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罪犯、證據照片——在鍋屋的頭腦裏,象車輪似地迴轉著。買手提包時沒有講過自己的名字!奇怪,怎麽會知道買主是自己?警察又是怎樣調查到的呢?……
鍋屋正在吶悶。腦際裏突然一閃——“是那個傢夥,是有川昌造。”有川這個冒失鬼!在百貨公司裏拿出“委員長”名片誇耀過,我也跟著倒黴了。
“您對這個照片上的手提包有記憶嗎?”偵查課長微笑著,眼睛繼續盯住鍋屋的臉。
“有,想起來了。”鍋屋無可奈何地說,“這是兩個星期以前,我在日本橋的t百貨公司特選品售貨處化了七十萬元買的。”
鍋屋估計到,警察已經知道價格,所以索性主動交待了。
“是五月七日的下早三點半左右吧?”偵查課長說。
“大概是。”
“百貨公司的發票副本上的日期和時間是這樣的。有川先生的發票副本也是這樣的。”
課長第一次說出了有川的名字。
“鍋屋先生和有川先生很熟吧?”
“在今天早上的電話裏已經說過的一樣,不算特別熟,隻不過都是秘書,所以互相認識就是了。”
“課長先生,警察署為什麽調查我買的手提包?”
鍋屋點上了香菸,翻起眼皮看著課長的臉,眼神裏流露出有著國會議員背景的桀鷺不馴的神情。
“了解到這提包是鍋屋先生買的,這對我們是很大的幫助。我們想通過您了解這個手提包買回來之後的情況。”
課長好象絲毫沒有感受到國會議員秘書的“威嚴”,一無反應地說。
“鍋屋先生把這個手提包送給了哪一位先生?這樣的手提包當然是送給婦女的啦……”
“提包是我在百貨公司買的,但是有必要說明它的去向嗎?”
“如果可能的話……”
“我拒絕回答!送給誰這是我的自由,我個人的秘密。”
偵查課長和股長拿起咖啡杯,眼睛朝下,用茶匙攪著。
對方的沉默使鍋屋忐忑不安。不管怎麽樣,自己在百貨公司買了提包,交給了川村正明,川村送給了織部佐登子。它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想要知道它,就得先說明川村把它送給織部佐登子的經過。鍋屋感到進退兩難。
課長喝了一口攪勻了的咖啡,把杯子放到臬子上。
“您說的對!”他深深地點了頭說。
“您說是個人秘密,我們沒有什麽可說的。”
“……”
“我們隻是說一說,為什麽追查這個手提包的買主。因為這個手提包被人搶劫了。”
“啊!?”
象石頭砸到腦袋似地,鍋屋嚇呆了。
“來自首的是個青年人。那個犯人自供:五月十一日早上六點多,在南青山路,一位沿著人行道橫穿馬路的婦女,被高速運行的自行車撞昏了,這時她的手提包被搶走了。”
“……”
“時至今日,還沒有人來報案!”
“就是鍋屋先生在百貨公司用七十萬元買昀高級手提包被搶劫了,但是沒有人來報案,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怪事。”
偵查課長觀察著鍋屋的表情說。
“是呀!”
鍋屋想,“被襲擊的婦女是不是織部佐登子?清晨,她一個人不會在南青山行走!佐登子難道把川村送給她的手提包又轉送了別的女人?”他的腦際裏浮現出波子。聽說她住在澀穀。
“認得那個婦女的相貌嗎?”鍋屋問課長。
“據自首的青年人說,沒有看清楚。”旁邊的酒井吉兵衛股長接過來說。
“那個婦女用頭巾包住了臉。不過,他說,是四十歲左右,不胖不瘦,中等身材的女人。”
光憑這些特徵不好判斷,既象佐登子也象波子。
“確實我在百貨公司買了手提包!至於它的用途是我個人的秘密。”鍋屋再一次做了聲明。“沒有人報案的事為什麽警察來幹預呢。雖然是高級品,又是新的提包,但每個人所處的處境不同也會有人不去報案的。最多不過是一個手提包的事嘛,你們調查這些幹什麽呢!”鍋屋的話裏九州方言愈來愈濃。
課長和股長對視了一下,說了一句“失禮啦!”便離開椅子,走到了一角小聲商議著什麽。鍋屋一時猜不透他們的意圖。過了兩分鍾左右,兩個人回到了鍋屋麵前。
“很失禮了。”
“那麽向您講明實際情況吧。不過,這本屬於偵查中的秘密,隻告訴鍋屋先生,請不要對別人說。”
“既然是秘密,那我就不會對別人說的。”
“請您保證!……實際情況是,那個手提包裏裝有二千萬元現款。”
“噢!?”
鍋屋不知不覺地叫出了聲,臉色一下子變白了並顫聲問:
“那是真的嗎?”
“據說這個提包裏,裝滿了一百萬元一捆的鈔票有二十捆。”
課長用手比劃著名它的大小。
“青年人自首以前已經用去了其中的二百五十萬元。”酒井股長做了補充。
“被自行車撞倒的那個婦女的手提包裏裝了兩千萬元嗎?”
“是的,隻能下這樣的判斷。”
“那位婦女從哪裏領到了這些錢?”
“婦女”就是織部佐登子,已經沒有什麽疑問了。能在手裏拿著兩千萬元巨款,除了她不會有別人,不會是波子那樣的人。
“不知道。連這個婦女的身份也還沒有弄清楚。所以……”
“……”
“鍋屋先生,您在日本橋的百貨公司買了這個手提包,然及後送給了某人。那個百貨公司的店員說,他替您在包裝紙上寫了‘粗品’兩個字。”
“是,不錯。”
“如果您把送去的地方告訴我們,我們是非常感謝您的。”
“遺憾的是我不能告訴你們。剛才已經說過,這屬於我的個人秘密。尤其贈送的對象是女性嘛。她很可能又把手提包送給了別人。這個事情請你諒解。”
“是嗎!那麽,她為什麽不報案呢?您以為是什麽原因?”
“不知道!”
“我們作為警察想知道的就是這個事。我們不想馬上知道被害者的名字,隻是請鍋屋先生詢問一下接受禮物的人,把結果告訴我們行嗎?”
“這是行使警察職權?”
“絕不是行使職權,是為破案工作做參考。”
“你說,在手提包裏裝著兩千萬元,是不是那兩千萬元的來歷可疑?”
“奇怪的是,被搶去了巨款後遲遲不來報案。”
鍋屋正在吶悶。腦際裏突然一閃——“是那個傢夥,是有川昌造。”有川這個冒失鬼!在百貨公司裏拿出“委員長”名片誇耀過,我也跟著倒黴了。
“您對這個照片上的手提包有記憶嗎?”偵查課長微笑著,眼睛繼續盯住鍋屋的臉。
“有,想起來了。”鍋屋無可奈何地說,“這是兩個星期以前,我在日本橋的t百貨公司特選品售貨處化了七十萬元買的。”
鍋屋估計到,警察已經知道價格,所以索性主動交待了。
“是五月七日的下早三點半左右吧?”偵查課長說。
“大概是。”
“百貨公司的發票副本上的日期和時間是這樣的。有川先生的發票副本也是這樣的。”
課長第一次說出了有川的名字。
“鍋屋先生和有川先生很熟吧?”
“在今天早上的電話裏已經說過的一樣,不算特別熟,隻不過都是秘書,所以互相認識就是了。”
“課長先生,警察署為什麽調查我買的手提包?”
鍋屋點上了香菸,翻起眼皮看著課長的臉,眼神裏流露出有著國會議員背景的桀鷺不馴的神情。
“了解到這提包是鍋屋先生買的,這對我們是很大的幫助。我們想通過您了解這個手提包買回來之後的情況。”
課長好象絲毫沒有感受到國會議員秘書的“威嚴”,一無反應地說。
“鍋屋先生把這個手提包送給了哪一位先生?這樣的手提包當然是送給婦女的啦……”
“提包是我在百貨公司買的,但是有必要說明它的去向嗎?”
“如果可能的話……”
“我拒絕回答!送給誰這是我的自由,我個人的秘密。”
偵查課長和股長拿起咖啡杯,眼睛朝下,用茶匙攪著。
對方的沉默使鍋屋忐忑不安。不管怎麽樣,自己在百貨公司買了提包,交給了川村正明,川村送給了織部佐登子。它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想要知道它,就得先說明川村把它送給織部佐登子的經過。鍋屋感到進退兩難。
課長喝了一口攪勻了的咖啡,把杯子放到臬子上。
“您說的對!”他深深地點了頭說。
“您說是個人秘密,我們沒有什麽可說的。”
“……”
“我們隻是說一說,為什麽追查這個手提包的買主。因為這個手提包被人搶劫了。”
“啊!?”
象石頭砸到腦袋似地,鍋屋嚇呆了。
“來自首的是個青年人。那個犯人自供:五月十一日早上六點多,在南青山路,一位沿著人行道橫穿馬路的婦女,被高速運行的自行車撞昏了,這時她的手提包被搶走了。”
“……”
“時至今日,還沒有人來報案!”
“就是鍋屋先生在百貨公司用七十萬元買昀高級手提包被搶劫了,但是沒有人來報案,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怪事。”
偵查課長觀察著鍋屋的表情說。
“是呀!”
鍋屋想,“被襲擊的婦女是不是織部佐登子?清晨,她一個人不會在南青山行走!佐登子難道把川村送給她的手提包又轉送了別的女人?”他的腦際裏浮現出波子。聽說她住在澀穀。
“認得那個婦女的相貌嗎?”鍋屋問課長。
“據自首的青年人說,沒有看清楚。”旁邊的酒井吉兵衛股長接過來說。
“那個婦女用頭巾包住了臉。不過,他說,是四十歲左右,不胖不瘦,中等身材的女人。”
光憑這些特徵不好判斷,既象佐登子也象波子。
“確實我在百貨公司買了手提包!至於它的用途是我個人的秘密。”鍋屋再一次做了聲明。“沒有人報案的事為什麽警察來幹預呢。雖然是高級品,又是新的提包,但每個人所處的處境不同也會有人不去報案的。最多不過是一個手提包的事嘛,你們調查這些幹什麽呢!”鍋屋的話裏九州方言愈來愈濃。
課長和股長對視了一下,說了一句“失禮啦!”便離開椅子,走到了一角小聲商議著什麽。鍋屋一時猜不透他們的意圖。過了兩分鍾左右,兩個人回到了鍋屋麵前。
“很失禮了。”
“那麽向您講明實際情況吧。不過,這本屬於偵查中的秘密,隻告訴鍋屋先生,請不要對別人說。”
“既然是秘密,那我就不會對別人說的。”
“請您保證!……實際情況是,那個手提包裏裝有二千萬元現款。”
“噢!?”
鍋屋不知不覺地叫出了聲,臉色一下子變白了並顫聲問:
“那是真的嗎?”
“據說這個提包裏,裝滿了一百萬元一捆的鈔票有二十捆。”
課長用手比劃著名它的大小。
“青年人自首以前已經用去了其中的二百五十萬元。”酒井股長做了補充。
“被自行車撞倒的那個婦女的手提包裏裝了兩千萬元嗎?”
“是的,隻能下這樣的判斷。”
“那位婦女從哪裏領到了這些錢?”
“婦女”就是織部佐登子,已經沒有什麽疑問了。能在手裏拿著兩千萬元巨款,除了她不會有別人,不會是波子那樣的人。
“不知道。連這個婦女的身份也還沒有弄清楚。所以……”
“……”
“鍋屋先生,您在日本橋的百貨公司買了這個手提包,然及後送給了某人。那個百貨公司的店員說,他替您在包裝紙上寫了‘粗品’兩個字。”
“是,不錯。”
“如果您把送去的地方告訴我們,我們是非常感謝您的。”
“遺憾的是我不能告訴你們。剛才已經說過,這屬於我的個人秘密。尤其贈送的對象是女性嘛。她很可能又把手提包送給了別人。這個事情請你諒解。”
“是嗎!那麽,她為什麽不報案呢?您以為是什麽原因?”
“不知道!”
“我們作為警察想知道的就是這個事。我們不想馬上知道被害者的名字,隻是請鍋屋先生詢問一下接受禮物的人,把結果告訴我們行嗎?”
“這是行使警察職權?”
“絕不是行使職權,是為破案工作做參考。”
“你說,在手提包裏裝著兩千萬元,是不是那兩千萬元的來歷可疑?”
“奇怪的是,被搶去了巨款後遲遲不來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