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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官員2化工女王的逆襲 作者:紫金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徐增徹底閉上了嘴,默默無言,悄聲走出了辦公室,拿起昔年的照片,忍不住眼淚再次流了下來。
為了保全自己,陳進設計了雪茄盒這齣把戲,自己之前卻還一直懷疑他的動機,甚至疑心他要陷害自己。陳進做這一切雖然瘋狂,但他從頭到尾,心裏都還記著自己這個朋友,從來沒有想過要害自己。
而他自身,卻要為所犯下的罪行,在生命自然終結之前,被人為終結了。
這個年大家都過得很好,唯獨過得不好的是徐增。
徐增今年沒回老家,在大年三十晚上去看守所看陳進,但陳進為了表現出記恨徐增的樣子,選擇不見,這讓徐增既理解又感動。
後來,他從看守所的人口中得知,有多位領導交代過,一定要注意觀察陳進的病情,一旦出現緊急情況馬上處理,決不能讓他現在出事。他被關在單獨的一間牢裏,作息時間隨意,滿足他的各項合理要求,吃的藥一旦用完,馬上繼續配上。王局長也曾幾次看過陳進,跟看守所的打了招呼,好好照顧他。
陳進自己倒沒表現出任何悲傷的樣子,每天看看書,睡覺,仿佛沒當這裏是看守所。每當工作人員送來飯菜,他還會禮貌客氣地對人說謝謝,朝人微笑,表現坦然。
當然,看守所的還告訴徐增一件事,陳進前段時間上廁所總會發出痛苦的呻吟,估計是癌症病痛。但醫護人員去照顧他,他總說沒事,僅吃了點止痛藥了事。
徐增嘆口氣,看來陳進做完了他想做的一切,自知幾個月後就算不處決,也走到盡頭了,或許早日處決也是件好事。
好吧,這樣也好,老友,既然你的目的達到了,祝你也新年快樂吧。徐增心中默默念叨了一句。
可是他不知道,陳進的目的還沒達到,他還有一件他自認為最有意義的事沒有完成。
當他從指派的律師口中得知,年後第一個星期六就是審判的日子,他打心底裏開心。
很快,就有個美好的結束。
第八十九章
年後的第一個周六,金縣人民法院在未張貼啟示的情況下,不公開審理了這起案子。沒人會想到法院周末還會加班,所以這次審理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到位。
雖然是不公開審理,但今天旁聽席的規格很高,有省政法委、公檢法係統的領導,還有市級縣級的各有關單位領導,部分政府官員,以及範家的幾個官員親屬,徐增也坐在旁聽席上,連人大代表都沒被邀請來參加旁聽,目的就是盡可能減少這案子的後續影響力。
負責審理的法官和公訴的檢察院人員都是上級指派縣裏的人,所有的劇本早已根據上級指示,反覆修改整理,確保所有的劇情朝他們構思的那般發展。
但陳進這個一直在演戲的戲霸,能否別出心裁呢?
此刻,沒人會想到接下去會發生什麽。
陳進一人犯下四起重案,殺七人,犯罪規模龐大,卷宗厚厚一疊,負責起訴的檢察院人員花了整整一個上午還沒念完。
徐增沒心思吃午飯,他知道,今天以後,陳進很快就會走到生命的盡頭。不過被告席上的陳進,情緒卻很穩定,一直默默聽著公訴人的話,時而臉上露出一個難以名狀的表情。
到了中午,中途休庭,下午繼續開審。
一直到下午三點多,起訴書中的內容,各項證據展示工作才算一一完成。
法官詢問陳進的代理律師對公訴人的質證環節有什麽疑義,那個指派的律師表示完全認同。
法官又問律師有什麽需要反駁的,律師表示請求法官和陪審席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宣判。
徐增心裏默默罵著,都是一幫演員!
就在這時,坐在被告席上從頭到尾合起來也沒說過幾句話的陳進開口了:“法官、陪審席的諸位以及旁聽席的各位領導,你們好。”他臉上浮現出了紅光滿麵的笑容,聲音清朗,飽含著精神,根本不像一個癌症晚期的病人。
所有人對他的突然開口都愣了一下,尤其看到他的表情,仿佛他不是被告,而是一位資深自信的辯護大律師。
法院馬上反應過來,道:“被告,你要進行發言嗎?”
陳進笑了一下:“前幾天我看了幾本法律的書,現在這個環節,應該可以讓我發言了吧?對,我應該說,法官,被告請求發言。”
所有人都對他的異常舉動感到奇怪,徐增睜亮了眼睛,法官有些不知所措,按法律,被告的這個請求是該被核準的,可他又打算說什麽?
法官的目光看向了旁聽席上坐著的省政法委領導。
領導也是心中起疑,不清楚陳進到底會說出什麽話來,但又想到這是不公開審理,即便他喊幾句不合時宜的話也不會傳出去,如果他想為自己辯駁,現在證據確鑿,諒他也沒法駁,便朝法官點點頭。
法官說了句:“被告可以答辯。”
陳進搖搖頭:“不,我不是答辯,我不想否認什麽,這四起命案是我犯下的,按照法律,我該被判死刑,這點我沒有異議。我隻不過想糾正公訴人起訴書中的幾個錯誤。”
他頓了頓,突然微笑地看向了旁聽席上的領導和眾人:“這四起命案,事實上不是我一個人做的,我有個同夥,你們卻沒抓到。”
此言一出,語驚四座,所有人全部悚然動容,王格東更是渾身一陣,怎麽……怎麽還是同夥的問題!
沒有人阻止他說下去,所有人都想知道他到底會說什麽。法官也被震住了。
陳進繼續道:“專案組抓捕我歸案後,曾經一度懷疑我有個同夥,不過最後在我的口供和其他證據麵前,被我騙了,相信我是個人犯罪,沒有同夥。事實上,我現在可以說出來,我有個同夥。”
幾個領導的目光投向了王格東,王格東表情極度尷尬。
這時,陳進卻似乎在為王格東說話:“不過這個也不能怪專案組的朋友,我覺得他們還是挺專業的,隻能怪我對同伴保護得太好了。”
“公訴人的材料中,似乎少了一項,我有份心理診療記錄,上麵記載了我有同性戀傾向,也許是檢方覺得這個與案情無關,所以沒有提交吧?”
旁聽席上一些領導開始竊竊私語,更多人看著王格東,王格東的表情已經明白無誤地告訴他們,確有這回事。
“其實我不僅僅有同性戀傾向,我承認我是個標準的同性戀。你們想啊,一個同性戀怎麽會愛上甘佳寧,並且為了她去犯罪呢?”
此話一出,像個炸彈投進了湖裏,頓時炸開了。
被告的犯罪動機在頃刻間,被這一句話改寫了!
“或許是我年少時候由於外貌醜陋,內心自卑,不敢與女生接觸,至少從我自己發現有這個傾向的時候,已經讀大學了。你們不妨去調查我的同學,問問我大學期間有和女同學接觸嗎?沒有。你們還可以調查我美國的工作環境,問問這些年來我交過女朋友嗎?沒有。為什麽?大學期間或許是因為容貌,可是畢業後,我有一份在美國也值得人祈羨的工作,為什麽我沒談戀愛。因為我沒辦法接受女性!”
“所以,我告訴專案組甘佳寧曾經做過我短暫的女朋友,是謊話。我自己編造這個謊話時都覺得噁心,因為我實在很難想像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覺,那樣會使我嘔吐。如果你們還不信,可以脫下我的褲子,看看我的肛門括約肌是否有些鬆弛。”
“再來說說犯罪經過吧,每一次犯罪,全程負責計劃的是我,做準備工作的也是我,但最後殺人的一半是我,一半是我的朋友。”
“第一次殺江小兵時,確實是我親手做的,因為我那位朋友坐在車裏,沒有機會下手。公訴人的材料中,說我跟蹤江小兵進入安樂路,伺機用麻醉槍將尼古丁注she進他的脖子,隨後扶上身旁的居民樓,通過樓梯的窗戶拋屍在屋子背後,回頭再開車到屋後運走了屍體。我也帶專案組指認了現場,公訴人剛才也提供了照片。事實情況呢,根本不是這樣。真實情況就是我殺完人後,把江小兵屍體藏在一旁角落,用東西覆蓋住,此後我那位朋友開車進來,運走了。試想,對於犯罪的整個過程,我能考慮得那麽周全,當時就想到從樓道扔到房子背後嗎?萬一那片綠地上有人怎麽辦?我豈不是會冒更大的風險?最安全的做法,我不會在安樂路這條兩端都有監控的地方殺死江小兵。還有種辦法,我購買三輛車,每天分別停靠在江小兵回家的三條可能路線上,由於三輛車每天交換著停,所以根本不會引起別人注意。而我在殺害江小兵後,第二天甚至第三天再把他屍體運走,你們怎麽排查車輛呢?這方法可比把他屍體扔到房屋背後安全得多了。大家應該相信三輛車對我構成不了經濟負擔吧。”
旁聽席竊竊私語,確實,按照警方的偵辦過程,如果陳進用了這個方法,並且挑選第二天晚些時候再運出去,那簡直就滴水不漏,警方根本找不出半點線索了。可是公訴人的起訴書中,陳進用的是明顯更笨、風險更高的辦法。
“殺姚素月和李啟明時,後來的那個騎電瓶車進入的傢夥,你們覺得他的體型和我的一樣嗎?專案組當時也起了懷疑,但我堅稱這就是我,說或許是天黑光線外加騎車、衣服穿著的緣故,於是你們就相信了。”
“殺範長根夫婦的時候,前麵幾次踩點的傢夥,相信不用說,你們也看得出是我。最後那天早上呢,這身形是不是和前次的人很像?沒錯,那還是我朋友,不是我。”
“如果你們不信,還可以調查一件事。如果我記得沒錯,殺範長根夫妻是12月22日的事,剛好那幾天我因家中化學實驗有毒物質泄露,並未住在家中,而是住在了浦江大酒店,房間號碼時806,我記得很清楚,我房間旁邊不遠處,走廊裏有個監控,監控一定拍到我在12月21日晚上進入房間,第二天也就是案發當天,我出房間的時間,絕對是在犯罪完成後了。如果你們查證一遍,就會發現我根本不具備作案時間,所以我也根本不可能是騎電瓶車的人。”
砰一聲,王格東的心被一拳重重擊碎了,陳進從來沒有說過這件事,他們警方也根本不可能會想到有這麽一出。
如果一旦查證了酒店監控確實如他所說,犯罪發生的時間他沒出過房間,那麽電瓶車的傢夥毫無疑問是他同夥了!
陳進騙了我,也騙了整個警隊,他現在重新說出來,是想讓整個專案組出醜嗎?王格東緊緊咬住牙關,渾身都因激動而忍不住顫抖起來。
陳進繼續道:“警方在抓到我後,搜查我家時,找到了一個鐵桶,裏麵有燒過的牙刷、毛巾等私人物品,這點剛才公訴人已經提到,並有相關的照片為證。專案組從桶裏找到了遺留的毛髮,拿去做了dna鑑定,幸好,結果是我自己的,大概我朋友遺留的毛髮都被燒徹底了,同時也被我用稀硫酸腐蝕一遍,相信即便有皮屑等物質遺留,警方也查不出他了。而我朋友僅在我家住了幾天,僅是睡個覺而已,我相信地板上找不到他的毛髮物質。”
為了保全自己,陳進設計了雪茄盒這齣把戲,自己之前卻還一直懷疑他的動機,甚至疑心他要陷害自己。陳進做這一切雖然瘋狂,但他從頭到尾,心裏都還記著自己這個朋友,從來沒有想過要害自己。
而他自身,卻要為所犯下的罪行,在生命自然終結之前,被人為終結了。
這個年大家都過得很好,唯獨過得不好的是徐增。
徐增今年沒回老家,在大年三十晚上去看守所看陳進,但陳進為了表現出記恨徐增的樣子,選擇不見,這讓徐增既理解又感動。
後來,他從看守所的人口中得知,有多位領導交代過,一定要注意觀察陳進的病情,一旦出現緊急情況馬上處理,決不能讓他現在出事。他被關在單獨的一間牢裏,作息時間隨意,滿足他的各項合理要求,吃的藥一旦用完,馬上繼續配上。王局長也曾幾次看過陳進,跟看守所的打了招呼,好好照顧他。
陳進自己倒沒表現出任何悲傷的樣子,每天看看書,睡覺,仿佛沒當這裏是看守所。每當工作人員送來飯菜,他還會禮貌客氣地對人說謝謝,朝人微笑,表現坦然。
當然,看守所的還告訴徐增一件事,陳進前段時間上廁所總會發出痛苦的呻吟,估計是癌症病痛。但醫護人員去照顧他,他總說沒事,僅吃了點止痛藥了事。
徐增嘆口氣,看來陳進做完了他想做的一切,自知幾個月後就算不處決,也走到盡頭了,或許早日處決也是件好事。
好吧,這樣也好,老友,既然你的目的達到了,祝你也新年快樂吧。徐增心中默默念叨了一句。
可是他不知道,陳進的目的還沒達到,他還有一件他自認為最有意義的事沒有完成。
當他從指派的律師口中得知,年後第一個星期六就是審判的日子,他打心底裏開心。
很快,就有個美好的結束。
第八十九章
年後的第一個周六,金縣人民法院在未張貼啟示的情況下,不公開審理了這起案子。沒人會想到法院周末還會加班,所以這次審理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到位。
雖然是不公開審理,但今天旁聽席的規格很高,有省政法委、公檢法係統的領導,還有市級縣級的各有關單位領導,部分政府官員,以及範家的幾個官員親屬,徐增也坐在旁聽席上,連人大代表都沒被邀請來參加旁聽,目的就是盡可能減少這案子的後續影響力。
負責審理的法官和公訴的檢察院人員都是上級指派縣裏的人,所有的劇本早已根據上級指示,反覆修改整理,確保所有的劇情朝他們構思的那般發展。
但陳進這個一直在演戲的戲霸,能否別出心裁呢?
此刻,沒人會想到接下去會發生什麽。
陳進一人犯下四起重案,殺七人,犯罪規模龐大,卷宗厚厚一疊,負責起訴的檢察院人員花了整整一個上午還沒念完。
徐增沒心思吃午飯,他知道,今天以後,陳進很快就會走到生命的盡頭。不過被告席上的陳進,情緒卻很穩定,一直默默聽著公訴人的話,時而臉上露出一個難以名狀的表情。
到了中午,中途休庭,下午繼續開審。
一直到下午三點多,起訴書中的內容,各項證據展示工作才算一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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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問律師有什麽需要反駁的,律師表示請求法官和陪審席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宣判。
徐增心裏默默罵著,都是一幫演員!
就在這時,坐在被告席上從頭到尾合起來也沒說過幾句話的陳進開口了:“法官、陪審席的諸位以及旁聽席的各位領導,你們好。”他臉上浮現出了紅光滿麵的笑容,聲音清朗,飽含著精神,根本不像一個癌症晚期的病人。
所有人對他的突然開口都愣了一下,尤其看到他的表情,仿佛他不是被告,而是一位資深自信的辯護大律師。
法院馬上反應過來,道:“被告,你要進行發言嗎?”
陳進笑了一下:“前幾天我看了幾本法律的書,現在這個環節,應該可以讓我發言了吧?對,我應該說,法官,被告請求發言。”
所有人都對他的異常舉動感到奇怪,徐增睜亮了眼睛,法官有些不知所措,按法律,被告的這個請求是該被核準的,可他又打算說什麽?
法官的目光看向了旁聽席上坐著的省政法委領導。
領導也是心中起疑,不清楚陳進到底會說出什麽話來,但又想到這是不公開審理,即便他喊幾句不合時宜的話也不會傳出去,如果他想為自己辯駁,現在證據確鑿,諒他也沒法駁,便朝法官點點頭。
法官說了句:“被告可以答辯。”
陳進搖搖頭:“不,我不是答辯,我不想否認什麽,這四起命案是我犯下的,按照法律,我該被判死刑,這點我沒有異議。我隻不過想糾正公訴人起訴書中的幾個錯誤。”
他頓了頓,突然微笑地看向了旁聽席上的領導和眾人:“這四起命案,事實上不是我一個人做的,我有個同夥,你們卻沒抓到。”
此言一出,語驚四座,所有人全部悚然動容,王格東更是渾身一陣,怎麽……怎麽還是同夥的問題!
沒有人阻止他說下去,所有人都想知道他到底會說什麽。法官也被震住了。
陳進繼續道:“專案組抓捕我歸案後,曾經一度懷疑我有個同夥,不過最後在我的口供和其他證據麵前,被我騙了,相信我是個人犯罪,沒有同夥。事實上,我現在可以說出來,我有個同夥。”
幾個領導的目光投向了王格東,王格東表情極度尷尬。
這時,陳進卻似乎在為王格東說話:“不過這個也不能怪專案組的朋友,我覺得他們還是挺專業的,隻能怪我對同伴保護得太好了。”
“公訴人的材料中,似乎少了一項,我有份心理診療記錄,上麵記載了我有同性戀傾向,也許是檢方覺得這個與案情無關,所以沒有提交吧?”
旁聽席上一些領導開始竊竊私語,更多人看著王格東,王格東的表情已經明白無誤地告訴他們,確有這回事。
“其實我不僅僅有同性戀傾向,我承認我是個標準的同性戀。你們想啊,一個同性戀怎麽會愛上甘佳寧,並且為了她去犯罪呢?”
此話一出,像個炸彈投進了湖裏,頓時炸開了。
被告的犯罪動機在頃刻間,被這一句話改寫了!
“或許是我年少時候由於外貌醜陋,內心自卑,不敢與女生接觸,至少從我自己發現有這個傾向的時候,已經讀大學了。你們不妨去調查我的同學,問問我大學期間有和女同學接觸嗎?沒有。你們還可以調查我美國的工作環境,問問這些年來我交過女朋友嗎?沒有。為什麽?大學期間或許是因為容貌,可是畢業後,我有一份在美國也值得人祈羨的工作,為什麽我沒談戀愛。因為我沒辦法接受女性!”
“所以,我告訴專案組甘佳寧曾經做過我短暫的女朋友,是謊話。我自己編造這個謊話時都覺得噁心,因為我實在很難想像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覺,那樣會使我嘔吐。如果你們還不信,可以脫下我的褲子,看看我的肛門括約肌是否有些鬆弛。”
“再來說說犯罪經過吧,每一次犯罪,全程負責計劃的是我,做準備工作的也是我,但最後殺人的一半是我,一半是我的朋友。”
“第一次殺江小兵時,確實是我親手做的,因為我那位朋友坐在車裏,沒有機會下手。公訴人的材料中,說我跟蹤江小兵進入安樂路,伺機用麻醉槍將尼古丁注she進他的脖子,隨後扶上身旁的居民樓,通過樓梯的窗戶拋屍在屋子背後,回頭再開車到屋後運走了屍體。我也帶專案組指認了現場,公訴人剛才也提供了照片。事實情況呢,根本不是這樣。真實情況就是我殺完人後,把江小兵屍體藏在一旁角落,用東西覆蓋住,此後我那位朋友開車進來,運走了。試想,對於犯罪的整個過程,我能考慮得那麽周全,當時就想到從樓道扔到房子背後嗎?萬一那片綠地上有人怎麽辦?我豈不是會冒更大的風險?最安全的做法,我不會在安樂路這條兩端都有監控的地方殺死江小兵。還有種辦法,我購買三輛車,每天分別停靠在江小兵回家的三條可能路線上,由於三輛車每天交換著停,所以根本不會引起別人注意。而我在殺害江小兵後,第二天甚至第三天再把他屍體運走,你們怎麽排查車輛呢?這方法可比把他屍體扔到房屋背後安全得多了。大家應該相信三輛車對我構成不了經濟負擔吧。”
旁聽席竊竊私語,確實,按照警方的偵辦過程,如果陳進用了這個方法,並且挑選第二天晚些時候再運出去,那簡直就滴水不漏,警方根本找不出半點線索了。可是公訴人的起訴書中,陳進用的是明顯更笨、風險更高的辦法。
“殺姚素月和李啟明時,後來的那個騎電瓶車進入的傢夥,你們覺得他的體型和我的一樣嗎?專案組當時也起了懷疑,但我堅稱這就是我,說或許是天黑光線外加騎車、衣服穿著的緣故,於是你們就相信了。”
“殺範長根夫婦的時候,前麵幾次踩點的傢夥,相信不用說,你們也看得出是我。最後那天早上呢,這身形是不是和前次的人很像?沒錯,那還是我朋友,不是我。”
“如果你們不信,還可以調查一件事。如果我記得沒錯,殺範長根夫妻是12月22日的事,剛好那幾天我因家中化學實驗有毒物質泄露,並未住在家中,而是住在了浦江大酒店,房間號碼時806,我記得很清楚,我房間旁邊不遠處,走廊裏有個監控,監控一定拍到我在12月21日晚上進入房間,第二天也就是案發當天,我出房間的時間,絕對是在犯罪完成後了。如果你們查證一遍,就會發現我根本不具備作案時間,所以我也根本不可能是騎電瓶車的人。”
砰一聲,王格東的心被一拳重重擊碎了,陳進從來沒有說過這件事,他們警方也根本不可能會想到有這麽一出。
如果一旦查證了酒店監控確實如他所說,犯罪發生的時間他沒出過房間,那麽電瓶車的傢夥毫無疑問是他同夥了!
陳進騙了我,也騙了整個警隊,他現在重新說出來,是想讓整個專案組出醜嗎?王格東緊緊咬住牙關,渾身都因激動而忍不住顫抖起來。
陳進繼續道:“警方在抓到我後,搜查我家時,找到了一個鐵桶,裏麵有燒過的牙刷、毛巾等私人物品,這點剛才公訴人已經提到,並有相關的照片為證。專案組從桶裏找到了遺留的毛髮,拿去做了dna鑑定,幸好,結果是我自己的,大概我朋友遺留的毛髮都被燒徹底了,同時也被我用稀硫酸腐蝕一遍,相信即便有皮屑等物質遺留,警方也查不出他了。而我朋友僅在我家住了幾天,僅是睡個覺而已,我相信地板上找不到他的毛髮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