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確定把德斯潘釘牢。我現在隻能告訴你這麽多。你能不能替我弄到?”
“我——我想可以,可是我希望你——”
“什麽時候能弄到?”
“我想今天晚上吧,”她說,“可是我希望——”
他再度打斷她。“你不會想知道任何事的。你知道得愈少愈好,去弄帽子的事也是愈少人知道愈好。”他手臂環住她,往自己身上攪。“你真的愛他嗎,丫頭,或者隻是因為你父親——”
“我真的愛他,”她啜泣著。“我很確定——我確定我愛他。”
第二章 帽子戲法
奈德·波蒙特戴著一頂大小不太合的帽子,隨著提行李的腳夫穿過大中央車站,來到四十二街的出口,招了一部栗色計程車。他給了腳夫小費,爬上車,告訴司機一個百老匯大道旁四十幾街的飯店地址,然後往後坐好,點燃了一根雪茄。計程車穿越百老匯大道周邊劇場區的擁擠車陣時,他嚼雪茄的時間比抽的時間還多。
在麥迪遜大道上,一輛違規轉彎的綠色計程車朝奈德·波蒙特這部車整個歪靠了過來,把他們的車逼著朝停在街邊的另一部車對撞過去,他整個人跌撞在後座角落,車窗玻璃破碎撒了他一身。
他坐起身,爬出車外加入人群中。他回答一個警察說他沒受傷,找回那頂不太適合的帽子,又戴到頭上去。他把行李搬到另外一輛計程車上,將飯店名字告訴第二輛車的司機,然後又靠到角落,車子行駛時,他一直顫抖。
在飯店登記完畢後,他問櫃檯有沒有他的信,拿到了兩張電話留言箋和兩個封了口但沒貼郵票的信封。
他吩咐提行李去他房間的門僮,要他送一品脫的黑麥威士忌來。門僮走後,他轉上門鎖,然後讀留言箋。兩張都是當天的,一張註明下午四點五十分,另一張是晚間八點零五分。他看看手錶,八點四十五分。
較早打來的留言箋上寫著:“在加格利店裏。”後一張寫著:“在湯姆與傑瑞店裏。稍後會再打來。”兩張底下的簽名都是“傑克”。
他打開一個信封,有兩張信紙,上頭是粗大的男性筆跡,日期是昨天。
她住在馬丁大廈,一二一一房,登記是來自芝加哥的艾琳·戴爾。她曾在車站打了幾通電語,跟一對住在東三十街的夫婦聯絡。他們去了很多地方,大部分是地下酒吧,或許是在找他,可是好像運氣不太好。我的房間號碼是七三四,那對夫婦姓布魯克。
另一張信封裏的信紙,上頭的筆跡跟前一封一樣,日期是當天。
我今天早上見到杜華,可是他說他不知道柏尼進城了。晚一點再打電話給你。
兩封信後麵署名都是:傑克。
奈德·波蒙特梳洗一番,換上從袋子裏取出的幹淨亞麻衣服,正在點燃雪茄時,門僮替他送黑麥威士忌來了。他給了小費,從浴室拿了一個平底大玻璃杯,椅子拖到臥室窗前。他坐在那兒,抽菸,喝酒,瞪著對街,直到電話響起。
“喂,”他對著電話說:“是的,傑克……剛到……哪兒?……沒問題……沒問題,我馬上過來。”
他又喝了口威士忌,戴上尺寸不太合的帽子,拾起他搭在一張椅背上的外套,拍拍上頭的口袋,關了燈,走出去。
此時是九點十分。
※ ※ ※
離百老匯大道不遠處,一個亮著燈的招牌寫著“湯姆與傑瑞”,通過底下兩扇嵌著玻璃的推門,奈德·波蒙特走進一個狹窄的門廊。左邊牆上又有個推門,通往一個小餐廳。
一名男子從角落一張桌子邊站起來,對著他豎起食指。這名男子中等身材,年輕而幹淨,一張光滑的暗色臉,長得相當漂亮。
奈德·波蒙特朝著他走過去。“傑克,好,”握手時他說。
“他們在樓上,女孩和布魯克夫婦,”傑克告訴他,“你坐在這裏,背對著樓梯,應該沒問題。如果他們要出去或者他進來,我可以看到他們,而且中間人很多,不會讓他看到你。”
奈德·波蒙特在傑克的桌子邊坐下。“他們在等他?”
傑克聳聳肩。“不曉得,不過他們好像在打發時間。想吃點什麽嗎?樓下不能喝酒。”
奈德·波蒙特說:“我想喝酒。能不能在樓上找個他們看不到的位置?”
“這個酒館地方不大,”傑克反對。“樓上有兩個卡座,也許可以躲著不讓他們看到,可是如果他來了,很可能會看到我們。”
“那我們就冒個險吧。我想喝酒,而且如果他出現,我也想跟他談談。”
傑克好奇的看著奈德·波蒙特,然後調離目光說:“你是老大。我去看看有沒有空的位置。”他猶豫著,再度聳聳肩,離開座位。
奈德·波蒙特坐在椅子上,扭身看著幹淨小夥子往後走,上了樓梯。他看著樓梯腳,直到幹淨小夥子又下樓來。傑克停在第二級階梯上,對他招手。奈德·波蒙特過去,傑克說:“最好的位置剛好是空的,而且剛好背對著她,所以你過去的時候,正好斜對著布魯克夫婦。”
他們上樓。那個卡座——齊胸高度的木板小隔間裏有桌子和長排木椅——是樓梯門右邊,他們得轉彎後,透過一道很寬的拱門看進去,再隔著吧檯,才能看到二樓的用餐室。
奈德·波蒙特盯著麗·威雪的背,她穿著無袖的淡褐色禮服,戴著棕色帽子,棕色毛皮大衣掛在椅背上。他又看看她的同伴,坐在左邊的是一個鷹鉤鼻長下巴的蒼白男子,四十來歲的掠食性動物。她對麵坐著一個柔軟多肉的紅髮女郎,兩隻眼睛分得很開,麗正在笑。
奈德·波蒙特跟著傑克到他們的座位,麵對麵坐下。奈德·波蒙特背對著用餐室,緊靠著長椅盡頭坐,好讓木頭隔板擋著。他脫下帽子,可是外套還穿著。
一個侍者過來。奈德·波蒙特說:“黑麥威士忌。”傑克說:“利克酒。”(譯註:利克酒‘ricky’,一種雞尾酒,通常以琴酒為基酒,調和蘇打水、萊姆或檸檬汁、糖而成。)
傑克拆開一包香菸,拿出一根,點燃了,說:“這是你的遊戲,我隻是替你工作的,不過現在他有朋友在,實在不是堵他的好時機。”
“是嗎?”
傑克把香菸銜在嘴角,隨著他講話而大幅搖晃。“如果他們正在等你,這兒大概就是他的地盤。”
侍者端著他們的酒過來。奈德·波蒙特立刻一口喝幹,抱怨道:“淡得要命。”
“是啊,猜得到。”傑克說,從他的玻璃杯裏啜了一口。他抽了口煙,又啜了一口酒。
“我打算,”奈德·波蒙特說,“隻要他一出現,我就馬上堵他。”
“好主意,”傑克漂亮的暗色臉莫測高深。“那我做什麽。”
“我——我想可以,可是我希望你——”
“什麽時候能弄到?”
“我想今天晚上吧,”她說,“可是我希望——”
他再度打斷她。“你不會想知道任何事的。你知道得愈少愈好,去弄帽子的事也是愈少人知道愈好。”他手臂環住她,往自己身上攪。“你真的愛他嗎,丫頭,或者隻是因為你父親——”
“我真的愛他,”她啜泣著。“我很確定——我確定我愛他。”
第二章 帽子戲法
奈德·波蒙特戴著一頂大小不太合的帽子,隨著提行李的腳夫穿過大中央車站,來到四十二街的出口,招了一部栗色計程車。他給了腳夫小費,爬上車,告訴司機一個百老匯大道旁四十幾街的飯店地址,然後往後坐好,點燃了一根雪茄。計程車穿越百老匯大道周邊劇場區的擁擠車陣時,他嚼雪茄的時間比抽的時間還多。
在麥迪遜大道上,一輛違規轉彎的綠色計程車朝奈德·波蒙特這部車整個歪靠了過來,把他們的車逼著朝停在街邊的另一部車對撞過去,他整個人跌撞在後座角落,車窗玻璃破碎撒了他一身。
他坐起身,爬出車外加入人群中。他回答一個警察說他沒受傷,找回那頂不太適合的帽子,又戴到頭上去。他把行李搬到另外一輛計程車上,將飯店名字告訴第二輛車的司機,然後又靠到角落,車子行駛時,他一直顫抖。
在飯店登記完畢後,他問櫃檯有沒有他的信,拿到了兩張電話留言箋和兩個封了口但沒貼郵票的信封。
他吩咐提行李去他房間的門僮,要他送一品脫的黑麥威士忌來。門僮走後,他轉上門鎖,然後讀留言箋。兩張都是當天的,一張註明下午四點五十分,另一張是晚間八點零五分。他看看手錶,八點四十五分。
較早打來的留言箋上寫著:“在加格利店裏。”後一張寫著:“在湯姆與傑瑞店裏。稍後會再打來。”兩張底下的簽名都是“傑克”。
他打開一個信封,有兩張信紙,上頭是粗大的男性筆跡,日期是昨天。
她住在馬丁大廈,一二一一房,登記是來自芝加哥的艾琳·戴爾。她曾在車站打了幾通電語,跟一對住在東三十街的夫婦聯絡。他們去了很多地方,大部分是地下酒吧,或許是在找他,可是好像運氣不太好。我的房間號碼是七三四,那對夫婦姓布魯克。
另一張信封裏的信紙,上頭的筆跡跟前一封一樣,日期是當天。
我今天早上見到杜華,可是他說他不知道柏尼進城了。晚一點再打電話給你。
兩封信後麵署名都是:傑克。
奈德·波蒙特梳洗一番,換上從袋子裏取出的幹淨亞麻衣服,正在點燃雪茄時,門僮替他送黑麥威士忌來了。他給了小費,從浴室拿了一個平底大玻璃杯,椅子拖到臥室窗前。他坐在那兒,抽菸,喝酒,瞪著對街,直到電話響起。
“喂,”他對著電話說:“是的,傑克……剛到……哪兒?……沒問題……沒問題,我馬上過來。”
他又喝了口威士忌,戴上尺寸不太合的帽子,拾起他搭在一張椅背上的外套,拍拍上頭的口袋,關了燈,走出去。
此時是九點十分。
※ ※ ※
離百老匯大道不遠處,一個亮著燈的招牌寫著“湯姆與傑瑞”,通過底下兩扇嵌著玻璃的推門,奈德·波蒙特走進一個狹窄的門廊。左邊牆上又有個推門,通往一個小餐廳。
一名男子從角落一張桌子邊站起來,對著他豎起食指。這名男子中等身材,年輕而幹淨,一張光滑的暗色臉,長得相當漂亮。
奈德·波蒙特朝著他走過去。“傑克,好,”握手時他說。
“他們在樓上,女孩和布魯克夫婦,”傑克告訴他,“你坐在這裏,背對著樓梯,應該沒問題。如果他們要出去或者他進來,我可以看到他們,而且中間人很多,不會讓他看到你。”
奈德·波蒙特在傑克的桌子邊坐下。“他們在等他?”
傑克聳聳肩。“不曉得,不過他們好像在打發時間。想吃點什麽嗎?樓下不能喝酒。”
奈德·波蒙特說:“我想喝酒。能不能在樓上找個他們看不到的位置?”
“這個酒館地方不大,”傑克反對。“樓上有兩個卡座,也許可以躲著不讓他們看到,可是如果他來了,很可能會看到我們。”
“那我們就冒個險吧。我想喝酒,而且如果他出現,我也想跟他談談。”
傑克好奇的看著奈德·波蒙特,然後調離目光說:“你是老大。我去看看有沒有空的位置。”他猶豫著,再度聳聳肩,離開座位。
奈德·波蒙特坐在椅子上,扭身看著幹淨小夥子往後走,上了樓梯。他看著樓梯腳,直到幹淨小夥子又下樓來。傑克停在第二級階梯上,對他招手。奈德·波蒙特過去,傑克說:“最好的位置剛好是空的,而且剛好背對著她,所以你過去的時候,正好斜對著布魯克夫婦。”
他們上樓。那個卡座——齊胸高度的木板小隔間裏有桌子和長排木椅——是樓梯門右邊,他們得轉彎後,透過一道很寬的拱門看進去,再隔著吧檯,才能看到二樓的用餐室。
奈德·波蒙特盯著麗·威雪的背,她穿著無袖的淡褐色禮服,戴著棕色帽子,棕色毛皮大衣掛在椅背上。他又看看她的同伴,坐在左邊的是一個鷹鉤鼻長下巴的蒼白男子,四十來歲的掠食性動物。她對麵坐著一個柔軟多肉的紅髮女郎,兩隻眼睛分得很開,麗正在笑。
奈德·波蒙特跟著傑克到他們的座位,麵對麵坐下。奈德·波蒙特背對著用餐室,緊靠著長椅盡頭坐,好讓木頭隔板擋著。他脫下帽子,可是外套還穿著。
一個侍者過來。奈德·波蒙特說:“黑麥威士忌。”傑克說:“利克酒。”(譯註:利克酒‘ricky’,一種雞尾酒,通常以琴酒為基酒,調和蘇打水、萊姆或檸檬汁、糖而成。)
傑克拆開一包香菸,拿出一根,點燃了,說:“這是你的遊戲,我隻是替你工作的,不過現在他有朋友在,實在不是堵他的好時機。”
“是嗎?”
傑克把香菸銜在嘴角,隨著他講話而大幅搖晃。“如果他們正在等你,這兒大概就是他的地盤。”
侍者端著他們的酒過來。奈德·波蒙特立刻一口喝幹,抱怨道:“淡得要命。”
“是啊,猜得到。”傑克說,從他的玻璃杯裏啜了一口。他抽了口煙,又啜了一口酒。
“我打算,”奈德·波蒙特說,“隻要他一出現,我就馬上堵他。”
“好主意,”傑克漂亮的暗色臉莫測高深。“那我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