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現在身上穿的這件一樣?”


    他打量我,滿麵狐疑:“怎麽可能一樣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樣。”


    “那她是不是對你說:你將來會很有成就,有很多人會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為我就是她。”


    “可這些都是我對你說過的呀。”


    我為之氣結。


    沈曹還在設法安慰我:“你放心,錦盒,對她的崇敬和尊重不會影響我們的感情的,這是兩回事。”


    我沒轍了,這傢夥油鹽不進,早已將記憶中的我神化,抵死不肯承認童年時相遇的顧錦盒就是麵前這個顧錦盒,她在他心目中,早已長了光環與翅膀,成為一個神。他拒絕將她人化,甚至拒絕麵對真實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錦盒,你生氣了?”沈曹更加不安。


    我苦笑,沒好氣地答:“我在吃醋。”吃我自己的醋。


    說到吃醋,我倒又想起另一件事來。“對了,阿陳說你另結新歡,這是什麽意思?”


    沈曹的臉一沉:“錦盒,你不相信我?”


    “我當然願意相信你,可是你覺不覺得,你欠我一個解釋?”


    “但是如果你相信我,根本不會向我要求解釋。”沈曹的臉色變得難看,“錦盒,我從沒有說過自己歷史清白守身如玉,不過我答應過你,從今往後隻對你一個人好。這你總該滿意了吧?”


    聽他的口氣,倒仿佛是我在空穴來風無理取鬧了。我也不悅起來,低下頭不說話。


    沈曹緩和了一下口吻,轉移話題:“我剛才去過常德公寓,看到水仙花開得很好。你常過去?”


    我點頭。本想告訴他自己藉助時間大神回過他的童年,但是轉念一想,他既然不肯相信我就是那個神秘的白衣女郎,自然也就不會相信我的所說。何況,告訴他我擅自開動時間大神,隻會引起他的驚惶,那又何必?


    最終,我隻是說:“沈曹,我很想再見一次張愛玲,1947年的張愛玲。這次,我會和她討論愛情的抉擇。”


    沈曹何其聰明,立刻讀出了我的弦外音,敏感地問:“你仍在抉擇不定?也就是說,你仍然沒有接受我?”


    “我外婆剛去世。我的心非常亂。沈曹,不要逼我回答這麽嚴肅的問題好不好?”


    沈曹沉默,在盤子裏撚滅菸頭,站起身說:“我還有事,先走了,過幾日安排好了會通知你。”


    他被得罪了。他在生氣。


    我也沉默地起身相送,沒有挽留。我還未傷愈,自救已經不暇,沒有餘力去安慰別人脆弱的心。


    時窮節乃現。這時我看出沈曹性格上的先天性缺陷了,他是一個孤兒,一個倔強敏感的孤兒,比常人需要更多的愛與關注。他又是一個藝術家,一個自我為中心的藝術家,情緒的冷熱喜怒完全不由控製。他所需要的伴侶,除了能夠隨時激發他的靈感,還要隨時可以關注他的情緒。


    而我,我自己已經是一個需要別人照顧的人,我已經沒有氣力去照顧別人了。如果真的非常深愛一個人,愛到可以為他犧牲一切自尊與自我,或許可以做到;然而我又不是一個那樣的女子,我的偉大,僅止於夢遊上海時救下砸石頭的頑童沈曹,對他說一兩句先知先覺的大道理,卻不能夠天長日久,巨細靡遺地隨時隨處惟他馬首是瞻。


    我的世界裏,最重要的一個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夠答應他,立時三刻放棄一切隨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歲或許我會的,但現在我已經27歲,在以往27年間的辛苦掙紮中,他並沒有出過半分力,又有什麽理由要求我為他捐棄未來?我還至少在他七歲的時候把闖禍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漢手中解救下來並向他宣講過一番大道理,他又為我做過什麽呢?


    僅僅租下常德公寓讓我發思古之幽情或者請我喝咖啡時自備奶油是不夠的。我要的比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麽呢?我卻又不能知道。


    樓下大門輕輕響了一聲,沈曹從門裏走出去。


    我站在露台上看著他離開。


    他的背影挺直,寂寞而驕傲。


    很少有男人連背影看起來也是這樣英俊。那一刻我有衝動要奔下去對他說我們不要再吵架了,我現在就同你走,隨便去什麽地方。


    但是電話在這個時候響起來,是子俊:“錦盒,我今天才知道你辭職了,為什麽瞞著我?”


    “瞞著你是因為沒想過要告訴你。”我有點沒好氣,“誰規定我辭職還要向你申請?”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子俊發急,“今天有新片上映,我請你看電影好吧?中午打算去哪裏吃飯?要不,我陪你去城隍廟逛逛?”


    難為了老實頭裴子俊,居然一分鍾裏憋出三數種選擇來。


    我又不忍心起來,於是同他掉花槍:“子俊,我不想再工作了,要你養我一輩子,天天看電影逛廟過日子。”


    “天天可不行。每周一次怎麽樣?”


    “兩次吧。一次看電影,一次逛廟。”我調侃著,真真假假,跟子俊是什麽樣過份的話也敢隨口講出的,反正講了也不一定要負責任。


    同沈曹則不行。一諾千鈞。每一言每一行都要斟酌再三才敢出口。兩秒鍾前和兩秒鍾後的想法是不一定的,隻這眨眼的功夫,攜手闖天涯的衝動已經過去,風平浪靜,春夢了無痕。


    正在挑選出門的衣裳,電話鈴又響起來,這次是媽媽,大驚小怪地問:“女兒,你辭職了?為什麽呀?你以後怎麽打算?”


    “您怎麽知道?”


    “子俊來電話的時候說的。”


    子俊這個大嘴巴。我暗暗著惱,也有些驚奇,沒想到他和媽媽通話倒比我還頻。


    “我覺得累,想休息段日子,另找份比較有前途的工作。”


    “那樣也好。有方向嗎?”


    “有幾家公司在同我談,我還沒有決定。”


    不是我想吹牛,但是讓母親安心是做子女的起碼義務。


    “阿錦,”媽媽的語氣明顯踟躇,似乎猶豫著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說,但是最終還是說了,“我見到賀乘龍了。”


    “哦,你們談得怎麽樣?”我握緊電話,心裏忽然覺得緊張。


    媽媽的聲音明顯困惑:“她很斯文,彬彬有禮,可是氣勢十足,和她在一起,我根本沒有插話餘地。”


    可憐的媽媽。我隻有無力地安慰:“她來蘇州隻是路過,不會呆很久的。她走了,你的生活就會回復正常,很快就會把這件事忘掉的。”


    “可是你爸爸會忘嗎?”媽媽反問。


    我一呆,無言以答。


    媽媽忽然嘆息:“要是你外婆在就好了。”


    一句話,說得我連眼淚都出來了。


    接著“嗒”一聲,媽媽掛了電話。而那一聲嘆息猶在耳邊。外婆去了,爸爸的舊情人重新找上門來。二十多年前,賀乘龍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是外婆帶著我築起家庭長城;二十多年後的今天,賀乘龍又來了,這回替媽媽抵禦外敵的,應該是身為女兒的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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