礎上,產生野心,要“火焚幽燕”“平胡”也是自然的事。當然,還沒有等他們真正有所動作,就被“英明”的皇帝通過“文字大網”網了出來。幹隆“如梳如篦”的文字密網終於功效大顯。這件事更鼓勵皇帝對這類“文字之獄”不能放過。
歷代民間宗教教首中,都有一些人,通過“裝神弄鬼”的方式,來宣揚自己的神異,以獲眾人擁戴。他們或者說自己夢到了天神託言,或者說自己突然獲得了異能。也有些教首,本身是癔症患者,通過民間巫術來吸引信眾。
“農民屬於低度文化、淺層思維的社會群體。”(《晚清鄉土意識》)他們的生活方向,主要靠習俗、直覺、群體無意識、群體情緒為主導,缺乏理性精神和分析能力。他們可以輕易相信他們的領袖具有神通,“刀槍不入”“撒豆成兵”,相信洋人“剜人眼睛做藥”,相信“耳屎可以致人啞”,相信種種奇奇怪怪的偏方。因此,他們很容易被那些“心懷不軌”的人所利用,充當炮灰,成為社會動亂的主力。
基於對歷代農民起義的研究,以及精細求全的個性,幹隆對那些“瘋人造反案”,一律寧可信其真,不可信其瘋。即使審訊證明確實是瘋子,他也認為這樣的人留在地方,是不穩定因素,保不定什麽時候會為心懷不軌者所用。幹隆為了給自己的殘忍找藉口,還解釋自己的動機說:“此為瘋人之言。然此等無知妄作,病廢之時尚復如此作為,其平昔之不安分,作奸犯科,已可概知,豈可復容於光天化日之下?”就是說,這些瘋人好的時候必然也是不安分之人,所以病時才暴露內心的罪惡。因此,殺掉他們並沒有什麽不妥。
幹隆三十六年(1771年),寓居湖北的流亡文人劉三元自稱漢朝後裔,“要天下官員扶持”,並將這些話寫在紙上,被官府查獲。據其親屬和鄉鄰招供,劉三元一向患瘋病。經過反覆研訊,湖北巡撫宋邦綏等雖認為“其瘋癲似非盡由捏飾”,但“恭逢聖世,膽敢假借夢語,肆行狂吠,不法已極”,奏請依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奉旨準行。
同年八月,又有瘋人王宗訓以書寫“我有天神扶助”“可為天下之主”等“逆詞”而被盤獲。經查王宗訓已有八年的精神病史,但承審官廣西巡撫馮鈐等仍以其膽敢妄造逆詞,不法已極,奏請照大逆律淩遲處死,親屬緣坐。
以上諸案,經過審實,與宗教和起義無關,幹隆仍然不放過。這固然是統治者的過度防禦,背後仍然有其他策略考慮。對幹隆來說,這是一種低成本的、省事而高效的處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個別心懷不軌者裝瘋賣傻,逃過法網。同時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製造恐怖,恫嚇“愚民”,“務必重處,以儆其餘”,使那些正常人越發不敢犯法。底層民眾的幾條性命,在他的“政治大局”中是不值一錢的。
我們不能不承認幹隆皇帝對農民起義規律的認識頗為深刻,防範的手段也確實老辣陰狠,然而這並不能阻止清代後期風起雲湧的一次次大起義。一味地迷信打壓和控製的統治者甚至自身就受到了懲罰,就在他前所未有地打擊民間宗教的過程中,白蓮教起義的怒潮差一點掀翻了他的統治。而在他故去五十年後,正是四次科舉沒能考上秀才的“失意文人”洪秀全,利用“上帝教”起事,再一次沉重打擊了大清朝。
三 消滅記憶
幹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江西新昌縣衙門口,一個目露凶光的中年人,挾著一本厚厚的大書來告狀。
告狀人叫王瀧南,是當地著名的“光棍”,平時橫行鄉裏,惡名遠揚。他所挾的書叫《字貫》,是鄉間舉人王錫侯新編的一本字典。他稟告縣令說,這本書“狂妄悖逆”,十分反動,應該嚴厲法辦。
縣令和王瀧南沒少打交道,知道他和王錫侯是仇人,所以早已心存警惕。縣令接過書,粗粗翻了一遍,皺著眉頭問:“這不過是一本普通的字典罷了,有什麽悖逆之處?”
王瀧南跪行幾步,上前指著這本書的序:“請看這幾句。”
縣令定睛一看,作者王錫侯在自序中寫道,《康熙字典》的檢索方式有問題:“《康熙字典》所收四萬六千字有奇,學者查此字遺彼字,每每苦於找遍全書,掩卷而仍茫然。”意思就是說,《康熙字典》排序,字與字之間沒有聯繫,查起來很不方便。他的這部《字貫》,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把同義之字,貫穿一處,便於查找。
縣令仍然大惑不解:“這有何悖逆?”
王瀧南急急地說:“《康熙字典》乃是聖祖皇帝禦製,王錫侯膽敢指斥聖祖皇帝所編字典不如他的好,這不是大逆是什麽?”
縣令啞然失笑:“哦,原來如此!這不是雞蛋裏挑骨頭嗎?”
剛說完,縣令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話不妥。他眼睛一轉,臉色突然變得陰沉起來:“不過既然你這麽說,如此文字大案,我就給你報到巡撫大人處。”
幹隆中期的官員們,對文字之案,一律寧左勿右。他們素知皇帝對文字問題看得極重,“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江西巡撫海成是旗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對“文字之案”向來十分積極。幹隆三十九年(1774年),皇帝在全國開始推行“查辦禁書運動”,大多數省份表現不力,查出的禁書數量寥寥。江西卻成績突出,在海成的緊抓之下,兩年間查出“不法”禁書八千餘部,列全國之首。
雖然對文字習慣於雞蛋裏挑骨頭,海成也覺得《字貫》算不上什麽大案。王錫侯說的這句話,頂多算得上“狂妄”,怎麽能稱“悖逆”?不過事關文字,最為細小也要直接上達天聽。他把案子的原委寫成一道詳細的匯報,說這句序言畢竟語氣狂妄,建議將王錫侯的舉人頭銜革去,以便審擬定罪,當否,請皇帝批示。
海成覺得自己夠小心謹慎的了,他哪裏能料到,這道奏摺居然威脅到了他的性命。
奏摺加上樣書以六百裏加急的速度送到了皇帝的書房。這兩年皇帝流年不利。第二次金川戰爭進行多年,去年才勉強慘勝,大丟朝廷的麵子。今年年初,皇太後去世,孝心極重的皇帝悲痛不已。特別是推進“禁書運動”兩年多,各地督撫毫不用心,進展十分緩慢,令皇帝一籌莫展。心情不佳的皇帝拿起這本字典,讀了讀序文,感覺所謂“悖逆之處”確實也沒什麽了不起。漫不經心地讀到第十頁,皇帝的身子突然坐直了,鬚眉皆立,滿麵漲紅,提筆在海成的奏摺上批道:“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應照大逆律問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