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朗不動聲色地問道:“她怎麽對你不好了?”


    說起這個,黎耀威可有的話說了。


    “她老是翻我們白眼,還說我們髒,還用筷子敲我的頭。”


    黎明朗的眉頭皺了起來,“是不是你們做錯事了,所以後媽才會教育你們?”


    黎耀威很生氣很生氣,一點不想跟他說話,小身子一扭,背對著他。


    “陽陽,你來說。”


    “爸爸,我不想要後媽,你讓她走好不好?”


    “後媽已經跟我領了結婚證,她是我們家裏的一份子,誰也不能讓她走。


    我希望你們要跟她團結起來,把我們家弄得越來越好。”


    黎耀陽撅起小嘴,“我不喜歡她。”


    小孩子十分敏感,誰喜歡他,誰不喜歡他,他能分辨得出來。


    於向紅不喜歡他們,兩個小孩能夠很明顯就感覺出來,這樣的結果就是兩邊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爸爸跟後媽已經結婚了,以後我們要一直生活在一起。


    爸爸不要求你們馬上喜歡她,但你們不要排斥她,要和平相處。”


    黎耀威實在忍不住,又開口說道:“她打我們怎麽辦?”


    “不會的,我會跟她說,以後不會無緣無故打你們。”


    黎耀威直哼哼,沒有說話了。


    黎明朗叮囑他們,“以後不許再叫壞後媽了,沒禮貌。”


    黎耀威哼了兩聲,不叫就不叫。


    黎明朗把孩子哄好了,進到房間去哄於向紅。


    於向紅正坐在床上生悶氣,聽到腳步聲,她倒在床上,背對著門口。


    黎明朗走過來,坐在床邊。


    “孩子調皮,我知道你受了委屈,我已經說過他們,你別生氣了。


    先出去吃點東西,時間不早了,不吃東西可不行。”


    於向紅氣得坐了起來,“他們太調皮了,一口一個壞後媽,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對他們有多不好呢。”


    “我知道你委屈,我已經罵過他們了,你放心,他們以後不用再那樣稱呼你。”


    於向紅還是餘怒未消,“我媽原來跟我說後媽難當,就算對前妻的孩子有多好,孩子不一定會領情,我現在總算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了。


    不管我做得有多好,他們總會覺得我不夠好。


    我不顧家裏反對嫁給你,最後竟然是這樣一個結果嗎?”


    “孩子這些年沒有母親照看,性子難免野了一點,教他們要費很大的心力,辛苦你了。”


    聽到他的話,於向紅的心裏舒服了一些。


    “那可不是,這兩個孩子實在太調皮了,你就該好好管管他們。”


    “以後我會管他們的,不過我不在家的時候,孩子還是得交給你。


    這兩個孩子吃軟不吃硬,你要是對他們好一點,多說說軟話,他們肯定會聽你的話。”


    於向紅的眉頭擰起來,“你這話什麽意思,你是說我對他們不好嗎?”


    “我沒有說你對他們不好,我隻是想說教孩子的時候要講究方法。


    你跟孩子吵起來,孩子受氣,你心裏也不痛快,何必呢。


    你看像這次這樣,你跑到房間生一肚子悶氣,難道就舒服?”


    “他們要是不氣我,我就不用這樣了。”


    “他們年紀還小,能懂什麽,你別跟他們一般見識。


    走吧,先出去吃飯。”


    於向紅不情不願地跟他走出房間,兩小隻還站在牆角,扭得跟麻花一樣。


    黎明朗跟他們說道:“快過來跟後媽道歉。”


    兩小隻並不願意道歉,但是在父親目光的威壓下,他們不情願地走過來。


    “對不起。”


    說得很不情願,尤其黎耀威,還是一臉的不服氣。


    他就覺得自己沒有錯。


    於向紅雖然不喜歡這兩小子,不過她也知道自己要是再不依不饒,黎明朗肯定會不耐煩。


    所以心裏再不舒服,她也隻能咽下這口氣。


    “去洗手吃飯吧。”


    兩小隻看了一眼爸爸,這才屁顛屁顛跑去洗手,又慢吞吞地走過來。


    黎明朗給他們裝了飯,遞到他們麵前,“吃飯吧。”


    吃過晚飯,大家各自忙活,黎明朗帶著孩子去洗漱,於向紅拿著碗筷到廚房。


    黎耀威洗好澡,刷好牙,讓黎明朗陪著自己睡覺。


    自從他再婚,這小子經常會讓他去陪著睡覺,黎明朗知道他在使壞,但他沒有拒絕。


    他知道這是他們怕自己被搶走,倆孩子才會提這樣的要求。


    若是自己不答應,隻怕他們真會覺得自己不疼他們,對於向紅會越來越仇視。


    把孩子哄睡以後,他才回房間。


    於向紅正對著鏡子塗塗抹抹,看見他走進來,問道:“孩子睡著了?”


    “睡著了。”


    “這些天我從文工團走到家屬院,每天都要花不少時間,我在想能不能買一輛自行車。


    要是有自行車的話,我以後也能快一點回來,你覺得怎麽樣?”


    黎明朗聽到這個話,眉頭微微蹙起來。


    結婚之前她就已經說過了,她隻要手表,收音機,一台縫紉機給娘家。


    就因為這樣,她的一支手表買了四百多,而且他拿出三百六的彩禮給了於母。


    在農村能給五十塊的彩禮已經很不錯了,在城市拿出一百二的彩禮錢不算少,二百四的彩禮已經很體麵了。


    可他那嶽母說他是二婚,於向紅是頭婚,不能讓她受委屈,所以必須給高彩禮,才顯出對她的重視。


    他想著嶽母的話有道理,彩禮錢給了三百六。


    添置的東西,也是他按著嶽母他們說的辦。


    雖然他能拿出買自行車的錢,但他覺得心裏很不舒服。


    這不是關乎錢不錢的問題,而是已經說好的事,她卻變卦。


    “你當初不是說用不著自行車嗎,怎麽突然又想買自行車了?”


    “我這不是想要早點回家來陪你嘛,怎麽,你不願意呀?”


    “我沒有不願意,隻是上個月結婚花了不少錢,自行車能不能晚點再買?”


    於向紅拉下臉來,他這話什麽意思?


    他的意思是跟自己結婚,把他的積蓄都花光了嗎。


    “你是不是覺得我結婚買了太多東西?”


    黎明朗看見她的臉色,就知道她生氣了。


    他們剛結婚不久,他不想因為一點錢鬧得不愉快。


    隻能把自己心頭的那點不滿摁下去。


    “我不是這個意思,不過我手頭上確實沒那麽多錢,等下個月發了津貼再說吧。


    而且找自行車票也不容易,我得好好找人幫忙,也需要時間。”


    於向紅的臉色好看了一些,“那就這麽說定了,下個月就買自行車,你可不能騙我。”


    “放心,我會買給你的,沒有別的事我就先去洗澡了。”


    於向紅看著黎明朗拿著衣服出了門,心裏對他的表現還算是滿意的。


    雖然他的個人條件不算是太好,不過他對自己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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