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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單3部全(刑警羅飛係列之4~6) 作者:周浩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慕劍雲沖曾日華擺擺手,示意他不要幹擾羅飛的思緒。
羅飛的目光仍然在看著黃傑遠,他接著先前的話題又繼續問道:“你們當年是怎麽考慮這個問題的?為什麽隻找到了死者的衣物、頭顱、內髒和部分肉片,而對於死者最主要的軀幹部位的屍骨卻一直不見蹤跡呢?”
“可能是拋棄在某個隱蔽的地點吧,或者是一直藏在自己的家裏也說不定。”黃傑遠的神色略有些尷尬。作為此案曾經的負責人,他不但對兇手的下落毫無線索,甚至連死者的屍骨都未能找全,的確是說不過去。
而慕劍雲隨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種猜測:“藏在家裏的可能性不大。有許多變態殺手確實有保存死者遺體的習慣,但他們選擇的通常都是屍體中帶有標誌性的部位,比如說頭顱,生殖器官,甚至是內髒等等。在此前的資料中,都無保存軀幹骨骸的先例。因為保存大塊的屍骸不僅不方便,對於兇手來說也沒有的意義。”
黃傑遠攤攤手,看樣子是不想反駁,不過他又強調說:“我們當年把整個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屍骸到底藏在哪裏,的確令人費解。”
“會不會是埋在自己家裏了?”曾日華又忍不住要發表觀點,“大塊的屍塊很難搬運,所以在隱秘的作案地點就地掩埋——這樣的例子以前可是經常有的啊。”
的確,兇手在殺人之後,將屍體就地處理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砌在牆裏的,有埋在床下的,最誇張的是一個男人殺妻之後,專門買了兩袋水泥,在陽台上砌了個大墩子來藏匿屍首。
羅飛看向曾日華說道:“你的思路有兩點講不通。第一,在一個現在化的都市裏,就地處理屍體的難度和風險都太大了。你會在家裏整出很大的動靜,而且一旦引起別人懷疑便再無迴旋的餘地——因為屍體本身就是如山的鐵證。”
“嗯。”尹劍跟在後麵附和,“去年有個傢夥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陽台上,那簡直是我見到過的最愚蠢的藏屍手法。如果那傢夥也這麽笨的話,就不會十年還逍遙法外了。”
曾日華不甘心就這樣被駁倒,憋了一會後又辯解說:“萬一他的住處當時正好有些特殊的情況呢?比如說家裏正在搞裝修什麽的,順便把屍體也處理了。”
這種解釋顯然有些牽強,羅飛沒時間和他糾纏不清,直接又拋出了第二個問題:“如果他能夠順利地在家中處理屍體,為什麽還要把頭顱、內髒、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拋棄出去?”
“這個……”曾日華努力為兇嫌尋找著理由,片刻後他總算想到了一些說辭,“也許……也許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戰,就像eumenides發布通知單一樣。”
慕劍雲立刻跟上說道:“如果他有這種想法,那他更不會隻做一起案件就收手——這一點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曾日華一愣,然後苦笑了一下:“這怎麽說著說著,又轉回到剛才的問題了?”
羅飛卻擺了擺手:“我們先不考慮對兇犯的心理分析,隻考慮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戰的話,扔出來一包碎屍還不夠嗎?為什麽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屍體肉片和一個裝有頭顱和內髒的旅行包?另外為什麽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來,這從挑戰警方的角度也解釋不通吧?”
曾日華苦起臉,這次他再也圓不下去了,隻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腦袋:“那好吧……你說是怎麽回事?那些大塊的屍骸到底去了哪裏?”
“藏匿在某個特殊的地方……”羅飛慢悠悠地說道,“而這個地方的特殊性在於,那裏雖然能夠藏住死者的主體屍骸,但卻不能藏下頭顱、內髒、肉片和衣物,所以兇手要把這些東西遠遠的扔出去。”
眾人都微微皺起眉頭,能明白羅飛的思路,但對具體的細節又無法理解:什麽樣的藏屍地能容納大塊的屍骸但卻無法留下頭顱、內髒和肉片這樣相對小塊的碎屍呢?
而羅飛略做停頓之後又說道:“這樣吧,我還是從頭開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會引用不少慕老師的心理分析結果。大家都聽一聽,看看這個思路能不能順下去。”
見眾人都沒什麽異議,羅飛便開始講述。與慕劍雲立足於心理學的分析不同,他的觀點主要是來自於刑偵學上判斷。
“在任何一起兇殺案件中,如何處理屍體都是兇犯必須麵對的最棘手的問題。因為屍體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證,有經驗的刑偵人員能通過屍體找到各種各樣的線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兇案發生的時間、兇案發生的原因、兇手的殺人方法、甚至是兇手本人的身心特徵等等。而兇手為了毀滅這些證據,會採用諸多有針對性的手法來破壞屍體。但這手法本身卻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們可以從中知道,兇手想要隱藏些什麽。而他刻意要隱藏的東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線索。
具體到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兇手拋出了死者的頭顱和衣物,可見兇手並無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說兇手並不擔心警方會對死者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查。由此可見,兇手和死者的相識應該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並沒有第三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
眾人都暗自點頭表示認同。不過這番分析並不足為奇,所以他們還得凝神繼續聽下去。
“這裏我要引用慕老師的理論了。”羅飛這時看了慕劍雲一眼,和後者進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從死者的性格來看,一個陌生人要想在短時間內接近她,這個人對她必須具有足夠的吸引力。所以我認同以下幾點:兇手當時的年齡在二十八歲以上;相貌中上;具備一定的內涵;社會地位較高;同時此人是一個‘隱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則無法解釋他為什麽會對死者感興趣。”
慕劍雲微微一笑,似乎在對羅飛的信任表示感謝。
羅飛略點頭以示回應,然後又道:“既然我們已經確定:死者和兇手是偶然相識,那麽在分析兇手的殺人動機的時候,我們就麵臨著兩個分岔口的選擇。第一種可能,兇手是個變態殺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預謀殺人案。兇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死她,享受殺人過程中的快感。事實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著這條思路在探案。包括我們剛才也是這麽想的——因為兇手對屍體的殘害實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為範疇。既然是有預謀的,他當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包括怎樣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樣下手,怎樣處理屍體等等。他的計劃一定很周密並且得到了完美的實施。所以警方歷經十年也無法破案。可是這個思路又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地方:比如這個變態兇手為什麽沒有繼續作案?他為什麽要把頭顱、內髒、肉片和衣物分別拋棄在不同的地點?”
這正是先前討論受阻的地方。眾人現在聽羅飛這麽一說,都明白他是要避開這些障礙,轉移到另外一條思路上。
“那另一種可能性是怎樣的?”慕劍雲忍不住催促著問道。
“另一種可能性是:兇犯本來並沒有打算殺死被害人。他的目的隻是想進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過當死者來到他家裏之後卻出現了一些變故,這個變故使得兇手殺死了這個女孩。”
“為什麽沒有第三種可能性呢?”慕劍雲提出了疑問,“即使他不是變態,也有可能預謀殺人啊。為什麽你一定要強調是意外變故導致的兇殺呢?”
羅飛反問道:“如果你不是變態,並且事先做好了殺人的預謀,那你為什麽要把這個人殺死在自己家裏?”
慕劍雲恍然地“哦”了一聲。此前大家已有共識:兇犯能對屍體進行如此精細的加工,說明他的作案地點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強的家中。但誰會刻意把自己的家選擇為殺人的地點呢?除非他是一個想要“享受”戕屍過程的變態。
“這麽說的話,如果不是變態殺人,就是一起臨時起意的突發性殺人事件了?”尹劍也攙進來分析道,“為什麽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結果吧?”
確實有很多男性針對女性的兇殺案都是由強姦案件惡化後導致的。如果兇犯把死者帶到家中後起了色心,而受害者處置不當,臨時起意的強姦往往會轉化為殺人案件。
可慕劍雲卻有相反的觀點:“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
“為什麽呢?”尹劍用請教的口吻謙遜問道。
“我曾經專門研究過強姦等性犯罪案件中案犯和受害人雙方的心理特徵。而這起案件中男女雙方的狀態並不符合以往的案例。根據分析,此案中男性的個人條件要超出女性很多,而已受害人的性格既然能跟隨兇犯回家,那說明她對兇犯本身已經相當認可。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男性對女性進行性侵害也很難惡化到殺人的地步,因為女性往往會在半推半就中順從。當然也不排除先前雙方在交流的目的性上存在誤解,以至於男性的性侵行為遭到女性的強烈反抗。不過這時男性往往會中止侵害,因為在他看來,該女性並不值得他付出過大的代價。而且他條件優越,不致於淪為一名極度饑渴的暴力型性侵者。”
黃傑遠此刻也從另外一個角度附和慕劍雲的觀點:“當年從拋屍現場提取到的證據中,死者的內外衣物都完好無損,從這一點來看,也不符合暴力強姦案的特徵。”
“那這突發性的殺人動機到底是什麽呢?”尹劍咂了咂嘴,“他們無怨無仇的,侵財更不可能——都說了兇犯的條件要比死者優越很多啊。”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裏。因為兇犯的條件要遠優於死者,所以不要老去揣摩兇犯想侵占死者什麽。我覺得如果是突然性兇殺的話,很可能是死者激怒兇犯後釀成的悲劇。”
“哦?對於這一點,你有更詳細的分析嗎?”羅飛饒有興趣地看著慕劍雲問道。
“死者敏感而清高,但內心又是自卑的。這種性格的人往往不擅於和別人相處,他們說話的時候很容易出口傷人,不是嗎?”
“你的意思是,死者的某句話刺激到了兇手?”
慕劍雲點點頭。
“會是什麽樣的話呢?”羅飛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自己也覺得有些強人所難。
不過慕劍雲倒沒有被為難住的樣子。她反問道:“人們最容易被什麽樣的話激怒?”
羅飛的目光仍然在看著黃傑遠,他接著先前的話題又繼續問道:“你們當年是怎麽考慮這個問題的?為什麽隻找到了死者的衣物、頭顱、內髒和部分肉片,而對於死者最主要的軀幹部位的屍骨卻一直不見蹤跡呢?”
“可能是拋棄在某個隱蔽的地點吧,或者是一直藏在自己的家裏也說不定。”黃傑遠的神色略有些尷尬。作為此案曾經的負責人,他不但對兇手的下落毫無線索,甚至連死者的屍骨都未能找全,的確是說不過去。
而慕劍雲隨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種猜測:“藏在家裏的可能性不大。有許多變態殺手確實有保存死者遺體的習慣,但他們選擇的通常都是屍體中帶有標誌性的部位,比如說頭顱,生殖器官,甚至是內髒等等。在此前的資料中,都無保存軀幹骨骸的先例。因為保存大塊的屍骸不僅不方便,對於兇手來說也沒有的意義。”
黃傑遠攤攤手,看樣子是不想反駁,不過他又強調說:“我們當年把整個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屍骸到底藏在哪裏,的確令人費解。”
“會不會是埋在自己家裏了?”曾日華又忍不住要發表觀點,“大塊的屍塊很難搬運,所以在隱秘的作案地點就地掩埋——這樣的例子以前可是經常有的啊。”
的確,兇手在殺人之後,將屍體就地處理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砌在牆裏的,有埋在床下的,最誇張的是一個男人殺妻之後,專門買了兩袋水泥,在陽台上砌了個大墩子來藏匿屍首。
羅飛看向曾日華說道:“你的思路有兩點講不通。第一,在一個現在化的都市裏,就地處理屍體的難度和風險都太大了。你會在家裏整出很大的動靜,而且一旦引起別人懷疑便再無迴旋的餘地——因為屍體本身就是如山的鐵證。”
“嗯。”尹劍跟在後麵附和,“去年有個傢夥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陽台上,那簡直是我見到過的最愚蠢的藏屍手法。如果那傢夥也這麽笨的話,就不會十年還逍遙法外了。”
曾日華不甘心就這樣被駁倒,憋了一會後又辯解說:“萬一他的住處當時正好有些特殊的情況呢?比如說家裏正在搞裝修什麽的,順便把屍體也處理了。”
這種解釋顯然有些牽強,羅飛沒時間和他糾纏不清,直接又拋出了第二個問題:“如果他能夠順利地在家中處理屍體,為什麽還要把頭顱、內髒、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拋棄出去?”
“這個……”曾日華努力為兇嫌尋找著理由,片刻後他總算想到了一些說辭,“也許……也許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戰,就像eumenides發布通知單一樣。”
慕劍雲立刻跟上說道:“如果他有這種想法,那他更不會隻做一起案件就收手——這一點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曾日華一愣,然後苦笑了一下:“這怎麽說著說著,又轉回到剛才的問題了?”
羅飛卻擺了擺手:“我們先不考慮對兇犯的心理分析,隻考慮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戰的話,扔出來一包碎屍還不夠嗎?為什麽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屍體肉片和一個裝有頭顱和內髒的旅行包?另外為什麽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來,這從挑戰警方的角度也解釋不通吧?”
曾日華苦起臉,這次他再也圓不下去了,隻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腦袋:“那好吧……你說是怎麽回事?那些大塊的屍骸到底去了哪裏?”
“藏匿在某個特殊的地方……”羅飛慢悠悠地說道,“而這個地方的特殊性在於,那裏雖然能夠藏住死者的主體屍骸,但卻不能藏下頭顱、內髒、肉片和衣物,所以兇手要把這些東西遠遠的扔出去。”
眾人都微微皺起眉頭,能明白羅飛的思路,但對具體的細節又無法理解:什麽樣的藏屍地能容納大塊的屍骸但卻無法留下頭顱、內髒和肉片這樣相對小塊的碎屍呢?
而羅飛略做停頓之後又說道:“這樣吧,我還是從頭開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會引用不少慕老師的心理分析結果。大家都聽一聽,看看這個思路能不能順下去。”
見眾人都沒什麽異議,羅飛便開始講述。與慕劍雲立足於心理學的分析不同,他的觀點主要是來自於刑偵學上判斷。
“在任何一起兇殺案件中,如何處理屍體都是兇犯必須麵對的最棘手的問題。因為屍體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證,有經驗的刑偵人員能通過屍體找到各種各樣的線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兇案發生的時間、兇案發生的原因、兇手的殺人方法、甚至是兇手本人的身心特徵等等。而兇手為了毀滅這些證據,會採用諸多有針對性的手法來破壞屍體。但這手法本身卻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們可以從中知道,兇手想要隱藏些什麽。而他刻意要隱藏的東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線索。
具體到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兇手拋出了死者的頭顱和衣物,可見兇手並無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說兇手並不擔心警方會對死者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查。由此可見,兇手和死者的相識應該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並沒有第三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
眾人都暗自點頭表示認同。不過這番分析並不足為奇,所以他們還得凝神繼續聽下去。
“這裏我要引用慕老師的理論了。”羅飛這時看了慕劍雲一眼,和後者進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從死者的性格來看,一個陌生人要想在短時間內接近她,這個人對她必須具有足夠的吸引力。所以我認同以下幾點:兇手當時的年齡在二十八歲以上;相貌中上;具備一定的內涵;社會地位較高;同時此人是一個‘隱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則無法解釋他為什麽會對死者感興趣。”
慕劍雲微微一笑,似乎在對羅飛的信任表示感謝。
羅飛略點頭以示回應,然後又道:“既然我們已經確定:死者和兇手是偶然相識,那麽在分析兇手的殺人動機的時候,我們就麵臨著兩個分岔口的選擇。第一種可能,兇手是個變態殺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預謀殺人案。兇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死她,享受殺人過程中的快感。事實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著這條思路在探案。包括我們剛才也是這麽想的——因為兇手對屍體的殘害實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為範疇。既然是有預謀的,他當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包括怎樣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樣下手,怎樣處理屍體等等。他的計劃一定很周密並且得到了完美的實施。所以警方歷經十年也無法破案。可是這個思路又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地方:比如這個變態兇手為什麽沒有繼續作案?他為什麽要把頭顱、內髒、肉片和衣物分別拋棄在不同的地點?”
這正是先前討論受阻的地方。眾人現在聽羅飛這麽一說,都明白他是要避開這些障礙,轉移到另外一條思路上。
“那另一種可能性是怎樣的?”慕劍雲忍不住催促著問道。
“另一種可能性是:兇犯本來並沒有打算殺死被害人。他的目的隻是想進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過當死者來到他家裏之後卻出現了一些變故,這個變故使得兇手殺死了這個女孩。”
“為什麽沒有第三種可能性呢?”慕劍雲提出了疑問,“即使他不是變態,也有可能預謀殺人啊。為什麽你一定要強調是意外變故導致的兇殺呢?”
羅飛反問道:“如果你不是變態,並且事先做好了殺人的預謀,那你為什麽要把這個人殺死在自己家裏?”
慕劍雲恍然地“哦”了一聲。此前大家已有共識:兇犯能對屍體進行如此精細的加工,說明他的作案地點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強的家中。但誰會刻意把自己的家選擇為殺人的地點呢?除非他是一個想要“享受”戕屍過程的變態。
“這麽說的話,如果不是變態殺人,就是一起臨時起意的突發性殺人事件了?”尹劍也攙進來分析道,“為什麽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結果吧?”
確實有很多男性針對女性的兇殺案都是由強姦案件惡化後導致的。如果兇犯把死者帶到家中後起了色心,而受害者處置不當,臨時起意的強姦往往會轉化為殺人案件。
可慕劍雲卻有相反的觀點:“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
“為什麽呢?”尹劍用請教的口吻謙遜問道。
“我曾經專門研究過強姦等性犯罪案件中案犯和受害人雙方的心理特徵。而這起案件中男女雙方的狀態並不符合以往的案例。根據分析,此案中男性的個人條件要超出女性很多,而已受害人的性格既然能跟隨兇犯回家,那說明她對兇犯本身已經相當認可。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男性對女性進行性侵害也很難惡化到殺人的地步,因為女性往往會在半推半就中順從。當然也不排除先前雙方在交流的目的性上存在誤解,以至於男性的性侵行為遭到女性的強烈反抗。不過這時男性往往會中止侵害,因為在他看來,該女性並不值得他付出過大的代價。而且他條件優越,不致於淪為一名極度饑渴的暴力型性侵者。”
黃傑遠此刻也從另外一個角度附和慕劍雲的觀點:“當年從拋屍現場提取到的證據中,死者的內外衣物都完好無損,從這一點來看,也不符合暴力強姦案的特徵。”
“那這突發性的殺人動機到底是什麽呢?”尹劍咂了咂嘴,“他們無怨無仇的,侵財更不可能——都說了兇犯的條件要比死者優越很多啊。”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裏。因為兇犯的條件要遠優於死者,所以不要老去揣摩兇犯想侵占死者什麽。我覺得如果是突然性兇殺的話,很可能是死者激怒兇犯後釀成的悲劇。”
“哦?對於這一點,你有更詳細的分析嗎?”羅飛饒有興趣地看著慕劍雲問道。
“死者敏感而清高,但內心又是自卑的。這種性格的人往往不擅於和別人相處,他們說話的時候很容易出口傷人,不是嗎?”
“你的意思是,死者的某句話刺激到了兇手?”
慕劍雲點點頭。
“會是什麽樣的話呢?”羅飛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自己也覺得有些強人所難。
不過慕劍雲倒沒有被為難住的樣子。她反問道:“人們最容易被什麽樣的話激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