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住在哪兒?”


    “麥迪遜大道。電話簿上有,”他猶豫一下,“我認為你沒必要——”


    “我不會去打攪她。”還沒等我再說什麽,電話鈴響了。


    他拿起話筒說:“餵?……是的,我就是……誰?……哦,是的……”他嘴邊的肌肉抿緊,眼睛睜大了點,“哪兒?”他又傾聽著,“當然當然。我趕得上嗎?”他瞥一眼左臂上的手錶,“那好吧,火車上見。”他放下話筒,“是吉爾德警官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魏南特在賓夕法尼亞州阿倫敦自殺未遂。”


    第十三章


    我走進帕爾瑪俱樂部,多蘿西和奎恩正坐在酒吧櫃檯前。他倆沒看見我,我便走到多蘿西身邊,對他倆說:“你們好,夥伴。”多蘿西仍然穿著我上次見到她時穿的那身衣服。


    她望著我,又看一眼奎恩,臉紅了:“你得告訴他。”


    “這位姑娘不大開心,”奎恩興致挺好地說,“我給你買了那種股票,你應該再多買些。喝點什麽?”


    “照舊。你作為我的客人可真不像話——連句話都沒留下就溜走了。”


    多蘿西又望著我,臉上的抓痕淺了些,傷口幾乎看不出來了,嘴巴也不腫了:“我原本挺相信你,”她說,好像要哭出來似的。


    “你這話什麽意思?”


    “你明白我的意思。你去媽媽家赴宴時,我還相信你來著。”


    “那為什麽又不相信了呢?”


    奎恩說:“她今天下午一直不大開心。別惹她。”他把手放在她的一隻手上,“好了,好了,親愛的,別——”


    “閉嘴,”她把手從他手中抽出來,“你完全明白我說的是什麽意思,”她對我說,“你跟諾拉,你們倆都在媽媽麵前拿我開心,還——”


    我開始明白髮生了什麽事:“她這樣告訴你,你就信了,對不對?”我笑著說,“都二十年了,你還讓她的謊言矇騙你呢?大概是我們離開後,她給你打了電話吧。我們吵了起來,沒待多久。”


    她低下頭,發窘地小聲說:“哦,我真是個傻瓜!”接著她就用雙手抓住我的胳臂說,“那咱們現在回去看望諾拉吧。我得向她道個歉。我真是個大傻瓜!她要是永遠不寬恕我,那我也是罪有應得。”


    “好吧,有的是時間。先讓我喝完這一杯再走。”


    奎恩說:“查爾斯老兄,我要握握你的手。你把陽光帶進我們小妞兒的生活裏來了,還把歡快——”他喝光他那杯酒,“咱們一塊兒去看望諾拉吧。那兒的酒跟這裏的一樣香醉,而且還少讓我們花錢。”


    “你幹嗎不留在這兒?"多蘿西對他說。


    奎恩笑了,搖搖頭:“我才不呢,也許你能讓尼克留在這兒。可我跟你一塊兒去。整個下午我都在容忍你那種暴躁的情緒,現在我也要曬曬陽光啦。”


    我們回到諾受底酒店,吉爾伯特·魏南特正跟諾拉在一起。他吻了一下姐姐,跟我握握手,經介紹也跟哈裏森·奎恩握握手。多蘿西立刻向諾拉真誠道歉,話語卻又顛三倒四。


    諾拉說:“算了。沒有什麽要我原諒的。如果尼克告訴你我生氣了或者受到傷害什麽的,那他就是個希臘騙子,別信他的話。把你的大衣交給我吧。”


    奎恩打開收音機。時鍾正好報時,是東部標準時間5點31分15秒。諾拉對奎恩說:“去當一下調酒師吧,你知道酒都放在哪兒。”隨後她就跟隨我進入浴室,“你在哪兒找到了多蘿西?”


    “在一個酒館裏,吉爾伯特到這裏來幹什麽?”


    “找他姐姐,他是這麽說的。多蘿西昨天晚上沒回家,他以為她還在這兒。”她笑了,“她沒在這兒,他也並沒感到奇怪。他說多蘿西一向喜歡到處瞎轉悠,有一股強烈的漫遊欲,這是得自她母親的偏愛的影響,挺有趣兒。他還說斯泰凱爾【注】聲稱患有這種病態的人一般都有盜竊癖,他於是就在四處放些玩藝兒,看她是否會偷竊,可到目前為止我們沒發現她有那種毛病。”


    “他還真是個孩子。有沒有說起他父親的事?”


    “沒有。”


    “他大概還沒聽說。魏南特在阿倫敦企圖自殺。吉爾德和麥考利到那邊看望他去了。我不知道該不該把這事告訴這兩個孩子。我懷疑是不是咪咪讓他到這兒來的。”


    “我想不會,可你如果認為——”


    “我隻是在猜想。他來這兒很久了嗎?”


    “大約一個小時了。這孩子挺有趣兒。他在學習中文,正在寫一本關於知識和信仰的書——當然不是用中文寫——還認為傑克·奧凱【注】演技很棒。”


    “我也是這樣認為。你是不是有點醉了?”


    “不太醉。”


    我們倆回到客廳,多蘿西和奎恩正隨著《愛黛是個妙女郎》【注】那首曲子跳舞。吉爾伯特放下他在看的那本雜誌,彬彬有禮地說希望我早日康復。我說已經好多了。


    “我記得自己壓根兒沒真正受過傷,”他接著說,“當然我試過讓自己受點傷,可那是另外一回事,隻叫我感到難受,發脾氣,流了不少汗。”


    “情況差不多一樣。”我說。


    “真的嗎?我還當您受的傷更——更痛苦些。”他挨近我一點,“這種事我沒體驗過。我實在太年輕,還沒機會——查爾斯先生,您如果太忙或者不想多談,您就說,可我非常希望您能讓我有機會在沒有好多人幹擾的情況下跟您談談。我有好多事想問問您,問問那些別人沒法告訴我的事——”


    “這方麵我也恐怕不太有把握,”我說,“不過你什麽時候想談,我都願意奉陪。”


    “您真不在乎?不隻是客氣嗎?”


    “沒那個意思,隻是沒把握一定能滿足你的期望。得看你想知道些什麽事。”


    “嗯,譬如說,人吃人肉那類事,”他說,“我不是指非洲和紐幾內亞那些地方——而是指美國。有這種事嗎?”


    “如今沒有了,至少我沒聽說過。”


    “那麽一度也有過嗎?”


    “我不知道有過多少次。合眾國沒完全建立之前偶爾發生過。等一下,我給你找個例子。”我走到書櫃前,取出杜克編寫的《美國著名罪案》【注】那本書,這是諾拉在一家舊書店買到的,翻到我要找的地方,遞給他,“隻有三四頁篇幅,你可以看看。”


    食人者”阿爾弗萊德·格·派克在科羅拉多山巒謀殺了五個同伴吃了他們的肉,搶了他們的錢


    1873年秋,一個由20名勇敢的人組成的小隊離開猶他州鹽湖城,去聖胡安山區探礦。他們啟程時,已聽說可以從那裏獲得大量財富,個個感到輕鬆愉快,充滿希望,但是幾周過後,他們除了見到不毛之地的沙漠和覆蓋冰雪的高山竣嶺之外,什麽也沒見到,便開始感到沮喪。他們越往前走,那地區越發顯得不起眼,看來得到的唯一回報隻會是飢餓和死亡,他們終於大失所望。這群探礦人正準備放棄,忽然發現遠處有印第安人的帳篷,卻又無法確知那些“紅種人”將會怎樣對待他們,後來大家覺得怎樣給處死都比餓死強,便決定試試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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