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大小姐第一次下地
軍爺糙,軍爺傲,惹上軍爺跑不掉 作者:糖布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看來宋知青真是堅強,我就不行,我離開家幾天就受不了了。”
宋書寧微微一笑,“那不一樣,張同誌你家庭好,有父母疼愛,有兄長維護,我就沒有那麽好的運氣了。”
“宋知青在大隊還習慣嗎?”
宋書寧不解地掃了她一眼,她該不會是知道自己給大隊長送禮,想要換一個輕鬆活兒的事了吧。
“還行吧。”
“我很佩服宋知青的毅力,要換成我的話,我都不一定有這樣的膽量。
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我肯定很難適應。”
宋書寧很讚同她的這句話。
穿到這邊來,她到現在還是處處不適應。
當初原主也是為了避開裴青棠那個變態,迫不得已才選擇下鄉。
不過大運動開展得如火如荼,宋家父母肯定舍不得其他孩子下鄉,最後還是得她下鄉來。
張青苗繼續說道:“宋知青,像你們這樣的知青,我聽說想要回城很困難。
要不就是在城裏買了房,要不就是找到城裏的工作,別的路子都不通。
對了,要是跟城裏人結婚,也能回城,是不是真的?”
宋書寧興致缺缺,“是吧。”
她一點不想回江城,甚至想要遠離江城。
這年頭戶籍管得嚴,她沒辦法到別的城市生活。
想了也是白想,宋大小姐不喜歡自尋煩惱。
張青苗看著她一臉不感興趣,忍不住疑惑,她怎麽會是這個反應?
她跟裴青棠不是青梅竹馬,感情深厚嗎?
她為什麽不選擇跟他結婚,回城享福,反而選擇留在這裏?
真是想不明白。
吳大娘問宋書寧,“小宋,你帶來的骨頭和豬肝要怎麽做?”
“拿來燉湯喝吧,骨頭豬肝湯,給大夥兒都補補。”
“行,那就燉湯喝,待會兒再用陸同誌帶來的肉炒甜筍,晚上的菜就齊了。”
炒竹筍要多多放油,用五花肉炒甜筍,味道才會好。
張青苗聽到做飯,把其他事情都拋在腦後,“大娘,那我開始做飯了。”
“行,麻煩你了。”
“不麻煩。”
張青苗手腳麻利地收拾食材,宋書寧站在旁邊看著,並沒有動手。
她還挺喜歡張青苗的手藝,她願意下廚做飯,求之不得。
當天晚上張青苗做的菜,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
能吃到骨頭湯,還能吃到肉,去到別的地方做工,哪有這麽好的待遇。
就算他們在家裏,也舍不得這麽吃呀。
宋書寧也吃得心滿意足。
吳大娘給她開小灶,她終於吃上香噴噴的大米飯。
來到這邊這麽久,這還是她第二次吃到大米飯,真是太感動了。
她從來沒覺得米飯這麽好吃過。
她的好心情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準備下地的時候。
宋大小姐哪裏幹過農活,她這輩子唯一幹過跟農活沾邊的,隻有到中草藥實驗基地考察。
可那也不用她親自動手呀。
她特意跟吳大娘借了草帽。
雖然現在沒有太陽,但是防曬措施一定要做到位。
她去到工具房領工具,這才知道大隊上的男同誌要去開荒,女同誌今天得去翻地。
翻地這個詞是如此的陌生。
以前她看書的時候,農活不就是要拔草,割稻穀之類的嗎,怎麽到她就需要翻地了呢。
炮灰的命也是命呀。
大隊上的人拎了工具,分成兩撥,一波去翻地,還有一波拿著斧頭,鐵鍬,鋼釺之類的工具去開荒。
聽說去開荒特別辛苦,要用斧子把樹木砍斷,把樹根挖出來,所以隻挑力氣大的去開荒。
不過因為開荒太辛苦,所以拿的工分也高,能拿的都是滿工分。
有些婦女想要高工分,不顧辛苦,也跟著一塊兒去開荒,王彩玲就是其中一個。
現在家裏隻有她一個人賺工分,她要是不多幹點,家裏的糧食就不夠吃的。
宋書寧跟著大部隊去到目的地,看著長滿雜草的旱地,瞬間呆住了。
這麽一大片……這麽多雜草,確定得讓她們來幹嗎?
“這得多少天才能幹地完呀?”
旁邊的一個嬸子笑道:“還要幾天呢,今天就得幹完。”
宋書寧那一雙漂亮的桃花眼,瞬間就瞪圓了。
這麽大一片地,今天,就今天一天要幹完?
她開玩笑的嗎?
大夥兒紛紛下地,去到自己劃分的區域去幹活。
張紅軍收了禮,給宋書寧劃分一塊比較鬆軟的土地,“宋知青,你就在這兒。”
“謝謝大隊長。”
宋書寧有樣學樣,跟其他鄉親一樣,拿起沉重的鋤頭開始鋤地。
鋤地不算很難,把土翻上來,草埋到地下去,腐爛了可以當成廢料。
讓她覺得心塞的是,旁邊的人哐哐哐埋頭就幹,瞬間竄出去好幾米遠,可她自己才踏出一步。
他們怎麽會這麽快?
不行,宋大小姐不能落後,絕對不能讓人笑話。
雄心壯誌是有的,可惜能力不足。
不隻是當地的鄉親遠遠將她甩在後麵,就連其他女知青,都甩出她一大截。
這年頭大家都窮,根本沒錢買手套,幹活多了,手心被磨出一層厚厚的繭。
宋書寧的手心也有一層繭,這些天她一直想辦法保養皮膚,皮膚嫩了不少,掌心被磨得生疼。
幹活怎麽會這麽辛苦。
這絕對是她做過的,最累人的一件事。
最氣人的是,即便她這麽努力,還是落人一大截。
宋大小姐咬著牙往前追,手心都磨出水泡。
可這片土地好像沒有盡頭,她再怎麽使勁往前,那片田地還是一樣的距離。
“吧嗒,吧嗒”,汗順著下巴掉到土裏,很快就滲進土裏去。
她覺得自己腰酸背痛,手心更是火辣辣的痛,張開手一看,手心已經磨出血了。
晌午到了,大隊長才吹哨子,眾人停下手頭上的活兒,拿著工具,準備回家吃飯。
蔡知青看著她,故意冷嘲熱諷道:“宋書寧同誌,你今天幹活怎麽這麽慢,該不會是磨洋工吧?
你不是指望我們幹完活,就過來幫你吧?
你可別想了,我們幹完自己的活兒就已經夠累的了,可沒力氣再來幫你。”
宋書寧還在悶頭翻地,“你放心吧,我從來沒指望你們,我自己的活兒我自己會幹。”
蔡知青立刻高聲喊起來,“大夥兒都聽到了,這可是她自己說的,不用咱們幫忙。”
林知青勸宋書寧,“宋書寧同誌,時間不早了,我們還是先去吃飯吧,下午再來幹。”
“我不吃了,你們先去吧。”
其他知青都回去了,反正她不住在知青點,也不跟他們一塊兒吃飯,管她呢。
宋大小姐決不允許自己比別人差,連翻地都不能比別人差。
就算她幹活的速度比別人慢,她延長幹活時間,總能趕得上別人了吧。
可是幹活好累呀。
她感覺自己的手都要爛掉了。
要是以後的日子都要這樣,那就太難熬了。
宋書寧微微一笑,“那不一樣,張同誌你家庭好,有父母疼愛,有兄長維護,我就沒有那麽好的運氣了。”
“宋知青在大隊還習慣嗎?”
宋書寧不解地掃了她一眼,她該不會是知道自己給大隊長送禮,想要換一個輕鬆活兒的事了吧。
“還行吧。”
“我很佩服宋知青的毅力,要換成我的話,我都不一定有這樣的膽量。
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我肯定很難適應。”
宋書寧很讚同她的這句話。
穿到這邊來,她到現在還是處處不適應。
當初原主也是為了避開裴青棠那個變態,迫不得已才選擇下鄉。
不過大運動開展得如火如荼,宋家父母肯定舍不得其他孩子下鄉,最後還是得她下鄉來。
張青苗繼續說道:“宋知青,像你們這樣的知青,我聽說想要回城很困難。
要不就是在城裏買了房,要不就是找到城裏的工作,別的路子都不通。
對了,要是跟城裏人結婚,也能回城,是不是真的?”
宋書寧興致缺缺,“是吧。”
她一點不想回江城,甚至想要遠離江城。
這年頭戶籍管得嚴,她沒辦法到別的城市生活。
想了也是白想,宋大小姐不喜歡自尋煩惱。
張青苗看著她一臉不感興趣,忍不住疑惑,她怎麽會是這個反應?
她跟裴青棠不是青梅竹馬,感情深厚嗎?
她為什麽不選擇跟他結婚,回城享福,反而選擇留在這裏?
真是想不明白。
吳大娘問宋書寧,“小宋,你帶來的骨頭和豬肝要怎麽做?”
“拿來燉湯喝吧,骨頭豬肝湯,給大夥兒都補補。”
“行,那就燉湯喝,待會兒再用陸同誌帶來的肉炒甜筍,晚上的菜就齊了。”
炒竹筍要多多放油,用五花肉炒甜筍,味道才會好。
張青苗聽到做飯,把其他事情都拋在腦後,“大娘,那我開始做飯了。”
“行,麻煩你了。”
“不麻煩。”
張青苗手腳麻利地收拾食材,宋書寧站在旁邊看著,並沒有動手。
她還挺喜歡張青苗的手藝,她願意下廚做飯,求之不得。
當天晚上張青苗做的菜,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
能吃到骨頭湯,還能吃到肉,去到別的地方做工,哪有這麽好的待遇。
就算他們在家裏,也舍不得這麽吃呀。
宋書寧也吃得心滿意足。
吳大娘給她開小灶,她終於吃上香噴噴的大米飯。
來到這邊這麽久,這還是她第二次吃到大米飯,真是太感動了。
她從來沒覺得米飯這麽好吃過。
她的好心情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準備下地的時候。
宋大小姐哪裏幹過農活,她這輩子唯一幹過跟農活沾邊的,隻有到中草藥實驗基地考察。
可那也不用她親自動手呀。
她特意跟吳大娘借了草帽。
雖然現在沒有太陽,但是防曬措施一定要做到位。
她去到工具房領工具,這才知道大隊上的男同誌要去開荒,女同誌今天得去翻地。
翻地這個詞是如此的陌生。
以前她看書的時候,農活不就是要拔草,割稻穀之類的嗎,怎麽到她就需要翻地了呢。
炮灰的命也是命呀。
大隊上的人拎了工具,分成兩撥,一波去翻地,還有一波拿著斧頭,鐵鍬,鋼釺之類的工具去開荒。
聽說去開荒特別辛苦,要用斧子把樹木砍斷,把樹根挖出來,所以隻挑力氣大的去開荒。
不過因為開荒太辛苦,所以拿的工分也高,能拿的都是滿工分。
有些婦女想要高工分,不顧辛苦,也跟著一塊兒去開荒,王彩玲就是其中一個。
現在家裏隻有她一個人賺工分,她要是不多幹點,家裏的糧食就不夠吃的。
宋書寧跟著大部隊去到目的地,看著長滿雜草的旱地,瞬間呆住了。
這麽一大片……這麽多雜草,確定得讓她們來幹嗎?
“這得多少天才能幹地完呀?”
旁邊的一個嬸子笑道:“還要幾天呢,今天就得幹完。”
宋書寧那一雙漂亮的桃花眼,瞬間就瞪圓了。
這麽大一片地,今天,就今天一天要幹完?
她開玩笑的嗎?
大夥兒紛紛下地,去到自己劃分的區域去幹活。
張紅軍收了禮,給宋書寧劃分一塊比較鬆軟的土地,“宋知青,你就在這兒。”
“謝謝大隊長。”
宋書寧有樣學樣,跟其他鄉親一樣,拿起沉重的鋤頭開始鋤地。
鋤地不算很難,把土翻上來,草埋到地下去,腐爛了可以當成廢料。
讓她覺得心塞的是,旁邊的人哐哐哐埋頭就幹,瞬間竄出去好幾米遠,可她自己才踏出一步。
他們怎麽會這麽快?
不行,宋大小姐不能落後,絕對不能讓人笑話。
雄心壯誌是有的,可惜能力不足。
不隻是當地的鄉親遠遠將她甩在後麵,就連其他女知青,都甩出她一大截。
這年頭大家都窮,根本沒錢買手套,幹活多了,手心被磨出一層厚厚的繭。
宋書寧的手心也有一層繭,這些天她一直想辦法保養皮膚,皮膚嫩了不少,掌心被磨得生疼。
幹活怎麽會這麽辛苦。
這絕對是她做過的,最累人的一件事。
最氣人的是,即便她這麽努力,還是落人一大截。
宋大小姐咬著牙往前追,手心都磨出水泡。
可這片土地好像沒有盡頭,她再怎麽使勁往前,那片田地還是一樣的距離。
“吧嗒,吧嗒”,汗順著下巴掉到土裏,很快就滲進土裏去。
她覺得自己腰酸背痛,手心更是火辣辣的痛,張開手一看,手心已經磨出血了。
晌午到了,大隊長才吹哨子,眾人停下手頭上的活兒,拿著工具,準備回家吃飯。
蔡知青看著她,故意冷嘲熱諷道:“宋書寧同誌,你今天幹活怎麽這麽慢,該不會是磨洋工吧?
你不是指望我們幹完活,就過來幫你吧?
你可別想了,我們幹完自己的活兒就已經夠累的了,可沒力氣再來幫你。”
宋書寧還在悶頭翻地,“你放心吧,我從來沒指望你們,我自己的活兒我自己會幹。”
蔡知青立刻高聲喊起來,“大夥兒都聽到了,這可是她自己說的,不用咱們幫忙。”
林知青勸宋書寧,“宋書寧同誌,時間不早了,我們還是先去吃飯吧,下午再來幹。”
“我不吃了,你們先去吧。”
其他知青都回去了,反正她不住在知青點,也不跟他們一塊兒吃飯,管她呢。
宋大小姐決不允許自己比別人差,連翻地都不能比別人差。
就算她幹活的速度比別人慢,她延長幹活時間,總能趕得上別人了吧。
可是幹活好累呀。
她感覺自己的手都要爛掉了。
要是以後的日子都要這樣,那就太難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