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立刻起了作用。鍾恩慧看了母親一眼,終於下了決心。


    “對不起,我幹了不該幹的事。”她眼瞼低垂,輕聲說道,“我……我後來又進去過,我去過李繼文被殺的現場。”


    原來是她!司徒雲康覺得自己的心好像被打了~拳,既高興又擔憂。他很高興,終於揭開了謎底的一角、看出~點端倪了,但又很擔心。因為他跟杜森之前已經討論過,兇手是不會第二次進入現場的,換言之,在陳奇之後進入現場的人就不是兇手。假如鍾思慧是陳奇之後的那個人,她就不是兇手,但這樣,別人是兇手的機率就提高了。強薇仍然是警方眼裏最重要的兇嫌。


    聽了鍾思慧的話,杜森的小眼睛立刻一亮。


    “你是幾點到達現場的?”他口齒伶俐地問道。


    “11點不到。”鍾恩慧道,她沒去理會母親向她投來的焦灼的目光。


    “強薇碰見你的時侯,你是不是正準備去超市買購物袋?”


    “是的。”


    “你到現場後,看見了什麽?”


    “李繼文坐在那裏,他的嘴裏有雙筷子,很可怕。我知道他已經死了。”鍾思慧語速很快,好像急於要完成任務。


    “你在現場做了什麽?”杜森問道。


    鍾恩慧咬了咬嘴唇。


    ”我拿了他手裏的捲筒紙,把盥洗室裏裏外外都擦了一遍,然後,然後,我帶走了鑰匙。地上有把鑰匙,我帶走了。”


    “鑰匙?!”鍾秦充滿疑惑地重複了一遍這個詞。


    但是沒人理她。


    ”你為什麽沒拿走筷子?”


    “我知道那是強薇家的筷子。我想,假如它是殺死李繼文的兇器,即使把它拿走也沒用,警方總會查出來的,所以就沒拿。”鍾懸慧的聲音很平靜。


    “那你為什麽要拿走鑰匙?”杜森又問。


    ”因為……因為……我認為是……嗯,陳奇,他掉在那裏的。他是我們的朋友。”她的聲音輕了下來,但隨即似乎又下了要把垃圾通通倒光的決心,痛快地說,“我約了方智聞,他一直沒來,我就回去找他,結果不巧看見陳奇正從那裏爬下來。我很好奇為什麽他會從那裏爬下來,於是,就想爬上去看個究竟,結果就看見了李繼文。陳奇是我和強薇的朋友,所以,我帶走了鑰匙,後來又把它放回了陳奇的鑰匙。”


    “要命!恩慧!你怎麽能做這樣的俊事!”鍾秦好像要暈倒了。


    “對不起,媽。我隻是一時貪玩。”她朝母親黯然一笑。


    “你知道嗎?鍾小姐,作案後,陳奇確定自己帶了兩把鑰匙回家,都放進了抽屜。強薇小姐昨天已經向我們承認,在案發當晚,她就偷走了陳奇抽屜裏的房門鑰匙。我不知道,你在現場撿到的鑰匙是誰的。”


    這番話讓鍾思慧驚訝萬分,她沒有說話,好像陷入了沉思。


    杜森沒理會她的反應,繼續問:”你還做了什麽,購物袋是做什麽用的?移植月季花?”


    鍾思慧仿佛被驚醒,她答道:“是的。我看見陳奇摔到了下麵的院子裏,嗬嗬,我說過他平衡能力很不好”,鍾思慧自我嘲笑般笑了笑,繼續說,“我從樓上爬下來,跳進那個院子後,發現有兩株月季花被壓壞了,我看見這個院子的角落裏正好有一堆綠色植物,我就想出了個辦法。我出門後,到超市買了五個購物袋,重新回到那家的院子,把月季花移走放進購物袋,然後把那堆綠色植物種在了原來種月季花的地方。我第一次離開那家院子的時候,給自己留了門,所以回去的時候沒費什麽工夫……對不


    對不起,我不應該這樣,我,我是因為太貪玩了。”鍾思慧凝視著前方,眉毛像被針刺一般,微微顫動。


    司徒雲康明白她為什麽要這麽做,其實這個屋子裏的人都明白,沒人會因為貪玩做這麽多危險的事。


    “你把月季花丟在哪裏了?”杜森冷靜地問道。


    ”我把它們帶到隔壁小區扔在了花壇裏,我知道天一亮,它們就會被做早鍛鍊的老頭老太帶走。”鍾思慧再次低下了頭,當她再次抬起頭時,她道,“對不起。”那神情似乎在懇求杜森別再追問她這麽做的原因了。


    杜森果真沒再追問下去。


    他看了她一會兒,才嘆了口氣道:“小姑娘,你確實是太貪玩了。”


    “你就這麽放她們走了?”在送杜森回家的路上,司徒雲康一邊開車,一邊問杜森,他本來以為杜森會拘留鍾思慧。


    牡森笑了笑道:“她母親身邊現在沒人照顧可不行啊,我們辦案也得講點人道主義嘛。再說,等兇手抓住,再拘留鍾思慧也來得及,也不會等多久了。”


    司徒雲康聽出了這句話的弦外之音。他立刻問道:“杜探長,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


    “杜探長。”


    “應該說,現在是猜到了,但還缺少有力的證據。”杜森用肥胖的手指摸著下巴,“不過,我看我現在可以把陳奇放了。”


    “把陳奇放了?”司徒雲康以為自己聽錯了,但當他轉過頭去看到杜森臉上的表情後,忽然恍然大悟,他大笑,“好啊,我同意。他本來就不是兇手。”


    19 一個聚會


    (陳奇的自述)


    我向來不喜歡聚會,但有些聚會似乎難以避免。


    這個周五,我被釋放了,雖然在裏麵隻待了短短12天,卻仍然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出門的時候,我就像已經坐完10年牢的人那樣,腳步蹣跚,腿發軟,麵對監獄外藍色的天空,竟然有點無所適從。


    我是帶著彷徨不安又興奮的心情摸索著回到家的。


    一到家,就發現強薇已經把她的行李通通搬了過來,似乎巳經在我家定居,於是我到處找她,我在衣櫃裏發現了她的衣服,在盥洗室發現了她的毛巾,在抽屜裏看見了她的內衣,但就是沒有發現她。


    半小時後,她才用鑰匙開門進來。一看見我,她的第一反應竟然是立刻奔到窗前,嘩地一下拉上窗簾,然後把我拉到屋子的角落,緊張兮兮地低聲問我,“你是怎麽出來的,有沒有人看見你上樓?”


    當我告訴她,我是被釋放的,她才尖叫著向我撲來,一邊咬我的耳朵,一邊不斷親吻我。我很高興,她一點都沒變,她仍然是薔薇,囊熱情似火的女朋友。


    我對她說,我打算開一個家庭聚會來慶祝我重獲自由,她除了點頭和捂格笑,再沒有別的話。我讓她打電話通知賓客,因為我不擅長發出這樣的邀請,結果她拿著電話,除了喘氣和笑,說不出一句整話來。


    聚會安排在周六中午,我請了方智聞、鍾思慧、思慧的媽媽以及白板。


    本來我以為白板不會接受邀請的,誰知她卻答得最爽快,還問我需要不需要地準備些禮物,我說不用,她就說她會帶瓶葡萄酒來,態度之熱情誠懇,讓我懷疑接電話的是不是白板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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