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拿著槍,背著糧食和文件,帶著吉斯特出發了。


    他們放棄了一直走的路,踏上了一條林間小道,打算抄近路返回英方陣地。


    在這條路上行進更是無比艱難,他們碰到了一個印第安人,這人表示可以跟他們一塊走,並且指給他們最近的路。但是走了沒多遠,走在後麵的印第安人突然停了下來,當華盛頓回頭看的時候,發現那個印第安人冷不丁舉起了槍,正朝著他們瞄準,緊接著槍聲響起。


    華盛頓問吉斯特,打中你了嗎?


    吉斯特回答,沒有。


    華盛頓這才放心,說趕緊追上那個傢夥!


    此時那個放黑槍的印第安人已經跑到一棵大樹後麵躲了起來,正在給槍裝子彈。吉斯特看到後,用槍瞄準了印第安人正要一槍幹掉他,華盛頓卻製止了他,說別開槍,最好不要殺死他,但是咱們得當心。


    印第安人被製伏之後,答應帶華盛頓去不遠處的一間木屋休息。他們又走了半英裏,燒了一堆火,等身體暖和過來之後,繼續趕路。


    等他們來到抄近道的河邊,卻發現河水隻是部分結冰,沒法從冰上走過去。


    華盛頓說除了做個木筏子劃過去,沒別的辦法了。我這兒有一把斧子,咱們開始幹吧。


    沒等木筏子造好,天就黑了。


    華盛頓和吉斯特被迫放棄繼續造木筏,登上一座小島過夜。


    晚上越來越冷,把他們冷得直打哆嗦。天亮的時候,華盛頓突然發現夜晚的降溫幫了他們一個大忙——小島和河岸之間的水麵結了冰,冰麵足以承受得起他倆的重量。


    他倆安全地到達了對岸之後,休息了兩三天才趕回威廉斯堡,把信交到英國總督的手裏。


    這一趟出使法軍前哨,華盛頓可謂九死一生,走了1100英裏,歷時長達11個星期,終於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學好外語很重要


    不過,華盛頓這一趟出使也並非一帆風順。


    英國總督收到法國將領的覆信後火冒三丈,因為信上說法國人到這兒來就是要長待下去,如果英國人要想占領這塊土地就必須跟法國人兵戎相見。


    鑑於目前形勢極為嚴峻,華盛頓建議在俄亥俄的岔路口修一座堡壘,並自告奮勇去完成這項任務。


    建議得到採納之後,華盛頓就開始修堡壘,而此時法國人也在修堡壘。


    雙方都在修堡壘,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衝突。


    華盛頓先發製人,襲擊了一隊在雙方爭議地區安營紮寨的法軍,法軍沒被打死的除了一人逃跑外,其餘的人全都被俘虜了,就連法軍首領也在重傷之下被活捉了。


    沒等華盛頓下令趕緊給法軍首領包紮傷口,華盛頓手下的印第安首領手起刀落,就把法軍首領的頭皮割了下來,不一會兒,其他法國俘虜全都變成了“血葫蘆”,無一生還。


    殺了法國人,這下闖禍了。法國人絕不會善罷甘休,肯定會報仇雪恨。


    形勢對華盛頓很不利,畢竟這兒距離法國勢力範圍較近,法國和印第安聯軍人多勢眾,華盛頓的一小撮人馬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很快法軍指揮官就從那個逃跑的士兵那兒得到了消息,立刻率領軍隊包圍了華盛頓的堡壘,發起了幾番衝鋒。


    華盛頓畢竟年紀太輕,雖然身為民兵少校,但是並沒有什麽指揮經驗,眼看就要全軍覆沒了,擺在他麵前的隻有一條路——舉白旗向法國人投降。


    法國人滿腔悲憤:你們殺了我們的人,現在想投降?沒這麽便宜!法國人手下的印第安人更是想把這些英國白人割完頭皮之後,全都丟去餵狼。


    法軍指揮官倒是很有紳士風度,他說個人恩怨要服從國家利益,於是接受了投降,但要求華盛頓在投降書上簽字:保證一年之內不回俄亥俄。


    華盛頓覺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運,不就簽個字嗎?沒問題,拿起投降書,看都不看,提起筆就簽了。這群法國人一看就傻了,打心眼裏佩服華盛頓:這位英國民兵軍官簡直是語言天才啊,我們老大咬文嚼字寫了一晚上,各種查字典,生怕語法和單詞出了差錯,沒想到人家一分鍾不到就看明白了。


    法國人哪裏知道,華盛頓壓根兒就沒看內容,因為他不懂法文。法國人並不是故意為難華盛頓,那年月,各國人民都要學法語,甚至連俄國、德國的宮廷裏都說法語,英國宮廷裏早期也是說法語的。連跟法國人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的德國人的最高勳章——“藍色馬克思”上的文字都是法文。法國人認為英國的軍官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懂法語應該是他們具備的基本功。


    他們沒有想到,華盛頓根本沒有上過學,隻在家裏跟著家庭教師學了兩年,根本不懂法文。


    華盛頓此時活命要緊,不就簽個字嗎?所以他一拿過法國人的文書,看都沒看就簽了。


    等他被釋放回到維吉尼亞之後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因為那份文書上居然寫的是“華盛頓下令殺害了法國使節”。


    法國人拿著這份華盛頓簽了字的文書找英國人抗議,英法之間的七年戰爭就此爆發。


    所以說,有時候懂一門外語是非常重要的。


    七年戰爭的結果是法國慘敗,英國從法國人手中奪取了他們在美洲大陸上的幾乎全部財產。


    從此,北美洲徹底成了英國的勢力範圍。


    4.英國決心收特權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英國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從功能上來說,大致分為五類:第一類是維吉尼亞和它南邊的殖民地,主要生產菸草、棉花這些經濟作物,也種植小麥和大米;第二類以新英格蘭、新斯科舍、加拿大為代表,主要從事捕魚、伐木、皮毛業;第三類是賓夕法尼亞和紐約等地區,以小農經濟、製造業為特色;第四類是加拿大殖民地以西的地方,當時還沒有開發;最後一類是英國在西印度群島建立的殖民地,這些殖民地通過甘蔗種植業能給英國帶來最大的利潤,是在英國國內最受待見的殖民地。


    英國在北美建立的這些殖民地,雖然經濟上各有特色,但政治上確立的都是議會製度,這是英國殖民地跟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最大的區別。


    17世紀40年代,英國就爆發了革命,一舉推翻了王權,所以當英國開拓建立殖民地之後,殖民地的政治製度隻能照搬母國,議會製在英屬北美殖民地大行其道。


    雖然按道理講,這些北美殖民地是拿著王室特許狀的,應該屬於英王管轄,可是連英國本土,英王的權力都已經受到議會的限製,更何況這些遠離英王萬裏的殖民地?議會在這兒比在英國本土更牛×。


    當時大多數北美殖民地的議會是當地大地主的代表機構,議會裏的這些議員用中國話講叫大地主,實際上是大地產商。他們中的不少人,要麽是因為當年在國內深受政治迫害,不得已才背井離鄉來到殖民地,要麽是因為不滿英王的專製統治從英國逃了出來,可以說很多殖民地議員都是在對英王咬牙切齒、充滿刻骨仇恨的環境中長大的,他們的祖先寧願投身洪荒,流亡他鄉,也不願意屈服於英王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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