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缺啥說啥,現在幸福成為一個熱門話題,正說明大家感到不幸福。為什麽會這樣呢?我認為問題出在心態,心態不好,怎麽可能幸福呢?這個時候就應該去找哲學。我搞了一輩子哲學,到頭來發現,哲學的真正用處是什麽?就是讓你有一個好的心態。我們平時都過著具體的日子,做著具體的事情,有順心的時候,也有不順心的時候,有快樂,也有苦惱、困惑、糾結。哲學就是讓你從這個局部中跳出來,看一看人生的全景,想一想人生的大問題、大道理,人生中究竟什麽是重要的,什麽是不重要的。這就是價值觀,哲學對於人生的最大意義就是幫助你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一個人有了正確的價值觀,就會有好的心態。你再回過頭去看局部,對於重要的東西,你就能看得準、抓得住,對於不重要的東西,你就會看得開、放得下了。你仍然在過具體的日子,做具體的事情,但心態不一樣了,境界也不一樣了。
(前言):幸福與價值觀
1.幸福是主觀感受,還是客觀狀態?
亞裏士多德說:幸福是人的一切行為的終極目的,正是為了它,人們才做所有其他的事情。這話說了等於沒說。他的意思無非是,人人都想要幸福,每個人無論做什麽事,最後的目的都是要生活得幸福。譬如說,有的人想發財,想做官,但發財和做官本身不是目的,他是想通過發財和做官過上他心目中的幸福生活。有的人不想發財和做官,但並不是不想要幸福,他是認為發財和做官不能使他幸福,能使他幸福的是別的事情,比如搞藝術或做學問。由此可見,雖然人人都想要幸福,但人們對幸福的理解是很不同的,而重要的就在於這個不同。
幸福這個概念,一般是用來指一種令人非常滿意的生活。然而,什麽樣的生活是令人滿意的呢?衡量的標準到底是什麽?有的人說,這完全是個人感覺的問題,自己滿意就行。這當然也有道理,一個人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意,覺得自己不幸福,你當然不能說他是幸福的。但是,自己覺得幸福,就是幸福的嗎?有一種狂喜型的精神病人,大約誰也不會認為他是幸福的人吧。可見主觀上的滿意度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人們往往在想像中把自己最強烈願望的實現視為幸福,可是,願望實現了就真的幸福嗎?怕未必。情況往往是,沒到手的時候想得要命,到了手不過如此,預期中的幸福感會大打折扣。如果願望隻是停留在肉體欲望和物質欲望的層麵上,情況就一定是這樣。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說:人受欲望支配,欲望不滿足就痛苦,滿足了就無聊,人生如同鍾擺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笑聲)他的結論是:根本就不存在幸福這回事。如果隻在欲望的層麵上找幸福,他說的就是對的。肉體的欲望,食慾、性慾,不滿足是痛苦,滿足的時候頂多有短暫的快樂,然後就是無聊。物質的欲望,比如對金錢的欲望,如果你把幸福寄托在錢越多越快樂上麵,一定也會落空。錢少了你痛苦,錢多了,你沒有更高的目標,就會無聊。然後你就要去賺更多的錢,但錢再多也填補不了內心的空虛,即使你富裕得成了一個金鍾擺,仍逃脫不了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的命運。
問題出在哪裏?就出在停留在欲望的層麵上。這也是叔本華的說法的毛病之所在,超越欲望的層麵,他的說法就不成立了。精神性質的願望,就完全不存在這個不滿足就痛苦、滿足就無聊的悖論。比如說,你渴望知識,喜歡讀書,你會因此而痛苦嗎?當然不會,這類願望本身就是令人快樂的。然後,你去滿足你的願望,你讀了一本好書,讀了許多好書,你會因此而無聊嗎?當然也不會,你隻會感到充實。所以,一個精神願望強烈的人其實是充滿幸福感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說:不滿足的人比滿足的豬幸福,不滿足的蘇格拉底比滿足的傻瓜幸福。所謂不滿足的人和不滿足的蘇格拉底,就是不停留在肉體欲望的滿足上,他有更高的、更豐富的需要,有精神需要,精神上的追求是無止境的,不會有徹底滿足的時刻,但他比光有肉體欲望的傻瓜和豬幸福。所以,對願望要做分析,願望因人而異,而每個人的總體願望歸根到底是由他的價值觀支配的,價值觀不同的人對幸福的期望是不一樣的。
還有的人認為,幸福應該是一種客觀狀態,為了使這種客觀狀態有一個衡量的標準,現在興起了幸福指數的研究。他們的方法大同小異,大致上是列出一些關鍵項,比如個人幸福指數包括收入、工作、家庭、健康、交往、休閑等項,國民幸福指數包括公平性、福利、文明、生態等項,然後按照重要程度給每一項規定一個分值,統計出來的總分就代表個人或國民的幸福狀況。這作為一種嚐試,當然是可以的,不過,我認為有兩個問題要注意。第一,幸福不是純粹的客觀狀態,畢竟包含個人感受的因素,因此難以數據化,幸福指數隻具有非常相對的意義。第二,哪些因素被列為關鍵項,每一項的分值是多少,價值觀起決定的作用,價值觀不同,幸福指數的編製就不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把幸福看作主觀感受,還是客觀狀態,抑或是二者的統一,價值觀都起了決定的作用。所以,說到最後,從哲學上來說,對幸福問題的探討要立足於價值觀。
2.哲學史上的幸福觀
在西方哲學史上,幸福問題是討論得很多的一個問題,大致分兩派。一派叫快樂主義,認為幸福就是快樂,快樂本身就是好的,是人生的目的。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到了近代,代表人物是英國的經驗論者,比如休謨、亞當·斯密、約翰·穆勒。談到什麽是快樂,這一派強調的是生命本身的快樂和精神的快樂,比如伊壁鳩魯說: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煩惱。你身體健康,靈魂安寧,這就是快樂,就是幸福。約翰·穆勒更加強調精神的快樂,認為它是比身體的快樂層次更高的快樂。
另一派叫完善主義,認為人身上最高貴部分的滿足才是幸福,那就是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完善。不過,他們一般並不排斥快樂,承認完善亦伴隨著精神上的快樂。這一派的創始人是蘇格拉底,他的學生柏拉圖和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繼承了他的觀點,在他之後還有犬儒學派和斯多葛派,近代以來主要是德國理性論者為代表,尤其是康德。蘇格拉底提出一個公式:智慧=美德=幸福。在他看來,一個人如果想明白了人生的道理,懂得靈魂遠比肉體重要,好好照料靈魂,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他就是一個幸福的人。
從中國哲學史來說,幸福這個詞是現代漢語詞彙,古代漢語裏幸和福這兩個字是單獨使用的,沒有幸福這個詞,要了解中國哲學家對幸福的看法,主要依據他們談論人生境界的那些內容。我覺得道家比較接近快樂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護好生命的本真狀態,莊子在這同時還強調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種與造物者遊、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境界。儒家比較接近完善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貧樂道就是幸福。在精神生活上是樂道,在物質生活上就是安貧。孔子說: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又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你看他也很強調簡樸狀態中生命的快樂。
(前言):幸福與價值觀
1.幸福是主觀感受,還是客觀狀態?
亞裏士多德說:幸福是人的一切行為的終極目的,正是為了它,人們才做所有其他的事情。這話說了等於沒說。他的意思無非是,人人都想要幸福,每個人無論做什麽事,最後的目的都是要生活得幸福。譬如說,有的人想發財,想做官,但發財和做官本身不是目的,他是想通過發財和做官過上他心目中的幸福生活。有的人不想發財和做官,但並不是不想要幸福,他是認為發財和做官不能使他幸福,能使他幸福的是別的事情,比如搞藝術或做學問。由此可見,雖然人人都想要幸福,但人們對幸福的理解是很不同的,而重要的就在於這個不同。
幸福這個概念,一般是用來指一種令人非常滿意的生活。然而,什麽樣的生活是令人滿意的呢?衡量的標準到底是什麽?有的人說,這完全是個人感覺的問題,自己滿意就行。這當然也有道理,一個人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意,覺得自己不幸福,你當然不能說他是幸福的。但是,自己覺得幸福,就是幸福的嗎?有一種狂喜型的精神病人,大約誰也不會認為他是幸福的人吧。可見主觀上的滿意度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人們往往在想像中把自己最強烈願望的實現視為幸福,可是,願望實現了就真的幸福嗎?怕未必。情況往往是,沒到手的時候想得要命,到了手不過如此,預期中的幸福感會大打折扣。如果願望隻是停留在肉體欲望和物質欲望的層麵上,情況就一定是這樣。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說:人受欲望支配,欲望不滿足就痛苦,滿足了就無聊,人生如同鍾擺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笑聲)他的結論是:根本就不存在幸福這回事。如果隻在欲望的層麵上找幸福,他說的就是對的。肉體的欲望,食慾、性慾,不滿足是痛苦,滿足的時候頂多有短暫的快樂,然後就是無聊。物質的欲望,比如對金錢的欲望,如果你把幸福寄托在錢越多越快樂上麵,一定也會落空。錢少了你痛苦,錢多了,你沒有更高的目標,就會無聊。然後你就要去賺更多的錢,但錢再多也填補不了內心的空虛,即使你富裕得成了一個金鍾擺,仍逃脫不了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的命運。
問題出在哪裏?就出在停留在欲望的層麵上。這也是叔本華的說法的毛病之所在,超越欲望的層麵,他的說法就不成立了。精神性質的願望,就完全不存在這個不滿足就痛苦、滿足就無聊的悖論。比如說,你渴望知識,喜歡讀書,你會因此而痛苦嗎?當然不會,這類願望本身就是令人快樂的。然後,你去滿足你的願望,你讀了一本好書,讀了許多好書,你會因此而無聊嗎?當然也不會,你隻會感到充實。所以,一個精神願望強烈的人其實是充滿幸福感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說:不滿足的人比滿足的豬幸福,不滿足的蘇格拉底比滿足的傻瓜幸福。所謂不滿足的人和不滿足的蘇格拉底,就是不停留在肉體欲望的滿足上,他有更高的、更豐富的需要,有精神需要,精神上的追求是無止境的,不會有徹底滿足的時刻,但他比光有肉體欲望的傻瓜和豬幸福。所以,對願望要做分析,願望因人而異,而每個人的總體願望歸根到底是由他的價值觀支配的,價值觀不同的人對幸福的期望是不一樣的。
還有的人認為,幸福應該是一種客觀狀態,為了使這種客觀狀態有一個衡量的標準,現在興起了幸福指數的研究。他們的方法大同小異,大致上是列出一些關鍵項,比如個人幸福指數包括收入、工作、家庭、健康、交往、休閑等項,國民幸福指數包括公平性、福利、文明、生態等項,然後按照重要程度給每一項規定一個分值,統計出來的總分就代表個人或國民的幸福狀況。這作為一種嚐試,當然是可以的,不過,我認為有兩個問題要注意。第一,幸福不是純粹的客觀狀態,畢竟包含個人感受的因素,因此難以數據化,幸福指數隻具有非常相對的意義。第二,哪些因素被列為關鍵項,每一項的分值是多少,價值觀起決定的作用,價值觀不同,幸福指數的編製就不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把幸福看作主觀感受,還是客觀狀態,抑或是二者的統一,價值觀都起了決定的作用。所以,說到最後,從哲學上來說,對幸福問題的探討要立足於價值觀。
2.哲學史上的幸福觀
在西方哲學史上,幸福問題是討論得很多的一個問題,大致分兩派。一派叫快樂主義,認為幸福就是快樂,快樂本身就是好的,是人生的目的。這一派的創始人是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到了近代,代表人物是英國的經驗論者,比如休謨、亞當·斯密、約翰·穆勒。談到什麽是快樂,這一派強調的是生命本身的快樂和精神的快樂,比如伊壁鳩魯說: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煩惱。你身體健康,靈魂安寧,這就是快樂,就是幸福。約翰·穆勒更加強調精神的快樂,認為它是比身體的快樂層次更高的快樂。
另一派叫完善主義,認為人身上最高貴部分的滿足才是幸福,那就是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完善。不過,他們一般並不排斥快樂,承認完善亦伴隨著精神上的快樂。這一派的創始人是蘇格拉底,他的學生柏拉圖和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繼承了他的觀點,在他之後還有犬儒學派和斯多葛派,近代以來主要是德國理性論者為代表,尤其是康德。蘇格拉底提出一個公式:智慧=美德=幸福。在他看來,一個人如果想明白了人生的道理,懂得靈魂遠比肉體重要,好好照料靈魂,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他就是一個幸福的人。
從中國哲學史來說,幸福這個詞是現代漢語詞彙,古代漢語裏幸和福這兩個字是單獨使用的,沒有幸福這個詞,要了解中國哲學家對幸福的看法,主要依據他們談論人生境界的那些內容。我覺得道家比較接近快樂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護好生命的本真狀態,莊子在這同時還強調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種與造物者遊、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境界。儒家比較接近完善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貧樂道就是幸福。在精神生活上是樂道,在物質生活上就是安貧。孔子說: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又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你看他也很強調簡樸狀態中生命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