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馮起炎家境貧困,難以娶妻,卻暗暗相中了自己張三姨母家和杜五姨母家的兩位分別叫“小女”和“小鳳”的表妹,暗戀已久,想效仿娥皇女英之故事,把兩位佳人都娶到家中為妻。在案卷中,他是這樣交代的:“臣……名曰馮起炎,字是南州,嚐到臣張三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歲……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小鳳,年十三歲,雖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時。”自己家庭貧窮,科舉又不順,此願當然難遂。此人平日酷愛佳人才子之書,乃是一名文學青年,頭腦中充滿羅曼蒂克的幻想。在種種辦法都行不通後,他腦筋急轉彎,想逞露才華,獻書皇帝。說不定皇帝一見,就驚呼他為奇才。然後他趁機把心中夙願向皇帝傾訴,皇帝一高興,就會賜他銀冠玉帶,命他奉旨成婚。
在挨了許多板子要被送進大牢之前,馮起炎還期待著皇帝會可憐他的一片癡情,償了他的夙願,請審案官員轉告皇帝:“若以陛下之力,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克日長驅到臨邑”,去為他說媒,“則此事諧矣……二事諧,則臣之願畢矣”。
想必幹隆皇帝登基四十一年來,還沒有遇到過如此可笑之事。在開懷大笑並且把這個笑話轉告給後宮寵妃之後,皇帝表現出了難得的慈祥和善良。當然,說慈祥,不是說皇帝真的派人去給馮秀才娶小女和小鳳,而是少見地沒有取他的腦袋。起炎先生幸運地保留了性命,以“癡心迷妄”“欲瀆聖聰”之罪,“刺字發遣”,發配到黑龍江的冰天雪地裏,“給披甲人為奴”,在北大荒裏終老此身。
除了這類“逞才獲咎”型文字獄案外,幹隆朝還有一種文字獄,更為令人難解,那就是“瘋子文字獄”。
幹隆十八年(1753年),一個麵黃肌瘦、衣衫破舊的人來到山東孔府,叩門投書,自稱是孔家的親戚。此人自稱浙江人,叫丁文彬,說前日上帝臨凡託夢,把孔府衍聖公的兩個女兒許配給了他,他今天來做上門女婿。他自稱不是平凡人,別看窮,可是學富五車,寫了許多文章,“皆天命之文,性命之學”,請衍聖公過目。孔府將此事報官,審得此人實係一精神病患者,從小父母雙亡,年紀老大還沒有成親,因此精神越來越不正常,時常聽到一個小人,自稱上帝,在他耳邊說話,指點他改寫《洪範》和《春秋》,並且說已經命他當了天子,管理天下之人,用年號為“天元”,並且偷偷把自己的哥哥封為夏文公,族叔封為太宰。
山東巡撫楊應琚在奏摺中對丁的得病原因進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臣考察其情形,丁文彬乃是一至貧極賤之人,一旦識了幾個字,就自認為身懷奇才異能,無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貴美色,癡心目識,結為幻影,審不可破”,他說,“聽其所言,不論何人俱知其妄”。
楊應琚的分析很有道理,符合現代心理學的補償原理。當然,他進行深入分析,是為了證明丁氏並沒有其他黨羽,不是真正的逆案,而不是為了寬恕丁文彬本人。這位深知幹隆心理的大臣建議皇帝把丁文彬殺掉。
幹隆皇帝也認為此人是個瘋子無疑。楊的奏摺中提到丁氏身體不好,經過大刑,已經奄奄一息。皇帝對此非常重視。他掐指一算,這個案子按正常程序,經三法司會審,再行文到山東,先後要近一個月時間,即使再加急,也要旬餘。如果丁文彬這期間死在獄中,可就太便宜他了。於是他立刻傳諭楊應琚,根據丁的身體情況,自行決定丁的行刑日期,如果丁氏確實病危,即可將丁文彬提前淩遲處死。
楊應琚受命之下,當即親赴大獄察看丁文彬的健康情況。他發現丁氏說話時氣短,精神極度萎靡,恐怕支撐不了幾天,於是立刻命令濟南知府等當天布置法場。幹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午時,丁文彬被架上囚車,押赴法場,在萬頭攢動中被綁上木樁,接受千刀萬剮,在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下來之時,他口中尚且喃喃有詞,念叨上帝的恩諭。
據不完全統計,幹隆一朝,類似丁文彬這樣的瘋子文字獄多達21起。前麵提到的王肇基,也是一個精神不正常之人,所獻詩聯詞句不通,思維混亂,連幹隆都認為“竟是瘋人而已”。然而這些瘋人沒有一個逃過了皇帝的法網。其中7起案件,瘋子被淩遲處死,瘋子的親屬也被連坐,或者處以斬監候,或者被賞給功臣人家為奴隸。另外14起被從輕處理,不過即使從輕,也基本都是“斬立決”或者“立斃杖下”。
幹隆朝另一類超出了普通讀者理解能力的文字獄是“圖碑類”文字獄。
幹隆三十三年(1768年)八月,福建的一個小販李浩,來到浙江省販賣圖文碑記,被浙江瑞安“城管”也就是差役搜查,繳獲了他所販賣的《結盟圖》《懲匪安良圖》《孔明碑記》,報給縣令。其實販賣這些東西,就像販賣財神像一樣普遍,並不存在什麽風險,因為這些東西無非是民間勸人向善的宣傳品。《結盟圖》是勸世人遵聖守法的,《懲匪安良圖》勸壞人棄惡向善,那《孔明碑記》中除了一句“兩兩相爭不見天”略覺刺耳之外,也不過是一些荒誕不經的預言,並沒有什麽犯上作亂之意。據李浩稱,這《孔明碑記》的來頭可不小。據說這一年二月二十八,狂風大作,暴雨傾盆。風雨過後,廣東東山寺院裏出現了一塊石碑,碑文是諸葛亮所題,內容是預測未來吉凶之事。百姓都說是諸葛亮顯靈,因而紛紛傳抄。
按理,販賣勸善文字之事本不值一問,然而官員們都知道在幹隆朝既然案子事涉文字,就要寧左勿右,否則皇帝怪罪下來吃不消,於是經巡撫、總督,直報到皇帝那裏。皇帝果然對這件事十分重視,批示“知道了,從重定擬,不可姑息”。
掌握了皇帝意圖,地方官立刻興起大案,追查數省,牽連多人。在辦案過程中,皇帝還特意囑咐,“絕不能叫一個罪犯漏網或者自殺”,可見其草木皆兵之心態。
這個案子的最後處理結果,在檔案中並沒有記載。但是以幹隆處理文字獄的一貫手法,我們不難想像又有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幹隆朝的這些文字獄乍一看來實在無法理解。幹隆的處理方式,似乎隻能用“喪心病狂”四個字來形容。閱讀這些文字獄檔案,讓人不禁懷疑瘋了的到底是幹隆還是“案犯”。
對幹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本身並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堅毅,處事精明細緻,智商情商都很高。這樣一個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來?
其實在文字獄問題上,幹隆曾經非常通達理性,甚至還稱得上寬容大度。
眾所周知,幹隆的父親雍正在位期間曾經製造了多起著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對父親的許多其他做法不以為然一樣,對這些文字大獄幹隆也一直腹誹不已,即位後立刻撥亂反正。雍正誅殺汪景祺,一直把汪的頭顱懸於菜市口示眾。幹隆以京師首善之區,懸掛人頭“有礙觀瞻”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著,他又赦免了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許多被牽連之人,放還了查嗣庭、汪景祺的親屬,一時天下讀書人如沐春風,感激涕零。
在挨了許多板子要被送進大牢之前,馮起炎還期待著皇帝會可憐他的一片癡情,償了他的夙願,請審案官員轉告皇帝:“若以陛下之力,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克日長驅到臨邑”,去為他說媒,“則此事諧矣……二事諧,則臣之願畢矣”。
想必幹隆皇帝登基四十一年來,還沒有遇到過如此可笑之事。在開懷大笑並且把這個笑話轉告給後宮寵妃之後,皇帝表現出了難得的慈祥和善良。當然,說慈祥,不是說皇帝真的派人去給馮秀才娶小女和小鳳,而是少見地沒有取他的腦袋。起炎先生幸運地保留了性命,以“癡心迷妄”“欲瀆聖聰”之罪,“刺字發遣”,發配到黑龍江的冰天雪地裏,“給披甲人為奴”,在北大荒裏終老此身。
除了這類“逞才獲咎”型文字獄案外,幹隆朝還有一種文字獄,更為令人難解,那就是“瘋子文字獄”。
幹隆十八年(1753年),一個麵黃肌瘦、衣衫破舊的人來到山東孔府,叩門投書,自稱是孔家的親戚。此人自稱浙江人,叫丁文彬,說前日上帝臨凡託夢,把孔府衍聖公的兩個女兒許配給了他,他今天來做上門女婿。他自稱不是平凡人,別看窮,可是學富五車,寫了許多文章,“皆天命之文,性命之學”,請衍聖公過目。孔府將此事報官,審得此人實係一精神病患者,從小父母雙亡,年紀老大還沒有成親,因此精神越來越不正常,時常聽到一個小人,自稱上帝,在他耳邊說話,指點他改寫《洪範》和《春秋》,並且說已經命他當了天子,管理天下之人,用年號為“天元”,並且偷偷把自己的哥哥封為夏文公,族叔封為太宰。
山東巡撫楊應琚在奏摺中對丁的得病原因進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臣考察其情形,丁文彬乃是一至貧極賤之人,一旦識了幾個字,就自認為身懷奇才異能,無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貴美色,癡心目識,結為幻影,審不可破”,他說,“聽其所言,不論何人俱知其妄”。
楊應琚的分析很有道理,符合現代心理學的補償原理。當然,他進行深入分析,是為了證明丁氏並沒有其他黨羽,不是真正的逆案,而不是為了寬恕丁文彬本人。這位深知幹隆心理的大臣建議皇帝把丁文彬殺掉。
幹隆皇帝也認為此人是個瘋子無疑。楊的奏摺中提到丁氏身體不好,經過大刑,已經奄奄一息。皇帝對此非常重視。他掐指一算,這個案子按正常程序,經三法司會審,再行文到山東,先後要近一個月時間,即使再加急,也要旬餘。如果丁文彬這期間死在獄中,可就太便宜他了。於是他立刻傳諭楊應琚,根據丁的身體情況,自行決定丁的行刑日期,如果丁氏確實病危,即可將丁文彬提前淩遲處死。
楊應琚受命之下,當即親赴大獄察看丁文彬的健康情況。他發現丁氏說話時氣短,精神極度萎靡,恐怕支撐不了幾天,於是立刻命令濟南知府等當天布置法場。幹隆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午時,丁文彬被架上囚車,押赴法場,在萬頭攢動中被綁上木樁,接受千刀萬剮,在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下來之時,他口中尚且喃喃有詞,念叨上帝的恩諭。
據不完全統計,幹隆一朝,類似丁文彬這樣的瘋子文字獄多達21起。前麵提到的王肇基,也是一個精神不正常之人,所獻詩聯詞句不通,思維混亂,連幹隆都認為“竟是瘋人而已”。然而這些瘋人沒有一個逃過了皇帝的法網。其中7起案件,瘋子被淩遲處死,瘋子的親屬也被連坐,或者處以斬監候,或者被賞給功臣人家為奴隸。另外14起被從輕處理,不過即使從輕,也基本都是“斬立決”或者“立斃杖下”。
幹隆朝另一類超出了普通讀者理解能力的文字獄是“圖碑類”文字獄。
幹隆三十三年(1768年)八月,福建的一個小販李浩,來到浙江省販賣圖文碑記,被浙江瑞安“城管”也就是差役搜查,繳獲了他所販賣的《結盟圖》《懲匪安良圖》《孔明碑記》,報給縣令。其實販賣這些東西,就像販賣財神像一樣普遍,並不存在什麽風險,因為這些東西無非是民間勸人向善的宣傳品。《結盟圖》是勸世人遵聖守法的,《懲匪安良圖》勸壞人棄惡向善,那《孔明碑記》中除了一句“兩兩相爭不見天”略覺刺耳之外,也不過是一些荒誕不經的預言,並沒有什麽犯上作亂之意。據李浩稱,這《孔明碑記》的來頭可不小。據說這一年二月二十八,狂風大作,暴雨傾盆。風雨過後,廣東東山寺院裏出現了一塊石碑,碑文是諸葛亮所題,內容是預測未來吉凶之事。百姓都說是諸葛亮顯靈,因而紛紛傳抄。
按理,販賣勸善文字之事本不值一問,然而官員們都知道在幹隆朝既然案子事涉文字,就要寧左勿右,否則皇帝怪罪下來吃不消,於是經巡撫、總督,直報到皇帝那裏。皇帝果然對這件事十分重視,批示“知道了,從重定擬,不可姑息”。
掌握了皇帝意圖,地方官立刻興起大案,追查數省,牽連多人。在辦案過程中,皇帝還特意囑咐,“絕不能叫一個罪犯漏網或者自殺”,可見其草木皆兵之心態。
這個案子的最後處理結果,在檔案中並沒有記載。但是以幹隆處理文字獄的一貫手法,我們不難想像又有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幹隆朝的這些文字獄乍一看來實在無法理解。幹隆的處理方式,似乎隻能用“喪心病狂”四個字來形容。閱讀這些文字獄檔案,讓人不禁懷疑瘋了的到底是幹隆還是“案犯”。
對幹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本身並不荒唐。他性格理智堅毅,處事精明細緻,智商情商都很高。這樣一個人,何以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事來?
其實在文字獄問題上,幹隆曾經非常通達理性,甚至還稱得上寬容大度。
眾所周知,幹隆的父親雍正在位期間曾經製造了多起著名的文字大案,比如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等。就像對父親的許多其他做法不以為然一樣,對這些文字大獄幹隆也一直腹誹不已,即位後立刻撥亂反正。雍正誅殺汪景祺,一直把汪的頭顱懸於菜市口示眾。幹隆以京師首善之區,懸掛人頭“有礙觀瞻”為由,命人取下掩埋。接著,他又赦免了呂留良案、查嗣庭案、汪景祺案中許多被牽連之人,放還了查嗣庭、汪景祺的親屬,一時天下讀書人如沐春風,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