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點和起火原因確定了嗎?”我問。


    隊長說:“這個還是得火災調查部門來確定。但憑我的經驗,起火原因嘛,就是那個液化氣罐,起火點嘛,這個房間燒得很均勻,啥也不剩了,好像不太好判斷具體的起火點。”


    “看來還是得等天亮了,我們再進行勘查。”我說,“好像挺麻煩的,現場滅火動作導致很多證據的滅失。”


    “麻煩嗎?”隊長說,“液化氣罐漏氣導致起火、爆炸,我們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了。這些還在用液化氣的老住宅,偶有發生這樣的事故,就是有傷亡的不是很多。就像你剛才說的,其實爆炸威力倒不是很大,燃燒才是致命的。”


    “當然麻煩。”我說,“誰家的液化氣罐,會放在臥室?”


    隊長張大了嘴巴,愣了半天,說:“對啊,我怎麽沒想到這個問題?”


    “好在有傷者,總能還原一些情況吧。”我說。


    “趕緊通知刑警支隊吧。”隊長和一旁的通信兵說完,轉頭對我說,“領導,要不你們刑警部門還是明天再進行現場勘查吧。”


    “也好。”我說,“還是先由你們火災調查部門先行勘查,確定了起火原因和起火點,我們好做到心裏有數。”


    “就是,就是。”隊長說,“好在這樣威力的爆炸,不可能是製式爆炸物引發的,至少不是涉爆案件。”


    “排除了涉爆案件,是好事。”我說,“可是畢竟是個亡人火災現場,原因還不明確,是不是刑事案件也還不明確,我們的工作量不小啊。”


    “是啊。”隊長看了看警戒帶以外的群眾說,“左右鄰居反響那麽大,當地黨委政府的善後工作,也不好做啊。”


    2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師父的電話,指令我們第一勘查組趕赴綠竹花園小區,對爆炸案件進行深入調查。


    在趕去現場之前,我建議大家先去省立醫院,對傷者的損傷情況進行了解。


    到了醫院,我們直接去了傷者劉晨彬的病房。病房裏隻有劉晨彬一人躺在床上,隔壁床是空的,兩名民警坐在床沿。


    “他現在怎麽樣?”我問。


    “這個我們也看不懂。”民警指了指心電監護儀,說,“醫生說很平穩,無大礙,就是整個人好像處在淺昏迷狀態,一直不說話,沒辦法問話。”


    我看了看屏幕,血壓80-120毫米汞柱,呼吸20次每分鍾,心率70次每分鍾,氧合血紅蛋白含量100%,這簡直是比正常人還正常的生命體徵。


    我上前呼喚了幾聲劉晨彬的名字,他的眼瞼仿佛在抖動,卻沒有對我做出回應。劉展彬的上半身都包紮著紗布,我知道這種燒傷患者需要加壓包紮,防止感染,所以要求醫生解開紗布驗傷顯然不現實,風險也很大。我掀開他身上蓋著的被子,看了看他身上其他部位,沒有其他的損傷。沒有辦法,我們隻好找到了他的主治醫師陳醫生。


    “您好,陳醫生,請您為我們介紹一下劉晨彬的具體傷情。”我說。


    “全身大麵積燒傷,二度到三度燒傷,嗯,就這樣。”陳醫生說。


    “位置呢?”我在一本驗傷圖譜上,翻到了畫著人體的一頁。


    陳醫生指著人體的簡筆畫,逐一把劉晨彬身上的損傷位置指了出來。我也按照陳醫生的描述,逐一在本子上記錄。可以看出,劉晨彬主要是背部和左側上臂有一些燒傷,胸腹部都是正常的。


    “那他的顱腦損傷嚴重嗎?”我問。


    陳醫生皺了皺眉頭,拿出一張ct和一張磁共振片子,插在閱片燈上,說:“從影像學檢查來看,他並沒有顱腦損傷。”


    “爆炸了都沒有個腦震盪什麽的?”林濤在一旁問。


    陳醫生搖搖頭,說:“顯然,爆炸的衝擊波並不厲害,他全身的ct都做了,並沒有任何損傷。”


    “那他為什麽昏迷?”我有些疑惑。


    “這我就不知道了。”陳醫生說,“我們擔心他一氧化碳中毒,還進行了動脈穿刺,檢測碳氧血紅蛋白濃度,也是在正常值的範圍內,並沒有存在中毒或者缺氧的情況。說明他在起火不久就被救了出來,並沒有吸人大量—氧化碳。”


    “也就是說,他沒有昏迷的病理基礎?”我問。


    陳醫生點了點頭。


    我皺起眉頭,思索了一番,憂心忡沖地準備離開。


    陳醫生說:“哎,對了,現在病人的就診費用還欠著呢,你們政府什麽時候幫忙先交上?”


    劉晨彬是個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性格孤僻內向。中專畢業後,在省立醫院後麵的一個小藥房打工當銷售員,五年前認識了他的妻子——同是在藥店打工的占士梅,然後就結了婚,在省立醫院後麵的綠竹花園小區買了一套二手房。藥品生意利潤很大,作為銷售員,待遇也不差。所以他們倆雖然一直沒要孩子,但是生活過得也是有滋有味。


    據藥店的同事反映,他們倆之間的裂隙是從今年年初開始的。最初有人反映,占士梅曾經和她的同事也是閨密說,劉晨彬的性功能出現了問題,她想離婚。然後,同事們都感覺出差在外跑業務的劉晨彬經常會突然回到藥店找占士梅。甚至,兩人偶爾會在藥店爭吵。


    占士梅也是外地人,沒有親屬在龍番,他們兩人的社交麵很窄,所以偵查部門通過一夜的調查,也就查清了這些線索。


    我們在從省立醫院步行到現場的途中,一名偵查員向我們低聲做著介紹。


    “死者的身份已經確定了吧?”我問。


    偵查員點點頭,說:“經過昨天一晚上的檢驗工作,已經確定了死者就是占士梅本人無疑。”


    “可是,占士梅就孤零零一個人,又沒孩子,父母又不在身邊,是怎麽通過死者的dna來確定死者身份的?”我問。


    “我們在現場提取了占士梅家中的毛巾、牙刷等一切可以留下dna的物品。”偵查員說,“經過比對,都是同一個人的。不過為了穩妥起見,我們也派人去外地採集占士梅父母的血樣,打算通過親子鑑定進一步確認。”


    我點頭表示滿意,經過數年的培訓,現在基層民警對於提取生物檢材的技巧都已經駕輕就熟了。我隨即又問:“出了這麽大事兒,占士梅的父母都不來龍番?”


    “是啊,世態炎涼。”偵查員嘆了口氣,“他們好像完全不在乎這個女兒,拒絕來龍番辦喪事。”


    小區似乎已經恢復了寧靜,經過一夜的交涉,雖然整棟樓周圍都拉起了警戒帶,但現場上下周圍的鄰居也都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裏。


    我們幾個拎著勘查箱上樓,見市局技術部門的同事正在進行現場勘查。


    “你確定這是大門的原始狀態嗎?”一名痕檢員正在詢問被從隊裏叫過來的那位操著東北口音的消防隊員。


    “那必須的啊!”隊員說,“這門,那傢夥,老結實了,我踹了幾腳才踹開啊。


    我見大門的門框都已經變形,鐵質防盜門的中央都發生了凹陷,對這名隊員的天生神力佩服得五體投地。


    還是林濤更能抓住重點,他指著伸出來的門舌,說:“這個門舌通過鑰匙是控製不了的,它相當於防盜門的插銷,隻有在門內手動轉動這個旋鈕,才能把門舌轉出。”


    “哦?什麽意思呢?”我問。


    林濤和我一起走進了屋內,窗戶挨個兒看了一遍,說:“除了主臥室沒有窗戶,其他各房間的窗戶、防盜窗都是完好無損的。”


    “主臥室的窗戶被衝擊波打出去了。”我說,“玻璃碎了,但防盜窗還是完好的,沒有撬壓,沒有損壞。”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封閉現場。”林濤下了結論。


    現場所有人都驟然放鬆下來。


    對現場勘查人員來說,能確定一個現場是封閉現場,是至關重要的。一旦確定了是封閉現場,沒有出口,那麽就說明這起案子肯定跟室內的人有關係。而這個室內,隻有劉晨彬和死者占士梅。


    “那我們可以撤了?”陳詩羽淡淡地說道。即便重新讓她“參戰”,她好像仍然對我們餘怒未消。


    “我覺得吧,這事兒一看,就是內部人幹的。”我說,“但是內部人怎麽幹的,可是有一番文章要做。”


    “不用說,肯定是相約自殺。”大寶在早晨把情況和寶嫂的父母說過後,也加入了我們的隊伍。


    “這個相約自殺,可是比較麻煩的。”我說。


    “不麻煩,你不是說,爆炸原因是液化氣罐嗎?”林濤說,“雖然液化氣罐被水衝過,沒有了痕跡物證,但是誰把液化氣罐從廚房搬到了臥室呢?”


    我見林濤說到了重點,點頭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林濤引著我們走到了廚房,打開放置液化氣罐的櫥櫃櫃門,說:“液化氣罐是從這裏被挪出的,之前應該連著一個閥門,閥門連著煤氣管道,通向鍋灶。所以,我們隻需要對櫥櫃櫃門以及閥門進行指紋顯現,就能找出搬液化氣罐的人了。”


    我搖搖頭,說:“你別忘了,這是劉晨彬的家!我相信,不管你們怎麽顯現,肯定能找到劉晨彬的指紋。但是,這又能說明什麽問題呢?說明劉晨彬在家經常幹家務?換液化氣罐這種事情,都是他包了?”


    林濤默然地點了點頭。


    我接著說:“這和殺親案件是有相似之處的,就是在現場提取到嫌疑人的痕跡物證,都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他本來就可以在現場或者死者身上留下痕跡物證。比如在死者指甲裏發現她丈夫的dna,能說明什麽問題?本來就應該有的,很正常的。”


    “殺親案件確實很難取證。”林濤說。


    “可是我覺得這個案子和殺親案件不同。”大寶說,“殺親案件都有預謀殺人和案後偽裝。這起案件,兩個人都在現場,要不是消防隊及時趕到,劉晨彬也得沒命。所以,這應該就是簡單的相約自殺案件。”


    “你可不要小看相約自殺案件。”我說,“也未必那麽容易。”


    “劉晨彬若一心求死,他一旦清醒,肯定就會如實供述犯罪行為。”大寶說,“所以未必有你想的那麽困難。”


    我搖搖頭,說:“相約自殺造成一死一傷的情況很常見,但是傷的那個如實供述的又有幾個?我經歷過的相約自殺案件中,有兩個是具有代表性的。第一,曾經有個現場,一死一傷。女的頸動脈破裂,大出血死亡;男的頸部大創口,但是沒傷到大血管,沒死。這個案件看起來,就是男女相約自殺的案件。後來經過勘查,我們發現女的頸部創口很深,但女的手上卻沒有血,所以判斷是男的割女的頸部導致女的死亡。最關鍵的是,我們通過現場的血跡分析,認為男的在割完女的頸部以後,自己走到了大衣櫃的鏡子旁邊,對著鏡子割自己的脖子。鏡子上有少量噴濺血跡,地麵上有大量滴落血跡,都是男的的血。那麽問題就來了,為什麽這個男的要對著鏡子割自己?刎頸沒必要對著鏡子吧?經過分析,我們認為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個男的為了定好下刀位置,不割破自己的大血管,隻在頸部前側留下大創口,讓自己不至於死亡。後來這個案子經過審訊,男的交代了他殺死妻子,然後自己製造成一個相約自殺的現場想瞞天過海。這個案子代表了一類用相約自殺來掩蓋殺人事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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