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晴很好奇。“難道她像林黛玉一樣弱不禁風?”


    張元安沒說話,從口袋裏掏出票夾,翻出一張照片遞給她。


    照片很舊,已經泛出了白花,但麥晴還是立刻就認出照片中的男人是年輕時代的張元安。那時候的他看上去隻不過20出頭,穿著白汗衫牛仔褲,肩上背著雙肩包,看上去十分陽光,而他身邊的女孩則是個標緻的美人,身著一件白色鑲紅邊的t恤,體態婀娜,明眸皓齒,一頭烏黑的長髮垂在一邊胸前。


    “怎麽樣?”張元安問道。


    “很漂亮。”


    張元安皺了下眉,道:“漂亮?還好吧。”


    “拜託,她這樣還不夠漂亮?”麥晴愕然地看著他,心想,你拿照片給我看,不就是為了告訴我你大學時代就是個美女殺手嗎?而且如果不漂亮,你會留著這張陳年舊照片嗎?


    張元安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揚了揚眉毛,頗為自得地說:“我見過比她更漂亮的,很多很多。我保留這張照片也不是為了緬懷我跟她的過去,而是為了找到她。”


    媽的,是嗎?麥晴斜睨了他一眼。


    “我讓你看這張照片,不是為了讓你看她的長相,請看她的腳。”


    麥晴把目光重新移到照片上。她的腳,她的腳……驀然,她覺得好像被什麽東西刺了一下,王顯雲腳上的鞋竟然有高低,左腳的鞋底比右腳幾乎高出一倍。


    “她是……”麥晴把“瘸子”兩個字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張元安點了點頭。


    “知道我當初為什麽會愛上她嗎?”


    “難道不是因為她漂亮,而是因為她自強不息的精神?”她懷疑地看著他。


    “也可以這麽說。她的腳是小時候從樹上摔下來弄壞的,本來應該可以看好,可當時她家裏很窮,沒錢給她治病,一拖就是幾年,等她哥哥上班,有條件送她上醫院的時候,已經晚了。對任何女孩來說,這都是很嚴重的缺陷,可我從來沒聽她說過一句抱怨的話,她很樂觀,她還說,她得感謝自己的腳,要不是它,她就沒機會到大城市來念書。”


    “這跟她的腳有什麽關係?”


    “她們村裏的女孩到了十八歲,差不多都定親了,而她因為腳有殘疾,嫁不出去,他父母讓她哥哥想辦法給她找個工作。她哥哥就想把她介紹到自己公司的老闆家去做保姆,那個老闆見了她之後,覺得她資質不錯,當保姆實在可惜,於是就幫她交了學費,讓她到城裏來念書了。她在s市上了一年高復班後考上了大學。”


    “她上大學的學費都是那個老闆替她付的嗎?”


    “是啊,不過別想歪了,那個老闆是女的,我也認識。我還跟顯雲一起去看過她。她是把顯雲當女兒看待的,因為她自己的女兒有智障。她跟我說過,她之所以那麽喜歡顯雲,是因為顯雲懂得珍惜機會,也懂得感恩。那時候,顯雲最大的夢想就是大學後能找個好工作,報答那個女老闆的恩情,她甚至答應將來等那個女老闆百年之後照顧那個智障的孩子。”


    “謔,那又能說明什麽?她心地善良?”


    “一個懂得珍惜機會的人是不會莽撞行事的。那時候已經臨近大學畢業,她這麽做就等於把她這一生都毀了。而且,她的腳也不方便,她怎麽殺人?”


    “想了解殘疾人在罪犯中的比例,我們可以到檔案科去查。”她頓了一頓,“再說,事實上是她的人生沒被毀掉,她不是還穿著高級時裝,帶著孩子在看電影嗎?對了,——那個女老闆現在還活著嗎?”


    “你說什麽?”張元安被嚇了一跳。


    “如果王顯雲答應在女老闆死後照顧那個智障兒,那女老闆一定會給她某種承諾,也許是部分繼承權,也許是財產使用權。——她殺人後潛逃,總得有一筆生活費吧。”


    他不說話,她的暗示顯然讓他不太高興。


    “女老闆今年幾歲?顯雲失蹤後你見過她嗎?”麥晴繼續問道。


    “70歲。”他不太情願地回答。


    “這種年齡是很脆弱的。”


    “你什麽意思?!”張元安低吼了一句。


    “幹嗎不打個電話,問候一下?”


    張元安抬起眼睛盯著她,她毫不示弱地迎視著他。領導大人,現在後悔請我吃飯了吧?她心道。


    “如果你沒有她的電話,就當我沒說好了。”她向他微微一笑。


    張元安橫了她一眼,從口袋裏掏出手機,快速撥了一個電話。


    “喂,是劉阿姨嗎……哦,對不起,她在嗎?……我是她的朋友……對,對……什麽?”張元安的臉色驟然變了,“這是什麽時候的事?……對,好久不聯繫了……是1998年?……對,太久了……是的,是的……你是……好,”對方好像是暫時走開了,張元安把目光轉向她,輕聲說:“她是1998年去世的,接電話的是她的外甥女。”對方似乎又回到了電話機前,他道,“我可能這幾天來拜訪你,我是王顯雲的男朋友……當然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對,我知道,你也認識顯雲?……好,那我們到時候再見。”


    掛了電話後,張元安像被施了定身術一般,坐在位子上,一言不發,直到麥晴用鋼勺敲擊桌麵,他才猛然醒悟。


    “我……我明天,或者後天會去看她。”他說話有點不流暢,像是還沒從剛才得到的壞消息中恢復過來。


    麥晴知道,對他來說,真正的打擊不是那個老婦人的死亡,而是被她不幸言中的事實中,暗含著某種他不願意接受的可能。他不相信那個女人殺了人。可是麥晴覺得事情就是那樣。一個多年來在底層掙紮的女孩,如果想改變自己的境遇,隻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努力提高技能,讓自己有生存之本,另一種就是犧牲別人,成就自己。王顯雲選擇的就是後一種。這沒什麽稀奇,大部分人都更樂意走捷徑。


    “你最近在辦什麽案子?”張元安問道。


    “上過星期在碼頭發現一具女屍,我就在那案子。”


    “進展如何?”


    “快結案了,現在正在整理材料。”麥晴詫異他怎麽會突然問起她的工作。雖然他是上司,可他平時對她的工作幾乎從不過問。不好,他會不會是想讓我辦理十六年前的失蹤案?這可是個苦差事,不僅得利用自己的休假日,還得跋山涉水去那個鳥不生蛋的案發現場,我憑什麽呀!要不,就說我最近又接了個新案子?


    她正在考慮該找什麽藉口把他擋回去,卻發現張元安正抬頭端詳著她。他的目光在她她的臉上身上掃來掃去,最後穩穩地落在了她的手上。


    討厭!看什麽看!


    “麥晴。”他開口了。


    “嗯。”她不情願地應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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