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這種事情你怎麽都知道?”
“推理唄!如果她在我們家時有手機,死了以後則無手機,那麽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死後被人很快拿走了,而拿走的人就正是那個罪犯。”
“完全可能。”浩一聽後,對他父親好像有了新的認識。
“這麽簡單的問題誰都會明白。”
“爸爸你進化了。”
“我沒有進化,因為我沒有進化,才知道了這一點。我問你,你還記得她的手機號碼嗎?”
“我記下來了。”
“告訴我。”
“你要幹什麽呢?”
“打電話。”
“不過,她已經死了。”浩一顯得十分吃驚地說。
“也許罪犯正拿著那一部手機哪。”
“你不能給罪犯打電話。”
“那也不一定。我並不認為罪犯行兇以後會一直把被害人的手機帶在身上。如果有人撿到的話,我一撥號碼,那個人也許會回話的。”
“即使撿手機的人接了電話,我們也毫無辦法。”
“你說什麽呀!我們隻要知道他是在什麽地方撿的手機,撿手機時的情況怎麽樣,僅靠這些,也許就可以從中發現罪犯的線索。”
之後,浩一拿出了他的電話號碼簿,言田按照兒子說的號碼開始撥號。
撥了十幾次都是忙音。正當言田打算停撥之時,突然話筒中傳出了一個男子的聲音。
言田和浩一不由心中一驚,接電話的人也許就是撿手機的人。
雙方接連說了幾次“喂喂”。
“你是濱田美子小姐的朋友嗎?”言田忍不住地問。
“不,我不認識濱田這個人。”
“這麽說,你的手機號碼應該是濱田小姐的手機號碼,對不對?”
“你是誰呀?”
“濱田小姐的熟人。”
“說真的,這部手機是我撿的。我帶著它,是為了等手機的主人給我打電話後,我就還給他本人。”
“它的主人不可能再用那個手機了。”
“為什麽?”
“因為它的主人已經死了,被人殺了!”
“被殺了?”
“主人是一位女性,姓濱田。昨天的報紙上已經登了。請問,手機你是在什麽地方撿的?”
“在京王線幡個穀車站附近的一個飯店內,我發現座位下有一部手機,就交給了打工的服務員。最後因找不到失主,就先由我保管了。”
“那是什麽時候?”
“10月12日。”
“沒有記錯嗎?”
“當然沒有記錯。因為那一天是我父親每個月的忌辰,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照你這麽說,手機的主人應當還活著。”
經查驗和解剖斷定,濱田的死亡時間為五天到七天之前,二者時間有誤差——撿到手機的時間是10月12日,而發現屍體則是在10月22日。這就是說,手機不是罪犯帶走的,而是濱田美子自己遺失的。言田在心中盤算著。
“這,我就不清楚了。”
“你撿到手機後,有人打電話詢問過沒有?”
“沒有,一次也沒有,你這是第一次。”
“在此期間,你充過電沒有?”
“充過電。我想手機的主人可能會打電話詢問情況,所以充過電。”
“如果你有時間的話,我想跟你麵談一下,可以嗎?”
“可以。”
言田沒有想到,對方竟然很爽快地答應了。這也許是對方聽到失主被殺,一時很感興趣的緣故吧。
言田打算先與撿手機的人見見麵,談一談撿手機時的詳細過程,然後再決定到不到派出所去報案。
“浩一,你記沒有記住你的手機號碼?”
“自己的手機號碼還能記不住嗎?”言田的朋友們雖然都身帶手機,但竟有不少人連他們自己的手機號碼都沒有記住。
對言田這個年齡段的人來說,手機是有緊要時用的,並不用於重要業務洽談及與人交談。正因為手機是緊要時用的,所以不記號碼的人很多。
相反,年輕人卻都記著自己的手機號碼。那麽濱田美子在她手機丟失之後即被害之前,為什麽不打電話呢?在那一段時間內,她是被罪犯軟禁了,還是她認為手機被別人撿到的機率接近零呢?言田問浩一:“手機丟了應該怎麽辦?”
“手機丟失應當立即與電信公司聯繫請求停機。如果被人撿到後亂打長途,那就受不了啦。”
令人不解的是,手機主人並沒有提出停機請求。
言田見到了撿手機的人,此人姓島原。
言田按照約定時間走進了島原所說的東京都中心一家旅館的休息室,在離入口處不遠的地方找了個座位坐下。按島原事先說的暗號,他在桌子上的醒目之處放上自己帶來的綠色挎包,靜候島原的到來。
等了一會兒,仍不見島原的身影。正當言田著急時,一個人影出現在了他的座位旁邊。
這個人就是島原。年齡約有三十五六歲,身體瘦長,身穿非常得體的藏青色西裝;濃眉大眼,五官端正;頭髮又黑又厚,隨便往兩邊分著。他笑容可掬地看著言田。
“你就是言田先生吧?讓你久等啦,實在對不起!我姓島原。”島原用溫和的語調說。
“在你百忙之中打擾你,實在是抱歉得很。”言田與島原互換名片之後,開始了麵談。
“我聽了你的電話後,不由大吃一驚。我原來根本不知道,我撿的這部手機的主人已經被人殺害了。於是,我就馬上尋找有關事件的報導內容。”
如果是言田的話,言田可能會到圖書館去查找報紙。
“不過我問你,你撿了手機後,一直沒有人給你打電話,你不覺得奇怪嗎?”言田立即將話轉入了正題。
“這部手機可能是專供發信息用的。”
不過,濱田美子曾把她的手機號碼告訴過浩一。
“機種已經很陳舊了,既不是現在流行的樣式,也不能留言。”
“儲存有電話號碼沒有?”
“一個也沒有。”
言田沒有手機,與他相關的通訊工具就隻有電話。不過,他也經常借用朋友的手機,知道手機可以作為私人電話簿,裏麵可以儲存電話號碼和聯繫人五百個左右,查起來非常方便。如果是一個市民的話,有五百個人的電話號碼,那就可以包括自己全部的親朋好友了。
島原拿出他撿到的手機讓言田看。的確很像是一種舊機種,而且它要比最近流行的機子稍大一些。
島原還當麵向言田作了操作演示。不管島原怎麽按回放按鈕,手機也沒有留言和錄音聲。
“要是這樣的話,手機就提供不了任何信息了?”言田泄氣似地說。
“推理唄!如果她在我們家時有手機,死了以後則無手機,那麽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死後被人很快拿走了,而拿走的人就正是那個罪犯。”
“完全可能。”浩一聽後,對他父親好像有了新的認識。
“這麽簡單的問題誰都會明白。”
“爸爸你進化了。”
“我沒有進化,因為我沒有進化,才知道了這一點。我問你,你還記得她的手機號碼嗎?”
“我記下來了。”
“告訴我。”
“你要幹什麽呢?”
“打電話。”
“不過,她已經死了。”浩一顯得十分吃驚地說。
“也許罪犯正拿著那一部手機哪。”
“你不能給罪犯打電話。”
“那也不一定。我並不認為罪犯行兇以後會一直把被害人的手機帶在身上。如果有人撿到的話,我一撥號碼,那個人也許會回話的。”
“即使撿手機的人接了電話,我們也毫無辦法。”
“你說什麽呀!我們隻要知道他是在什麽地方撿的手機,撿手機時的情況怎麽樣,僅靠這些,也許就可以從中發現罪犯的線索。”
之後,浩一拿出了他的電話號碼簿,言田按照兒子說的號碼開始撥號。
撥了十幾次都是忙音。正當言田打算停撥之時,突然話筒中傳出了一個男子的聲音。
言田和浩一不由心中一驚,接電話的人也許就是撿手機的人。
雙方接連說了幾次“喂喂”。
“你是濱田美子小姐的朋友嗎?”言田忍不住地問。
“不,我不認識濱田這個人。”
“這麽說,你的手機號碼應該是濱田小姐的手機號碼,對不對?”
“你是誰呀?”
“濱田小姐的熟人。”
“說真的,這部手機是我撿的。我帶著它,是為了等手機的主人給我打電話後,我就還給他本人。”
“它的主人不可能再用那個手機了。”
“為什麽?”
“因為它的主人已經死了,被人殺了!”
“被殺了?”
“主人是一位女性,姓濱田。昨天的報紙上已經登了。請問,手機你是在什麽地方撿的?”
“在京王線幡個穀車站附近的一個飯店內,我發現座位下有一部手機,就交給了打工的服務員。最後因找不到失主,就先由我保管了。”
“那是什麽時候?”
“10月12日。”
“沒有記錯嗎?”
“當然沒有記錯。因為那一天是我父親每個月的忌辰,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照你這麽說,手機的主人應當還活著。”
經查驗和解剖斷定,濱田的死亡時間為五天到七天之前,二者時間有誤差——撿到手機的時間是10月12日,而發現屍體則是在10月22日。這就是說,手機不是罪犯帶走的,而是濱田美子自己遺失的。言田在心中盤算著。
“這,我就不清楚了。”
“你撿到手機後,有人打電話詢問過沒有?”
“沒有,一次也沒有,你這是第一次。”
“在此期間,你充過電沒有?”
“充過電。我想手機的主人可能會打電話詢問情況,所以充過電。”
“如果你有時間的話,我想跟你麵談一下,可以嗎?”
“可以。”
言田沒有想到,對方竟然很爽快地答應了。這也許是對方聽到失主被殺,一時很感興趣的緣故吧。
言田打算先與撿手機的人見見麵,談一談撿手機時的詳細過程,然後再決定到不到派出所去報案。
“浩一,你記沒有記住你的手機號碼?”
“自己的手機號碼還能記不住嗎?”言田的朋友們雖然都身帶手機,但竟有不少人連他們自己的手機號碼都沒有記住。
對言田這個年齡段的人來說,手機是有緊要時用的,並不用於重要業務洽談及與人交談。正因為手機是緊要時用的,所以不記號碼的人很多。
相反,年輕人卻都記著自己的手機號碼。那麽濱田美子在她手機丟失之後即被害之前,為什麽不打電話呢?在那一段時間內,她是被罪犯軟禁了,還是她認為手機被別人撿到的機率接近零呢?言田問浩一:“手機丟了應該怎麽辦?”
“手機丟失應當立即與電信公司聯繫請求停機。如果被人撿到後亂打長途,那就受不了啦。”
令人不解的是,手機主人並沒有提出停機請求。
言田見到了撿手機的人,此人姓島原。
言田按照約定時間走進了島原所說的東京都中心一家旅館的休息室,在離入口處不遠的地方找了個座位坐下。按島原事先說的暗號,他在桌子上的醒目之處放上自己帶來的綠色挎包,靜候島原的到來。
等了一會兒,仍不見島原的身影。正當言田著急時,一個人影出現在了他的座位旁邊。
這個人就是島原。年齡約有三十五六歲,身體瘦長,身穿非常得體的藏青色西裝;濃眉大眼,五官端正;頭髮又黑又厚,隨便往兩邊分著。他笑容可掬地看著言田。
“你就是言田先生吧?讓你久等啦,實在對不起!我姓島原。”島原用溫和的語調說。
“在你百忙之中打擾你,實在是抱歉得很。”言田與島原互換名片之後,開始了麵談。
“我聽了你的電話後,不由大吃一驚。我原來根本不知道,我撿的這部手機的主人已經被人殺害了。於是,我就馬上尋找有關事件的報導內容。”
如果是言田的話,言田可能會到圖書館去查找報紙。
“不過我問你,你撿了手機後,一直沒有人給你打電話,你不覺得奇怪嗎?”言田立即將話轉入了正題。
“這部手機可能是專供發信息用的。”
不過,濱田美子曾把她的手機號碼告訴過浩一。
“機種已經很陳舊了,既不是現在流行的樣式,也不能留言。”
“儲存有電話號碼沒有?”
“一個也沒有。”
言田沒有手機,與他相關的通訊工具就隻有電話。不過,他也經常借用朋友的手機,知道手機可以作為私人電話簿,裏麵可以儲存電話號碼和聯繫人五百個左右,查起來非常方便。如果是一個市民的話,有五百個人的電話號碼,那就可以包括自己全部的親朋好友了。
島原拿出他撿到的手機讓言田看。的確很像是一種舊機種,而且它要比最近流行的機子稍大一些。
島原還當麵向言田作了操作演示。不管島原怎麽按回放按鈕,手機也沒有留言和錄音聲。
“要是這樣的話,手機就提供不了任何信息了?”言田泄氣似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