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心裏卻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仿佛裝了鉛。
又不能去問沈曹。
交往到這個階段是最尷尬的,初相識時打情罵俏賣弄聰明,說什麽都是情趣。一旦雙方動了真情,反而僵持起來,說話舉動都像做戲,客套得欲假還真。話來話去,總是說不到重點,直接打問人家三十年過往經歷,未免交淺言深,恃熟而驕。不問,卻終是掛心。
胡蘭成回憶錄《今生今世》裏說張愛玲自與他交往,“忽然很煩惱,而且淒涼。女子一愛了人,是有這種委屈的。她送來一張字條,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覺得世上會有什麽事沖犯,當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見了我亦仍又歡喜。以後索性變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這樣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樣的。莫非,是想天天見到沈曹?
胡蘭成那個人,實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張愛玲不為他煩惱,為他傾心,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張照片,在後麵寫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寫出這樣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負這樣女子的男人,是該殺!
然而胡蘭成又說:“我已有妻室,她並不在意。我有許多女友,乃至挾妓遊玩,她亦不會吃醋。她倒是願意世上的女子都歡喜我。”
我驚心於張愛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種無奈?然而那樣的瀟灑,我卻是不能夠,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不能攙一點兒假。
阿陳忽然停下咀嚼,盯著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隻好也瞪著他。阿陳大驚小怪地說:“錦,你真是太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優雅,你看你,湯汁淋漓的,這蛋汁灑得到處都是,真是太失禮了。要是帶你出去吃大餐也是這樣,可怎麽見人呢?”
老闆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頭來,看看盤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我哭笑不得,捧著一份三明治夾蛋不知吞下去好還是放下來好。在兩個大男人挑剔的注視下吃東西,真怕自己會得胃結石。
然而這還不夠,阿陳還要回過頭對著老闆更加親昵地嗔怪:“您看阿錦,年輕輕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襯衫,少有女孩子這樣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嘆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評我的口紅顏色了。可是如果讓我順應他的品味去搽那種薰死人的香水,我寧可停止呼吸。
這頓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辦公室,我沖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氣,才覺呼吸順暢。
正想再沖第二杯,猛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差點沒讓我把剛喝下的咖啡噴出來——沈曹來了!
怎麽也沒想到沈曹會不避嫌疑地——不,豈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招搖過市”,“惟恐天下不亂”——闖到辦公室裏來約我。
他甚至不是在約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陳:“我可不可以替顧小姐請半天假?”
阿陳嚇一跳,趕緊堆出一臉諂笑來說:“可以,可以。當然,當然。”那樣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隨時候命出台的紅牌阿姑。
我總不成在公司裏同沈曹耍花槍,而且也不願再看到阿陳在言不由衷地恭維我的同時害牙疼一樣地咧著嘴噝噝著,仿佛很為沈曹居然會看上我這件事感到詫異和頭疼。是有這種人,巴不得將別人踩在腳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點得意,看到別人中獎,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搶了一樣。最好別人天天大雨傾盆,隻他一人走在陽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來,心裏又是懊惱又是驚奇,藏著隱隱的歡喜與心痛。
一進電梯沈曹立刻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別的辦法約你。”
我張了張口,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見麵,盼得有多辛苦。但是,這樣霸道的邀請,我總該有點生氣吧,不然也顯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還沒來得及打好腹稿興師問罪,沈曹已經轉移話題,他心儀地看著我,由衷讚賞:“自從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流行,已經很少見女孩子懂得欣賞簡單的白襯衫了。記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你也是穿著一件白襯衣。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是一個仙子’。”
我差點淚盈於睫。
讚美的話誰不願意聽呢?尤其是從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口裏說出。
我知道有許多女人的衣櫥宛如沒有日照的花園般五彩繽紛,但我打開衣櫃,終年隻見幾件白襯衫,乍一看仿佛永遠不知道更衣似的,隻有極細心的人才懂得欣賞每件白衣的風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諒了他的擅作主張,連同午餐時被阿陳搶白的不快也一併忘了。
被不相幹的人損上十句百句有什麽關係,隻要得到知己一句誠心誠意的肯定已經足夠。
車子一直開到“always café”,還是靠窗的座位,還是兩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備了奶油。
他還記得,上次我在這裏對他說過張愛玲每次點咖啡總是要一份奶油,並且抱怨現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濫竽充數。他記得。
我的心一陣疼痛,第一次發現,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難辨的。
上次在這裏喝咖啡,到今天也沒有多久吧,可是中間仿佛已經過了許多年。
一日三秋,原來說的不僅僅是思念,也還有猶豫掙紮。
沈曹開門見山:“聽說你男朋友回來了?”
聽說。聽誰說?阿陳嗎?真不懂他們為什麽這麽喜歡在我和沈曹之間傳播消息。我無端地就有些惱,點點頭不說話,從手袋裏取出一串姻緣珠來,翻來覆去地擺弄,當作一種掩飾也好,暗示也好,總不成這樣幹坐著不說話吧?
這兩隻珠子是子俊帶給我的禮物,說是如果誰能把小木柄上的兩個珠珠對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緣人。但是我扭了一個晚上,左右穿不過去。問他個中竅門,他笑而不答,隻說給我七天時間試驗,做到了有獎。
我問他:“為什麽是七天?”
他說:“上帝用七天創造世界,人類用七天尋找姻緣。”
“這麽深奧?”我有些意外,但接著反應過來,“是賣姻緣珠的這麽說的吧?是gg語?”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著了。你等著,早晚有天我也說兩句特深奧的話,讓你佩服一下。”
正想著子俊的話,沈曹忽然從我手中接過姻緣珠,問:“就這個小玩意兒,要不要鼓搗這麽久?”三兩下手勢,兩個小珠兒已經幹坤大挪移,恰恰對調了位置。
我驚駭:“你怎麽會做得這麽簡單?你是怎麽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過?”
“這遊戲我早就聽說過了。不過沒這麽無聊,當真來試過。可是看你玩得那麽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結。”沈曹看著我,話中有話。他分明知道關於姻緣珠的傳說。
又不能去問沈曹。
交往到這個階段是最尷尬的,初相識時打情罵俏賣弄聰明,說什麽都是情趣。一旦雙方動了真情,反而僵持起來,說話舉動都像做戲,客套得欲假還真。話來話去,總是說不到重點,直接打問人家三十年過往經歷,未免交淺言深,恃熟而驕。不問,卻終是掛心。
胡蘭成回憶錄《今生今世》裏說張愛玲自與他交往,“忽然很煩惱,而且淒涼。女子一愛了人,是有這種委屈的。她送來一張字條,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覺得世上會有什麽事沖犯,當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見了我亦仍又歡喜。以後索性變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這樣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樣的。莫非,是想天天見到沈曹?
胡蘭成那個人,實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張愛玲不為他煩惱,為他傾心,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張照片,在後麵寫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寫出這樣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負這樣女子的男人,是該殺!
然而胡蘭成又說:“我已有妻室,她並不在意。我有許多女友,乃至挾妓遊玩,她亦不會吃醋。她倒是願意世上的女子都歡喜我。”
我驚心於張愛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種無奈?然而那樣的瀟灑,我卻是不能夠,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不能攙一點兒假。
阿陳忽然停下咀嚼,盯著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隻好也瞪著他。阿陳大驚小怪地說:“錦,你真是太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優雅,你看你,湯汁淋漓的,這蛋汁灑得到處都是,真是太失禮了。要是帶你出去吃大餐也是這樣,可怎麽見人呢?”
老闆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頭來,看看盤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我哭笑不得,捧著一份三明治夾蛋不知吞下去好還是放下來好。在兩個大男人挑剔的注視下吃東西,真怕自己會得胃結石。
然而這還不夠,阿陳還要回過頭對著老闆更加親昵地嗔怪:“您看阿錦,年輕輕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襯衫,少有女孩子這樣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嘆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評我的口紅顏色了。可是如果讓我順應他的品味去搽那種薰死人的香水,我寧可停止呼吸。
這頓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辦公室,我沖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氣,才覺呼吸順暢。
正想再沖第二杯,猛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差點沒讓我把剛喝下的咖啡噴出來——沈曹來了!
怎麽也沒想到沈曹會不避嫌疑地——不,豈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招搖過市”,“惟恐天下不亂”——闖到辦公室裏來約我。
他甚至不是在約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陳:“我可不可以替顧小姐請半天假?”
阿陳嚇一跳,趕緊堆出一臉諂笑來說:“可以,可以。當然,當然。”那樣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隨時候命出台的紅牌阿姑。
我總不成在公司裏同沈曹耍花槍,而且也不願再看到阿陳在言不由衷地恭維我的同時害牙疼一樣地咧著嘴噝噝著,仿佛很為沈曹居然會看上我這件事感到詫異和頭疼。是有這種人,巴不得將別人踩在腳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點得意,看到別人中獎,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搶了一樣。最好別人天天大雨傾盆,隻他一人走在陽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來,心裏又是懊惱又是驚奇,藏著隱隱的歡喜與心痛。
一進電梯沈曹立刻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別的辦法約你。”
我張了張口,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見麵,盼得有多辛苦。但是,這樣霸道的邀請,我總該有點生氣吧,不然也顯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還沒來得及打好腹稿興師問罪,沈曹已經轉移話題,他心儀地看著我,由衷讚賞:“自從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流行,已經很少見女孩子懂得欣賞簡單的白襯衫了。記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你也是穿著一件白襯衣。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是一個仙子’。”
我差點淚盈於睫。
讚美的話誰不願意聽呢?尤其是從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口裏說出。
我知道有許多女人的衣櫥宛如沒有日照的花園般五彩繽紛,但我打開衣櫃,終年隻見幾件白襯衫,乍一看仿佛永遠不知道更衣似的,隻有極細心的人才懂得欣賞每件白衣的風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諒了他的擅作主張,連同午餐時被阿陳搶白的不快也一併忘了。
被不相幹的人損上十句百句有什麽關係,隻要得到知己一句誠心誠意的肯定已經足夠。
車子一直開到“always café”,還是靠窗的座位,還是兩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備了奶油。
他還記得,上次我在這裏對他說過張愛玲每次點咖啡總是要一份奶油,並且抱怨現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濫竽充數。他記得。
我的心一陣疼痛,第一次發現,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難辨的。
上次在這裏喝咖啡,到今天也沒有多久吧,可是中間仿佛已經過了許多年。
一日三秋,原來說的不僅僅是思念,也還有猶豫掙紮。
沈曹開門見山:“聽說你男朋友回來了?”
聽說。聽誰說?阿陳嗎?真不懂他們為什麽這麽喜歡在我和沈曹之間傳播消息。我無端地就有些惱,點點頭不說話,從手袋裏取出一串姻緣珠來,翻來覆去地擺弄,當作一種掩飾也好,暗示也好,總不成這樣幹坐著不說話吧?
這兩隻珠子是子俊帶給我的禮物,說是如果誰能把小木柄上的兩個珠珠對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緣人。但是我扭了一個晚上,左右穿不過去。問他個中竅門,他笑而不答,隻說給我七天時間試驗,做到了有獎。
我問他:“為什麽是七天?”
他說:“上帝用七天創造世界,人類用七天尋找姻緣。”
“這麽深奧?”我有些意外,但接著反應過來,“是賣姻緣珠的這麽說的吧?是gg語?”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著了。你等著,早晚有天我也說兩句特深奧的話,讓你佩服一下。”
正想著子俊的話,沈曹忽然從我手中接過姻緣珠,問:“就這個小玩意兒,要不要鼓搗這麽久?”三兩下手勢,兩個小珠兒已經幹坤大挪移,恰恰對調了位置。
我驚駭:“你怎麽會做得這麽簡單?你是怎麽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過?”
“這遊戲我早就聽說過了。不過沒這麽無聊,當真來試過。可是看你玩得那麽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結。”沈曹看著我,話中有話。他分明知道關於姻緣珠的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