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筆不是在溫玲那裏嗎?”事情來得太突然,高競一下子還沒反應過來。
趙勝陰險地笑了:“這麽貴重的東西,我哪能送給溫玲?”
趙勝所說的那支筆是高競的曾祖父用過的一支老式金筆。當年高競的父親將它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高競。父親去世後,高競常常把它帶在身邊。有一次,趙勝看見了它,當他得知筆的來歷後,便提議拿給他舅舅鑑定一下,因為他舅舅是個開古董店的。高競對筆的價值也頗為好奇,便慡快地答應了。趙勝告訴他,當天晚上他舅舅會去他家吃飯,他可以把筆拿給舅舅看。高競本想跟著一起去的,但因為趙勝的母親吝嗇得出了名,他怕自己在吃飯時間出現在趙家會遭白眼,所以他就答應讓趙勝獨自將那支金筆帶回了家。
當時兩人說好,趙勝第二天一早就物歸原主的,可那天早上,趙勝卻沒有出現在約定地點。後來連著幾天,高競去趙勝家找他,他都避而不見,有一次趙勝的母親還出來擋駕,說趙勝不在本地。那時候,他們都已經高中畢業,上了不同的學校,大家平時各忙各的,本來就聯繫不多,所以,直到一年後,高競才最終在趙勝常去的一家羽毛球館將他逮住。可趙勝卻說,他已將金筆送給了女友溫玲,而溫玲已經出國留學,並且兩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聯繫,言下之意就是他沒辦法再拿回那支金筆了。
其實高競一直懷疑趙勝當年是在說謊,那支筆可能從未離開過趙家。現在看來,事實正是如此。他還記得有一次,他把趙勝逼到家門口,趙勝的母親心急火燎地擋在兒子麵前,一邊叫嚷著,那支筆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邊拿了十元錢硬塞在他的口袋裏。同時她還威脅他,要是他敢再來趙家要筆,她就到他就讀的警校去“找校長”。那時,高競正麵臨畢業分配,對於無權無勢又無父母庇蔭的他來說,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後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這女人的胡鬧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再說,他既沒任何證據證明那支筆價值不菲,又沒證據證明它是被趙勝侵占了,他知道警察也不會有這閑工夫來管這種小事,所以,萬般無奈之下,他隻能選擇退讓。
那支筆是高競的父親留給他的唯一紀念品,高競永遠都無法原諒趙勝的行為。兩人也因為這事從此徹底斷了往來。
“這麽說,它一直在你家?”高競問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趙勝打到牆上。
趙勝避開了他的目光。
“我舅舅說,那東西有些年頭了,留著它一定會升值。所以我媽她……”他沒說下去,隻是朝著高競苦笑,“你知道,我媽向來就愛貪點小便宜……”
“你媽這不是貪小便宜,是搶劫!”
“高競。”趙勝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著他,“如果沒有她,那東西早讓我賣了。我那時候見什麽就賣什麽。她為了阻止我賣掉它,還被我打過……”
“活該!”
“你這麽說有意思嗎?她人都死了!”趙勝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這叫報應!如果她有點良心,就應該在臨死前把它還給我!”
趙勝閉上眼睛,一副精疲力竭、不想跟他爭論的神情。
“隨你怎麽說。高競……總之,我現在把那東西還給你!你自己去找。它就在我媽的房間。你應該知道在哪裏。”
高競沒說話。
“我的時間不多了,我希望在臨死前做件好事,我們畢竟是朋友,至少過去是……”
高競橫了他一眼,他立刻笑起來。
“嗬嗬嗬,好吧,我沒那麽好心,我隻不過是不想讓我那個不要臉的妹妹趙欣拿到它罷了!對了,你妹妹現在怎麽樣?”
“去新加坡了。”高競不太情願地回答。
“去新加坡了?混得不錯啊。”趙勝拍了一下桌子,“嗬嗬,趙欣跟你妹妹一樣大。你知道她現在怎麽樣嗎?大學畢業後,又回去念研究生……結果認識了個男人,是個什麽實習醫生,家裏是農村的,底下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趙勝鄙夷地搖頭:“從那以後,她就變了個人,成天從家裏挖錢去倒貼那個小白臉。我媽死的時候,她還跟我媽吵架,說我吸毒,早晚房子得讓我賣了,她要我媽把房子留給她。我媽那時候在病床上,活活就讓她氣死了。不過,到最後,房子還是沒留給她……嘿嘿……”趙勝得意地抖起腿來,但他很快意識到,高競對他的家務事不感興趣:“得了,兄弟,我說正經的。我知道我犯的是什麽罪,我怕是活不了多久了。我死之後,那房子多半得歸趙欣。我不想讓她撈到便宜。所以,趁我還有一口氣,你去把你那支筆找回來。”
“也許她已經拿走了。”高競始終不太相信趙勝的話。
“她沒鑰匙。再說,就算她有本事進去,也未必能找到。我媽藏東西有一套,我記得我過去跟你提過我媽藏東西的怪癖……”趙勝再次以探詢的目光注視著高競,但迎向他的仍是一片空白。“好吧,”他嘆氣,“不管你記不記得,你至少應該比趙欣有頭腦,你是個警察。去找找吧,你能找到。那是我欠你的。”
“也許你媽已經把它賣了。”
“不可能。”
高競看著他。
“好吧,我去看看。”他站了起來。
趙勝一驚。
“你要走了?!等等……高競,再等等。再等幾分鍾吧……我有事要問你。”趙勝哀求他。
“還有什麽事?”高競冷冷地問。
“你還記得廖珊嗎?”
“誰?”高競對這名字毫無印象。
“還記得十五年前我的生日聚會嗎?在文化宮樓上小廳的那次?”
“這我記得。”高競永遠不會忘記那次生日聚會,他就是在那天晚上第一次見到莫蘭的,從那以後他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直到現在。
“我那天給你介紹了個女的,你還記得嗎?”
“有嗎?”
“那個女的就是廖珊。她是我那天晚上給你介紹的女朋友,她是溫玲的同學,長頭髮的。你還記得嗎?”趙勝充滿期待地看著他。
高競努力在記憶裏搜索,但幾秒鍾過去了,仍然一無所獲。他實在不記得有這麽個人了。
趙勝滿懷期待盯著高競的臉,但最終,他泄氣地低下了頭。
“我就知道你他媽的想不起來了!你那天晚上像條瘋狗一樣盯著我堂妹的同學莫蘭,滿世界追她!人人都他媽的在笑你!”他兩眼盯著桌子低聲吼道。
“這跟你有關係嗎?!”
“媽的,廖珊至少滿18歲了!莫蘭當時才15歲,說得更確切點,她才14歲半,你這戀童癖!”趙勝大聲道。
戀童癖!高競頓時氣得滿臉通紅。這算什麽狗屁話!他跟莫蘭才相差五歲而已!而且,就算當初他們認識時,莫蘭是小了點,可現在她已經是他名正言順的未婚妻了。雖然還沒登記,但她父母已經承認了他們的關係,也已經在替他們準備婚房了。這個該死的殺人犯有什麽資格在這裏說三道四?
高競驟然轉身去拉門。
“你就不能聽我把話說完?”趙勝在他身後嚷起來,“我還能跟你說多少話?你有什麽屁事這麽忙?你這個瘸子,能追犯人嗎?”
高競真恨不得衝過去把趙勝的頭擰下來。
“你有什麽破事就快說!”他回頭吼道。
“我就問你一件事,你到底記不記得廖珊?”
又是這個問題,趙勝的腦子是不是被毒品熏壞了?
“好了,我知道你不記得了。”趙勝瞥了他一眼。
“她跟你有什麽關係?”
“她就是死在我家浴缸裏的女人。”
高競一驚。
“她是你老婆?”
趙勝露出複雜的神情。
“怎麽說呢?這隻是名義上的。我們沒登記過。幾個月前,我偶然碰到她,她帶著個孩子……”
“孩子?”高競聽得有點糊塗了。
“就是浴缸裏的那個孩子,她叫他小新。”
“他不是你兒子?”
“當然不是。我早就沒那能力了。我吸了快十年了,該有的能力差不多都快沒有了……”趙勝猛捶了一下桌子,憤恨地吼道,“高競!這都怪你!如果當初你沒死盯著我要那支破筆,我就不用東躲西藏!我就不用整天擔驚受怕!如果我不是那麽緊張,那個渾蛋就不會引我吸第一口!如果我沒吸那玩意兒,我老婆就不會跟我離婚,我也不會跟廖珊攪在一起!也許現在我的生意已經做得不錯了,也許我還會有自己的孩子……可現在,什麽都沒了……這都得怪你!高競,這都得怪你……”說到最後,他的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
趙勝陰險地笑了:“這麽貴重的東西,我哪能送給溫玲?”
趙勝所說的那支筆是高競的曾祖父用過的一支老式金筆。當年高競的父親將它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高競。父親去世後,高競常常把它帶在身邊。有一次,趙勝看見了它,當他得知筆的來歷後,便提議拿給他舅舅鑑定一下,因為他舅舅是個開古董店的。高競對筆的價值也頗為好奇,便慡快地答應了。趙勝告訴他,當天晚上他舅舅會去他家吃飯,他可以把筆拿給舅舅看。高競本想跟著一起去的,但因為趙勝的母親吝嗇得出了名,他怕自己在吃飯時間出現在趙家會遭白眼,所以他就答應讓趙勝獨自將那支金筆帶回了家。
當時兩人說好,趙勝第二天一早就物歸原主的,可那天早上,趙勝卻沒有出現在約定地點。後來連著幾天,高競去趙勝家找他,他都避而不見,有一次趙勝的母親還出來擋駕,說趙勝不在本地。那時候,他們都已經高中畢業,上了不同的學校,大家平時各忙各的,本來就聯繫不多,所以,直到一年後,高競才最終在趙勝常去的一家羽毛球館將他逮住。可趙勝卻說,他已將金筆送給了女友溫玲,而溫玲已經出國留學,並且兩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聯繫,言下之意就是他沒辦法再拿回那支金筆了。
其實高競一直懷疑趙勝當年是在說謊,那支筆可能從未離開過趙家。現在看來,事實正是如此。他還記得有一次,他把趙勝逼到家門口,趙勝的母親心急火燎地擋在兒子麵前,一邊叫嚷著,那支筆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邊拿了十元錢硬塞在他的口袋裏。同時她還威脅他,要是他敢再來趙家要筆,她就到他就讀的警校去“找校長”。那時,高競正麵臨畢業分配,對於無權無勢又無父母庇蔭的他來說,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後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這女人的胡鬧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再說,他既沒任何證據證明那支筆價值不菲,又沒證據證明它是被趙勝侵占了,他知道警察也不會有這閑工夫來管這種小事,所以,萬般無奈之下,他隻能選擇退讓。
那支筆是高競的父親留給他的唯一紀念品,高競永遠都無法原諒趙勝的行為。兩人也因為這事從此徹底斷了往來。
“這麽說,它一直在你家?”高競問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趙勝打到牆上。
趙勝避開了他的目光。
“我舅舅說,那東西有些年頭了,留著它一定會升值。所以我媽她……”他沒說下去,隻是朝著高競苦笑,“你知道,我媽向來就愛貪點小便宜……”
“你媽這不是貪小便宜,是搶劫!”
“高競。”趙勝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著他,“如果沒有她,那東西早讓我賣了。我那時候見什麽就賣什麽。她為了阻止我賣掉它,還被我打過……”
“活該!”
“你這麽說有意思嗎?她人都死了!”趙勝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這叫報應!如果她有點良心,就應該在臨死前把它還給我!”
趙勝閉上眼睛,一副精疲力竭、不想跟他爭論的神情。
“隨你怎麽說。高競……總之,我現在把那東西還給你!你自己去找。它就在我媽的房間。你應該知道在哪裏。”
高競沒說話。
“我的時間不多了,我希望在臨死前做件好事,我們畢竟是朋友,至少過去是……”
高競橫了他一眼,他立刻笑起來。
“嗬嗬嗬,好吧,我沒那麽好心,我隻不過是不想讓我那個不要臉的妹妹趙欣拿到它罷了!對了,你妹妹現在怎麽樣?”
“去新加坡了。”高競不太情願地回答。
“去新加坡了?混得不錯啊。”趙勝拍了一下桌子,“嗬嗬,趙欣跟你妹妹一樣大。你知道她現在怎麽樣嗎?大學畢業後,又回去念研究生……結果認識了個男人,是個什麽實習醫生,家裏是農村的,底下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趙勝鄙夷地搖頭:“從那以後,她就變了個人,成天從家裏挖錢去倒貼那個小白臉。我媽死的時候,她還跟我媽吵架,說我吸毒,早晚房子得讓我賣了,她要我媽把房子留給她。我媽那時候在病床上,活活就讓她氣死了。不過,到最後,房子還是沒留給她……嘿嘿……”趙勝得意地抖起腿來,但他很快意識到,高競對他的家務事不感興趣:“得了,兄弟,我說正經的。我知道我犯的是什麽罪,我怕是活不了多久了。我死之後,那房子多半得歸趙欣。我不想讓她撈到便宜。所以,趁我還有一口氣,你去把你那支筆找回來。”
“也許她已經拿走了。”高競始終不太相信趙勝的話。
“她沒鑰匙。再說,就算她有本事進去,也未必能找到。我媽藏東西有一套,我記得我過去跟你提過我媽藏東西的怪癖……”趙勝再次以探詢的目光注視著高競,但迎向他的仍是一片空白。“好吧,”他嘆氣,“不管你記不記得,你至少應該比趙欣有頭腦,你是個警察。去找找吧,你能找到。那是我欠你的。”
“也許你媽已經把它賣了。”
“不可能。”
高競看著他。
“好吧,我去看看。”他站了起來。
趙勝一驚。
“你要走了?!等等……高競,再等等。再等幾分鍾吧……我有事要問你。”趙勝哀求他。
“還有什麽事?”高競冷冷地問。
“你還記得廖珊嗎?”
“誰?”高競對這名字毫無印象。
“還記得十五年前我的生日聚會嗎?在文化宮樓上小廳的那次?”
“這我記得。”高競永遠不會忘記那次生日聚會,他就是在那天晚上第一次見到莫蘭的,從那以後他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直到現在。
“我那天給你介紹了個女的,你還記得嗎?”
“有嗎?”
“那個女的就是廖珊。她是我那天晚上給你介紹的女朋友,她是溫玲的同學,長頭髮的。你還記得嗎?”趙勝充滿期待地看著他。
高競努力在記憶裏搜索,但幾秒鍾過去了,仍然一無所獲。他實在不記得有這麽個人了。
趙勝滿懷期待盯著高競的臉,但最終,他泄氣地低下了頭。
“我就知道你他媽的想不起來了!你那天晚上像條瘋狗一樣盯著我堂妹的同學莫蘭,滿世界追她!人人都他媽的在笑你!”他兩眼盯著桌子低聲吼道。
“這跟你有關係嗎?!”
“媽的,廖珊至少滿18歲了!莫蘭當時才15歲,說得更確切點,她才14歲半,你這戀童癖!”趙勝大聲道。
戀童癖!高競頓時氣得滿臉通紅。這算什麽狗屁話!他跟莫蘭才相差五歲而已!而且,就算當初他們認識時,莫蘭是小了點,可現在她已經是他名正言順的未婚妻了。雖然還沒登記,但她父母已經承認了他們的關係,也已經在替他們準備婚房了。這個該死的殺人犯有什麽資格在這裏說三道四?
高競驟然轉身去拉門。
“你就不能聽我把話說完?”趙勝在他身後嚷起來,“我還能跟你說多少話?你有什麽屁事這麽忙?你這個瘸子,能追犯人嗎?”
高競真恨不得衝過去把趙勝的頭擰下來。
“你有什麽破事就快說!”他回頭吼道。
“我就問你一件事,你到底記不記得廖珊?”
又是這個問題,趙勝的腦子是不是被毒品熏壞了?
“好了,我知道你不記得了。”趙勝瞥了他一眼。
“她跟你有什麽關係?”
“她就是死在我家浴缸裏的女人。”
高競一驚。
“她是你老婆?”
趙勝露出複雜的神情。
“怎麽說呢?這隻是名義上的。我們沒登記過。幾個月前,我偶然碰到她,她帶著個孩子……”
“孩子?”高競聽得有點糊塗了。
“就是浴缸裏的那個孩子,她叫他小新。”
“他不是你兒子?”
“當然不是。我早就沒那能力了。我吸了快十年了,該有的能力差不多都快沒有了……”趙勝猛捶了一下桌子,憤恨地吼道,“高競!這都怪你!如果當初你沒死盯著我要那支破筆,我就不用東躲西藏!我就不用整天擔驚受怕!如果我不是那麽緊張,那個渾蛋就不會引我吸第一口!如果我沒吸那玩意兒,我老婆就不會跟我離婚,我也不會跟廖珊攪在一起!也許現在我的生意已經做得不錯了,也許我還會有自己的孩子……可現在,什麽都沒了……這都得怪你!高競,這都得怪你……”說到最後,他的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