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必須把他拿下
軍爺糙,軍爺傲,惹上軍爺跑不掉 作者:糖布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宋書寧掃了知青宿舍一眼,並沒有發現鏡子。
原主根本沒有錢買那玩意兒。
其他知青倒是有鏡子,但是別人回家過年,把自己的東西都鎖起來了。
她去打了盆水,這才看清自己的臉。
柳葉眉彎彎,一雙好看又靈動的挑花眼,眼尾微微上挑,自帶一股風情。
相貌居然跟她有八分相似。
隻不過皮膚不如她的白皙。
原主下鄉一年了,每天要下地幹活,天天風吹日曬雨淋,被曬黑了很多,隻不過捂了一個冬天,才變白了些。
但現在這個皮膚,還是沒辦法跟她每個月花六位數,保養的皮膚相比。
她的手很粗糙,跟以前更加沒法比。
她媽媽覃女士是娛樂圈資深影後,被媒體評為天選古人,也被網友稱為最適合穿旗袍的女人,外貌優勢可想而知了。
她完全繼承了媽媽的美貌,臉型,嘴唇鼻子都像媽媽,就是眼睛繼承自爸爸。
據她媽媽所說,當初看上宋先生,並不是因為他無與倫比的財富,而是因為他有一雙漂亮的眼睛。
當那雙眼睛看向你的時候,深情得仿佛他眼裏隻有你一個。
當然了,他們也恩愛了大半輩子,人到中年還黏糊得不行。
她長了這樣一張臉,為什麽沒能把陸廷序拿下?
到底是什麽鐵石心腸的男人,才會對她這樣的大美人坐懷不亂。
秋水一般的美眸往下一掃,難道是因為身材不夠好,所以他無動於衷?
肯定是。
臭男人,隻會看身材。
她胸前扁扁的,以前的傲人高峰不見了。
原主從小就缺衣少食,長得格外纖細,身體發育得並不好。
原主在家裏排行老三,是家裏最不得寵的那一個。
上麵有一個姐姐,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弟弟,個個都比她得寵。
原主的父親是鋼鐵廠的工人,母親是紡織廠的女工,在這個時代來說,家庭條件還算不錯的。
可宋書寧沒有上過學,小小年紀就要照顧家裏人,得等家裏人睡著了,她才能偷偷拿起姐姐哥哥的書本看看書。
大院裏有個老爺爺見她這麽勤奮刻苦,有時候會偷偷教她認字,她就這麽跟著老人家學了好幾年。
後來她長大了,家裏人就想著法子把她嫁出去,好收彩禮。
原主長得不差,而且人也勤快,還真有不少人看上她。
隻不過因為宋家要的彩禮多,很多人望而卻步。
後來出現了這麽一個男人,對她還算不錯,還說是她小時候的朋友,想要跟她談對象。
原主被嚇得連夜報下鄉當知青,遠離那個是非之地。
可她沒想到的是,她就算逃到鄉下來,那個男人還是沒有放棄,一直追著她不放。
他現在已經進到革委會,宋家把他當成座上賓,宋父還寫了信,讓她盡快回城結婚。
原主實在太害怕了,她不喜歡那個男人,對那個男人隻有恐懼。
所以她打算嫁個人,讓那男人不要再纏著自己。
可那人對自己太執著了,自己要是嫁給一般人,以裴青棠偏執的性格,未必不會想辦法把她搶過去。
她把目光瞄向陸廷序,他是現役軍官,而且聽說他的家庭條件很好,說不準能護住自己。
宋書寧雖然不是很讚同原主的辦法,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麽做確實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隻是他現在看不上自己,她還得想辦法把人拿下。
宋書寧看了一眼知青宿舍,窗台邊掛著一條灰不溜秋掉毛的毛巾,這樣的毛巾在她家裏,用來擦地都埋汰,卻是原主的擦手巾。
靠近箱子的地方,掛著一條好一點的毛巾,卻隻是稍稍好一點。
原主隻有這麽一條好一點的毛巾,洗頭,洗澡,洗臉用的都是這張毛巾。
宋大小姐差點要崩潰了,坐了下來,捧著臉唉聲歎氣。
她可以斷定,自己穿進一本叫做《七零錦鯉小嬌妻》的年代文裏。
她前兩天剛看過這本書,對這本書的印象還挺深,女主是大隊長的女兒張青苗,就剛剛過來叫她去吃飯的人。
男主叫李中旭,目前應該還沒有出現。
陸廷序是女主張青苗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作用應該是刺激男主,推動男女主的感情。
女主上輩子被辜負,重生之後嫁給了前世的大伯,兩個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書裏最後還是嫁給了裴青棠,最後被他殺了。
在書裏對原主的著墨很少,隻知道她在向陽大隊當過知青,容貌姣好,結婚後僅僅八年的時間裏,生了五個孩子。
沒錯,八年生了五個,平均1.6年生下一個。
她的主要作用應該是為了揭露裴青棠的惡行,讓男主拿到她收集到的證據,最後扳倒裴青棠。
原主本以為裴青棠伏法,自己就能自由了。
但在裴青棠感覺自己大勢已去之後,把原主殺了,說是這樣他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簡直就是瘋子。
宋書寧不想生那麽多孩子,不想被人囚禁,也不想死。
就書裏對裴青棠的描寫,她覺得裴青棠應該是反社會人格。
現在才是六八年,距離這場大運動結束還有九年時間,她根本沒信心對抗裴青棠。
她必須給自己找一個強有力的靠山。
陸廷序是原主篩選過後,唯一合格的人選,也是她看中的目標。
所以她剛剛才會那麽做,想要以此跟陸廷序結婚。
誰知道那個狗男人居然一再拒絕她,真是要氣死她了。
宋大小姐氣得剝了雞蛋,泄憤地咬了一口又一口,臉頰被塞得鼓鼓的。
“臭男人,我還沒嫌棄你長得黑長得凶,沒眼光。”
生氣歸生氣,但她不能放棄。
向陽大隊根本沒有能夠跟裴青棠抗衡的人,要是沒有陸廷序幫自己,自己就是在案板上的魚,任人宰割。
這個瓜還是得強扭下來。
她就不信了,憑自己的魅力,會拿不下區區一個陸廷序。
肚子好餓呀。
她摸了摸癟癟的小肚子,起身去打開箱子找吃的。
這裏麵裝的是原主全部的家當。
箱子裏隻有一袋玉米麵,還有幾件破衣服,就什麽都沒有了。
她好不容易才翻出自己的錢袋子,裏邊都是毛票,還有分。
她認真數了數,隻有19.83。
這窮的,就算耗子誤進到家裏來,估計也會施舍兩粒米的程度。
年三十的晚飯,她居然隻能吃玉米麵.
大隊在年前才剛剛發工分,按說原主一個人,是根本花不了這麽多錢的,身上不可能隻剩下十幾塊錢。
主要還是因為家裏給她寫了信,說快過年了,家裏什麽都沒有,她在鄉下方便,讓她寄點東西回去。
原主這個傻妞,真就把自己分到的豬肉省下來,做成臘肉,給家裏寄過去。
不止是她那一份,她還跟村裏人買了臘肉,買了兩隻雞,做了臘雞給家裏寄回去,還順帶匯了三十塊錢,讓家裏買年貨好好過年。
她這麽討好家裏,一來是渴望得到家裏人的愛,二來是想讓家裏人看到她的價值,不要把她嫁裴青棠。
可她哪裏知道,不愛你的人,並不會因為你的付出喜歡上你,反而會因為你的討好更加輕賤你。
原主根本沒有錢買那玩意兒。
其他知青倒是有鏡子,但是別人回家過年,把自己的東西都鎖起來了。
她去打了盆水,這才看清自己的臉。
柳葉眉彎彎,一雙好看又靈動的挑花眼,眼尾微微上挑,自帶一股風情。
相貌居然跟她有八分相似。
隻不過皮膚不如她的白皙。
原主下鄉一年了,每天要下地幹活,天天風吹日曬雨淋,被曬黑了很多,隻不過捂了一個冬天,才變白了些。
但現在這個皮膚,還是沒辦法跟她每個月花六位數,保養的皮膚相比。
她的手很粗糙,跟以前更加沒法比。
她媽媽覃女士是娛樂圈資深影後,被媒體評為天選古人,也被網友稱為最適合穿旗袍的女人,外貌優勢可想而知了。
她完全繼承了媽媽的美貌,臉型,嘴唇鼻子都像媽媽,就是眼睛繼承自爸爸。
據她媽媽所說,當初看上宋先生,並不是因為他無與倫比的財富,而是因為他有一雙漂亮的眼睛。
當那雙眼睛看向你的時候,深情得仿佛他眼裏隻有你一個。
當然了,他們也恩愛了大半輩子,人到中年還黏糊得不行。
她長了這樣一張臉,為什麽沒能把陸廷序拿下?
到底是什麽鐵石心腸的男人,才會對她這樣的大美人坐懷不亂。
秋水一般的美眸往下一掃,難道是因為身材不夠好,所以他無動於衷?
肯定是。
臭男人,隻會看身材。
她胸前扁扁的,以前的傲人高峰不見了。
原主從小就缺衣少食,長得格外纖細,身體發育得並不好。
原主在家裏排行老三,是家裏最不得寵的那一個。
上麵有一個姐姐,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弟弟,個個都比她得寵。
原主的父親是鋼鐵廠的工人,母親是紡織廠的女工,在這個時代來說,家庭條件還算不錯的。
可宋書寧沒有上過學,小小年紀就要照顧家裏人,得等家裏人睡著了,她才能偷偷拿起姐姐哥哥的書本看看書。
大院裏有個老爺爺見她這麽勤奮刻苦,有時候會偷偷教她認字,她就這麽跟著老人家學了好幾年。
後來她長大了,家裏人就想著法子把她嫁出去,好收彩禮。
原主長得不差,而且人也勤快,還真有不少人看上她。
隻不過因為宋家要的彩禮多,很多人望而卻步。
後來出現了這麽一個男人,對她還算不錯,還說是她小時候的朋友,想要跟她談對象。
原主被嚇得連夜報下鄉當知青,遠離那個是非之地。
可她沒想到的是,她就算逃到鄉下來,那個男人還是沒有放棄,一直追著她不放。
他現在已經進到革委會,宋家把他當成座上賓,宋父還寫了信,讓她盡快回城結婚。
原主實在太害怕了,她不喜歡那個男人,對那個男人隻有恐懼。
所以她打算嫁個人,讓那男人不要再纏著自己。
可那人對自己太執著了,自己要是嫁給一般人,以裴青棠偏執的性格,未必不會想辦法把她搶過去。
她把目光瞄向陸廷序,他是現役軍官,而且聽說他的家庭條件很好,說不準能護住自己。
宋書寧雖然不是很讚同原主的辦法,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麽做確實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隻是他現在看不上自己,她還得想辦法把人拿下。
宋書寧看了一眼知青宿舍,窗台邊掛著一條灰不溜秋掉毛的毛巾,這樣的毛巾在她家裏,用來擦地都埋汰,卻是原主的擦手巾。
靠近箱子的地方,掛著一條好一點的毛巾,卻隻是稍稍好一點。
原主隻有這麽一條好一點的毛巾,洗頭,洗澡,洗臉用的都是這張毛巾。
宋大小姐差點要崩潰了,坐了下來,捧著臉唉聲歎氣。
她可以斷定,自己穿進一本叫做《七零錦鯉小嬌妻》的年代文裏。
她前兩天剛看過這本書,對這本書的印象還挺深,女主是大隊長的女兒張青苗,就剛剛過來叫她去吃飯的人。
男主叫李中旭,目前應該還沒有出現。
陸廷序是女主張青苗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作用應該是刺激男主,推動男女主的感情。
女主上輩子被辜負,重生之後嫁給了前世的大伯,兩個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書裏最後還是嫁給了裴青棠,最後被他殺了。
在書裏對原主的著墨很少,隻知道她在向陽大隊當過知青,容貌姣好,結婚後僅僅八年的時間裏,生了五個孩子。
沒錯,八年生了五個,平均1.6年生下一個。
她的主要作用應該是為了揭露裴青棠的惡行,讓男主拿到她收集到的證據,最後扳倒裴青棠。
原主本以為裴青棠伏法,自己就能自由了。
但在裴青棠感覺自己大勢已去之後,把原主殺了,說是這樣他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簡直就是瘋子。
宋書寧不想生那麽多孩子,不想被人囚禁,也不想死。
就書裏對裴青棠的描寫,她覺得裴青棠應該是反社會人格。
現在才是六八年,距離這場大運動結束還有九年時間,她根本沒信心對抗裴青棠。
她必須給自己找一個強有力的靠山。
陸廷序是原主篩選過後,唯一合格的人選,也是她看中的目標。
所以她剛剛才會那麽做,想要以此跟陸廷序結婚。
誰知道那個狗男人居然一再拒絕她,真是要氣死她了。
宋大小姐氣得剝了雞蛋,泄憤地咬了一口又一口,臉頰被塞得鼓鼓的。
“臭男人,我還沒嫌棄你長得黑長得凶,沒眼光。”
生氣歸生氣,但她不能放棄。
向陽大隊根本沒有能夠跟裴青棠抗衡的人,要是沒有陸廷序幫自己,自己就是在案板上的魚,任人宰割。
這個瓜還是得強扭下來。
她就不信了,憑自己的魅力,會拿不下區區一個陸廷序。
肚子好餓呀。
她摸了摸癟癟的小肚子,起身去打開箱子找吃的。
這裏麵裝的是原主全部的家當。
箱子裏隻有一袋玉米麵,還有幾件破衣服,就什麽都沒有了。
她好不容易才翻出自己的錢袋子,裏邊都是毛票,還有分。
她認真數了數,隻有19.83。
這窮的,就算耗子誤進到家裏來,估計也會施舍兩粒米的程度。
年三十的晚飯,她居然隻能吃玉米麵.
大隊在年前才剛剛發工分,按說原主一個人,是根本花不了這麽多錢的,身上不可能隻剩下十幾塊錢。
主要還是因為家裏給她寫了信,說快過年了,家裏什麽都沒有,她在鄉下方便,讓她寄點東西回去。
原主這個傻妞,真就把自己分到的豬肉省下來,做成臘肉,給家裏寄過去。
不止是她那一份,她還跟村裏人買了臘肉,買了兩隻雞,做了臘雞給家裏寄回去,還順帶匯了三十塊錢,讓家裏買年貨好好過年。
她這麽討好家裏,一來是渴望得到家裏人的愛,二來是想讓家裏人看到她的價值,不要把她嫁裴青棠。
可她哪裏知道,不愛你的人,並不會因為你的付出喜歡上你,反而會因為你的討好更加輕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