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愛情不風流(短篇集) 作者:周國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好了,到此為止。說婚姻的刻薄話是討巧的,因為誰也不能否認婚姻包含種種弊病。如果說性別是大自然的一個最奇妙的發明,那麽,婚姻就是人類的一個最笨拙的發明。自從人類發明這部機器,它就老是出毛病,使我們為調試它修理它傷透腦筋。遺憾的是,迄今為止的事實表明,人類的智慧尚不能發明出一種更好的機器,足以配得上並且對付得了大自然那個奇妙的發明。所以,我們隻好自嘲。能自嘲是健康的,它使我們得以在一個無法避免的錯誤中坦然生活下去。
1992.5
寬鬆的婚姻
一
關於婚姻是否違背人的天性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一個結果,因為世上沒有比所謂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東西了。每人最好對自己提出一個具體得多的問題:你更想要什麽?如果是安寧,你就結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獨身。
自由和安寧能否兩全其美呢?有人設計了一個方案,名曰開放的婚姻。然而,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欄,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門欄,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欄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係視作犯規行為。當然,犯規未必導致婚姻破裂,但幾乎肯定會破壞安寧。迄今為止,我還不曾見到哪怕一個開放的婚姻試驗成功的例子。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鬆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鬆,就是善於調節距離,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著眼於門欄之內的自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和異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爾調調情的自由,等等。至於門欄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事情。
二
要親密,但不要無間。人與人之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相愛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終成悲劇,就因為它在客觀上使得這個必要的距離難以保持。一旦沒有了距離,分寸感便喪失。隨之喪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寬容和尊重,最後是愛情。
結婚是一個信號,表明兩個人如膠似漆仿佛融成了一體的熱戀有它的極限,然後就要降溫,適當拉開距離,重新成為兩個獨立的人,攜起手來走人生的路。然而,人們往往誤解了這個信號,反而以為結了婚更是一體了,結果糾紛不斷。
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一個規律,並非隻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三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聖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後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麽幼稚的觀念。
問題在於,即使是極深篤的愛緣,或者說,正因為是極深篤的愛緣,乃至於白頭偕老,共度人生,那麽,在這漫長歲月中,各人怎麽可能、又怎麽應該沒有自己的若幹小秘密呢?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範,但是,後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著不小的出入。依我看,隻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麽,即使當事人有—些不願為人知悉甚至不願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於這種真實性。我無法設想,兩個富有個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間的天長日久的情感生活,會是一條沒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遠不起波瀾的平坦河流。倘這樣,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隻是人工修築的水渠,倒反見其不真實了。
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水至清無魚。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係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隱私權。這種尊重一方麵基於愛和信任,另一方麵基於對人性弱點的寬容。羞於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也許有人會問: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呢?我的回答是: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那就讓該毀掉的毀掉吧。說到底,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我們冒前一種險,卻避免了後一種更壞的前途,畢竟是值得的。
四
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麵,便是戀故懷舊。一個人不可能永遠年輕,終有一天會發現,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種歷盡滄桑始終不渝的伴侶之情。在持久和諧的婚姻生活中,兩個人的生命已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連一般地生長在—起了。共同擁有的無數細小珍貴的回憶猶如一份無價之寶,一份僅僅屬於他們兩人無法轉讓他人也無法傳之子孫的奇特財產。說到底,你和誰共有這一份財產,你也就和誰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運。與之相比,最浪漫的風流韻事也隻成了過眼煙雲。
1993.3
婚姻的悖論婚姻反思錄
一 開場白
某君倡“寬鬆的婚姻”之高論,且身體力行之。他深信唯有立足於信任而非猜疑,藉寬鬆而非禁錮,才能保證愛情在婚姻之中仍有自由發展的空間,令婚姻優質而且堅固。此論確乎行之有效,他和他的妻子的美滿婚姻一時傳為佳話。
忽一日,傳來驚人的消息,據說他的婚姻宣告破裂,他和他的妻子已經友好分手。於是群起而攻之、嘲之、詰之,曰∶事實勝於雄辯,“寬鬆”論業已破產矣!
某君答曰∶你們拿得出一種必定成功的婚姻理論嗎?
然而,長夜燈下獨坐,某君仍不免暗自檢討自己的婚愛經歷和觀念,若有所悟。以下便是他的反思的記錄。
二 神聖的命名
在造出第一個人——亞當——之後,上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各種飛鳥走獸帶到亞當麵前,讓他給它們命名。根據《舊約》的這一記載,命名便是人之為人的第一個行為,是人為自己加冕的神聖儀式,通過給世間萬物命名,世界才成為人的世界。
所以,一個男人把一個女人叫做妻子,一個女人把一個男人叫做丈夫,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行為,而且是一個神聖行為,是在上帝麵前的互相確認。唯有通過這個命名,她才成為他的“自己的女人”,他也才成為她的“自己的男人”。無此命名,不論他們如何相愛,終歸不互相擁有。同樣,他們的屋宇在他們互相命名為妻子和丈夫之前隻是一個住處,唯有通過這個命名才成為“自己的家”。 不結婚而同居當然瀟灑,但是,無其名必也無其實,至少缺少了那種今生今世共有一份命運的決心和休戚與共之感,那種走遍天涯海角仍然牽腸掛肚的惦念。
當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實。多少男女頂著夫妻的名義,卻同床異夢,並不覺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屬於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經相愛甚篤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負心的事,使另一方發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
1992.5
寬鬆的婚姻
一
關於婚姻是否違背人的天性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一個結果,因為世上沒有比所謂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東西了。每人最好對自己提出一個具體得多的問題:你更想要什麽?如果是安寧,你就結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獨身。
自由和安寧能否兩全其美呢?有人設計了一個方案,名曰開放的婚姻。然而,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欄,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門欄,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欄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係視作犯規行為。當然,犯規未必導致婚姻破裂,但幾乎肯定會破壞安寧。迄今為止,我還不曾見到哪怕一個開放的婚姻試驗成功的例子。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鬆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鬆,就是善於調節距離,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著眼於門欄之內的自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和異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爾調調情的自由,等等。至於門欄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事情。
二
要親密,但不要無間。人與人之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相愛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終成悲劇,就因為它在客觀上使得這個必要的距離難以保持。一旦沒有了距離,分寸感便喪失。隨之喪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寬容和尊重,最後是愛情。
結婚是一個信號,表明兩個人如膠似漆仿佛融成了一體的熱戀有它的極限,然後就要降溫,適當拉開距離,重新成為兩個獨立的人,攜起手來走人生的路。然而,人們往往誤解了這個信號,反而以為結了婚更是一體了,結果糾紛不斷。
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一個規律,並非隻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三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聖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後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麽幼稚的觀念。
問題在於,即使是極深篤的愛緣,或者說,正因為是極深篤的愛緣,乃至於白頭偕老,共度人生,那麽,在這漫長歲月中,各人怎麽可能、又怎麽應該沒有自己的若幹小秘密呢?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範,但是,後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著不小的出入。依我看,隻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麽,即使當事人有—些不願為人知悉甚至不願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於這種真實性。我無法設想,兩個富有個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間的天長日久的情感生活,會是一條沒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遠不起波瀾的平坦河流。倘這樣,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隻是人工修築的水渠,倒反見其不真實了。
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水至清無魚。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係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隱私權。這種尊重一方麵基於愛和信任,另一方麵基於對人性弱點的寬容。羞於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也許有人會問: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呢?我的回答是: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那就讓該毀掉的毀掉吧。說到底,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我們冒前一種險,卻避免了後一種更壞的前途,畢竟是值得的。
四
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麵,便是戀故懷舊。一個人不可能永遠年輕,終有一天會發現,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種歷盡滄桑始終不渝的伴侶之情。在持久和諧的婚姻生活中,兩個人的生命已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連一般地生長在—起了。共同擁有的無數細小珍貴的回憶猶如一份無價之寶,一份僅僅屬於他們兩人無法轉讓他人也無法傳之子孫的奇特財產。說到底,你和誰共有這一份財產,你也就和誰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運。與之相比,最浪漫的風流韻事也隻成了過眼煙雲。
1993.3
婚姻的悖論婚姻反思錄
一 開場白
某君倡“寬鬆的婚姻”之高論,且身體力行之。他深信唯有立足於信任而非猜疑,藉寬鬆而非禁錮,才能保證愛情在婚姻之中仍有自由發展的空間,令婚姻優質而且堅固。此論確乎行之有效,他和他的妻子的美滿婚姻一時傳為佳話。
忽一日,傳來驚人的消息,據說他的婚姻宣告破裂,他和他的妻子已經友好分手。於是群起而攻之、嘲之、詰之,曰∶事實勝於雄辯,“寬鬆”論業已破產矣!
某君答曰∶你們拿得出一種必定成功的婚姻理論嗎?
然而,長夜燈下獨坐,某君仍不免暗自檢討自己的婚愛經歷和觀念,若有所悟。以下便是他的反思的記錄。
二 神聖的命名
在造出第一個人——亞當——之後,上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各種飛鳥走獸帶到亞當麵前,讓他給它們命名。根據《舊約》的這一記載,命名便是人之為人的第一個行為,是人為自己加冕的神聖儀式,通過給世間萬物命名,世界才成為人的世界。
所以,一個男人把一個女人叫做妻子,一個女人把一個男人叫做丈夫,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行為,而且是一個神聖行為,是在上帝麵前的互相確認。唯有通過這個命名,她才成為他的“自己的女人”,他也才成為她的“自己的男人”。無此命名,不論他們如何相愛,終歸不互相擁有。同樣,他們的屋宇在他們互相命名為妻子和丈夫之前隻是一個住處,唯有通過這個命名才成為“自己的家”。 不結婚而同居當然瀟灑,但是,無其名必也無其實,至少缺少了那種今生今世共有一份命運的決心和休戚與共之感,那種走遍天涯海角仍然牽腸掛肚的惦念。
當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實。多少男女頂著夫妻的名義,卻同床異夢,並不覺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屬於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經相愛甚篤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負心的事,使另一方發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