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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世點亮金手指的日子 作者:蜀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讓他們看著辦吧。」林旭喝下一口茶,這茶是一道茶,有些苦。他外公喝茶的時候從不喝一道茶,說那不是茶,是洗茶水,林旭倒是沒這個講究,他對這個也沒有研究。隻有給外公泡茶的時候才按照程序走。
林旭放下茶杯:「畢竟地裏都是他們在弄,他們自己心裏頭有把握。但是你也得跟他們說,還是要注意身體,每天都要派人看著他們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大棚。」
「知道。」柯斯撐著膝蓋站直了身子,他如今有一米八八,比林旭高了大半個腦袋。似乎就是這麽一個冬天,拔苗似地竄高了。林旭頭回發現的時候還驚訝了許久。
因為就在他的記憶裏,原始人的身高好像都在一米五左右的樣子,到一米七就算非常高大了。柯斯的母親也才一米四幾,柯斯這個身高,很像是基因突變。
柯斯給林旭行了個禮,然後掀開了帳篷的門,走了出去。
帳篷的質量還是不錯,雖然是打折促銷貨,但好歹在上個冬天沒有完全損壞,隻是有些地方破了些小洞。下雨的時候有點漏雨,但還不算太嚴重。隻是建造房屋的工程必須提起來了。
林旭的存款已經用完了,現在每個月的工資也不能支撐他更換一批帳篷,信用卡原本就欠著錢,其它貸款的網絡軟體隻有那麽一點額度。所以能省的地方,林旭還是想盡量節省一點。而且隻有讓人們掌握了建造房屋的經驗技巧,才真正算是他們自己的東西。
靠著林旭的贈與生存,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之前的傷痛很快隨著生活的腳步而慢慢褪去顏色,人們又恢復了往昔的活力,在戰事中殘疾的勇士們得到了較好的生活保障和照顧。也被分配了他們能夠做的比較輕鬆的活。搓搓麻線,或是看管被抓起來圈養的野獸。
從開春開始,森林裏的獵物陸續出來之後,林旭就讓柯斯在部落的邊緣弄了個籬笆,圈養著一些不太具有攻擊性的小型野獸——比如色彩斑斕的雞,林旭也不知道這種動物的正確叫法,隻是因為和雞一樣有個雞冠子,就暫且這麽叫了。
這種雞的繁育速度很快,在沒有天敵並且是春天的情況下,它們幾乎每天都會下蛋,一次能下十枚左右,而十枚裏有三到六枚會被孵化出來。小雞的存活能力也很強。為了保障它們的生存率。公雞和母雞是分開圈養的,而且除了種雞,別的公雞都成了公公。
它們可以穩定的給部落提供肉食。但是在前頭一個多月,第一批小雞還沒有長成之前,林旭是不打算把它們列進菜譜的。
除了這種雞,還有一種灰色皮毛的兔子,它們和現世的兔子不同,沒有兩顆大門牙,但是犬牙很尖。如果被咬一口,它們還會轉動自己的身子,把咬住的那塊肉給撕扯下來。
但是這些灰兔對食物的要求很低,而且也很長肉。
於是勇士們就想盡千方百計地把兔子們的犬牙給弄掉,它們隻能老老實實地用可憐的小牙齒磨著草根吃。至於生下來的小兔子,也是出身後一周開始集體拔牙。好在公兔們不會攻擊小兔子,並且繁殖能力很強。也就沒把它們分割開。
因為這些兔子超強的繁育能力,現在已經被端上了人們餐桌。
廚房的烹飪技能並不好,基本就是抹點鹽和味精就去火上烤,或者在鍋裏煮。即便有大鐵鍋,也依舊是放點鹽湊活。但即便如此,人們也吃的很香,有肉有土豆有玉米餅,在他們看來,這樣的日子已經是以前的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了。
「今天吃什麽?」有人對著廚房大喊。
廚師正在指揮打下手的族人給兔子剝皮,聽見有人喊,還是伸出腦袋說:「土豆煮兔肉!愛吃不吃!」
詢問的族人一下就慫了,問道:「還有玉米餅嗎?」
廚師正忙著,語氣不太好的回道:「沒了,玉米還沒收穫呢,等著吧!」
族人聳著脖子,不太敢惹廚師,廚師是個女人,但是五大三粗,隨時能把他丟到地上胖揍一頓。他以前就挨過廚師的打,隨著年紀的增加,雖說現在可能打的過了,但是心理陰影不是時間可以磨滅的。
他坐回自己的位子,小心翼翼地與同桌的人咬耳朵:「又是兔子,天天都是一個味道。」
同伴笑嗬嗬地說:「知足吧,去年春天的時候,我們可連肉都吃不上,現在你倒是和那些部落的勇士一樣,開始挑三揀四了。」
被同伴說了一頓之後,原本不太滿意的族人赤紅了臉和脖子,似乎也覺得很不好意思,小聲說:「我就隻是說說,我可喜歡吃兔子了。」
「哎,不怪你,克瑞斯也說過,人的追求會在滿足了飽腹之後越來越高。」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隻要你努力工作,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
snow扔了1個地雷
墨染尺素i扔了1個地雷
你們兩個!別再投雷了!嚴重警告你們!存點小錢錢看文,否則就不跟你們親親抱抱舉高高了
以及:大家五一三天怎麽玩噠?有玩開心嗎?有和自己的小夥伴去看電影或是旅遊嗎?還是和作者一樣在家裏躺了兩天,還有一天在公司加班qaq?
第32章
地基已經打好了, 部落所有健康年輕的人手都被派出去挖掘煤礦。煤礦就在部落的不遠處, 在一個巨大的天然山洞底部, 人們背著藤條框,完全靠人力開採非常耗時。就連林旭和柯斯都去了煤礦,林旭一個人能幹五個人的活, 天天黑頭土臉地回來, 整個人如同從天上落到了人間。
林旭放下茶杯:「畢竟地裏都是他們在弄,他們自己心裏頭有把握。但是你也得跟他們說,還是要注意身體,每天都要派人看著他們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大棚。」
「知道。」柯斯撐著膝蓋站直了身子,他如今有一米八八,比林旭高了大半個腦袋。似乎就是這麽一個冬天,拔苗似地竄高了。林旭頭回發現的時候還驚訝了許久。
因為就在他的記憶裏,原始人的身高好像都在一米五左右的樣子,到一米七就算非常高大了。柯斯的母親也才一米四幾,柯斯這個身高,很像是基因突變。
柯斯給林旭行了個禮,然後掀開了帳篷的門,走了出去。
帳篷的質量還是不錯,雖然是打折促銷貨,但好歹在上個冬天沒有完全損壞,隻是有些地方破了些小洞。下雨的時候有點漏雨,但還不算太嚴重。隻是建造房屋的工程必須提起來了。
林旭的存款已經用完了,現在每個月的工資也不能支撐他更換一批帳篷,信用卡原本就欠著錢,其它貸款的網絡軟體隻有那麽一點額度。所以能省的地方,林旭還是想盡量節省一點。而且隻有讓人們掌握了建造房屋的經驗技巧,才真正算是他們自己的東西。
靠著林旭的贈與生存,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之前的傷痛很快隨著生活的腳步而慢慢褪去顏色,人們又恢復了往昔的活力,在戰事中殘疾的勇士們得到了較好的生活保障和照顧。也被分配了他們能夠做的比較輕鬆的活。搓搓麻線,或是看管被抓起來圈養的野獸。
從開春開始,森林裏的獵物陸續出來之後,林旭就讓柯斯在部落的邊緣弄了個籬笆,圈養著一些不太具有攻擊性的小型野獸——比如色彩斑斕的雞,林旭也不知道這種動物的正確叫法,隻是因為和雞一樣有個雞冠子,就暫且這麽叫了。
這種雞的繁育速度很快,在沒有天敵並且是春天的情況下,它們幾乎每天都會下蛋,一次能下十枚左右,而十枚裏有三到六枚會被孵化出來。小雞的存活能力也很強。為了保障它們的生存率。公雞和母雞是分開圈養的,而且除了種雞,別的公雞都成了公公。
它們可以穩定的給部落提供肉食。但是在前頭一個多月,第一批小雞還沒有長成之前,林旭是不打算把它們列進菜譜的。
除了這種雞,還有一種灰色皮毛的兔子,它們和現世的兔子不同,沒有兩顆大門牙,但是犬牙很尖。如果被咬一口,它們還會轉動自己的身子,把咬住的那塊肉給撕扯下來。
但是這些灰兔對食物的要求很低,而且也很長肉。
於是勇士們就想盡千方百計地把兔子們的犬牙給弄掉,它們隻能老老實實地用可憐的小牙齒磨著草根吃。至於生下來的小兔子,也是出身後一周開始集體拔牙。好在公兔們不會攻擊小兔子,並且繁殖能力很強。也就沒把它們分割開。
因為這些兔子超強的繁育能力,現在已經被端上了人們餐桌。
廚房的烹飪技能並不好,基本就是抹點鹽和味精就去火上烤,或者在鍋裏煮。即便有大鐵鍋,也依舊是放點鹽湊活。但即便如此,人們也吃的很香,有肉有土豆有玉米餅,在他們看來,這樣的日子已經是以前的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了。
「今天吃什麽?」有人對著廚房大喊。
廚師正在指揮打下手的族人給兔子剝皮,聽見有人喊,還是伸出腦袋說:「土豆煮兔肉!愛吃不吃!」
詢問的族人一下就慫了,問道:「還有玉米餅嗎?」
廚師正忙著,語氣不太好的回道:「沒了,玉米還沒收穫呢,等著吧!」
族人聳著脖子,不太敢惹廚師,廚師是個女人,但是五大三粗,隨時能把他丟到地上胖揍一頓。他以前就挨過廚師的打,隨著年紀的增加,雖說現在可能打的過了,但是心理陰影不是時間可以磨滅的。
他坐回自己的位子,小心翼翼地與同桌的人咬耳朵:「又是兔子,天天都是一個味道。」
同伴笑嗬嗬地說:「知足吧,去年春天的時候,我們可連肉都吃不上,現在你倒是和那些部落的勇士一樣,開始挑三揀四了。」
被同伴說了一頓之後,原本不太滿意的族人赤紅了臉和脖子,似乎也覺得很不好意思,小聲說:「我就隻是說說,我可喜歡吃兔子了。」
「哎,不怪你,克瑞斯也說過,人的追求會在滿足了飽腹之後越來越高。」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隻要你努力工作,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好的。」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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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地基已經打好了, 部落所有健康年輕的人手都被派出去挖掘煤礦。煤礦就在部落的不遠處, 在一個巨大的天然山洞底部, 人們背著藤條框,完全靠人力開採非常耗時。就連林旭和柯斯都去了煤礦,林旭一個人能幹五個人的活, 天天黑頭土臉地回來, 整個人如同從天上落到了人間。