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看著照片。莫蘭心灰意冷地站在她身邊,她等待從這個女人嘴裏吐出那句她已經聽膩的話。但是,出乎意料,那個女人卻問了個問題。
“她叫什麽?”
莫蘭的心好像被小針刺了一下。她禁不住看看好朋友,趙蜜也看看她。
“她叫朱麗芬。朱德的朱,美麗的麗,芬芳的芬。你認識她嗎?”趙蜜緊緊盯著中年女人的臉。
“原來她叫這名字。”那個女人道,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又問,“她怎麽啦?你們幹嗎來打聽她?”
趙蜜和,莫蘭再度對視了一眼。莫蘭知道好朋友這是在問她,要不要告訴她朱麗芬的事?莫蘭覺得沒必要隱瞞,因為這個女人看到照片時的反應跟之前見過的所有花店老闆都不同。沒準她真的認識朱麗芬。這是她們的最後一搏了,怎麽都要試試。
“她是我們同學的媽媽,一年前她失蹤了。她來你這裏買過花嗎?”莫蘭問道。
“失蹤?”這個女人一怔。
“對,那天是8月29日。她給她兒子去學校領新書,離開學校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家。我們想找到她。你看見過她嗎?”莫蘭耐心地問道。
“原來她是你們同學的媽媽啊,”那個女人的神情緩和下來,“你們這些同學可真好。”
“我們已經找了15家花店了。”趙蜜委屈地插了一句。
“哦,是嗎?”那個女人愕然,隨後又嘆息,“那你們可真不容易。”
“那……你有沒有見過她?”趙蜜把桌上朱麗芬的照片又朝那個女人麵前移了一下,充滿期待地說,“你再仔細看看……”
那個女人緊閉嘴唇,看看照片,眼睛裏露出迷惑的神情。
“說起來,好像是好久沒看見她了。”過了好久,她冒出了一句話。
啊!這女人真的見過她!莫蘭心頭一亮。
“她以前來過你店裏?”她問。
那個女人停下手裏的活,又拿起那張照片仔細看了幾秒鍾,才放下。“好像是這個人,我也不敢肯定。過去有段時間,我經常看見她,不過不是在這裏,我前幾年在中潭公園有個花攤,她有時候會來買花。”
中潭公園。莫蘭幾乎要興奮地叫起來,中潭公園就是三家公園中的一家,原來,雖然公園裏沒有花市。也可以設花攤。
“那,你有沒有賣過蝴蝶蘭?”莫蘭又問。
“我當然賣過。不過,那個太高檔,我賣的主要是玫瑰、康乃馨和蝴蝶花這些普通的品種。但有人在那裏賣蝴蝶蘭。”
“那你們這樣設攤是不是像花市一樣。賣得比較便宜?”趙蜜充滿熱情地問,她已經露出了笑容。
“那當然嘍,我們在那裏賣肯定要便宜得多。公園大概也是為了吸引更多人去玩吧,才叫我們去設攤的。周六周日下午4點到7點,除了花攤,還有賣衣服、食品、書的,什麽都有。”那個女人津津有味地回憶起來,“每周那段時間是那家公園最熱鬧的時候。人多得很,你們周末自己去看好了,現在還有的,我在那裏都擺攤好幾年了。要不是這幾個月我身體不好,我還是每周都去的。”
天那!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中潭公園,莫蘭真想立刻長出兩個翅膀飛過去。
“那麽,你看到朱麗芬的時候,她在那裏幹什麽?”莫蘭抑製住激動的心情,問道。
“她啊,她好像是去聽音樂會的。”
“音樂會?你怎麽知道?”趙蜜好奇地問。
“那裏周末下午有音樂會,我們的攤位就是擺在那個音樂
會場的旁邊,散場後,他們不都會出來買東西嘛。”
“音樂會一般幾點開始?”
“下午4點開始,5點結束。”那個女人又拿起了毛線。
朱麗芬真的是去聽音樂會的嗎?
“那……你有沒有聽她說過話?”莫蘭指指朱麗芬的照片。
“沒有。”女人搖頭。
“那你能記得她,你記性真好啊。”莫蘭讚嘆道。
那個女人卻低聲笑了。“她呀,最喜歡討價還價了。每次買東西都像要跟人吵架一樣,還說自己也是開店做生意的,知道做生意的套路。我是沒跟她說過話,但是她那個大嗓門說起話來,誰都聽得見。我也見過她怕,也不要做她的生意。”那個女人撇了撇嘴。
怪不得她能買到便宜的蝴蝶蘭,原來她是殺價高手。
走出審訊室後,高競一直在等待李健教訓自己,但李健卻什麽都沒說徑直走進了科長辦公室。十分鍾後,當高競正坐立不安地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資料的時候,李健從科長的辦公室走了出來。
“高競,走。”李健道。
“去哪兒?”他站了起來。
“去現場,邱小眉的被殺現場。”
“現在?”
李健輕蔑地瞥了他一眼。
“不是現在難道還是明天?”
“我不是這個意思。”高競嘟噥了一句。
“學著點,我們的調查,不是嫌疑人說什麽就是什麽。”李健說完,朝門外的警車走去。高競快步跟上李健的腳步。
“那我們去現場,是要再去搜查付遠的物品嗎?”高競問。
“對,再去看看。”李健的眼睛望著前方。
“嗯……付遠今天說的話,有不少地方我總覺得她像是臨時編出來的,”高競遲疑了一下,說道,“比如關門啦,懷表啦,褲子啦,對了,還有那個桌腿,完全是憑空捏造的。”
高競已經看過法醫報告,邱小眉後腦的傷痕顯示不是用桌腿打的,兇器是一個“前端圓弧狀的鈍器”,目前還不清楚是什麽。假如根本沒有所謂的桌腿,那問題就產生了,付遠既然已經承認殺了人,也承認用過菜刀,又有什麽必要隱瞞一件相對次要的兇器呢?她為什麽要杜撰出一根桌腿來?僅僅是低估警方的校驗能力嗎,還是另有什麽別的原因?
今天在審訊室,當付遠再次強調她是用桌腿攻擊邱小眉的時候,高競曾打算戳穿她。但他想到,並不是隻有他一個人看過法醫報告,李健也看過。這個如此明顯的謊話,李健不會不知道。高進以為李健的沉默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他當時什麽也沒說,可是現在,他有點憋不住了。
“李哥,她今天又提起了桌腿,你怎麽不問她?”他問道。
聽了他的話,李健笑了笑,拉開了警車的門,上了車。
“如果我問她,她會說她腦子亂了,忘記了,不知道。”李健坐定後說道,“所以我想,我們還是再去現場看看再說。反正我們有的是時間審訊她。她總有一天會說實話的。”
“我們是不是去找那個打昏邱小眉的東西?”
“先去看看再說。”李健又兀自笑了笑,一邊從口袋掏出煙。
“她叫什麽?”
莫蘭的心好像被小針刺了一下。她禁不住看看好朋友,趙蜜也看看她。
“她叫朱麗芬。朱德的朱,美麗的麗,芬芳的芬。你認識她嗎?”趙蜜緊緊盯著中年女人的臉。
“原來她叫這名字。”那個女人道,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又問,“她怎麽啦?你們幹嗎來打聽她?”
趙蜜和,莫蘭再度對視了一眼。莫蘭知道好朋友這是在問她,要不要告訴她朱麗芬的事?莫蘭覺得沒必要隱瞞,因為這個女人看到照片時的反應跟之前見過的所有花店老闆都不同。沒準她真的認識朱麗芬。這是她們的最後一搏了,怎麽都要試試。
“她是我們同學的媽媽,一年前她失蹤了。她來你這裏買過花嗎?”莫蘭問道。
“失蹤?”這個女人一怔。
“對,那天是8月29日。她給她兒子去學校領新書,離開學校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家。我們想找到她。你看見過她嗎?”莫蘭耐心地問道。
“原來她是你們同學的媽媽啊,”那個女人的神情緩和下來,“你們這些同學可真好。”
“我們已經找了15家花店了。”趙蜜委屈地插了一句。
“哦,是嗎?”那個女人愕然,隨後又嘆息,“那你們可真不容易。”
“那……你有沒有見過她?”趙蜜把桌上朱麗芬的照片又朝那個女人麵前移了一下,充滿期待地說,“你再仔細看看……”
那個女人緊閉嘴唇,看看照片,眼睛裏露出迷惑的神情。
“說起來,好像是好久沒看見她了。”過了好久,她冒出了一句話。
啊!這女人真的見過她!莫蘭心頭一亮。
“她以前來過你店裏?”她問。
那個女人停下手裏的活,又拿起那張照片仔細看了幾秒鍾,才放下。“好像是這個人,我也不敢肯定。過去有段時間,我經常看見她,不過不是在這裏,我前幾年在中潭公園有個花攤,她有時候會來買花。”
中潭公園。莫蘭幾乎要興奮地叫起來,中潭公園就是三家公園中的一家,原來,雖然公園裏沒有花市。也可以設花攤。
“那,你有沒有賣過蝴蝶蘭?”莫蘭又問。
“我當然賣過。不過,那個太高檔,我賣的主要是玫瑰、康乃馨和蝴蝶花這些普通的品種。但有人在那裏賣蝴蝶蘭。”
“那你們這樣設攤是不是像花市一樣。賣得比較便宜?”趙蜜充滿熱情地問,她已經露出了笑容。
“那當然嘍,我們在那裏賣肯定要便宜得多。公園大概也是為了吸引更多人去玩吧,才叫我們去設攤的。周六周日下午4點到7點,除了花攤,還有賣衣服、食品、書的,什麽都有。”那個女人津津有味地回憶起來,“每周那段時間是那家公園最熱鬧的時候。人多得很,你們周末自己去看好了,現在還有的,我在那裏都擺攤好幾年了。要不是這幾個月我身體不好,我還是每周都去的。”
天那!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中潭公園,莫蘭真想立刻長出兩個翅膀飛過去。
“那麽,你看到朱麗芬的時候,她在那裏幹什麽?”莫蘭抑製住激動的心情,問道。
“她啊,她好像是去聽音樂會的。”
“音樂會?你怎麽知道?”趙蜜好奇地問。
“那裏周末下午有音樂會,我們的攤位就是擺在那個音樂
會場的旁邊,散場後,他們不都會出來買東西嘛。”
“音樂會一般幾點開始?”
“下午4點開始,5點結束。”那個女人又拿起了毛線。
朱麗芬真的是去聽音樂會的嗎?
“那……你有沒有聽她說過話?”莫蘭指指朱麗芬的照片。
“沒有。”女人搖頭。
“那你能記得她,你記性真好啊。”莫蘭讚嘆道。
那個女人卻低聲笑了。“她呀,最喜歡討價還價了。每次買東西都像要跟人吵架一樣,還說自己也是開店做生意的,知道做生意的套路。我是沒跟她說過話,但是她那個大嗓門說起話來,誰都聽得見。我也見過她怕,也不要做她的生意。”那個女人撇了撇嘴。
怪不得她能買到便宜的蝴蝶蘭,原來她是殺價高手。
走出審訊室後,高競一直在等待李健教訓自己,但李健卻什麽都沒說徑直走進了科長辦公室。十分鍾後,當高競正坐立不安地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資料的時候,李健從科長的辦公室走了出來。
“高競,走。”李健道。
“去哪兒?”他站了起來。
“去現場,邱小眉的被殺現場。”
“現在?”
李健輕蔑地瞥了他一眼。
“不是現在難道還是明天?”
“我不是這個意思。”高競嘟噥了一句。
“學著點,我們的調查,不是嫌疑人說什麽就是什麽。”李健說完,朝門外的警車走去。高競快步跟上李健的腳步。
“那我們去現場,是要再去搜查付遠的物品嗎?”高競問。
“對,再去看看。”李健的眼睛望著前方。
“嗯……付遠今天說的話,有不少地方我總覺得她像是臨時編出來的,”高競遲疑了一下,說道,“比如關門啦,懷表啦,褲子啦,對了,還有那個桌腿,完全是憑空捏造的。”
高競已經看過法醫報告,邱小眉後腦的傷痕顯示不是用桌腿打的,兇器是一個“前端圓弧狀的鈍器”,目前還不清楚是什麽。假如根本沒有所謂的桌腿,那問題就產生了,付遠既然已經承認殺了人,也承認用過菜刀,又有什麽必要隱瞞一件相對次要的兇器呢?她為什麽要杜撰出一根桌腿來?僅僅是低估警方的校驗能力嗎,還是另有什麽別的原因?
今天在審訊室,當付遠再次強調她是用桌腿攻擊邱小眉的時候,高競曾打算戳穿她。但他想到,並不是隻有他一個人看過法醫報告,李健也看過。這個如此明顯的謊話,李健不會不知道。高進以為李健的沉默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他當時什麽也沒說,可是現在,他有點憋不住了。
“李哥,她今天又提起了桌腿,你怎麽不問她?”他問道。
聽了他的話,李健笑了笑,拉開了警車的門,上了車。
“如果我問她,她會說她腦子亂了,忘記了,不知道。”李健坐定後說道,“所以我想,我們還是再去現場看看再說。反正我們有的是時間審訊她。她總有一天會說實話的。”
“我們是不是去找那個打昏邱小眉的東西?”
“先去看看再說。”李健又兀自笑了笑,一邊從口袋掏出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