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會戀愛結婚,何以惟獨他的愛情路走得這樣漫長崎嶇?
程之方沒有招呼盧越和天池,靜悄悄轉過身走了,陽光很足,照在他的身上,卻照不到心裏去。他的心裏冷冷的,充滿著深秋的蒼涼。他想,從此後他都不會再這樣地愛一個人。
程之方終於死心了。
死心之後,是一陣深深的失落。
他寂寞地愛了天池數年之久,一旦決定不愛了,卻隻有更加寂寞。
自始至終,天池都沒有發現程之方來過。
他枉在她身邊這許多年,可是一直一直,他都沒有走到她心裏去;她也始終始終,不曾真正愛過他。
不愛,便不會留意,即使他走在她身後,隻要她不回頭,便不能看見;一旦愛了,縱使隔著千山萬水,亦感受得到對方的呼吸。
愛從來都是不講道理的一件事。
然而天池來找盧越,卻不是為了愛,也不僅僅是為了工作,而是為了友情——自從琛兒自昆明回來,天池已經多日不見香如,很有些擔心,不知道她是避忌生人而不肯出現,還是遇到了什麽麻煩。
一隻迷路的孤魂遊蕩在人間,朋友屈指可數,陷阱卻到處都是,無異於四麵楚歌,步步荊棘。
天池想,香如魂可以去的地方很有限,如果不來自己這裏,就隻能跟著夏念兒。
趁著盧越去將照片刻錄進光碟,她含蓄地問念兒:“你最近好嗎?”
不料念兒卻十分直截,開門見山地反問:“你是問香如吧?你不來找我,我也要去找你的,香如明天出庭,你要不要來?”
“什麽?”天池以為自己聽錯,“香如?出庭?”
“香如的事本來已經定案,但是傷害她的人重新上訴,現在法院要開庭重審,就是明天。你要不要來旁聽?”
“可是,香如已經……”
“我相信能夠見到香如魂的人不隻是我一個。”念兒幽幽的大眼睛直視天池,“我確信你以前並不認識香如,你接近她,是最近的事。你和我一樣,可以看到香如的魂,對嗎?”
“是的。”天池隻有承認了,“你是怎麽知道的?”
“你不知道與鬼同居是怎麽樣的一種感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可是卻住在鬼屋裏,每天夜裏,都會聽到香如通宵達旦的打字聲,有時,還會聽到她和空氣對話……”念兒輕喟,再次說,“你真無法想像,與鬼魂相處是怎麽樣的一回事。”
她無法想像嗎?天池失笑,她不知與多少靈魂打過交道,而且,她現在的愛人,就不折不扣是一隻飛機失事的鬼。想到吳舟,天池的心頭盪過一絲甜蜜,就算陰陽殊途又怎麽樣,他們終於可以不再分離。
“但是自從在診所遇到了你,香如的屋子就忽然靜下來了。”夏念兒說下去:“同時,你的文章卻越寫越好。我不懂寫作,但我熟悉香如,我認得出哪些文字出自她的手筆。於是我知道,她找到了新朋友,就是你。這些天晚上,她是找你去了。你是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惟一可以接觸到香如靈魂的人,所以,我想你也許不會願意錯過明天香如的出庭。”
“但是她怎樣出庭呢?別的人也可以見到她嗎?”
“我不知道會怎樣,可是香如堅持這樣做,我不能阻止她。”念兒掩住臉,“香如說,她總得為自己討還公道,即使不為了自己,也要給天地留一份正義。但我想,一旦真相大白,香如的魂也就很難再留在人間了,說不定,明天就是我們的最後一麵。”
天池忽然有些不寒而慄,她不能想像,當人與鬼同時出現在陽光下,出現在代表公正與真理的法庭上,會是怎樣的正邪較量,人鬼大戰?代表邪惡的罪人,和代表虛幻的鬼魂,到底會孰勝孰敗?
是邪不壓正,還是陰盛陽衰?
“我去。我當然會去。”天池說,“我還會約我的朋友一起去。”
“是盧攝影師?”念兒忽然微笑,“盧攝影師工作時眼觀鼻鼻觀心,不苟言笑,起初我還以為他性格本來如此,後來才知道他是要為你守身如玉,終生不娶。你終於答應同他約會?”
“不,不是他。”天池詫異夏念兒這時候竟還有心思八卦,她溫言答,“是他妹妹。”
天池要約的人當然是琛兒。這是一場強姦官司的公開庭審,她想,也許琛兒願意知道這類案件的司法程序是怎樣的,會把自己代入案件,對照出許峰與所謂強姦犯的不同性質,通過香如案而對核桃案多一份理智的審視。
然而一進入法庭,天池便後悔了。
聽眾出乎意料的多,也許這是因為和平時代沒有大奸大惡,於是男女風化案便成了街談巷議最熱衷的話題,嘁嘁喳喳的議論聲不絕於耳,人們的臉上寫著莫名的興奮,仿佛來旁觀一場社火甚至是雜耍。他們不是來鑑證公義與邪惡的,他們好奇的隻是強姦案本身,是那個關乎女記者被輪姦而後跳樓自盡的緋色新聞,他們是來看戲的!
琛兒忽然地便有了一種被奚落被旁觀的羞辱感,仿佛即將受審的人不是強姦犯,而是她和許峰。而她這種難堪的情緒又立即被天池敏感地接收到了,於是天池益發後悔自己的錯誤邀請,不禁踟躕:“要不,我們回去吧。”
但就在這時候,法官上庭了,大門關閉了。天池看到夏念兒坐在旁聽席最前排向她悄悄擺了擺手,並指一指身旁的空座位——那便是留給香如魂的位置嗎?一隻鬼魂,在人間,在法庭上,即使是宣判她性命攸關的案件的法庭上,又有屬於自己的位置嗎?
庭審開始了,被告方的辯護律師滔滔雄辯著,從強姦的定義入手,來置疑這宗輪姦案的定論;最終也是最有力的論證,落點於人證物證的欠乏——蘇香如案發當時並沒有做過身體鑑定,事後又羞愧自殺,現在犯罪嫌疑人言之鑿鑿,認定當時是香如主動色誘,事後勒索不成反目相向,反咬一口。一審結果隻能證明被告與原告曾經發生性行為,卻不足以證明那是強迫行為;至於原告的傷,也隻能證明雙方曾經發生肢體衝突,並不能證明是被告毆打原告——而對此謬論,蘇香如的律師卻拿不出新的證據來反駁。
天池氣憤:“太卑鄙了!怎麽能這樣信口雌黃,顛倒黑白?”她幾乎就要忍不住站起來大聲疾呼,然而就在此時,隻聽一聲清脆的質問破空而來:“誰說沒有人證?我就是當事人,蘇香如!”蘇香如長發白衣,裊裊走到台前,一字一句,“我在這兒,我來為自己作證!”
滿庭譁然,在場的觀眾包括法官、律師、乃至罪犯一齊大叫起來,既驚且疑,不能置信,都顫著聲音問:蘇香如?她不是死了嗎?見鬼?!
人們掙紮著要去,然而擁到門口卻又遲疑,回過頭來,看那蘇香如娉娉婷婷地站在原告席上,嬌如春柳,柔若荷花,長發無風自動,神態楚楚可憐,明明是幽靈現形,卻恍如仙子下凡。卻又怎捨得錯過這一奇觀?何況蘇香如隻說要來替自己“作證”,並沒說要為自己“報仇”,那便是不會傷害人了;便是傷害,也隻會找那兩個強姦犯的黴頭,不會與無辜人作對,既如是,又幹嘛要跑?於是便都遲遲疑疑地迴轉來,卻不坐下,密密立成一排,摩肩擦踵,屏息靜觀事態發展。
程之方沒有招呼盧越和天池,靜悄悄轉過身走了,陽光很足,照在他的身上,卻照不到心裏去。他的心裏冷冷的,充滿著深秋的蒼涼。他想,從此後他都不會再這樣地愛一個人。
程之方終於死心了。
死心之後,是一陣深深的失落。
他寂寞地愛了天池數年之久,一旦決定不愛了,卻隻有更加寂寞。
自始至終,天池都沒有發現程之方來過。
他枉在她身邊這許多年,可是一直一直,他都沒有走到她心裏去;她也始終始終,不曾真正愛過他。
不愛,便不會留意,即使他走在她身後,隻要她不回頭,便不能看見;一旦愛了,縱使隔著千山萬水,亦感受得到對方的呼吸。
愛從來都是不講道理的一件事。
然而天池來找盧越,卻不是為了愛,也不僅僅是為了工作,而是為了友情——自從琛兒自昆明回來,天池已經多日不見香如,很有些擔心,不知道她是避忌生人而不肯出現,還是遇到了什麽麻煩。
一隻迷路的孤魂遊蕩在人間,朋友屈指可數,陷阱卻到處都是,無異於四麵楚歌,步步荊棘。
天池想,香如魂可以去的地方很有限,如果不來自己這裏,就隻能跟著夏念兒。
趁著盧越去將照片刻錄進光碟,她含蓄地問念兒:“你最近好嗎?”
不料念兒卻十分直截,開門見山地反問:“你是問香如吧?你不來找我,我也要去找你的,香如明天出庭,你要不要來?”
“什麽?”天池以為自己聽錯,“香如?出庭?”
“香如的事本來已經定案,但是傷害她的人重新上訴,現在法院要開庭重審,就是明天。你要不要來旁聽?”
“可是,香如已經……”
“我相信能夠見到香如魂的人不隻是我一個。”念兒幽幽的大眼睛直視天池,“我確信你以前並不認識香如,你接近她,是最近的事。你和我一樣,可以看到香如的魂,對嗎?”
“是的。”天池隻有承認了,“你是怎麽知道的?”
“你不知道與鬼同居是怎麽樣的一種感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可是卻住在鬼屋裏,每天夜裏,都會聽到香如通宵達旦的打字聲,有時,還會聽到她和空氣對話……”念兒輕喟,再次說,“你真無法想像,與鬼魂相處是怎麽樣的一回事。”
她無法想像嗎?天池失笑,她不知與多少靈魂打過交道,而且,她現在的愛人,就不折不扣是一隻飛機失事的鬼。想到吳舟,天池的心頭盪過一絲甜蜜,就算陰陽殊途又怎麽樣,他們終於可以不再分離。
“但是自從在診所遇到了你,香如的屋子就忽然靜下來了。”夏念兒說下去:“同時,你的文章卻越寫越好。我不懂寫作,但我熟悉香如,我認得出哪些文字出自她的手筆。於是我知道,她找到了新朋友,就是你。這些天晚上,她是找你去了。你是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之外,惟一可以接觸到香如靈魂的人,所以,我想你也許不會願意錯過明天香如的出庭。”
“但是她怎樣出庭呢?別的人也可以見到她嗎?”
“我不知道會怎樣,可是香如堅持這樣做,我不能阻止她。”念兒掩住臉,“香如說,她總得為自己討還公道,即使不為了自己,也要給天地留一份正義。但我想,一旦真相大白,香如的魂也就很難再留在人間了,說不定,明天就是我們的最後一麵。”
天池忽然有些不寒而慄,她不能想像,當人與鬼同時出現在陽光下,出現在代表公正與真理的法庭上,會是怎樣的正邪較量,人鬼大戰?代表邪惡的罪人,和代表虛幻的鬼魂,到底會孰勝孰敗?
是邪不壓正,還是陰盛陽衰?
“我去。我當然會去。”天池說,“我還會約我的朋友一起去。”
“是盧攝影師?”念兒忽然微笑,“盧攝影師工作時眼觀鼻鼻觀心,不苟言笑,起初我還以為他性格本來如此,後來才知道他是要為你守身如玉,終生不娶。你終於答應同他約會?”
“不,不是他。”天池詫異夏念兒這時候竟還有心思八卦,她溫言答,“是他妹妹。”
天池要約的人當然是琛兒。這是一場強姦官司的公開庭審,她想,也許琛兒願意知道這類案件的司法程序是怎樣的,會把自己代入案件,對照出許峰與所謂強姦犯的不同性質,通過香如案而對核桃案多一份理智的審視。
然而一進入法庭,天池便後悔了。
聽眾出乎意料的多,也許這是因為和平時代沒有大奸大惡,於是男女風化案便成了街談巷議最熱衷的話題,嘁嘁喳喳的議論聲不絕於耳,人們的臉上寫著莫名的興奮,仿佛來旁觀一場社火甚至是雜耍。他們不是來鑑證公義與邪惡的,他們好奇的隻是強姦案本身,是那個關乎女記者被輪姦而後跳樓自盡的緋色新聞,他們是來看戲的!
琛兒忽然地便有了一種被奚落被旁觀的羞辱感,仿佛即將受審的人不是強姦犯,而是她和許峰。而她這種難堪的情緒又立即被天池敏感地接收到了,於是天池益發後悔自己的錯誤邀請,不禁踟躕:“要不,我們回去吧。”
但就在這時候,法官上庭了,大門關閉了。天池看到夏念兒坐在旁聽席最前排向她悄悄擺了擺手,並指一指身旁的空座位——那便是留給香如魂的位置嗎?一隻鬼魂,在人間,在法庭上,即使是宣判她性命攸關的案件的法庭上,又有屬於自己的位置嗎?
庭審開始了,被告方的辯護律師滔滔雄辯著,從強姦的定義入手,來置疑這宗輪姦案的定論;最終也是最有力的論證,落點於人證物證的欠乏——蘇香如案發當時並沒有做過身體鑑定,事後又羞愧自殺,現在犯罪嫌疑人言之鑿鑿,認定當時是香如主動色誘,事後勒索不成反目相向,反咬一口。一審結果隻能證明被告與原告曾經發生性行為,卻不足以證明那是強迫行為;至於原告的傷,也隻能證明雙方曾經發生肢體衝突,並不能證明是被告毆打原告——而對此謬論,蘇香如的律師卻拿不出新的證據來反駁。
天池氣憤:“太卑鄙了!怎麽能這樣信口雌黃,顛倒黑白?”她幾乎就要忍不住站起來大聲疾呼,然而就在此時,隻聽一聲清脆的質問破空而來:“誰說沒有人證?我就是當事人,蘇香如!”蘇香如長發白衣,裊裊走到台前,一字一句,“我在這兒,我來為自己作證!”
滿庭譁然,在場的觀眾包括法官、律師、乃至罪犯一齊大叫起來,既驚且疑,不能置信,都顫著聲音問:蘇香如?她不是死了嗎?見鬼?!
人們掙紮著要去,然而擁到門口卻又遲疑,回過頭來,看那蘇香如娉娉婷婷地站在原告席上,嬌如春柳,柔若荷花,長發無風自動,神態楚楚可憐,明明是幽靈現形,卻恍如仙子下凡。卻又怎捨得錯過這一奇觀?何況蘇香如隻說要來替自己“作證”,並沒說要為自己“報仇”,那便是不會傷害人了;便是傷害,也隻會找那兩個強姦犯的黴頭,不會與無辜人作對,既如是,又幹嘛要跑?於是便都遲遲疑疑地迴轉來,卻不坐下,密密立成一排,摩肩擦踵,屏息靜觀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