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都是變相的日記。
九
靈魂是一片園林,不知不覺中會長出許多植物,然後又不知
941論寫作
不覺地凋謝了。我感到惋惜,於是寫作。寫作使我成為自己的
靈魂園林中的一個細心的園丁,將自己所喜愛的植物趕在凋謝
之前加以選擇、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十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
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
這就有了文學。
十一
留著寫回憶錄嗎?不,現在不寫,就永遠不能補寫了。感覺
是復活不了的。年老時寫青年時代的回憶,寫出的事件也許是
青年時代的事件,感覺卻是老年人的感覺。猶如刻舟求劍,舟上
刻下的事件之痕再多,那一路掉在歲月之流中的許多感受卻再
也打撈不起來了。
十二
一切執著,包括對文字的執著,隻對身在其中者有意義。隔一
層境界看,意義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裏,文字隻是閑情逸緻;在
政客眼裏,文字隻是雕蟲小技;在高僧眼裏,文字隻是浮光掠影。
十三
我用語詞之鎖鎖住企圖逃逸的感覺,打開鎖來,發現感覺已
經死去。
051另一種存在
十四
文字與眼前的景物、心中的激情有何共同之處呢?所以,寫
作是一件多麽令人絕望的工作。
十五
愈是酣暢的夢,醒後愈是回憶不起來。愈是情景交融的生
活,文字愈是不能記敘。
十六
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義:作家是一種喜歡當眾抖落自己的或別
人的隱私的人。
作家的辯護:在上帝或永恆麵前,不存在隱私。
十七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
自己來生活。
十八
為什麽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151論寫作
十九
我是一個有文字癖的人,這癖有種種可笑的表現———
人前人後,我的閑著的手指會不由自主地在桌上、在褲腿
上、在另一根指頭上畫字。
上廁所時,我會一遍遍默讀麵前牆壁上寫著的“小便入池”
之類的字。
我捨不得扔掉任何一張我明知無用的小紙片,隻要上麵寫
有字跡,似乎是因為意識到我不能再得到一張照原樣寫有這些
字跡的小紙片了。
我不知道,寫作究竟是我患這病的原因呢,抑或隻是結果。
二十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
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
現,裏麵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
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
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麽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
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
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二十一
如果說寫作猶如分娩,那麽,讀自己剛剛出版的作品就恰似
251另一種存在
看到自己剛剛誕生的孩子一樣,會有一種異常的驚喜之感。盡管
它的一字一句都出於自己之手,我們仍然覺得像是第一次見麵。
的確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終是未完成的,它
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棄。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書的形式
幾乎同時呈現在作者和讀者麵前,它才第一次獲得了獨立的生
命。讀自己的手稿是寫的繼續;隻有當手稿變成可供許多人讀
的書之後,作者才能作為一名讀者真正開始讀自己的作品。此
後他當然還可以再做修訂,但是,由於他和讀者記住了第一副麵
孔,修訂便像是做矯形手術,與作品問世前那個自然的孕育過程
不可同日而語了。
二十二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
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
健身養生之道。
二十三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
坐在家裏,不必出門。為了吸菸時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
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
和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351論寫作
寫作的態度
一
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最大的浪費莫過於為了應付發表的
需要而炮製虛假的文字,因而不再有暇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
和感受錘鍊語言的功夫。這就好像一個母親忙於作為母親協會
的成員拋頭露麵,因而不再有暇照料自己的孩子。
二
法國作家列那爾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
做經典作家。”
我對此話的理解是:惟有那些出於自身生命需要而從事寫
作的人,才能夠攀上文學的高峰。也就是說,不是為了他人,僅
僅為了自己,隻寫自己真正想寫並且真正使自己滿意的作品,於
是這樣的作品也就有可能屬於一切人,成為不朽的經典作品。
我相信列那爾的意思並非說,凡業餘作者都是經典作家。事實
上,多少業餘作者都是把文學當做職業來追求的。前提是巨大的才
能,而源自生命需要的創作衝動本身就是天才的徵兆。列那爾的定
義實際上是對這樣的天才的一個警告:在他們成功之後,一旦他們
僅僅出於職業習慣而寫作,他們便不再是經典作家了。
三
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
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
隻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本
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
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泉。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
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的最大的快樂。
四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
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
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該
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
九
靈魂是一片園林,不知不覺中會長出許多植物,然後又不知
941論寫作
不覺地凋謝了。我感到惋惜,於是寫作。寫作使我成為自己的
靈魂園林中的一個細心的園丁,將自己所喜愛的植物趕在凋謝
之前加以選擇、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十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
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
這就有了文學。
十一
留著寫回憶錄嗎?不,現在不寫,就永遠不能補寫了。感覺
是復活不了的。年老時寫青年時代的回憶,寫出的事件也許是
青年時代的事件,感覺卻是老年人的感覺。猶如刻舟求劍,舟上
刻下的事件之痕再多,那一路掉在歲月之流中的許多感受卻再
也打撈不起來了。
十二
一切執著,包括對文字的執著,隻對身在其中者有意義。隔一
層境界看,意義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裏,文字隻是閑情逸緻;在
政客眼裏,文字隻是雕蟲小技;在高僧眼裏,文字隻是浮光掠影。
十三
我用語詞之鎖鎖住企圖逃逸的感覺,打開鎖來,發現感覺已
經死去。
051另一種存在
十四
文字與眼前的景物、心中的激情有何共同之處呢?所以,寫
作是一件多麽令人絕望的工作。
十五
愈是酣暢的夢,醒後愈是回憶不起來。愈是情景交融的生
活,文字愈是不能記敘。
十六
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義:作家是一種喜歡當眾抖落自己的或別
人的隱私的人。
作家的辯護:在上帝或永恆麵前,不存在隱私。
十七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
自己來生活。
十八
為什麽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151論寫作
十九
我是一個有文字癖的人,這癖有種種可笑的表現———
人前人後,我的閑著的手指會不由自主地在桌上、在褲腿
上、在另一根指頭上畫字。
上廁所時,我會一遍遍默讀麵前牆壁上寫著的“小便入池”
之類的字。
我捨不得扔掉任何一張我明知無用的小紙片,隻要上麵寫
有字跡,似乎是因為意識到我不能再得到一張照原樣寫有這些
字跡的小紙片了。
我不知道,寫作究竟是我患這病的原因呢,抑或隻是結果。
二十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
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
現,裏麵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
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
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麽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
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
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二十一
如果說寫作猶如分娩,那麽,讀自己剛剛出版的作品就恰似
251另一種存在
看到自己剛剛誕生的孩子一樣,會有一種異常的驚喜之感。盡管
它的一字一句都出於自己之手,我們仍然覺得像是第一次見麵。
的確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終是未完成的,它
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棄。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書的形式
幾乎同時呈現在作者和讀者麵前,它才第一次獲得了獨立的生
命。讀自己的手稿是寫的繼續;隻有當手稿變成可供許多人讀
的書之後,作者才能作為一名讀者真正開始讀自己的作品。此
後他當然還可以再做修訂,但是,由於他和讀者記住了第一副麵
孔,修訂便像是做矯形手術,與作品問世前那個自然的孕育過程
不可同日而語了。
二十二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
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
健身養生之道。
二十三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
坐在家裏,不必出門。為了吸菸時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
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
和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351論寫作
寫作的態度
一
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最大的浪費莫過於為了應付發表的
需要而炮製虛假的文字,因而不再有暇為真正屬於自己的思想
和感受錘鍊語言的功夫。這就好像一個母親忙於作為母親協會
的成員拋頭露麵,因而不再有暇照料自己的孩子。
二
法國作家列那爾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
做經典作家。”
我對此話的理解是:惟有那些出於自身生命需要而從事寫
作的人,才能夠攀上文學的高峰。也就是說,不是為了他人,僅
僅為了自己,隻寫自己真正想寫並且真正使自己滿意的作品,於
是這樣的作品也就有可能屬於一切人,成為不朽的經典作品。
我相信列那爾的意思並非說,凡業餘作者都是經典作家。事實
上,多少業餘作者都是把文學當做職業來追求的。前提是巨大的才
能,而源自生命需要的創作衝動本身就是天才的徵兆。列那爾的定
義實際上是對這樣的天才的一個警告:在他們成功之後,一旦他們
僅僅出於職業習慣而寫作,他們便不再是經典作家了。
三
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
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
隻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本
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
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泉。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
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的最大的快樂。
四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
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
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該
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