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二次見到怒絲
前女友,我想再咬你一口 作者:花家大小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藍小蘭住的房子,在活人墓城外的。
房子的後麵有一條河流,沿著河流一直開車走,不到幾分鍾的路程,就能來到城北的教堂位置。
藍小蘭在陳以安和李平的陪伴下,他們沿著河流往活人墓城的方向走去。
離教堂大約一公裏外的河邊,藍小蘭看到有一個人,在遠處架起了架子。
飄飄揚揚的衣服在河邊的岸上,被整整齊齊的晾放著。
透過衣服零零碎碎的縫隙,似乎能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悠哉悠哉地躺在那些洗好的衣服後麵。
“蘭姐你看,那是不是怒絲?”
藍小蘭探頭一看,怒絲正拿著一本書本,平躺著躲在衣服的後麵,津津有味地看著書呢。
她綁著一頭麻花辮子,並沒有盤起來,而是隨意地掛在肩膀上。
怒絲已經很久沒有打理過自己的頭發了,淩亂的分叉都露了出來。
她穿著一身散碎的黑色連衣裙,裙子已經被折磨的蓉蓉爛爛的,上身的位置已經有大大小小的破洞,裙擺也已經被折磨得撕裂得不成樣子。
怒絲的手鏈還被手臂般粗大的鐵鏈鎖著,遠處看見她,就像是一個逃跑出來的囚犯一樣。
可是怒絲對她這一身的裝扮毫不在乎,她翹著腿,開心的躺在草坪上看書,滿是一副享受的樣子。
藍小蘭他們下車,慢慢地靠近。
聽到動靜,怒絲立刻從草地上,慌張的彈了起來,並且拿起她手中的匕首,警惕地環顧著四周。
看到怒絲拿起了武器,李平和陳以安也立刻拿出了手中的槍,站到了藍小蘭的身前。
“你們是誰。”
“怒絲,是我。”藍小蘭快步地走在前麵,擋住了兩位士兵的槍口。
看到藍小蘭,怒絲連忙收起了匕首,像個孩子一樣蹦蹦跳跳地跑了過來。
她腳上還拴著沉重的鐵鏈,卻絲毫不影響她雀躍的步伐。
藍小蘭和怒絲就像他鄉遇故知的好友,擁抱在了一起。
“你們呢來了。”
“我答應你過幾天來看你的,你看這不,我就來了。”
“小蘭,謝謝你,看到你,我很高興。”
怒絲在努力的學著中文,看到藍小蘭,勉強還能流利的應答幾句。
藍小蘭抬了抬她手上的鐵鏈,又指了指岸邊的那些衣服,一臉疑惑的問:“你這是?在這裏做什麽呀。”
“哎呀,她們怕打不過我,所以經常這樣綁我,我都習慣了。”
然後怒絲又拉著藍小蘭的手,興奮地介紹著:“我和她們不一樣,因為我不去接客賺錢,但是現在教堂的飯菜我有份吃。”
“所以大家洗洗做飯的粗活。都是我來做的。你看,我這不就在洗衣服嘛。”
“洗衣服,我分明看到你躲在衣服後麵,躺著睡覺呢。”
怒絲捂著嘴笑笑:“洗幾件衣服而已,有什麽難的。我每次都故意跑遠一點洗,等衣服洗好了,我就在這裏偷偷看書。”
“你看,這些掛起來的衣服把我擋住,她們就發現不了我了。等晚上的時候我再回去,給大家做飯吃。”
“她們少看我幾眼,我也少受些……些皮……皮肉之苦。”
真難為她,連成語也用上了。
藍小蘭看著怒絲的樣子,倒覺得她有幾分可愛,和李平口中那個,殺人打架不要命的瘋子判若兩人。
“小蘭,你來了就對了,書上幾個字我看不懂,你來教教我怎麽樣。”
藍小蘭被她一把拉坐在草地上,怒絲認真的翻閱著書本,她今天在看的正好是一本中文的書籍。
是一本給小學生看的,帶漫畫圖畫書,裏麵有一些簡單的文字。
書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筆記,怒絲把她沒見過不認識的文字都一個一個的圈了起來。
這樣認真的學習態度,確實是讓藍小蘭心生佩服。
她們兩個就這樣依偎著坐在一起,藍小蘭認真的教著她每一個文字的發音,怒絲不恥下問的認真學著。
陳以安在旁邊撓撓頭,一臉不敢置信。
他們作為新兵,剛來e國的時候,就見識過怒絲。
那時候她在教堂跟在牧師後麵辦事,在外地來了一群打劫搶東西的惡霸。
在維護秩序的軍隊還沒有到來之前,怒絲一個女孩,三兩下身手,就把那6個大漢撂倒在地上。
有一個不知好歹的惡人,拿著刀準備衝過來,怒絲掏出手槍,一槍就把那個人的手給打爆了。
要不是旁邊的牧師一直在旁邊勸說她不要殺人,隻怕那幾個強盜沒有一個能活著走出教堂的。
也因為這件事,怒絲就更加的名聲大噪,在這裏沒有人敢在教堂裏麵撒野。
不過,總有那麽一群不怕死的人,把怒絲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三番幾次的想整死她。
那就是教堂裏麵,以夏塔沙為領袖的那一群孤女。
“怒絲,你果然躲在這裏偷懶不幹活,看我們今天怎麽打死你。”
藍小蘭今天出門帶上了任廷希給的同聲傳譯耳機,所以夏塔沙說的每一個字,她都聽得清清楚楚。
夏塔沙穿著一身閃耀金黃的清紗長袍,脖子上的項圈,鼻頭的鼻環,雙手和雙腳的套圈裝飾,都是純黃金打造的。
夏塔沙是猶長的親侄女,在這裏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所以大家都很怕她。
這裏的教堂本來就是活人墓城唯一一個能舉行祭奠的地方,所以教堂一直都是由猶長這邊的家族直接打理的。
來這裏做禮拜的人,經常都會上供一些錢財珠寶,當然這些財物的絕大部分,都會作為稅銀,被上繳到了猶長這個家族手裏。
夏塔沙是這一群孤女的領袖頭頭,夏塔沙因為是猶長的侄女,自然認識許多城裏麵的富貴人家。
這些富貴人家,也難免有生理需求的時候,夏塔沙就會從中搭線,介紹女孩子們陪伴這些貴人尋歡作樂。
當然作為回報,她從中也能收到不少的好處。
要知道,有錢人出手的相當闊綽,一個人給的錢可能就等於普通司機給的10倍。
所以許多孤女為了生計,也自甘墮落的跟隨在夏塔沙的身後,任由她安排。
不過,偏偏怒絲是那個強骨頭,不管那些人開多高的價格,她就是寧死不屈。
這樣不但讓夏塔沙失去了威嚴,還丟了臉麵。
所以夏塔沙總是不放過怒絲,非要把她抓住,賣個好價錢不可!
夏塔沙手插著腰,身後跟著八、九個女孩,一副來勢洶洶的樣子往這邊走了過來。
房子的後麵有一條河流,沿著河流一直開車走,不到幾分鍾的路程,就能來到城北的教堂位置。
藍小蘭在陳以安和李平的陪伴下,他們沿著河流往活人墓城的方向走去。
離教堂大約一公裏外的河邊,藍小蘭看到有一個人,在遠處架起了架子。
飄飄揚揚的衣服在河邊的岸上,被整整齊齊的晾放著。
透過衣服零零碎碎的縫隙,似乎能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悠哉悠哉地躺在那些洗好的衣服後麵。
“蘭姐你看,那是不是怒絲?”
藍小蘭探頭一看,怒絲正拿著一本書本,平躺著躲在衣服的後麵,津津有味地看著書呢。
她綁著一頭麻花辮子,並沒有盤起來,而是隨意地掛在肩膀上。
怒絲已經很久沒有打理過自己的頭發了,淩亂的分叉都露了出來。
她穿著一身散碎的黑色連衣裙,裙子已經被折磨的蓉蓉爛爛的,上身的位置已經有大大小小的破洞,裙擺也已經被折磨得撕裂得不成樣子。
怒絲的手鏈還被手臂般粗大的鐵鏈鎖著,遠處看見她,就像是一個逃跑出來的囚犯一樣。
可是怒絲對她這一身的裝扮毫不在乎,她翹著腿,開心的躺在草坪上看書,滿是一副享受的樣子。
藍小蘭他們下車,慢慢地靠近。
聽到動靜,怒絲立刻從草地上,慌張的彈了起來,並且拿起她手中的匕首,警惕地環顧著四周。
看到怒絲拿起了武器,李平和陳以安也立刻拿出了手中的槍,站到了藍小蘭的身前。
“你們是誰。”
“怒絲,是我。”藍小蘭快步地走在前麵,擋住了兩位士兵的槍口。
看到藍小蘭,怒絲連忙收起了匕首,像個孩子一樣蹦蹦跳跳地跑了過來。
她腳上還拴著沉重的鐵鏈,卻絲毫不影響她雀躍的步伐。
藍小蘭和怒絲就像他鄉遇故知的好友,擁抱在了一起。
“你們呢來了。”
“我答應你過幾天來看你的,你看這不,我就來了。”
“小蘭,謝謝你,看到你,我很高興。”
怒絲在努力的學著中文,看到藍小蘭,勉強還能流利的應答幾句。
藍小蘭抬了抬她手上的鐵鏈,又指了指岸邊的那些衣服,一臉疑惑的問:“你這是?在這裏做什麽呀。”
“哎呀,她們怕打不過我,所以經常這樣綁我,我都習慣了。”
然後怒絲又拉著藍小蘭的手,興奮地介紹著:“我和她們不一樣,因為我不去接客賺錢,但是現在教堂的飯菜我有份吃。”
“所以大家洗洗做飯的粗活。都是我來做的。你看,我這不就在洗衣服嘛。”
“洗衣服,我分明看到你躲在衣服後麵,躺著睡覺呢。”
怒絲捂著嘴笑笑:“洗幾件衣服而已,有什麽難的。我每次都故意跑遠一點洗,等衣服洗好了,我就在這裏偷偷看書。”
“你看,這些掛起來的衣服把我擋住,她們就發現不了我了。等晚上的時候我再回去,給大家做飯吃。”
“她們少看我幾眼,我也少受些……些皮……皮肉之苦。”
真難為她,連成語也用上了。
藍小蘭看著怒絲的樣子,倒覺得她有幾分可愛,和李平口中那個,殺人打架不要命的瘋子判若兩人。
“小蘭,你來了就對了,書上幾個字我看不懂,你來教教我怎麽樣。”
藍小蘭被她一把拉坐在草地上,怒絲認真的翻閱著書本,她今天在看的正好是一本中文的書籍。
是一本給小學生看的,帶漫畫圖畫書,裏麵有一些簡單的文字。
書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筆記,怒絲把她沒見過不認識的文字都一個一個的圈了起來。
這樣認真的學習態度,確實是讓藍小蘭心生佩服。
她們兩個就這樣依偎著坐在一起,藍小蘭認真的教著她每一個文字的發音,怒絲不恥下問的認真學著。
陳以安在旁邊撓撓頭,一臉不敢置信。
他們作為新兵,剛來e國的時候,就見識過怒絲。
那時候她在教堂跟在牧師後麵辦事,在外地來了一群打劫搶東西的惡霸。
在維護秩序的軍隊還沒有到來之前,怒絲一個女孩,三兩下身手,就把那6個大漢撂倒在地上。
有一個不知好歹的惡人,拿著刀準備衝過來,怒絲掏出手槍,一槍就把那個人的手給打爆了。
要不是旁邊的牧師一直在旁邊勸說她不要殺人,隻怕那幾個強盜沒有一個能活著走出教堂的。
也因為這件事,怒絲就更加的名聲大噪,在這裏沒有人敢在教堂裏麵撒野。
不過,總有那麽一群不怕死的人,把怒絲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三番幾次的想整死她。
那就是教堂裏麵,以夏塔沙為領袖的那一群孤女。
“怒絲,你果然躲在這裏偷懶不幹活,看我們今天怎麽打死你。”
藍小蘭今天出門帶上了任廷希給的同聲傳譯耳機,所以夏塔沙說的每一個字,她都聽得清清楚楚。
夏塔沙穿著一身閃耀金黃的清紗長袍,脖子上的項圈,鼻頭的鼻環,雙手和雙腳的套圈裝飾,都是純黃金打造的。
夏塔沙是猶長的親侄女,在這裏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所以大家都很怕她。
這裏的教堂本來就是活人墓城唯一一個能舉行祭奠的地方,所以教堂一直都是由猶長這邊的家族直接打理的。
來這裏做禮拜的人,經常都會上供一些錢財珠寶,當然這些財物的絕大部分,都會作為稅銀,被上繳到了猶長這個家族手裏。
夏塔沙是這一群孤女的領袖頭頭,夏塔沙因為是猶長的侄女,自然認識許多城裏麵的富貴人家。
這些富貴人家,也難免有生理需求的時候,夏塔沙就會從中搭線,介紹女孩子們陪伴這些貴人尋歡作樂。
當然作為回報,她從中也能收到不少的好處。
要知道,有錢人出手的相當闊綽,一個人給的錢可能就等於普通司機給的10倍。
所以許多孤女為了生計,也自甘墮落的跟隨在夏塔沙的身後,任由她安排。
不過,偏偏怒絲是那個強骨頭,不管那些人開多高的價格,她就是寧死不屈。
這樣不但讓夏塔沙失去了威嚴,還丟了臉麵。
所以夏塔沙總是不放過怒絲,非要把她抓住,賣個好價錢不可!
夏塔沙手插著腰,身後跟著八、九個女孩,一副來勢洶洶的樣子往這邊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