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追女孩的時候這麽癲的
前女友,我想再咬你一口 作者:花家大小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s市最大的購物商場裏,一家知名的服裝品牌店裏,也是任家集團名下的產業。
店員們聽說二公子要親自過來買東西,店裏麵的所有人都齊刷刷的化開了。
有的人是因為聽到了二公子願意付3倍價格買東西,想回來賺更多的提成。
有的人則是因為,想親眼目睹一下他們東家二少爺的真容,所以搶著回來加班的。
一提到他們這個從不露臉的東家二少爺,所有的人都是又興奮,又好奇。
任廷希雖然是任家的二少爺,但是從來不過問公司集團裏麵的所有事,也很少會出現在和自己家族企業有關的場所裏。
他刻意的和家裏麵的所有人,保持著距離。
但是這麽晚了,如果不是任氏自己的產業,估計冷冽也不能在這麽短時間內讓店員們回來加班。
商場知道任家的少爺要過來,一早就為他開好了vip通道,還有安排了人親自過來迎接。
店員們也一早的準備好,整齊劃一的在服裝店的門口,等著二少爺的到來。
這個服裝店的品牌,是任廷希母親最喜歡的。任廷希偶爾也會給母親買一些小飾品,都是在這裏選購的。
不過每一次,都是店長給他發樣式,他在手機裏麵挑好,在讓冷冽過去打。
來現場親自挑衣服,還是第一次。
當然,大半夜的來逛商場,任廷希也是第一次。
“任總您好,歡迎您蒞臨本店。”店長有禮貌的屈身鞠躬。
“不知道任總您想買些什麽東西。”
“女裝。”
任廷希常常在她們店買東西送給任夫人。所以店長張口就來:“今天新到了幾件法國設計師設計的錦緞連衣裙,上麵的花樣和款式,都是任夫人最喜歡的,任總您可以看看。”
“今天不是來買給母親的,是想給一個女生的。”
“一個女生。”聽到二少爺大晚上的來挑衣服要送給一個女生,這個女生到底是誰呀?
以往任總買東西送給任夫人,都是在手機上挑。這次親自來給一個女生買東西,那這個女生和任總的關係,一定非常尋常。
“那不知道這個女生的身形如何,”
任廷希把藍小蘭的身高體重三圍都報了一次,這些數據,他都是了然於心的。
聽到任廷希說三圍的時候,旁邊聽到的人,臉都要紅起來了。連三圍都這麽清楚,這個女生應該是二少爺的女朋友吧。
店長拿起了一條用蟬桑絲做的碎花粉色連衣裙,高腰低胸的設計,裙擺是獨特的褶皺設計,裙身輕盈,微風輕輕的吹過就能隨風蕩起。
任廷希,搖搖頭,覺得不太滿意。
店長又拿起了另外一件衣服,這是一件杏色高定大提花泡泡袖連衣裙,a自型的收腰大擺裙,看上讓人覺得俏皮可愛。
任廷希依舊抿著嘴,搖搖頭。
這些裙子,雖然都是設計師定做的,材質好好又時尚,但是不適合藍小蘭。
“那不知道那位女士,喜歡什麽風格的衣服呢?”店長溫柔地笑著說。
“有沒有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任廷希麵無表情地冷靜地說道。
“什麽?”店長和售貨員都嚇了一跳,她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懷疑自己耳朵是不是聽錯了。
“她平常需要在墓地工作,穿你手上的這些衣服,不太合適。”
“啊,這樣的話……”這下確實讓店長左右為難。
平日來她們這裏消費的,大多數都是達官貴人的夫人或者小姐,也有明星或者社會名流的。
所以這裏的服裝,大都是按照他們的需求來設計的,但是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這真的是讓店長左右為難。
店長摸了一把冷汗,不知道如何是好,還不停地給店裏麵的其他售貨員使眼色。
冷冽現在旁邊,噗嗤一下的笑了,他現在才知道,任總大晚上的原來是要給藍小姐買衣服。
隻是是沒想到任總張嘴就要買“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冷冽突然覺得任總有點搞笑。
這裏都是衣服大多是都是高定的套裙禮服,確實不適合藍小蘭穿去工作。
“你們去找一些,簡到輕便的衣服,適合野外活動就好。”
“比如,適合露營、爬山的衣服,都行。”冷姐在一旁補充道。
店員們拿來了幾件肌理感條紋的短袖t恤衫,這些衣服都是純色,而且用純桑蠶絲製作。
任廷希摸了摸衣服,非常的絲滑透氣,看著質量非常好,對這些衣服滿意。
“全部包起來。”
買完衣服,想了想,藍小蘭換洗的衣服有了,不如再配套些褲子和鞋子吧。
說罷,褲子鞋子也都挑選好了。任廷希看著桌麵上打包好的十幾個大大小小的袋子,似乎又想到了些什麽。
他走到一個賣包包的專櫃,拿起了一個真皮做的大容量旅行雙肩包,這個包包是限量版,全球隻有一個,價格是6位數。
“打包的袋子不用了,你們把東西折疊好,全部放在這個包包裏麵吧。”
他轉頭對著冷冽滿意的笑笑:“我看這個包小蘭背去墓地工作的時候用,挺適合的,你覺得呢?”
冷冽皮笑肉不笑地點點頭,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對對對,挺適合藍小姐的。”
心裏的os是,背一個價值6位數的包包去挖墳墓嗎?嗯嗯嗯,確實是挺合適的。
在商場的一頓折騰,已經快要到淩晨4點多。
任廷希購物購得非常愉快,當然店員們賺提成也賺得非常愉快。
任廷希答應給他們的3倍價格,一分也沒有少。
這一天的消費,都快趕上他們店半個月個月的業績了,店員們能不愉快嗎?
“任總,需不需要我送您回民宿,休息一下。”
“不困!”
不是不困,是不敢回去,他怕回去會吵醒她,而且任廷希現在也不知道,應該怎麽麵對藍小蘭。
“那我們現在這是要去哪?”
“去買早餐!”
“現在淩晨3點,去買早餐,合理嗎?”
“佩縣有一座阪橋山,山腳下有一個賣魚粉的店家,我們去那裏買早餐。”
“什麽?去佩縣買早餐?”冷冽以為自己的耳朵進水聽錯了。
佩縣離市區這裏,可是有100多公裏,開車去估計單程也有2個多小時。
“有什麽問題嗎?現在去來回時間,吃早餐正合適。”
“確實……挺合適的。任總我們現在就出發。”您是老板,您說的都挺合情合理的。
冷冽偷偷的翻了翻白眼,任廷希今天,大半夜的去商場,買了幾十萬的衣服包包。然後又淩晨出發,到100公裏外的地方買早餐。
該不會,那是藍小姐喜歡吃的魚粉吧。
沒想到自己跟了這麽多年的任廷希,表麵上看是一座不近人情地萬年老冰山,追女孩的時候這麽癲的。
店員們聽說二公子要親自過來買東西,店裏麵的所有人都齊刷刷的化開了。
有的人是因為聽到了二公子願意付3倍價格買東西,想回來賺更多的提成。
有的人則是因為,想親眼目睹一下他們東家二少爺的真容,所以搶著回來加班的。
一提到他們這個從不露臉的東家二少爺,所有的人都是又興奮,又好奇。
任廷希雖然是任家的二少爺,但是從來不過問公司集團裏麵的所有事,也很少會出現在和自己家族企業有關的場所裏。
他刻意的和家裏麵的所有人,保持著距離。
但是這麽晚了,如果不是任氏自己的產業,估計冷冽也不能在這麽短時間內讓店員們回來加班。
商場知道任家的少爺要過來,一早就為他開好了vip通道,還有安排了人親自過來迎接。
店員們也一早的準備好,整齊劃一的在服裝店的門口,等著二少爺的到來。
這個服裝店的品牌,是任廷希母親最喜歡的。任廷希偶爾也會給母親買一些小飾品,都是在這裏選購的。
不過每一次,都是店長給他發樣式,他在手機裏麵挑好,在讓冷冽過去打。
來現場親自挑衣服,還是第一次。
當然,大半夜的來逛商場,任廷希也是第一次。
“任總您好,歡迎您蒞臨本店。”店長有禮貌的屈身鞠躬。
“不知道任總您想買些什麽東西。”
“女裝。”
任廷希常常在她們店買東西送給任夫人。所以店長張口就來:“今天新到了幾件法國設計師設計的錦緞連衣裙,上麵的花樣和款式,都是任夫人最喜歡的,任總您可以看看。”
“今天不是來買給母親的,是想給一個女生的。”
“一個女生。”聽到二少爺大晚上的來挑衣服要送給一個女生,這個女生到底是誰呀?
以往任總買東西送給任夫人,都是在手機上挑。這次親自來給一個女生買東西,那這個女生和任總的關係,一定非常尋常。
“那不知道這個女生的身形如何,”
任廷希把藍小蘭的身高體重三圍都報了一次,這些數據,他都是了然於心的。
聽到任廷希說三圍的時候,旁邊聽到的人,臉都要紅起來了。連三圍都這麽清楚,這個女生應該是二少爺的女朋友吧。
店長拿起了一條用蟬桑絲做的碎花粉色連衣裙,高腰低胸的設計,裙擺是獨特的褶皺設計,裙身輕盈,微風輕輕的吹過就能隨風蕩起。
任廷希,搖搖頭,覺得不太滿意。
店長又拿起了另外一件衣服,這是一件杏色高定大提花泡泡袖連衣裙,a自型的收腰大擺裙,看上讓人覺得俏皮可愛。
任廷希依舊抿著嘴,搖搖頭。
這些裙子,雖然都是設計師定做的,材質好好又時尚,但是不適合藍小蘭。
“那不知道那位女士,喜歡什麽風格的衣服呢?”店長溫柔地笑著說。
“有沒有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任廷希麵無表情地冷靜地說道。
“什麽?”店長和售貨員都嚇了一跳,她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懷疑自己耳朵是不是聽錯了。
“她平常需要在墓地工作,穿你手上的這些衣服,不太合適。”
“啊,這樣的話……”這下確實讓店長左右為難。
平日來她們這裏消費的,大多數都是達官貴人的夫人或者小姐,也有明星或者社會名流的。
所以這裏的服裝,大都是按照他們的需求來設計的,但是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這真的是讓店長左右為難。
店長摸了一把冷汗,不知道如何是好,還不停地給店裏麵的其他售貨員使眼色。
冷冽現在旁邊,噗嗤一下的笑了,他現在才知道,任總大晚上的原來是要給藍小姐買衣服。
隻是是沒想到任總張嘴就要買“適合穿去挖墳墓的衣服”,冷冽突然覺得任總有點搞笑。
這裏都是衣服大多是都是高定的套裙禮服,確實不適合藍小蘭穿去工作。
“你們去找一些,簡到輕便的衣服,適合野外活動就好。”
“比如,適合露營、爬山的衣服,都行。”冷姐在一旁補充道。
店員們拿來了幾件肌理感條紋的短袖t恤衫,這些衣服都是純色,而且用純桑蠶絲製作。
任廷希摸了摸衣服,非常的絲滑透氣,看著質量非常好,對這些衣服滿意。
“全部包起來。”
買完衣服,想了想,藍小蘭換洗的衣服有了,不如再配套些褲子和鞋子吧。
說罷,褲子鞋子也都挑選好了。任廷希看著桌麵上打包好的十幾個大大小小的袋子,似乎又想到了些什麽。
他走到一個賣包包的專櫃,拿起了一個真皮做的大容量旅行雙肩包,這個包包是限量版,全球隻有一個,價格是6位數。
“打包的袋子不用了,你們把東西折疊好,全部放在這個包包裏麵吧。”
他轉頭對著冷冽滿意的笑笑:“我看這個包小蘭背去墓地工作的時候用,挺適合的,你覺得呢?”
冷冽皮笑肉不笑地點點頭,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對對對,挺適合藍小姐的。”
心裏的os是,背一個價值6位數的包包去挖墳墓嗎?嗯嗯嗯,確實是挺合適的。
在商場的一頓折騰,已經快要到淩晨4點多。
任廷希購物購得非常愉快,當然店員們賺提成也賺得非常愉快。
任廷希答應給他們的3倍價格,一分也沒有少。
這一天的消費,都快趕上他們店半個月個月的業績了,店員們能不愉快嗎?
“任總,需不需要我送您回民宿,休息一下。”
“不困!”
不是不困,是不敢回去,他怕回去會吵醒她,而且任廷希現在也不知道,應該怎麽麵對藍小蘭。
“那我們現在這是要去哪?”
“去買早餐!”
“現在淩晨3點,去買早餐,合理嗎?”
“佩縣有一座阪橋山,山腳下有一個賣魚粉的店家,我們去那裏買早餐。”
“什麽?去佩縣買早餐?”冷冽以為自己的耳朵進水聽錯了。
佩縣離市區這裏,可是有100多公裏,開車去估計單程也有2個多小時。
“有什麽問題嗎?現在去來回時間,吃早餐正合適。”
“確實……挺合適的。任總我們現在就出發。”您是老板,您說的都挺合情合理的。
冷冽偷偷的翻了翻白眼,任廷希今天,大半夜的去商場,買了幾十萬的衣服包包。然後又淩晨出發,到100公裏外的地方買早餐。
該不會,那是藍小姐喜歡吃的魚粉吧。
沒想到自己跟了這麽多年的任廷希,表麵上看是一座不近人情地萬年老冰山,追女孩的時候這麽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