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屍檢情況,今天找到了屍源。死者是住在慶豐新村的張月。”師父說道,“剛才我和張月的丈夫談了次話,覺得他疑點很多。”


    刑警們神態各異地聽著師父說。兩天不眠不休的工作讓大家精疲力竭。


    “首先,當時在場的人都意識到了這個疑點。他斷言張月沒有被強姦,這一點他不可能知道。”師父說,“其次,他說張月最後是在荒無人煙的垃圾場附近地區被害的。這顯然不可能。”


    “為什麽不可能?殺完人,包裹以後直接拋屍,看樣子很合邏輯。”


    “第一,如果是偶遇歹徒被害,歹徒不會花那麽多心思去包裹屍體,有什麽意義呢?”師父切換到了屍體被包裹的原始狀態的幻燈片,接著說,“第二,如果是在垃圾場附近偶遇熟人,熟人作完案,要藏匿屍體,應該拋去更遠的地方,不會拋屍在離殺人現場那麽近的垃圾場。而且在荒無人煙的地方碰見熟人,概率太低了吧。”


    我們都呆呆地聽著,總覺得這樣的懷疑理由並不充分。


    “我認為張月不可能在野外遇害的依據不僅僅是這些。”師父看出了我們的質疑,“我有充分的依據支持張月是在室內被害的。”


    師父打開原始屍體的照片:“大家看。包裹、捆綁屍體的物件有:編織袋、塑料膜、嶄新的電線和電話線。尤其是塑料膜,是兩層,兩層外形、規格完全一致的這麽長的套筒狀塑料膜。你們覺得如果在野外作案,會有這麽充分的時間、會花這麽多心思來包裹屍體嗎?這人的心理素質也太好了吧!現場即便是空曠的野外,偶爾也會有人路過。”


    我們覺得非常有道理,都頻頻點頭。師父喝了口茶,接著說:“另外,在野外作案,能夠在短時間內找到這麽多捆綁、包裹屍體的物件嗎?”


    “附近不是有垃圾場嗎?那裏什麽都有。”


    “如果是在垃圾場尋找捆綁的工具,最有可能找來的是垃圾場裏很常見的、更易於捆綁的軟質繩索,而不應該是不易捆綁的硬質的電線。而且電線和電話線上都有新鮮的剪斷的痕跡,犯罪分子何必舍易取難呢?一般人家裏可能沒有繩索,但肯定有一些電線和電話線。”


    “那為什麽說是短時間內捆綁包裹呢?可能是殺了人,然後幾個人分頭回家去找包裹屍體的物件,回來再包裹屍體呢?”我提出一種可能。


    “你是法醫,不應該問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屍體死亡後一兩個小時就會出現屍僵,屍僵形成以後屍體就很難屈曲了。而我們看到的屍體是處於完全的屈曲狀。而且在屍體被屈曲之前,已經套了兩層塑料膜。也就是說,兇手是在屍僵形成之前,完成了捆綁、包裹、屈曲裝袋的程序。在荒無人煙的野外,在一兩個小時之內找到這麽多物件,完成捆綁包裹然後裝袋,可能性很低。所以,我覺得張月被殺的第一現場是在室內。”


    “那有沒有可能是張月和她丈夫分開以後,被人劫持到有這些物件的室內,殺害以後再拋棄到垃圾場呢?”有偵查員問。


    “這個可以排除。因為我們通過屍體檢驗,沒有發現死者有約束傷和抵抗傷。也就是說死者死前沒有被控製的跡象,也沒有明顯的抵抗動作。她應該是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掐死的。”


    “如果是有兩三個人控製她呢?她一個弱女子,被兩三個人控製,她也不敢反抗啊?”又有偵查員提出設想。


    “是一個人包裹屍體的。”師父斬釘截鐵地說。


    “一個人包裹屍體都能看出來?”連我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大家看一看。屍體的雙手是先被捆綁在一起,然後再和軀幹捆綁在一起的。對吧?而且捆綁的地方,沒有生活反應。也就是說,人死了以後才捆綁雙手,再把雙手捆在腰上。”師父神秘一笑。


    大家恍然大悟。是啊,死後再捆綁屍體的目的隻有一個,把屍體的雙手和軀幹固定在一起,才方便用一個直徑不大的塑料套筒套住屍體。如果是兩個人,完全可以一個人包裹,另一個人固定雙手,就沒有必要花這麽多工夫找各種繩索捆綁屍體了。


    “綜上所述,死者應該是在室內,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人掐死,然後迅速被捆綁、包裹、摺疊、裝進編織袋。既然是趁其不備殺人,而且殺人後又要藏匿屍體,應該是熟人作案。”


    這就是最簡單的現場重建。


    大家紛紛點頭認可。“但是,即便明確了是一個熟人、室內作案,也不能確證就是張月的丈夫幹的。”沒有拿到證據,刑警隊長很不放心。


    “我沒有說一定是她丈夫幹的,隻是很懷疑他。”師父說,“他總是強調他們是在垃圾場附近談話,張月是在垃圾場附近失蹤的,對垃圾場這個地方很是敏感,給人的感覺就是欲蓋彌彰,製造張月是在垃圾場附近遇襲的假象。”


    “接下來怎麽辦?”


    “辦手續,搜查張月的家。”


    很快,我們到達了張月的家,用從張月丈夫身上扣押下來的鑰匙打開了房門。搜查工作進展得很順利,很快我們就從他家的工具櫃裏找到了形態一致的綠色電線和被剪短的、剩下的電話線頭。


    等我們重新返回派出所,刑警隊的審訊工作依舊阻力很大,張月的丈夫叫囂著要投訴民警,他完全沒有低頭認罪的態度。


    “看看這個再喊。”師父把裝在物證袋裏的電線和電話線扔在男人的麵前。


    “這個能說明什麽?你家沒有電線?你家沒有電話線?”


    “別強了。”師父說,“你不知道電線的斷頭能夠鑑定出是否為同一根電線嗎?”


    男人突然沉默了。


    案件就這樣偵破了。原來張月的丈夫有了外遇,小三不依不饒,要求他離婚。他拗不過小三的要求,提出離婚又遭拒,於是下狠手殺死自己的妻子並拋棄了她的屍體,以為屍體就這樣永不會被發現,他也就能夠矇混過關。


    “可是,他不報案不就可以了嗎?為什麽還要去派出所報失蹤?”我問道。


    “你問他們吧。”師父指了指身邊的派出所民警。


    “哦,不是他報的失蹤。他隻是和張月的父母說張月下班後就沒有回家,找了兩天沒找到。張月的父母來派出所報了案。接到你們尋找屍源的命令後,我們也是花了兩天的時間才找到張月的丈夫。現在看來,當時他是想故意躲避審查的。”派出所民警說。


    “唉,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深深地感慨道。


    第九案公路遊魂


    省廳法醫部門的工作比想像中繁忙許多,除了要出勘一些特大、疑難的命案現場以外,還有很多信訪案件和行政材料要處理。頻繁地出差,也不全是為了命案,對於信訪案件的複查我們一樣非常謹慎,因為這是發現和洗刷冤案的渠道。


    天氣逐漸轉涼,這是我來到省城的第一個深秋,師父帶著我趕赴雲陵市複查一起信訪案件。案情很簡單,也沒有如想像中那樣發現冤案。在轄區派出所約見信訪人溝通的時候,突然門口傳來了一陣嘈雜聲。


    我們不約而同地向窗外望去,派出所的門口聚集了一群圍觀的人。


    “他肯定是拿了我的錢跑了,這都幾點了,還聯繫不上?”一個中年男子義憤填膺地揮著手臂嚷著。


    “怎麽會呢,鄉裏鄉親的。”一個40多歲的婦女哭喪著臉說。


    “怎麽不會?誰不知道他吃喝嫖賭樣樣都來?我就這麽點兒錢,拿走了我怎麽治病?不管,拿錢出來還我,我後天還要開刀!”男子揪著婦女的衣領不依不饒。


    “我哪有那麽多錢啊,你看我們家窮得……”女人慾哭無淚。


    “別衝動,放手!”民警看見男子想動手打人,前來調停。


    “說不準一會兒就會聯繫你們的,你急什麽,不就幾千塊錢嗎?至於鬧來派出所?”旁邊一個看似知情者的老者說道。


    派出所門前經常上演諸如此類的事件,民警都習以為常了,不過初入警隊的我還是充滿好奇,走出派出所想要看個究竟。


    在民警的調停下,雙方的情緒很快平穩下來,那個中年男子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原來他叫王啟,得了非常嚴重的膽道結石,經常疼得滿地打滾,忍了一陣子終於忍無可忍,就決定拿出他僅有的5000元積蓄到市裏開刀。開刀的醫院,是村裏的赤腳醫生李解放給介紹的。這個李解放,也是他的街坊,今年50多歲了,因為自學過一點兒醫學知識,就在村裏開了個小診所謀生。後來醫療機構都正規化了,李解放的小診所也就黃了,他一邊偷偷給村裏人看些頭痛腦熱的小病,一邊也順帶著給一些二線醫院當起了醫托,這樣他還能從就診的費用中提取一些提成。


    這次王啟一找他幫忙,他就帶他去了市裏的某家醫院就診,當天就安排住了院進行術前檢查。這些天,李解放也算有情有義,自己拿了些錢在醫院負責照顧無親無故的王啟,直到手術前一天,王啟要換病號服,沒有地方貼身放那剩下的3000元錢,考慮到近來醫院的小偷十分猖獗,他就把錢托給李解放妥善保管。沒想到,當天晚上李解放就失蹤了,手機也打不通,王啟擔心了一夜,到了第二天上午依舊沒有李解放的消息。著急之下,王啟打電話叫來了李解放的老婆,才發現李解放也沒有回村子。都是街裏街坊的,王啟自然清楚李解放平時也不是個檢點的人,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屬於掙多少花多少的主,他一著急,就把李解放的老婆拖來了派出所。李解放的老婆比李解放小了10歲,平時也常常被他打罵,這會兒什麽也不知道,更是說不出話來。


    事情聽起來很簡單,應該是李解放揮霍完了錢財,躲債去了。看熱鬧的人沒看出什麽新鮮來,也就一鬧而散。


    我這邊倒是一切順利。信訪案件處置得及時有效,信訪人也信服了我們的複查結論。做完了一些文字材料的工作以後,我們決定第二天早上就返回省城。師父的作息習慣很好,早睡早起。不過這就苦了我們這些喜歡熬夜看書、玩遊戲的小年輕。第二天早上6點30分,師父就來敲門說要趕回廳裏,盡量趕上上午的會。


    我睡眼惺忪地坐上了回省城的車。大清早,路上的車不多,但是駛到市郊的路上時,我們發現路旁停著一輛閃著警燈的警車,兩名交警正蹲在地上檢查一個躺在地上的人。


    “停車。”師父吩咐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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